約西雅·魯一士
關燈
小
中
大
魯一士(JosiahRoyce,1855—1916)屬于新黑格爾學派的唯心論者,是在美國建立系統哲學的第一人,是美國唯心論者的主要代表,也是造成哈佛大學濃厚哲學氣息的重要的因素。
他是最早的太平洋岸的哲學家,加利福尼亞州人,1875年在剛成立不久的加州大學得碩士學位,因為成績特好,得被當地人士資送留學德國專學哲學。
他在德國深受黑格爾和叔本華的影響,尤以R.H.羅宰(Lotze)對他的影響為大。
1878年,約翰霍布金斯研究院成立,那一年,他得了博士學位,回到加州大學教英文,因為加州大學那時還沒有哲學系。
1882到1883年,詹姆斯赴歐洲,請他代往哈佛任教一年,這是他進入哈佛的開端,因此他雖是唯心論者,卻受知于徹底經驗主義者的詹姆斯,而且詹姆斯一生和他保持半師半友的關系,這也是相當難得的。
一年後,他代課期滿,哈佛哲學系主任帕爾麥自動休假,請他再教一年,于是上下挽留,一直在哈佛任教。
初為講師,後升副教授,1885年,哈佛校長因為他薪給太微薄,介紹他兼任羅威爾宗教講座的講演,這樣收入可以較豐。
他把講稿也準備好了,但因有了某種宗教上的限制,有背于思想自由的原則,于是拒絕前往。
他也知道他的宗教哲學思想不符合傳統基督教的教條,隻好放棄這個講座。
後來,把講稿印了出來,這就是他的第一部哲學著作《哲學的宗教方面》(1885年,有謝扶雅中譯本)。
書出後,他在英美哲學界上的地位就固定下來了。
他成了唯心論的主要代表,表示客觀唯心論在美國的真正成立。
從此以後,他又到各處講演。
前半從哲學史角度去講自斯賓諾莎到黑格爾、叔本華以來近代哲學的趨勢,後半講他自己由哲學史得出的新思想。
講詞集起來,成了他1892年出版的《近代哲學的精神》(有樊星南的中譯本兩卷,商務印書館,1945年)。
這兩部書的文字和思想都很新鮮蓬勃,富有朝氣。
嗣後他又去英國講演兩次,重要的一次是在基福爾德講座的講演,從這次講演裡,他整理出了他的兩卷大書《世界與個人》(1900—1901),這是他大系統的完成。
但也是他在哲學界上盛極到衰的開始。
第一卷(1900)出版後引起柏雷發表的書評,提出反唯心論、首倡新實在論的旗幟。
第二卷出版後引起G.E.摩爾發表“反駁唯心論”一文,針對這書加以批評,遂至促成新實在論的勃興。
因此霍金教授曾說,“魯一士是新實在論之父”,指他刺激新實在論者并引起他們的挑戰而言。
他在晚年時常慨歎他的努力講學、熱心著述的勞而無功,頗懷疑他自己的教學能力。
但這原因恐怕應該歸之于他的教學能力太高,獨創能力太大,太會辯論之故。
他在書中和講演中都象在向讀者、聽者挑戰一般,使有獨立思想的人不能忍耐而另謀出路。
雖然如此,他能引起這樣大的激辯,掀起新實在論這一反對他的磅礴壯闊的思潮,也不愧為一代大哲學家了。
魯一士紅發大鼻,有人說他的像有點象蘇格拉底。
生活小節上笑話很多。
他曾有一次去郵局取包裹,因忘記了自己的名字,簽不出姓名,取不到包裹。
在回家途中,碰見熟人叫一聲,“魯一士教授,你好!”他才恍然想起自己的姓名,取回了包裹。
他的文學和音樂的修養也極高,曾有學生去問他德國文學方面的問題,一談就是幾個鐘頭,以緻他的學生相戒如無充分時間,最好不要去問他。
詹姆斯雖是他的半師半友,但早年的宗教思想系統是頗受他影響的,他的上帝觀嘗徘徊于魯一士的“絕對”和他自己的有限的上帝之間。
魯一士的哲學系統裡面,總有為宗教建立哲學理論基礎的傾向。
本來宗教在西洋人生活中的地位,有時比科學、哲學、道德、藝術等都更重要,讨論宗教問題也可以說是讨論西洋文化的核心。
自從文藝複興,啟蒙運動以來,神學在理論上的地位愈來愈站不住了,但西洋人精神上依然存有仰望神聖世界,以求精神的寄托和歸宿的要求,所以西洋的哲學家尤其是唯心論者,都打算把宗教建基在哲學上,使二者打成一片,以滿足精神上對于宗教的需要。
康德、費希特、黑格爾都曾經作過這種努力。
魯一士更是如此,他說他的研究哲學,最初的動機完全是為了宗教上的問題。
他又說宗教在所有人類興趣中是最值得我們最高的忠忱和努力的。
因此對于魯一士哲學的了解,也以自他的宗教觀出發為最能得其精要。
