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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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建黃旐,衣黃襜褕,著黃冒,詣北阙,自謂衛太子。
公車以聞,诏使公卿将軍中二千石雜識視。
長安中吏民聚觀者數萬人。
右将軍勒兵阙下,以備非常。
丞相禦史中二千石至者并莫敢發言。
京兆尹不疑後到,叱從吏收縛。
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
’不疑曰:‘諸君何患于衛太子!昔蒯聩違命出奔,辄拒而不納,《春秋》是之。
衛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
’遂送诏獄。
天子與大将軍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經術明于大誼。
’繇是名聲出于朝廷,在位者皆自以不及也。
”《後漢書·安帝紀》曰:“《春秋》之義,為人後者為之子,不以父命辭王父命。
” 文姜與弑公,則不與魯莊之念母。
莊元年:“三月,夫人孫于齊。
”《公羊傳》曰:“内諱奔謂之孫。
夫人固在齊矣,其言孫于齊,何?念母也。
夫人何以不稱姜氏?貶。
曷為貶?與弑公也。
念母者,所善也。
則曷為于其念母焉貶?不與念母也。
”何《注》雲:“念母則忘父,背本之道也。
蓋重本尊統,使尊行于卑,上行于下。
”《穀梁傳》曰:“孫之為言猶孫也,諱奔也。
接練時,錄母之變,始人之也。
不言氏姓,貶之也。
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于人也,以言受命。
不若于道者,天絕之也;不若于言者,人絕之也。
臣子大受命。
”《左氏傳》曰:“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禮也。
”《春秋繁露·精華》篇曰:“故變天地之位,正陰陽之序。
直行其道而不忘其難,義之至也。
是故脅嚴社而不為不敬靈,出天王而不為不尊上,辭父之命而不為不承親,絕母之屬而不為不孝慈,義矣夫!”又《觀德》篇曰:“王父父所絕,子孫不得屬。
魯莊公之不得念母,衛辄之辭父命是也。
”《說苑·辨物》篇曰:“《春秋》乃正天下之位,征陰陽之失,直書逆者,不避其難。
是以《春秋》之不畏強禦也。
故劫嚴社而不為驚靈,出天王而不為不尊上,辭蒯聩之命而不為不聽其父,絕文姜之屬而不為不愛其母,其義之盡耶!其義之盡耶!” 知親親之中,尊固有所統也。
公子牙為惡,季子以誅兄見賢。
莊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公羊傳》曰:“何以不稱弟?殺也。
殺則曷為不言刺?為季子諱殺也。
曷為為季子諱殺?季子之遏惡也,不以為國獄,緣季子之心而為之諱。
季子之遏惡奈何?莊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國政。
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緻乎魯國。
’季子曰:‘般也存,君何憂焉。
’公曰:‘庸得若是乎!牙謂我曰:魯一生一及,〔注八〕君已知之矣,慶父也存。
’季子曰:‘夫何敢!是将為亂乎!夫何敢!’俄而牙殺械成。
季子和藥而飲之,曰:‘公子從吾言而飲此,則必可以無為天下戮笑,必有後乎魯國;不從吾言而不飲此,則必為天下戮笑,必無後乎魯國。
’于是從其言而飲之。
飲之無傫氏,至乎王堤而死。
公子牙今将爾,辭曷為與親弑者同?君親無将,将而誅焉。
然則善之與?曰:然。
殺世子母弟直稱君者,甚之也。
季子殺母兄,何善爾?誅不得辟兄,君臣之義也。
然則曷為不直誅而鸩之?行誅乎兄,隐而逃之,使托若以疾死然,親親之道也。
”《白虎通·誅伐》篇曰:“誅不避親戚,何?所以尊君卑臣,強幹弱枝,因善善惡惡之義也。
《春秋傳》曰:‘季子殺其母兄。
’何善爾?誅不避母兄,君臣之義也。
《尚書》曰:‘肆朕誕以爾東征。
’誅弟也。
”《漢書·董賢傳》曰:“蓋‘君親無将,将而誅之’。
是以季友鸩叔牙,《春秋》賢之;趙盾不讨賊,謂之弑君。
”《後漢書·樊鯈傳》曰:“廣陵王荊有罪,帝(明帝)以至親悼傷之。
诏鯈理其獄。
事竟,奏請誅荊。
