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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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赦不詳。
吾以不詳導民,災及吾身,何日之有!’既則晉師之救鄭者至。
曰:‘請戰。
’莊王許諾。
将軍子重谏曰:‘晉,大國也。
王師淹病矣,君請勿許也。
’莊王曰:‘弱者吾威之。
強者事吾辟之,是以使寡人無以立乎天下。
’令之還師而逆晉寇。
莊王鼓之,晉師大敗。
晉衆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矣。
莊王曰:‘嘻!吾兩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還師而佚晉寇。
”《白虎通·号》篇曰:“楚勝鄭而不有,告從而赦之;又令還師而佚晉寇;圍宋,宋因而與之平,引師而去。
知楚莊之霸也。
” 鄭僖不信大夫之言而殺身。
襄七年:“十有二月,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婁子于,鄭伯髡頑如會,未見諸侯。
丙戌,卒于操。
”《公羊傳》曰:“操者何?鄭之邑也。
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隐之也。
何隐爾?弑也。
孰弑之?其大夫弑之。
曷為不言其大夫弑之?為中國諱也。
曷為為中國諱?鄭伯将會諸侯于,其大夫谏曰:‘中國不足歸也,則不若與楚。
’鄭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國為義,則伐我喪;以中國為強,則不若楚。
’于是弑之。
未見諸侯,其言如會,何?緻其意也。
”何《注》雲:“鄭伯欲與中國,意未達而見殺,故養遂而緻之。
所以達賢者之心。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鄭伯髡原卒于會,諱弑,痛強臣專君,君不得為善也。
” 此則谏者不正,而人君以不納為賢者也。
二君之成敗雖殊,其能不惑于人言,孳孳為善,一也。
臣進谏而君漏言,則忠道絕。
文六年:“晉殺其大夫陽處父,晉狐射姑出奔狄。
”《公羊傳》曰:“晉殺其大夫陽處父,則狐射姑曷為出奔?射姑殺也。
射姑殺,則其稱國以殺,何?君漏言也。
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陽處父谏曰:‘射姑,民衆不悅,不可使将。
’于是廢将。
陽處父出,射姑入,君謂射姑曰:‘陽處父言曰:射姑民衆不悅,不可使将。
’射姑怒,出,刺陽處父于朝而走。
”何《注》雲:“明君漏言殺之。
當坐殺也。
〔注六〕《易》曰: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
”《穀梁傳》曰:“稱國以殺,罪累上也。
襄公已葬,其以累上之辭言之,何也?君漏言也。
上洩則下暗,下暗則上聾,且暗且聾,無以相通,夜姑殺者也,夜姑之殺奈何?曰:晉将與狄戰,使狐夜姑為将軍,趙盾佐之,陽處父曰:‘不可!古者君之使臣也,使仁者佐賢者,不使賢者佐仁者。
今趙盾賢,夜姑仁,其不可乎!’襄公曰:‘諾。
’謂夜姑曰:‘吾始使盾佐女,今女佐盾矣。
’夜姑曰:‘敬諾。
’襄公死,處父主竟上之事,夜姑使人殺之,君漏言也。
故士造辟而言,詭辭而出,曰:用我則可,不用我則無亂其德。
”範《注》雲:“親殺者夜姑,而歸罪于君,明由君言而殺之,罪在君也,故稱君以殺。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晉靈漏陽處父之謀,使陽處父死。
觀乎漏言,知忠道之絕。
” 君拒谏而臣去位,則主勢孤。
莊二十四年:“冬,戎侵曹。
曹羁出奔陳。
”《公羊傳》曰:“三谏不從,遂去之,故君子以為得君臣之義也。
”何《注》雲:“不從得去者,仕為行道,道不行,義不可素餐;所以申賢者之志,孤惡君也。
”《白虎通·谏争》篇曰:“諸侯之臣诤不從,得去,何?以屈尊申卑,孤惡君也。
去曰:某質性頑鈍,言愚不任用,請退避賢。
如是,君待之以禮,臣待放;如不以禮待,遂去。
必三谏者何?以為得君臣之義。
” 為人上者可不慎哉! 親親第二十三 《春秋》親親。
魯季友辟内難而如陳,則記之。
莊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
”《公羊傳》曰:“原仲者何?陳大夫也。
大夫不書葬,此何以書?通乎季子之私行也。
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内難也。
君子辟内難而不辟外難。
内難者何?公子慶父、公子牙、公子友,皆莊公之母弟也。
公子慶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脅公,季子起而治之,則不得與于國政;坐而視之,則親親因不忍見也。
