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希爾·格林
關燈
小
中
大
我們來說,思想能力隻是在語言裡才得到實現。
”他進而說道:“沒有社會就沒有個人,沒有個人就沒有社會。
社會是基于每個人相互認識其他個人及其利益,包含在每個人作為人格自身内,這也就是認識到,他們每個人作為存在,都是自身目的[,不是别人的工具]。
” (四)自我實現包含公共福利。
格林認為,最高的善就是人的人格或本性的自我實現,人的心靈的完善,和人的心靈的能力的展開。
在追求這個目标裡,每個人必然幫助其他人。
在一個人的心靈裡必有一個絕對的公共福利觀念在起作用,善既對于我是善,則對于别人也是善,因為自我既為自己相互利益所影響,又為别人利益所影響。
而且格林認為,理想的完善就是全人的完善和社會人的完善:“人的精神隻能在個人裡實現自身或實現觀念,它也隻能通過社會才能這樣,因為社會是個人發展的條件。
” (五)公共福利是人類的進步的标準。
照格林的說法,道德進步在于享有公共福利的個人的範圍或界限的“擴大”,而且也在于公共福利觀念的内容的規定。
換句話說,人的進步可以在意識自己分享公共福利的人的範圍的擴大裡看出來,也可以在這種意識表現其自身在組織公衆生活的機構中逐漸成長的差别裡看出來。
(六)公共福利是達到人道主義、世界的兄弟愛和永垂不朽(imm-ortality)的途徑。
與别人相關聯的自我概念從它在最簡單形式的家庭情感這種萌芽開始,就有進入人類兄弟愛和人道主義義務這種基督教思想的認識,因為自我認識到别人與他的自我一樣分享同樣的東西,同樣,自我可以從他人接受某種東西,他人也同樣可以給予自己某種利益。
而且,永垂不朽,就其指永久的自我的永久的滿足而言,隻能通過追求公共福利而達到,因為人們逐漸地認識到社會是“一個他們用以使自己超出動物存在的界限的中介”。
這些就是格林建立他的公共福利理想的主導原則。
但是我們應當記住道德被格林認為是絕對的公共福利,他認為,絕對公共的東西就是在追求和享有它的時候,不能有任何利害沖突的東西,這就是善良品格或善良意志。
格林用這種方式提出他的另一個理論,即“人的真正的善在于一個人的善和任何别一個人的善之間不可能有任何沖突發生”。
他進而把他的公共福利理論與康德的無上命令聯系起來。
在格林看來,公共福利就是絕對的善,“公共福利是人們設想與其他人共有的東西,與其他人共享的善,而不管這善是否适合他們的嗜好”。
所以,格林的“公共福利”就是康德的“善良意志”的一種具有社會性和公共福利的發展。
康德的善良意志按照無上命令是應當無條件地服從的,也就是為了它自己本身就應當服從的。
格林的公共福利理論可以簡單用公式來表示:公共福利=無競争性的善=善良意志。
善良意志是某種為它自己目的而服務的東西。
說一個人應當放棄一切經濟或物質的利益,隻追求抽象的無競争性的道德的善,聽起來好象很愚蠢似的,但如果正确理解格林的話,那麼他的意思隻是說,如果經濟利益是必要的,那麼我們追求它們是用善良意志,而不是用邪惡意志,是為了滿足永久的自我,而不是為了滿足私有的短暫的個人。
格林把家庭物質生活看作有不同于滿足動物本性的内容,表明他在道德理想觀念裡并不忽視物質的享受和經濟利益。
格林并不宣揚禁欲主義,這可以很容易用黑格爾批判禁欲主義和斯多葛主義的事實來說明。
格林試圖要做的,是通過善良意志觀念和公共福利思想使人認識到我們的經濟和物質生活都包含有道德和精神的意義。
所有的行動隻要它們為公共福利所指導,為善良意志所鼓舞,不管其結果究竟怎樣,都是正義的,甚至暴力和戰争也可以是正義的,隻要它們的動機出于善的意志,因為善的意志就是絕對的無競争的善。
格林倫理思想裡有一個重要的觀點需要注意,即他對享樂主義的批判。
格林反對享樂主義,并不是因為他是禁欲主義者,否認任何人間的、肉體的快樂,而純粹是因為他要求一種比快樂或快感更好的東西。
他承認快樂是一種善,但是,他要求的東西是一種道德的善。
他承認快樂是某種被欲求的東西,但是他期望得到的是某種值得欲求的東西。
他反對享樂主義的論證可以概括如下: (一)快樂的排他本性。
快樂是某種他人不能分享的東西。
自私性被格林定義為“把一個占優勢的利益導向對他自身是私有的對象,一種别人所不能分享的善”。
快樂欲求者的品格在這種意義上必然是自私的。
換句話說,快樂是缺乏公共性的東西,而公共性正是道德善或公共福利的特征。
(二)快樂的轉瞬即逝性質。
快樂是某種暫時性的東西,不是永久的善。
無論快樂情感的形态有多少種來源,但它隻能是一種情感,在另一種新情感來到時它就消失了。
人們所感覺到或享受到的快樂的總數是不存在的,因為快樂在享受時是不能積累的。
功利主義者把一種作為在思想中經過計數或聯合起來的快樂,同作為感覺到或享受到的快樂混淆起來了,後者是不存在的。
