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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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制的斯巴達,在論文末尾,他又是一個教導最簡樸的作風和行為的清醒的道德家。
他的前後矛盾主要是由于他的折衷主義(eclecticism),每一個他所知道的作家都是他引用的來源。
佛教、柏拉圖、伏爾泰、邊沁、科爾裡奇、孔夫子、斯威登伯格(E.Swedenborg,1688—1772)的名字能在一頁或一篇論文中找到。
确實,人們可以說美國是所有學說的溶化鍋,是所有古代哲人的萬神殿。
第三,愛默生的論述中似乎缺乏曆史的觀點,說确切些,對他來講,靈魂和當下的直覺就是一切,完全不對曆史作更多的考慮。
“自然中每一瞬間都是全新的;過去永遠被吞掉、被忘記;僅有未來是神聖的。
”愛默生這樣說:“自然的廣闊空間、大西洋、南方……漫長的時間間隔、多少時代、多少世紀……都是沒有價值的。
”看看愛默生是多麼勇敢,認為時間和曆史無足輕重。
他喜歡說的一句話就是“生活是一系列的意外”。
他太忽視對曆史或進化論的研究,未注意到生活是一種連續的合理的矛盾發展一面,把許多事情都說成是意外,就會看不見必然性與偶然性的結合。
第四,愛默生對于浪漫主義與功利主義的調和或結合是不合需要的、不可能的。
愛默生所描述的靈魂要探求精神靈感、忘懷入神或神交,但目的卻是取得塵世的權力、成功、财富。
一方面,他要成為一個詩人、一個神秘主義者;另一方面,他又教導人們去成為政治家或百萬富翁。
這種對立觀念的結合是不合适的。
浪漫主義者相信純粹的直接感情與無定的個人随想,根本不關心實用、成功,因而才有可能産生出真正的詩和藝術來;功利主義者力圖計算出利益的數量與質量、成功或實用的價值,他們甯要冷靜的合理統計而不要浪漫主義的直覺,因此才能安全、穩步地改進生産、積累财富。
愛默生似乎面對着兩者擇一的困境,或者是浪漫主義,或者是功利主義。
我感到不僅是愛默生,就是詹姆斯,甚至可以說作為一個整體的美國人也面對着這種困境。
——也許不是困境,正是美國開拓時期的人物生活上、思想上浪漫與功利交替并用的表現。
我對愛默生的批評可能過于嚴刻了一些,但是到目前為止我也隻能說愛默生不是一個系統的哲學家,他的先驗論作為一種哲學來講是有缺陷和前後矛盾的;但是他作為一個預言者、一個詩人、一個教師,則超出了許多在世的哲學家。
他的散文将永遠是美國人民的一筆偉大财富,不論是誰,讀到它們都會感到欣悅。
現在我引用《愛默生,他的生活、寫作與哲學》一書的作者庫克(Cooke)的話以做結束: 愛默生與其說是一個思想家,不如說是一個預言者;與其說是一個哲學家,不如說是一個詩人。
愛默生屬于盧梭(Rousseau)、赫爾德(Herder)、萊辛(Less-ing)、科爾裡奇這樣文學天才的行列。
這些人都是他們時代理智上的喚醒者、激發者;并不是作為一個時代的思想家,而是作為這個時代的鼓舞者。
他們雖然以感情、想象、直覺為轉移,但卻開辟了生活、思想、行動的新的可能性的道路。
這些人是建設現代世界的人,是生活、藝術、文學、宗教的改造者。
愛默生屬于那些照亮了人們靈魂的一類人,這類人為現代世界作了聖人、先知、預言家為古代世界所做的事。
愛默生具有現代聖人的品質。