故于是複請至于陳而葬原仲也。
” 不誅慶父而逸賊,則稱之。
闵二年:“秋八月辛醜,公薨。
”《公羊傳》曰:“公薨何以不地?隐之也。
何隐爾?弑也。
孰弑之?慶父也。
弑公子牙,今将爾,季子不免。
慶父弑二君,何以不誅?将而不免,遏惡也。
既而不可及,〔注七〕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漢書·鄒陽傳》:“陽說王長君曰:魯公子慶父使仆人殺子般,獄有所歸,季友不探其情而誅焉。
慶父親殺闵公,季子緩追免賊,《春秋》以為親親之道也。
”《鹽鐵論·周秦》篇曰:“自首匿相坐之法立,骨肉之恩廢而刑罪多。
聞父母之于子,雖有罪猶匿之。
豈不欲服罪爾,子為父隐,父為子隐,未聞父子之相坐也。
聞兄弟緩追以免賊,未聞兄弟之相坐也。
” 吳季劄不忍父子相殺而讓國,則賢之。
襄二十九年:“吳子使劄來聘。
”《公羊傳》曰:“吳無君,無大夫,此何以為有君,有大夫?賢季子也,何賢乎季子?讓國也。
其讓國奈何?谒也,馀祭也,夷昧也,與季子同母者四。
季子弱而才,兄弟皆愛之,同欲立之以為君。
谒曰:‘今若是迮而與季子國,季子猶不受也,請無與子而與弟,弟兄疊為君而緻國乎季子。
’皆曰:‘諾。
’故諸為君者皆輕死為勇,飲食必祝,曰:‘天苟有吳國,當速有悔于予身。
’故谒也死,馀祭也立;馀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則國宜之季子者也。
季子使而亡焉。
僚者,庶長也,即之。
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爾。
阖廬曰:‘先君之所以不與子國而與弟者,凡為季子故也。
将從先君之命與?則國宜之季子者也;如不從先君之命與?則我宜立者也。
僚惡得為君乎!’于是使專諸刺僚,而緻國乎季子。
季子不受,曰:‘爾弑吾君,吾受爾國,是吾與爾為篡也;爾殺吾兄,吾又殺爾,是父子兄弟相殺終身無已也。
’去之延陵,終身不入吳國。
故君子以其不受為義,以其不殺為仁。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魯季子之免罪,吳季子之讓國,明親親之恩也。
”又《精華》篇曰:“《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志邪者不待成,首惡者黑罪特重,本直者其論輕。
魯季子追慶父,而吳季子釋阖廬,俱弑君,或誅或不誅。
聽訟折獄可無審耶!” 此全親親之義,而《春秋》褒之者也。
子叔姬書來歸。
文十五年:“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
”《公羊傳》曰:“其言來,何?闵之也。
子雖有罪,猶若其不欲服罪然。
”何《注》雲:“孔子曰:‘父為子隐,子為父隐,直在其中矣。
’所以崇父子之親也。
”《穀梁傳》曰:“其曰子叔姬,貴之也。
其言來歸,何也?父母之于子,雖有罪,猶欲其免也。
”《鹽鐵論·周秦》篇文見上。
《通典》卷六十九載《養兄弟子為後後自生子議》曰:“東晉成帝鹹和五年,散騎侍郎賀峤妻于上表雲:‘董仲舒一代純儒,漢朝每有疑議,未嘗不遣使者訪問,以片言而折衷焉。
’時有疑獄曰:‘甲無子,拾道旁棄兒乙,養之以為子。
及乙長有罪,殺人,以狀語甲。
甲藏匿乙,甲當何論?’仲舒斷曰:‘甲無子,振活養乙。
雖非所生,誰與易之。
《詩》雲:“螟蛉有子,蜾蠃負之。
”《春秋》之義,父為子隐。
甲宜匿乙,诏不當坐。
’” 郜、盛之君失地不名。
僖二十年:“夏,郜子來朝。
”《公羊傳》曰:“郜子者何?失地之君也。
何以不名?兄弟辭也。
”何《注》雲:“郜,魯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絕賤,明當尊遇之,異于鄧穀也。
”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來奔。
”《公羊傳》曰:“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
何以不名?兄弟辭也。
”《春秋繁露·觀德》篇曰:“盛伯、郜子俱當絕,而獨不名,為其與我同姓兄弟也。
” 及凡為中國諱,為内諱(詳後《諱辭》篇)。
皆《春秋》之親親也。
周襄王不能乎母,則書出以示絕。
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鄭。
”《公羊傳》曰:“王者無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
魯子曰:是王也,不能乎母者,其諸此之謂與。
”《禮記·曲禮下》篇曰:“天子不言出。
”鄭《注》雲:“天子之言出,諸侯之生名,皆有大惡,君子所遠,出名以絕之。
《春秋傳》曰:天王出居于鄭,衛侯朔入于衛,是也。
”《漢書·嚴助傳》:“助上書謝曰:《春秋》‘天五出居于鄭’不能事母,故絕之。