自我滿足不能在任何連續的快樂裡尋
”他進而說道:“沒有社會就沒有個人,沒有個人就沒有社會。
社會是基于每個人相互認識其他個人及其利益,包含在每個人作為人格自身内,這也就是認識到,他們每個人作為存在,都是自身目的[,不是别人的工具]。
” (四)自我實現包含公共福利。
格林認為,最高的善就是人的人格或本性的自我實現,人的心靈的完善,和人的心靈的能力的展開。
在追求這個目标裡,每個人必然幫助其他人。
在一個人的心靈裡必有一個絕對的公共福利觀念在起作用,善既對于我是善,則對于别人也是善,因為自我既為自己相互利益所影響,又為别人利益所影響。
而且格林認為,理想的完善就是全人的完善和社會人的完善:“人的精神隻能在個人裡實現自身或實現觀念,它也隻能通過社會才能這樣,因為社會是個人發展的條件。
” (五)公共福利是人類的進步的标準。
照格林的說法,道德進步在于享有公共福利的個人的範圍或界限的“擴大”,而且也在于公共福利觀念的内容的規定。
換句話說,人的進步可以在意識自己分享公共福利的人的範圍的擴大裡看出來,也可以在這種意識表現其自身在組織公衆生活的機構中逐漸成長的差别裡看出來。
(六)公共福利是達到人道主義、世界的兄弟愛和永垂不朽(imm-ortality)的途徑。
與别人相關聯的自我概念從它在最簡單形式的家庭情感這種萌芽開始,就有進入人類兄弟愛和人道主義義務這種基督教思想的認識,因為自我認識到别人與他的自我一樣分享同樣的東西,同樣,自我可以從他人接受某種東西,他人也同樣可以給予自己某種利益。
而且,永垂不朽,就其指永久的自我的永久的滿足而言,隻能通過追求公共福利而達到,因為人們逐漸地認識到社會是“一個他們用以使自己超出動物存在的界限的中介”。
這些就是格林建立他的公共福利理想的主導原則。
但是我們應當記住道德被格林認為是絕對的公共福利,他認為,絕對公共的東西就是在追求和享有它的時候,不能有任何利害沖突的東西,這就是善良品格或善良意志。
格林用這種方式提出他的另一個理論,即“人的真正的善在于一個人的善和任何别一個人的善之間不可能有任何沖突發生”。
他進而把他的公共福利理論與康德的無上命令聯系起來。
在格林看來,公共福利就是絕對的善,“公共福利是人們設想與其他人共有的東西,與其他人共享的善,而不管這善是否适合他們的嗜好”。
所以,格林的“公共福利”就是康德的“善良意志”的一種具有社會性和公共福利的發展。
康德的善良意志按照無上命令是應當無條件地服從的,也就是為了它自己本身就應當服從的。
格林的公共福利理論可以簡單用公式來表示:公共福利=無競争性的善=善良意志。
善良意志是某種為它自己目的而服務的東西。
說一個人應當放棄一切經濟或物質的利益,隻追求抽象的無競争性的道德的善,聽起來好象很愚蠢似的,但如果正确理解格林的話,那麼他的意思隻是說,如果經濟利益是必要的,那麼我們追求它們是用善良意志,而不是用邪惡意志,是為了滿足永久的自我,而不是為了滿足私有的短暫的個人。
格林把家庭物質生活看作有不同于滿足動物本性的内容,表明他在道德理想觀念裡并不忽視物質的享受和經濟利益。
格林并不宣揚禁欲主義,這可以很容易用黑格爾批判禁欲主義和斯多葛主義的事實來說明。
格林試圖要做的,是通過善良意志觀念和公共福利思想使人認識到我們的經濟和物質生活都包含有道德和精神的意義。
所有的行動隻要它們為公共福利所指導,為善良意志所鼓舞,不管其結果究竟怎樣,都是正義的,甚至暴力和戰争也可以是正義的,隻要它們的動機出于善的意志,因為善的意志就是絕對的無競争的善。
格林倫理思想裡有一個重要的觀點需要注意,即他對享樂主義的批判。
格林反對享樂主義,并不是因為他是禁欲主義者,否認任何人間的、肉體的快樂,而純粹是因為他要求一種比快樂或快感更好的東西。
他承認快樂是一種善,但是,他要求的東西是一種道德的善。
他承認快樂是某種被欲求的東西,但是他期望得到的是某種值得欲求的東西。
他反對享樂主義的論證可以概括如下: (一)快樂的排他本性。
快樂是某種他人不能分享的東西。
自私性被格林定義為“把一個占優勢的利益導向對他自身是私有的對象,一種别人所不能分享的善”。
快樂欲求者的品格在這種意義上必然是自私的。
換句話說,快樂是缺乏公共性的東西,而公共性正是道德善或公共福利的特征。
(二)快樂的轉瞬即逝性質。
快樂是某種暫時性的東西,不是永久的善。
無論快樂情感的形态有多少種來源,但它隻能是一種情感,在另一種新情感來到時它就消失了。
人們所感覺到或享受到的快樂的總數是不存在的,因為快樂在享受時是不能積累的。
功利主義者把一種作為在思想中經過計數或聯合起來的快樂,同作為感覺到或享受到的快樂混淆起來了,後者是不存在的。
自我滿足不能在任何連續的快樂裡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