附釋:本文主要是論述愛默生(美國人一般把他當作“聖人”)的新英格蘭先驗主義。
他的先驗主義概念顯然是從康德來的,又受康德、謝林和英國詩人同散文家科爾裡奇思想的影響。
所以他的先驗主義不同于哲學史上其它先驗主義哲學,而有它的特殊的有生活實踐的新的含義。
我們把它編入本書(《現代西方哲學講演集》)中作為現代實用主義的萌芽,就是認為它較詹姆斯、杜威等人的實用主義體系似乎更樸素健康而接近常識。
他是墾荒時期美國精神的代言人,他對美國文化各方面——對于哲學、文學、道德、宗教,甚至對工業、農業都有熱烈鼓舞和贊揚,我們可以說他是一個美國文明的精神之父。
下面我們補充兩條材料。
一條說明愛默生對在英國第一個傳播黑格爾哲學的人斯梯林所著《黑格爾的秘密》(1865)的贊揚。
在這本書的扉頁上,愛默生寫道:“在分析科學上最晦澀的問題中,我從沒有見過任何一本近代英國出版的書表現出象本書這樣的能力,尤其在論述與文學和人文主義有關的題材時更顯示出作者具有特殊的毅力和廣博的見識。
本書就是他研究這些題材的綜合力的體現。
我們認為,随着讀者毅力和細心的不斷增長,必然促使他對本書的題材發生更大的注意。
這本書的最大優點就是它的健康的道德良知。
” 第二,他對美國進步詩人惠特曼詩才的發現和熱情的鼓勵。
1855年7月21日,他于麻省康果鄉間給惠特曼寫信說:“才華橫溢的《草葉集》……是美國至今所能貢獻的最了不起的聰明才智的精華。
……我為你的自由和勇敢的思想而高興……我發現美妙無比的事物……我還發現那種大膽的處理……恐怕隻有深刻的理解力才能啟發它。
……它的最大的優點就是加強和鼓舞人們的信心……我很想會見使我受到教益的人。
”1856年他果然同比他年輕十六歲的晚輩惠特曼會晤了。
這篇文章是1929年秋我從哈佛大學步行十多裡路到康果去瞻仰愛默生陵墓,看到他的墓碑後,參閱了有關書籍寫成。
發表于此,以志鱗爪。
他的前後矛盾主要是由于他的折衷主義(eclecticism),每一個他所知道的作家都是他引用的來源。
佛教、柏拉圖、伏爾泰、邊沁、科爾裡奇、孔夫子、斯威登伯格(E.Swedenborg,1688—1772)的名字能在一頁或一篇論文中找到。
确實,人們可以說美國是所有學說的溶化鍋,是所有古代哲人的萬神殿。
第三,愛默生的論述中似乎缺乏曆史的觀點,說确切些,對他來講,靈魂和當下的直覺就是一切,完全不對曆史作更多的考慮。
“自然中每一瞬間都是全新的;過去永遠被吞掉、被忘記;僅有未來是神聖的。
”愛默生這樣說:“自然的廣闊空間、大西洋、南方……漫長的時間間隔、多少時代、多少世紀……都是沒有價值的。
”看看愛默生是多麼勇敢,認為時間和曆史無足輕重。
他喜歡說的一句話就是“生活是一系列的意外”。
他太忽視對曆史或進化論的研究,未注意到生活是一種連續的合理的矛盾發展一面,把許多事情都說成是意外,就會看不見必然性與偶然性的結合。
第四,愛默生對于浪漫主義與功利主義的調和或結合是不合需要的、不可能的。
愛默生所描述的靈魂要探求精神靈感、忘懷入神或神交,但目的卻是取得塵世的權力、成功、财富。
一方面,他要成為一個詩人、一個神秘主義者;另一方面,他又教導人們去成為政治家或百萬富翁。
這種對立觀念的結合是不合适的。
浪漫主義者相信純粹的直接感情與無定的個人随想,根本不關心實用、成功,因而才有可能産生出真正的詩和藝術來;功利主義者力圖計算出利益的數量與質量、成功或實用的價值,他們甯要冷靜的合理統計而不要浪漫主義的直覺,因此才能安全、穩步地改進生産、積累财富。