”又《霍光傳》:“丞相敞等奏曰: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于鄭。
’繇不孝出之,絕之于天下也。
”《鹽鐵論·孝養》篇曰:“周襄王之母非無酒肉也,衣食非不如曾晳也,然而被不孝之名,以其不能事其父母也。
”又曰:“周襄王富有天下,而有不能事父母之累。
”《新語·無為》篇曰:“周襄王不能事後母,出居于鄭,而下多叛其親。
” 晉獻公殺世子申生,直稱君殺以示惡。
僖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
”《公羊傳》曰:“曷為直稱晉侯以殺?殺世子母弟直稱君者,甚之也。
”何《注》雲:“甚之者,甚惡殺親親也。
”《穀梁傳》曰:“目晉侯斥殺,惡晉侯也。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殺世子母弟直稱君,明失親親也。
”《白虎通·誅伐》篇曰:“父殺其子,當誅,何?以為天地之性人為貴,人皆天所生也,讬父母氣而生耳。
王者以養長而教之,故父不得專也。
《春秋傳》曰:‘晉侯殺其世子申生。
直稱君者,甚之也。
’《後漢書·楊終傳》:‘終以書戒馬廖曰:《春秋》殺太子母弟直稱君,甚惡之者,坐失教也。
” 鄭莊公殺弟叔段,則書克以大鄭伯之惡。
隐元年:“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殺之則曷為謂之克?大鄭伯之惡也。
曷為大鄭伯之惡?母欲立之,己殺之,如勿與而已矣。
”何《注》雲:“不從讨賊辭者,主惡以失親親,故書之。
”《穀梁傳》曰:“克者何?能也。
何能也?能殺也。
何以不言殺?見段之有徒衆也。
段,弟也,而弗謂弟,公子也。
而弗謂公子,貶之也。
段失子弟之道矣,賤段而甚鄭伯也。
何甚乎鄭伯?甚鄭伯之處心積慮成于殺也。
于鄢,遠也,猶曰取之其母之懷中而殺之雲爾,甚之也。
然則為鄭伯者奈何?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左氏傳》曰:“《書》曰:‘鄭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
如二君,故曰克。
稱鄭伯,譏失教也。
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杜《注》:“不早為之所而養成其惡,故曰失教。
段實出奔而以克為文,明鄭伯志在于殺,難言其奔。
” 周景王殺其弟佞夫,則譏其首惡忍親。
襄三十年:“天王殺其弟佞夫。
《穀梁傳》曰:‘諸侯且不首惡,況于天子乎!君無忍親之義。
天子諸侯所親者,惟長子母弟耳。
天王殺其弟佞夫,甚之也。
”《公羊》無傳。
何《注》雲:“王者得專殺,書者,惡夫親親也。
”《左氏傳》曰:“《書》曰:‘天王殺其弟佞夫。
’罪在王也。
” 陳侯之弟招殺世子偃師,則盡其親以惡招。
昭元年:“叔孫豹會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酌、宋向戌、衛齊惡、陳公子招、蔡公孫歸生、鄭軒虎、許人、曹人于槨。
”《公羊傳》曰:“此陳侯之弟招也,何以不稱弟?貶。
曷為貶?為殺世子偃師貶,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
大夫相殺稱人,此其稱名氏以殺,何?言将自是弑君也。
今将爾,辭曷為與親弑者同?君親無将,将而必誅焉。
然則曷為不于其弑焉貶?以親者弑,然後其罪惡甚。
《春秋》不待貶絕而罪惡見者,不貶絕以見罪惡也;貶絕然後罪惡見者,貶絕以見罪惡也。
今招之罪已重矣,曷為複貶乎此?著招之有罪也。
何著乎招之有罪?言楚之托乎讨招以滅陳也。
”八年:“陳侯之弟公子招殺陳世子偃師。
”《穀梁傳》曰:“鄉曰陳公子招,今曰陳侯之弟招,何也?曰:盡其親,所以惡招也。
兩下相殺,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世子雲者,唯君之貳也。
雲可以重之存焉,志之也。
諸侯之尊,兄弟不得以屬通。
其弟雲者,親之也。
親而殺之,惡也。
”《左氏傳》曰:“《書》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
’罪在招也。
” 陳哀公之弟光出奔楚,書弟出奔以惡之。
襄二十年:“陳侯之弟光出奔楚。
”《穀梁傳》曰:“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屬通。
其弟雲者,親之也。
親而奔之,惡也。
”《左氏傳》曰:“陳侯之弟黃光左傳作黃。
出奔楚,言非其罪也。
”杜《注》:“稱弟,罪陳侯及二慶。
” 秦景公之弟針出奔晉,亦書弟出奔以惡之。
昭元年:“夏,秦伯之弟針出奔晉。
”《公羊傳》曰:“秦無大夫,此何以書?仕諸晉也。
曷為仕諸晉?有千乘之國而不能容其母弟,故君子謂其奔也。
”何《注》雲:“弟賢。
當任用之;不肖,當安處之。