魯一士的宗教思想,屬于接近
他是最早的太平洋岸的哲學家,加利福尼亞州人,1875年在剛成立不久的加州大學得碩士學位,因為成績特好,得被當地人士資送留學德國專學哲學。
他在德國深受黑格爾和叔本華的影響,尤以R.H.羅宰(Lotze)對他的影響為大。
1878年,約翰霍布金斯研究院成立,那一年,他得了博士學位,回到加州大學教英文,因為加州大學那時還沒有哲學系。
1882到1883年,詹姆斯赴歐洲,請他代往哈佛任教一年,這是他進入哈佛的開端,因此他雖是唯心論者,卻受知于徹底經驗主義者的詹姆斯,而且詹姆斯一生和他保持半師半友的關系,這也是相當難得的。
一年後,他代課期滿,哈佛哲學系主任帕爾麥自動休假,請他再教一年,于是上下挽留,一直在哈佛任教。
初為講師,後升副教授,1885年,哈佛校長因為他薪給太微薄,介紹他兼任羅威爾宗教講座的講演,這樣收入可以較豐。
他把講稿也準備好了,但因有了某種宗教上的限制,有背于思想自由的原則,于是拒絕前往。
他也知道他的宗教哲學思想不符合傳統基督教的教條,隻好放棄這個講座。
後來,把講稿印了出來,這就是他的第一部哲學著作《哲學的宗教方面》(1885年,有謝扶雅中譯本)。
書出後,他在英美哲學界上的地位就固定下來了。
他成了唯心論的主要代表,表示客觀唯心論在美國的真正成立。
從此以後,他又到各處講演。
前半從哲學史角度去講自斯賓諾莎到黑格爾、叔本華以來近代哲學的趨勢,後半講他自己由哲學史得出的新思想。
講詞集起來,成了他1892年出版的《近代哲學的精神》(有樊星南的中譯本兩卷,商務印書館,1945年)。
這兩部書的文字和思想都很新鮮蓬勃,富有朝氣。
嗣後他又去英國講演兩次,重要的一次是在基福爾德講座的講演,從這次講演裡,他整理出了他的兩卷大書《世界與個人》(1900—1901),這是他大系統的完成。
但也是他在哲學界上盛極到衰的開始。
第一卷(1900)出版後引起柏雷發表的書評,提出反唯心論、首倡新實在論的旗幟。
第二卷出版後引起G.E.摩爾發表“反駁唯心論”一文,針對這書加以批評,遂至促成新實在論的勃興。
因此霍金教授曾說,“魯一士是新實在論之父”,指他刺激新實在論者并引起他們的挑戰而言。
他在晚年時常慨歎他的努力講學、熱心著述的勞而無功,頗懷疑他自己的教學能力。
但這原因恐怕應該歸之于他的教學能力太高,獨創能力太大,太會辯論之故。
他在書中和講演中都象在向讀者、聽者挑戰一般,使有獨立思想的人不能忍耐而另謀出路。
雖然如此,他能引起這樣大的激辯,掀起新實在論這一反對他的磅礴壯闊的思潮,也不愧為一代大哲學家了。
魯一士紅發大鼻,有人說他的像有點象蘇格拉底。
生活小節上笑話很多。
他曾有一次去郵局取包裹,因忘記了自己的名字,簽不出姓名,取不到包裹。
在回家途中,碰見熟人叫一聲,“魯一士教授,你好!”他才恍然想起自己的姓名,取回了包裹。
他的文學和音樂的修養也極高,曾有學生去問他德國文學方面的問題,一談就是幾個鐘頭,以緻他的學生相戒如無充分時間,最好不要去問他。
詹姆斯雖是他的半師半友,但早年的宗教思想系統是頗受他影響的,他的上帝觀嘗徘徊于魯一士的“絕對”和他自己的有限的上帝之間。
魯一士的哲學系統裡面,總有為宗教建立哲學理論基礎的傾向。
本來宗教在西洋人生活中的地位,有時比科學、哲學、道德、藝術等都更重要,讨論宗教問題也可以說是讨論西洋文化的核心。
自從文藝複興,啟蒙運動以來,神學在理論上的地位愈來愈站不住了,但西洋人精神上依然存有仰望神聖世界,以求精神的寄托和歸宿的要求,所以西洋的哲學家尤其是唯心論者,都打算把宗教建基在哲學上,使二者打成一片,以滿足精神上對于宗教的需要。
康德、費希特、黑格爾都曾經作過這種努力。
魯一士更是如此,他說他的研究哲學,最初的動機完全是為了宗教上的問題。
他又說宗教在所有人類興趣中是最值得我們最高的忠忱和努力的。
因此對于魯一士哲學的了解,也以自他的宗教觀出發為最能得其精要。
魯一士的宗教思想,屬于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