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柏格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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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物質,那些所謂客觀對象實在是太無足輕重了。
事實上人總得要拿他所積存的與當前事物毫不相涉的各種記憶來解釋物質,把握對象;但是就理論說來,要認識物質的真象,卻絕對新實在論者、批判實在論者都喜歡用這個名詞。
也有不同的理解,一般作為感性給予的材料。
不容許任何記憶的附加。
所以要得到科學知識,非把記憶的附加剔除淨盡不可。
記憶洗刷幹淨了,剩下一個抽象幹燥的認識來,這就是科學上的知識。
這裡柏格森就毫不費力地引出了他的結論:實際生活裡的物質沒有什麼意義可言,生命的精華隻在精神生活裡面。
他對于科學與唯物論在這裡遂不免大加貶抑。
他這種說法是從心理學出發的,後來我曾多次聽見過在美國哈佛大學講課的懷特海教授也說:“模糊的成分才是基本的。
”“我們根本沒有看見事物,隻不過嗅到它們罷了。
”大概這些意思也是和柏格森約略相同的。
不過懷特海一提到科學知識時,他卻反對柏格森式的心理的附加(Psychicaladdition)。
在對柏格森的哲學作一綜觀以後,我們可以清楚看到,他的哲學根本觀點是廣義的唯心論。
如果和一般的唯心論有所不同,那就是由于他是介于理性主義與重理智分析,和物質運動的機械唯物論正相反對。
而他特别注重生命,提出他的生機主義。
這是一種自然的精神主義或者說精神的自然主義。
普通現代哲學的論述都把柏格森觀點叫做生命哲學或生機主義,也有把他與有機主義相聯系的。
這是他創新的方面。
柏格森的“記憶”近似康德的“範疇”,都是主體打算用來處理對象的主觀條件。
不過康德的“範疇”屬于理性或知性的範圍,有普遍的立法作用,而柏氏的“記憶”隻是偶然心理的附加。
把他的理論當作心理學看是不錯的,但這和哲學裡的認識論無關。
沒有把哲學與科學的界限劃分清楚,沒有完成哲學以批評科學的前提,為科學奠定理性理論的基礎的任務,恐怕是他哲學系統裡一個不小的缺點。
此外,我們認為他的尊崇直覺,鄙棄理性的說法隻是得理性之一偏的理論。
理性是要認識全體的,良心、直覺等等都是這一方面的表現。
但理性不隻求認識全體,它另一方面又是規模、法度、理則、真理、大道的建立者。
理性的這一方面的意義就被柏格森忽略了,鄙棄了,于是他的滔滔清辯隻不過引人進入神秘境界之中,變成了探求“禅意”的言詞。
他又常說理智是實用的,為方便而設的,而直覺則是超實用的,無所為的。
其實理智亦有不切實用的地方。
理智的探索常是應付了實際需要(指制造工具,維持生活)以後剩餘能力的揮霍,而能進一步作超出實際功利的純科學探讨。
反之他所謂超實用的直覺卻反而是随機應變,成事于不知不覺之中,非常非常之實用的。
這一點使得他和實用主義相當接近,他和實用主義大師詹姆斯之間那種深摯的、頗饒興味的友誼和這種思想的契合也多少有些關系。
柏格森的綿延說也不能使我們完全滿意。
他以為時間觀念是虛幻的,為方便而設的。
一切存在,一切真實,都在真正的綿延之中,在他的系統裡找不到永恒的概念。
但許多哲學上科學上的真理的永恒性卻不是任何時間學說或綿延學說所可解釋的。
我們可以說發現真理那一刹那(其實連這種說法也将為柏格森所否認,因為他不認為從整個的流變之中可以挑出任何的“刹那”出來,不過我們依然可以這樣說),時間在生命上是綿延,但在發現上卻是永恒。
這一點柏格森并未給我們以充分的解釋。
上面我們說過,柏格森的學說裡帶有頗重的黑格爾辯證法的意味,但更重要的,我們得指出他們兩人間根本的不同。
黑格爾的辯證法裡有矛盾的統一,有設身處地、體物入微式的體驗,但是他主要的還是在求出有機全體的節奏,所以他是入乎其中,超乎其外,終于還是加以揚棄,以求取宇宙間的大經大法。
柏格森則不然,他诟病科學的站在外面,站在同一立腳點的觀察方法,他要投身事物之中,和事物一同經曆變化的途程。
他得到了豐富的精神生活,他進入了神秘的精神境界。
到此為止,他不想再跳出來了。
這就構成了他和黑格爾之間極大的差異。
我們讀柏格森的書,常會感到一些中國哲學的意味,譬如他的重哲學而輕科學,他的推崇直覺,講求神秘,他的祛除符号,不要言诠,都會令我們想起先秦魏晉的老莊和宋明陸王之學;而他那整個的綿延創化的變的哲學也容易使人聯想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神無方而易無體”、“以未濟終焉”之類的話頭。
但我們不要忘記了柏格森是現代的西方人,是具有很深的科學素養的現代哲學家,他的哲學乃是從科學出發的。
雖然他終于歸入神秘主義,他的系統裡依舊有中國哲學所缺乏的認識論或邏輯學。
這些都是和中國哲學比較時要透過表面的相似去深切認識的。