乃仕之他國,與逐之無異,故雲爾。
”《穀梁傳》曰:“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屬通。
其弟雲者,親之也。
親而奔之,惡也。
”《左氏傳》曰:“《書》曰:‘秦伯之弟針出奔晉。
’罪秦伯也。
”《春秋繁露·觀德》篇曰:“外出者衆,以母弟出,獨大惡之;為其亡母背骨肉也。
”《漢書·杜邺傳》曰:“昔秦伯有千乘之國,而不能容其母弟,《春秋》亦書而譏焉。
” 武氏子父卒未命而出使,則見譏為薄恩。
隐三年:“秋,武氏子來求赙。
”《公羊傳》曰:“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其稱武氏子,何?譏。
何譏爾?父卒,子未命也。
”何《注》雲:“時雖世大夫,緣孝子之心,不忍便當父位,故順古先試一年,乃命于宗廟。
武氏子父新死未命,而便為大夫,薄父子之恩,故稱氏言子,見未命以譏之。
”《穀梁傳》曰:“武氏子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
天子之大夫,其稱武氏子,何也?未畢喪,孤未爵。
未爵使之,非正也。
”範《注》雲:“時平王之喪在殡。
因先王之喪在殡,故嗣子不得命大夫也。
” 魯莊公滅同姓,則以為大惡而為之諱。
莊八年:“夏,師及齊師圍成。
成降于齊師。
”《公羊傳》曰:“成者何?盛成。
盛則曷為謂之成?諱滅同姓也。
”《春秋繁露·玉英》篇曰:“變成謂之盛,諱大惡也。
” 衛文公滅同姓則書名以示絕。
僖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毀滅邢。
”《公羊傳》曰:“衛侯毀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滅同姓也。
”《穀梁傳》曰:“毀之名,何也?不正其伐本而滅同姓也。
”《左氏傳》曰:“衛侯毀滅邢,同姓也,故名。
”《禮記·曲禮下》篇曰:“諸侯不生名,滅同姓名。
”《春秋繁露·觀德》篇曰:“滅人者不絕,衛侯毀滅同姓獨絕,賤其本祖而忘先也。
” 晉伐同姓,則視晉為狄。
昭十二年:“晉伐鮮虞。
”《穀梁傳》曰:“其曰晉,狄之也。
其狄之,何也?不正其與夷狄交伐中國,故狄稱之也。
”《公羊》無傳。
何《注》雲:“謂之晉者,中國以無義故為夷狄所強,今楚行詐滅陳、蔡,諸夏懼然去而與晉會于屈銀。
不因以大綏諸侯,先之以博愛,而先伐同姓,從親親起,欲以立威行霸,故狄之。
”《春秋繁露·楚莊王》篇曰:“《春秋》曰:‘晉伐鮮虞。
’奚惡乎晉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禮而重信,禮無不答,施無不報,天之數也。
今我君臣同姓遇女,女無良心,禮以不答,有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
公子慶父之亂,魯危殆亡,而齊侯安之。
于彼無親,尚來憂我,今晉不以同姓憂我,而強大厭我,我心望焉,故言之不好,謂之晉而已,婉辭也。
” 魯僖公取同姓之田,則亦為之諱。
僖三十一年:“春,取濟西田。
”《公羊傳》曰:“惡乎取之?取之曹也。
曷為不言取之曹?諱取同姓之田也。
” 同姓之國滅而魯不能救,則亦為之諱。
哀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陽歸。
”《公羊傳》曰:“曹伯陽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滅也。
曷為不言其滅?諱同姓之滅,力能救之而不救也。
” 此皆以不能盡親親之道而見惡于《春秋》者也。
然蒯聩為無道,則許衛辄之辭父。
哀三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
”《公羊傳》曰:“齊國夏曷為與衛石曼姑帥師圍戚?伯讨也。
此其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靈公而立辄,以曼姑之義為固可以距之也。
辄者,曷為者也?蒯聩之子也。
然則曷為不立蒯聩而立辄?蒯聩為無道,靈公逐蒯聩而立辄。
然則辄之義可以立乎?曰:可。
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辭王父命。
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
不以家事辭王事。
以王事辭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二年:“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聩于戚。
”《穀梁傳》曰:“納者,内弗受也。
帥師而後納者,有伐也。
何用弗受也?以辄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