愛默生似乎面對着兩者擇一的困境,或者是浪漫主義,或者是功利主義。
我感到不僅是愛默生,就是詹姆斯,甚至可以說作為一個整體的美國人也面對着這種困境。
——也許不是困境,正是美國開拓時期的人物生活上、思想上浪漫與功利交替并用的表現。
我對愛默生的批評可能過于嚴刻了一些,但是到目前為止我也隻能說愛默生不是一個系統的哲學家,他的先驗論作為一種哲學來講是有缺陷和前後矛盾的;但是他作為一個預言者、一個詩人、一個教師,則超出了許多在世的哲學家。
他的散文将永遠是美國人民的一筆偉大财富,不論是誰,讀到它們都會感到欣悅。
現在我引用《愛默生,他的生活、寫作與哲學》一書的作者庫克(Cooke)的話以做結束: 愛默生與其說是一個思想家,不如說是一個預言者;與其說是一個哲學家,不如說是一個詩人。
愛默生屬于盧梭(Rousseau)、赫爾德(Herder)、萊辛(Less-ing)、科爾裡奇這樣文學天才的行列。
這些人都是他們時代理智上的喚醒者、激發者;并不是作為一個時代的思想家,而是作為這個時代的鼓舞者。
他們雖然以感情、想象、直覺為轉移,但卻開辟了生活、思想、行動的新的可能性的道路。
這些人是建設現代世界的人,是生活、藝術、文學、宗教的改造者。
愛默生屬于那些照亮了人們靈魂的一類人,這類人為現代世界作了聖人、先知、預言家為古代世界所做的事。
愛默生具有現代聖人的品質。
附釋:本文主要是論述愛默生(美國人一般把他當作“聖人”)的新英格蘭先驗主義。
他的先驗主義概念顯然是從康德來的,又受康德、謝林和英國詩人同散文家科爾裡奇思想的影響。
所以他的先驗主義不同于哲學史上其它先驗主義哲學,而有它的特殊的有生活實踐的新的含義。
我們把它編入本書(《現代西方哲學講演集》)中作為現代實用主義的萌芽,就是認為它較詹姆斯、杜威等人的實用主義體系似乎更樸素健康而接近常識。
他是墾荒時期美國精神的代言人,他對美國文化各方面——對于哲學、文學、道德、宗教,甚至對工業、農業都有熱烈鼓舞和贊揚,我們可以說他是一個美國文明的精神之父。
下面我們補充兩條材料。
一條說明愛默生對在英國第一個傳播黑格爾哲學的人斯梯林所著《黑格爾的秘密》(1865)的贊揚。
在這本書的扉頁上,愛默生寫道:“在分析科學上最晦澀的問題中,我從沒有見過任何一本近代英國出版的書表現出象本書這樣的能力,尤其在論述與文學和人文主義有關的題材時更顯示出作者具有特殊的毅力和廣博的見識。
本書就是他研究這些題材的綜合力的體現。
我們認為,随着讀者毅力和細心的不斷增長,必然促使他對本書的題材發生更大的注意。
這本書的最大優點就是它的健康的道德良知。
” 第二,他對美國進步詩人惠特曼詩才的發現和熱情的鼓勵。
1855年7月21日,他于麻省康果鄉間給惠特曼寫信說:“才華橫溢的《草葉集》……是美國至今所能貢獻的最了不起的聰明才智的精華。
……我為你的自由和勇敢的思想而高興……我發現美妙無比的事物……我還發現那種大膽的處理……恐怕隻有深刻的理解力才能啟發它。
……它的最大的優點就是加強和鼓舞人們的信心……我很想會見使我受到教益的人。
”1856年他果然同比他年輕十六歲的晚輩惠特曼會晤了。
這篇文章是1929年秋我從哈佛大學步行十多裡路到康果去瞻仰愛默生陵墓,看到他的墓碑後,參閱了有關書籍寫成。
發表于此,以志鱗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