總之,柏格森的哲學和講究邏輯理念的傳統哲學大不相同,這種不同使他不能在哲學史上取得古典唯心哲學的地位,但也正因為這種不同,見得他的新穎獨創,他才能在20世紀初期的思想界獨放異彩。
事實上人總得要拿他所積存的與當前事物毫不相涉的各種記憶來解釋物質,把握對象;但是就理論說來,要認識物質的真象,卻絕對新實在論者、批判實在論者都喜歡用這個名詞。
也有不同的理解,一般作為感性給予的材料。
不容許任何記憶的附加。
所以要得到科學知識,非把記憶的附加剔除淨盡不可。
記憶洗刷幹淨了,剩下一個抽象幹燥的認識來,這就是科學上的知識。
這裡柏格森就毫不費力地引出了他的結論:實際生活裡的物質沒有什麼意義可言,生命的精華隻在精神生活裡面。
他對于科學與唯物論在這裡遂不免大加貶抑。
他這種說法是從心理學出發的,後來我曾多次聽見過在美國哈佛大學講課的懷特海教授也說:“模糊的成分才是基本的。
”“我們根本沒有看見事物,隻不過嗅到它們罷了。
”大概這些意思也是和柏格森約略相同的。
不過懷特海一提到科學知識時,他卻反對柏格森式的心理的附加(Psychicaladdition)。
在對柏格森的哲學作一綜觀以後,我們可以清楚看到,他的哲學根本觀點是廣義的唯心論。
如果和一般的唯心論有所不同,那就是由于他是介于理性主義與重理智分析,和物質運動的機械唯物論正相反對。
而他特别注重生命,提出他的生機主義。
這是一種自然的精神主義或者說精神的自然主義。
普通現代哲學的論述都把柏格森觀點叫做生命哲學或生機主義,也有把他與有機主義相聯系的。
這是他創新的方面。
柏格森的“記憶”近似康德的“範疇”,都是主體打算用來處理對象的主觀條件。
不過康德的“範疇”屬于理性或知性的範圍,有普遍的立法作用,而柏氏的“記憶”隻是偶然心理的附加。
把他的理論當作心理學看是不錯的,但這和哲學裡的認識論無關。
沒有把哲學與科學的界限劃分清楚,沒有完成哲學以批評科學的前提,為科學奠定理性理論的基礎的任務,恐怕是他哲學系統裡一個不小的缺點。
此外,我們認為他的尊崇直覺,鄙棄理性的說法隻是得理性之一偏的理論。
理性是要認識全體的,良心、直覺等等都是這一方面的表現。
但理性不隻求認識全體,它另一方面又是規模、法度、理則、真理、大道的建立者。
理性的這一方面的意義就被柏格森忽略了,鄙棄了,于是他的滔滔清辯隻不過引人進入神秘境界之中,變成了探求“禅意”的言詞。
他又常說理智是實用的,為方便而設的,而直覺則是超實用的,無所為的。
其實理智亦有不切實用的地方。
理智的探索常是應付了實際需要(指制造工具,維持生活)以後剩餘能力的揮霍,而能進一步作超出實際功利的純科學探讨。
反之他所謂超實用的直覺卻反而是随機應變,成事于不知不覺之中,非常非常之實用的。
這一點使得他和實用主義相當接近,他和實用主義大師詹姆斯之間那種深摯的、頗饒興味的友誼和這種思想的契合也多少有些關系。
柏格森的綿延說也不能使我們完全滿意。
他以為時間觀念是虛幻的,為方便而設的。
一切存在,一切真實,都在真正的綿延之中,在他的系統裡找不到永恒的概念。
但許多哲學上科學上的真理的永恒性卻不是任何時間學說或綿延學說所可解釋的。
我們可以說發現真理那一刹那(其實連這種說法也将為柏格森所否認,因為他不認為從整個的流變之中可以挑出任何的“刹那”出來,不過我們依然可以這樣說),時間在生命上是綿延,但在發現上卻是永恒。
這一點柏格森并未給我們以充分的解釋。
上面我們說過,柏格森的學說裡帶有頗重的黑格爾辯證法的意味,但更重要的,我們得指出他們兩人間根本的不同。
黑格爾的辯證法裡有矛盾的統一,有設身處地、體物入微式的體驗,但是他主要的還是在求出有機全體的節奏,所以他是入乎其中,超乎其外,終于還是加以揚棄,以求取宇宙間的大經大法。
柏格森則不然,他诟病科學的站在外面,站在同一立腳點的觀察方法,他要投身事物之中,和事物一同經曆變化的途程。
他得到了豐富的精神生活,他進入了神秘的精神境界。
到此為止,他不想再跳出來了。
這就構成了他和黑格爾之間極大的差異。
我們讀柏格森的書,常會感到一些中國哲學的意味,譬如他的重哲學而輕科學,他的推崇直覺,講求神秘,他的祛除符号,不要言诠,都會令我們想起先秦魏晉的老莊和宋明陸王之學;而他那整個的綿延創化的變的哲學也容易使人聯想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神無方而易無體”、“以未濟終焉”之類的話頭。
但我們不要忘記了柏格森是現代的西方人,是具有很深的科學素養的現代哲學家,他的哲學乃是從科學出發的。
雖然他終于歸入神秘主義,他的系統裡依舊有中國哲學所缺乏的認識論或邏輯學。
這些都是和中國哲學比較時要透過表面的相似去深切認識的。
總之,柏格森的哲學和講究邏輯理念的傳統哲學大不相同,這種不同使他不能在哲學史上取得古典唯心哲學的地位,但也正因為這種不同,見得他的新穎獨創,他才能在20世紀初期的思想界獨放異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