信父而辭王父,則是不尊王父也。
其弗受,以尊王父也。
”《春秋繁露·順命》篇曰:“子不奉父命,則有伯讨之罪,衛世子蒯聩是也。
”《漢書·隽不疑傳》曰:“始元五年,有一男子乘黃犢
吾以不詳導民,災及吾身,何日之有!’既則晉師之救鄭者至。
曰:‘請戰。
’莊王許諾。
将軍子重谏曰:‘晉,大國也。
王師淹病矣,君請勿許也。
’莊王曰:‘弱者吾威之。
強者事吾辟之,是以使寡人無以立乎天下。
’令之還師而逆晉寇。
莊王鼓之,晉師大敗。
晉衆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矣。
莊王曰:‘嘻!吾兩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還師而佚晉寇。
”《白虎通·号》篇曰:“楚勝鄭而不有,告從而赦之;又令還師而佚晉寇;圍宋,宋因而與之平,引師而去。
知楚莊之霸也。
” 鄭僖不信大夫之言而殺身。
襄七年:“十有二月,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莒子、邾婁子于,鄭伯髡頑如會,未見諸侯。
丙戌,卒于操。
”《公羊傳》曰:“操者何?鄭之邑也。
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隐之也。
何隐爾?弑也。
孰弑之?其大夫弑之。
曷為不言其大夫弑之?為中國諱也。
曷為為中國諱?鄭伯将會諸侯于,其大夫谏曰:‘中國不足歸也,則不若與楚。
’鄭伯曰:‘不可!’其大夫曰:‘以中國為義,則伐我喪;以中國為強,則不若楚。
’于是弑之。
未見諸侯,其言如會,何?緻其意也。
”何《注》雲:“鄭伯欲與中國,意未達而見殺,故養遂而緻之。
所以達賢者之心。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鄭伯髡原卒于會,諱弑,痛強臣專君,君不得為善也。
” 此則谏者不正,而人君以不納為賢者也。
二君之成敗雖殊,其能不惑于人言,孳孳為善,一也。
臣進谏而君漏言,則忠道絕。
文六年:“晉殺其大夫陽處父,晉狐射姑出奔狄。
”《公羊傳》曰:“晉殺其大夫陽處父,則狐射姑曷為出奔?射姑殺也。
射姑殺,則其稱國以殺,何?君漏言也。
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陽處父谏曰:‘射姑,民衆不悅,不可使将。
’于是廢将。
陽處父出,射姑入,君謂射姑曰:‘陽處父言曰:射姑民衆不悅,不可使将。
’射姑怒,出,刺陽處父于朝而走。
”何《注》雲:“明君漏言殺之。
當坐殺也。
〔注六〕《易》曰: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
”《穀梁傳》曰:“稱國以殺,罪累上也。
襄公已葬,其以累上之辭言之,何也?君漏言也。
上洩則下暗,下暗則上聾,且暗且聾,無以相通,夜姑殺者也,夜姑之殺奈何?曰:晉将與狄戰,使狐夜姑為将軍,趙盾佐之,陽處父曰:‘不可!古者君之使臣也,使仁者佐賢者,不使賢者佐仁者。
今趙盾賢,夜姑仁,其不可乎!’襄公曰:‘諾。
’謂夜姑曰:‘吾始使盾佐女,今女佐盾矣。
’夜姑曰:‘敬諾。
’襄公死,處父主竟上之事,夜姑使人殺之,君漏言也。
故士造辟而言,詭辭而出,曰:用我則可,不用我則無亂其德。
”範《注》雲:“親殺者夜姑,而歸罪于君,明由君言而殺之,罪在君也,故稱君以殺。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晉靈漏陽處父之謀,使陽處父死。
觀乎漏言,知忠道之絕。
” 君拒谏而臣去位,則主勢孤。
莊二十四年:“冬,戎侵曹。
曹羁出奔陳。
”《公羊傳》曰:“三谏不從,遂去之,故君子以為得君臣之義也。
”何《注》雲:“不從得去者,仕為行道,道不行,義不可素餐;所以申賢者之志,孤惡君也。
”《白虎通·谏争》篇曰:“諸侯之臣诤不從,得去,何?以屈尊申卑,孤惡君也。
去曰:某質性頑鈍,言愚不任用,請退避賢。
如是,君待之以禮,臣待放;如不以禮待,遂去。
必三谏者何?以為得君臣之義。
” 為人上者可不慎哉! 親親第二十三 《春秋》親親。
魯季友辟内難而如陳,則記之。
莊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
”《公羊傳》曰:“原仲者何?陳大夫也。
大夫不書葬,此何以書?通乎季子之私行也。
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内難也。
君子辟内難而不辟外難。
内難者何?公子慶父、公子牙、公子友,皆莊公之母弟也。
公子慶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脅公,季子起而治之,則不得與于國政;坐而視之,則親親因不忍見也。
故于是複請至于陳而葬原仲也。
” 不誅慶父而逸賊,則稱之。
闵二年:“秋八月辛醜,公薨。
”《公羊傳》曰:“公薨何以不地?隐之也。
何隐爾?弑也。
孰弑之?慶父也。
弑公子牙,今将爾,季子不免。
慶父弑二君,何以不誅?将而不免,遏惡也。
既而不可及,〔注七〕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漢書·鄒陽傳》:“陽說王長君曰:魯公子慶父使仆人殺子般,獄有所歸,季友不探其情而誅焉。
慶父親殺闵公,季子緩追免賊,《春秋》以為親親之道也。
”《鹽鐵論·周秦》篇曰:“自首匿相坐之法立,骨肉之恩廢而刑罪多。
聞父母之于子,雖有罪猶匿之。
豈不欲服罪爾,子為父隐,父為子隐,未聞父子之相坐也。
聞兄弟緩追以免賊,未聞兄弟之相坐也。
” 吳季劄不忍父子相殺而讓國,則賢之。
襄二十九年:“吳子使劄來聘。
”《公羊傳》曰:“吳無君,無大夫,此何以為有君,有大夫?賢季子也,何賢乎季子?讓國也。
其讓國奈何?谒也,馀祭也,夷昧也,與季子同母者四。
季子弱而才,兄弟皆愛之,同欲立之以為君。
谒曰:‘今若是迮而與季子國,季子猶不受也,請無與子而與弟,弟兄疊為君而緻國乎季子。
’皆曰:‘諾。
’故諸為君者皆輕死為勇,飲食必祝,曰:‘天苟有吳國,當速有悔于予身。
’故谒也死,馀祭也立;馀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則國宜之季子者也。
季子使而亡焉。
僚者,庶長也,即之。
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爾。
阖廬曰:‘先君之所以不與子國而與弟者,凡為季子故也。
将從先君之命與?則國宜之季子者也;如不從先君之命與?則我宜立者也。
僚惡得為君乎!’于是使專諸刺僚,而緻國乎季子。
季子不受,曰:‘爾弑吾君,吾受爾國,是吾與爾為篡也;爾殺吾兄,吾又殺爾,是父子兄弟相殺終身無已也。
’去之延陵,終身不入吳國。
故君子以其不受為義,以其不殺為仁。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魯季子之免罪,吳季子之讓國,明親親之恩也。
”又《精華》篇曰:“《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志邪者不待成,首惡者黑罪特重,本直者其論輕。
魯季子追慶父,而吳季子釋阖廬,俱弑君,或誅或不誅。
聽訟折獄可無審耶!” 此全親親之義,而《春秋》褒之者也。
子叔姬書來歸。
文十五年:“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
”《公羊傳》曰:“其言來,何?闵之也。
子雖有罪,猶若其不欲服罪然。
”何《注》雲:“孔子曰:‘父為子隐,子為父隐,直在其中矣。
’所以崇父子之親也。
”《穀梁傳》曰:“其曰子叔姬,貴之也。
其言來歸,何也?父母之于子,雖有罪,猶欲其免也。
”《鹽鐵論·周秦》篇文見上。
《通典》卷六十九載《養兄弟子為後後自生子議》曰:“東晉成帝鹹和五年,散騎侍郎賀峤妻于上表雲:‘董仲舒一代純儒,漢朝每有疑議,未嘗不遣使者訪問,以片言而折衷焉。
’時有疑獄曰:‘甲無子,拾道旁棄兒乙,養之以為子。
及乙長有罪,殺人,以狀語甲。
甲藏匿乙,甲當何論?’仲舒斷曰:‘甲無子,振活養乙。
雖非所生,誰與易之。
《詩》雲:“螟蛉有子,蜾蠃負之。
”《春秋》之義,父為子隐。
甲宜匿乙,诏不當坐。
’” 郜、盛之君失地不名。
僖二十年:“夏,郜子來朝。
”《公羊傳》曰:“郜子者何?失地之君也。
何以不名?兄弟辭也。
”何《注》雲:“郜,魯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絕賤,明當尊遇之,異于鄧穀也。
”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來奔。
”《公羊傳》曰:“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
何以不名?兄弟辭也。
”《春秋繁露·觀德》篇曰:“盛伯、郜子俱當絕,而獨不名,為其與我同姓兄弟也。
” 及凡為中國諱,為内諱(詳後《諱辭》篇)。
皆《春秋》之親親也。
周襄王不能乎母,則書出以示絕。
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鄭。
”《公羊傳》曰:“王者無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
魯子曰:是王也,不能乎母者,其諸此之謂與。
”《禮記·曲禮下》篇曰:“天子不言出。
”鄭《注》雲:“天子之言出,諸侯之生名,皆有大惡,君子所遠,出名以絕之。
《春秋傳》曰:天王出居于鄭,衛侯朔入于衛,是也。
”《漢書·嚴助傳》:“助上書謝曰:《春秋》‘天五出居于鄭’不能事母,故絕之。
”又《霍光傳》:“丞相敞等奏曰: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于鄭。
’繇不孝出之,絕之于天下也。
”《鹽鐵論·孝養》篇曰:“周襄王之母非無酒肉也,衣食非不如曾晳也,然而被不孝之名,以其不能事其父母也。
”又曰:“周襄王富有天下,而有不能事父母之累。
”《新語·無為》篇曰:“周襄王不能事後母,出居于鄭,而下多叛其親。
” 晉獻公殺世子申生,直稱君殺以示惡。
僖五年:“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
”《公羊傳》曰:“曷為直稱晉侯以殺?殺世子母弟直稱君者,甚之也。
”何《注》雲:“甚之者,甚惡殺親親也。
”《穀梁傳》曰:“目晉侯斥殺,惡晉侯也。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殺世子母弟直稱君,明失親親也。
”《白虎通·誅伐》篇曰:“父殺其子,當誅,何?以為天地之性人為貴,人皆天所生也,讬父母氣而生耳。
王者以養長而教之,故父不得專也。
《春秋傳》曰:‘晉侯殺其世子申生。
直稱君者,甚之也。
’《後漢書·楊終傳》:‘終以書戒馬廖曰:《春秋》殺太子母弟直稱君,甚惡之者,坐失教也。
” 鄭莊公殺弟叔段,則書克以大鄭伯之惡。
隐元年:“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殺之則曷為謂之克?大鄭伯之惡也。
曷為大鄭伯之惡?母欲立之,己殺之,如勿與而已矣。
”何《注》雲:“不從讨賊辭者,主惡以失親親,故書之。
”《穀梁傳》曰:“克者何?能也。
何能也?能殺也。
何以不言殺?見段之有徒衆也。
段,弟也,而弗謂弟,公子也。
而弗謂公子,貶之也。
段失子弟之道矣,賤段而甚鄭伯也。
何甚乎鄭伯?甚鄭伯之處心積慮成于殺也。
于鄢,遠也,猶曰取之其母之懷中而殺之雲爾,甚之也。
然則為鄭伯者奈何?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左氏傳》曰:“《書》曰:‘鄭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
如二君,故曰克。
稱鄭伯,譏失教也。
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杜《注》:“不早為之所而養成其惡,故曰失教。
段實出奔而以克為文,明鄭伯志在于殺,難言其奔。
” 周景王殺其弟佞夫,則譏其首惡忍親。
襄三十年:“天王殺其弟佞夫。
《穀梁傳》曰:‘諸侯且不首惡,況于天子乎!君無忍親之義。
天子諸侯所親者,惟長子母弟耳。
天王殺其弟佞夫,甚之也。
”《公羊》無傳。
何《注》雲:“王者得專殺,書者,惡夫親親也。
”《左氏傳》曰:“《書》曰:‘天王殺其弟佞夫。
’罪在王也。
” 陳侯之弟招殺世子偃師,則盡其親以惡招。
昭元年:“叔孫豹會晉趙武、楚公子圍、齊國酌、宋向戌、衛齊惡、陳公子招、蔡公孫歸生、鄭軒虎、許人、曹人于槨。
”《公羊傳》曰:“此陳侯之弟招也,何以不稱弟?貶。
曷為貶?為殺世子偃師貶,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
大夫相殺稱人,此其稱名氏以殺,何?言将自是弑君也。
今将爾,辭曷為與親弑者同?君親無将,将而必誅焉。
然則曷為不于其弑焉貶?以親者弑,然後其罪惡甚。
《春秋》不待貶絕而罪惡見者,不貶絕以見罪惡也;貶絕然後罪惡見者,貶絕以見罪惡也。
今招之罪已重矣,曷為複貶乎此?著招之有罪也。
何著乎招之有罪?言楚之托乎讨招以滅陳也。
”八年:“陳侯之弟公子招殺陳世子偃師。
”《穀梁傳》曰:“鄉曰陳公子招,今曰陳侯之弟招,何也?曰:盡其親,所以惡招也。
兩下相殺,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世子雲者,唯君之貳也。
雲可以重之存焉,志之也。
諸侯之尊,兄弟不得以屬通。
其弟雲者,親之也。
親而殺之,惡也。
”《左氏傳》曰:“《書》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
’罪在招也。
” 陳哀公之弟光出奔楚,書弟出奔以惡之。
襄二十年:“陳侯之弟光出奔楚。
”《穀梁傳》曰:“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屬通。
其弟雲者,親之也。
親而奔之,惡也。
”《左氏傳》曰:“陳侯之弟黃光左傳作黃。
出奔楚,言非其罪也。
”杜《注》:“稱弟,罪陳侯及二慶。
” 秦景公之弟針出奔晉,亦書弟出奔以惡之。
昭元年:“夏,秦伯之弟針出奔晉。
”《公羊傳》曰:“秦無大夫,此何以書?仕諸晉也。
曷為仕諸晉?有千乘之國而不能容其母弟,故君子謂其奔也。
”何《注》雲:“弟賢。
當任用之;不肖,當安處之。
乃仕之他國,與逐之無異,故雲爾。
”《穀梁傳》曰:“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屬通。
其弟雲者,親之也。
親而奔之,惡也。
”《左氏傳》曰:“《書》曰:‘秦伯之弟針出奔晉。
’罪秦伯也。
”《春秋繁露·觀德》篇曰:“外出者衆,以母弟出,獨大惡之;為其亡母背骨肉也。
”《漢書·杜邺傳》曰:“昔秦伯有千乘之國,而不能容其母弟,《春秋》亦書而譏焉。
” 武氏子父卒未命而出使,則見譏為薄恩。
隐三年:“秋,武氏子來求赙。
”《公羊傳》曰:“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其稱武氏子,何?譏。
何譏爾?父卒,子未命也。
”何《注》雲:“時雖世大夫,緣孝子之心,不忍便當父位,故順古先試一年,乃命于宗廟。
武氏子父新死未命,而便為大夫,薄父子之恩,故稱氏言子,見未命以譏之。
”《穀梁傳》曰:“武氏子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
天子之大夫,其稱武氏子,何也?未畢喪,孤未爵。
未爵使之,非正也。
”範《注》雲:“時平王之喪在殡。
因先王之喪在殡,故嗣子不得命大夫也。
” 魯莊公滅同姓,則以為大惡而為之諱。
莊八年:“夏,師及齊師圍成。
成降于齊師。
”《公羊傳》曰:“成者何?盛成。
盛則曷為謂之成?諱滅同姓也。
”《春秋繁露·玉英》篇曰:“變成謂之盛,諱大惡也。
” 衛文公滅同姓則書名以示絕。
僖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毀滅邢。
”《公羊傳》曰:“衛侯毀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滅同姓也。
”《穀梁傳》曰:“毀之名,何也?不正其伐本而滅同姓也。
”《左氏傳》曰:“衛侯毀滅邢,同姓也,故名。
”《禮記·曲禮下》篇曰:“諸侯不生名,滅同姓名。
”《春秋繁露·觀德》篇曰:“滅人者不絕,衛侯毀滅同姓獨絕,賤其本祖而忘先也。
” 晉伐同姓,則視晉為狄。
昭十二年:“晉伐鮮虞。
”《穀梁傳》曰:“其曰晉,狄之也。
其狄之,何也?不正其與夷狄交伐中國,故狄稱之也。
”《公羊》無傳。
何《注》雲:“謂之晉者,中國以無義故為夷狄所強,今楚行詐滅陳、蔡,諸夏懼然去而與晉會于屈銀。
不因以大綏諸侯,先之以博愛,而先伐同姓,從親親起,欲以立威行霸,故狄之。
”《春秋繁露·楚莊王》篇曰:“《春秋》曰:‘晉伐鮮虞。
’奚惡乎晉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禮而重信,禮無不答,施無不報,天之數也。
今我君臣同姓遇女,女無良心,禮以不答,有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
公子慶父之亂,魯危殆亡,而齊侯安之。
于彼無親,尚來憂我,今晉不以同姓憂我,而強大厭我,我心望焉,故言之不好,謂之晉而已,婉辭也。
” 魯僖公取同姓之田,則亦為之諱。
僖三十一年:“春,取濟西田。
”《公羊傳》曰:“惡乎取之?取之曹也。
曷為不言取之曹?諱取同姓之田也。
” 同姓之國滅而魯不能救,則亦為之諱。
哀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陽歸。
”《公羊傳》曰:“曹伯陽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滅也。
曷為不言其滅?諱同姓之滅,力能救之而不救也。
” 此皆以不能盡親親之道而見惡于《春秋》者也。
然蒯聩為無道,則許衛辄之辭父。
哀三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
”《公羊傳》曰:“齊國夏曷為與衛石曼姑帥師圍戚?伯讨也。
此其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靈公而立辄,以曼姑之義為固可以距之也。
辄者,曷為者也?蒯聩之子也。
然則曷為不立蒯聩而立辄?蒯聩為無道,靈公逐蒯聩而立辄。
然則辄之義可以立乎?曰:可。
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辭王父命。
以王父命辭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
不以家事辭王事。
以王事辭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二年:“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聩于戚。
”《穀梁傳》曰:“納者,内弗受也。
帥師而後納者,有伐也。
何用弗受也?以辄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
信父而辭王父,則是不尊王父也。
其弗受,以尊王父也。
”《春秋繁露·順命》篇曰:“子不奉父命,則有伯讨之罪,衛世子蒯聩是也。
”《漢書·隽不疑傳》曰:“始元五年,有一男子乘黃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