引見宣明殿,帝怒曰:‘諸卿以我弟故,欲誅之,即我子,卿等敢爾邪!’鯈仰而對曰:‘天下,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
《春秋》之義,‘君親無将,将而誅焉’。
是以周公誅弟,季友鸩兄,經傳大之。
臣等以荊屬托母弟,陛下留聖心,加恻隐,故敢請耳。
如今陛下子,臣等專誅而已。
’帝歎息良久。
鯈益以此知名。
”又《梁統傳》:“統對問曰:《春秋》之誅,不避親戚,所以防患救亂,坐安衆庶,豈無仁愛之恩,貴絕殘賊之路也?”又袁紹傳:“審配獻書袁譚曰:‘周公垂涕以斃惠棟說應作蔽。
管、蔡之獄,季友欷歔而行叔牙之誅,何則?義重人輕,事不獲已故也。
’” 魯宣公弑君,叔肸以非兄取貴。
宣十七年:“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穀梁傳》曰:“其曰公弟叔肸,賢之也。
其賢之,何也?宣弑而非之也。
非之則胡為不去也?曰:兄弟也,何去而之。
與之财,則曰:我足矣。
織屦而食,終身不食宣公之食。
君子以是為通恩也,以取貴乎《春秋》。
”《公羊》無傳。
何《注》曰:“稱字者,賢之。
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祿,終身于貧賤。
孔子曰:‘笃信好學,守死善道。
危邦不入,亂邦不居。
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隐。
’此之謂也。
”《白虎通·王者不臣》篇曰:“盛德之士不名,尊賢也。
《春秋》曰:公弟叔肸。
”《新序·節士》篇曰:“魯宣公者,文公之弟也。
文公薨,文公之子赤立為魯侯,宣公殺子赤而奪其國。
公子肸者,宣公之同母弟也。
宣公殺子赤而肸非之。
宣公與之祿,則曰我足矣,何以兄之食為哉!織屦而食,終身不食宣公之食。
其仁恩厚矣,其守節固矣。
故《春秋》美而貴之。
”《鹽鐵論·論儒》篇曰:“阖廬殺僚,公子劄去而之延陵,終身不入吳國。
魯宣公弑子赤,叔肸退而隐處,不食其祿。
虧義得尊,枉道取容,效死不為也。
” 哀姜亂魯,齊桓以正誅見稱。
僖元年:“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齊人以歸。
”《公羊傳》曰:“夷者何?齊地也。
齊地則其言齊人以歸,何?夫人薨于夷,則齊人以歸。
夫人薨于夷,則齊人曷為以歸?桓公召而缢殺之。
”何《注》雲:“先言薨,後言以歸,而不言喪者,起桓公召夫人于邾婁,歸殺之于夷,因為内諱恥,使若夫人自薨于夷,然後齊人以歸者也。
主書者,從内不絕錄,因見桓公行霸正誅,不阿親親。
疾夫人淫泆二叔,殺二嗣子而殺之。
”《史記·齊世家》曰:“魯哀姜,桓公女弟也。
哀姜淫于魯公子慶父。
慶儀弑湣公即闵公。
哀姜欲立慶父,魯人更立厘公即僖公。
桓公召哀姜殺之。
”《漢書·孝成趙後傳》曰:“魯嚴公即莊公,漢人諱莊為嚴。
夫人殺世子,齊桓公召而誅焉,《春秋》與之。
” 弟闵而兄僖,文公以逆祀見譏。
文二年:“八月丁卯,大祀于太廟,跻僖公。
”《公羊傳》曰:“大祀者何?大祫也。
大祫者何?合祭也。
其合祭奈何?毀廟之主陳于大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五年而再殷祭。
跻者何?升也。
何言乎升僖公?譏。
何譏爾?逆祀也。
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後祖也。
”何《注》雲:“文公緣僖公于闵公為庶兄,置僖公于闵公上,失先後之義,故譏之。
”《穀梁傳》曰:“大事者何?大是事也。
着合嘗。
祫祭者,毀廟之主陳于大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祭于大祖。
跻,升也。
先親而後祖也,逆祀也。
逆祀則是無昭穆也,無昭穆則是無祖也,無祖則無天也。
故曰:文無天。
無天者,是無天而行也。
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此《春秋》之義也。
”《左氏傳》曰:“跻僖公,逆祀也。
”《禮記·禮器》篇曰:“臧文仲安知禮,夏父弗綦逆祀而弗止也。
”鄭《注》雲:“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廟,跻僖公,始逆祀。
是夏父弗綦為宗人之為也。
”《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文公亂其群祖以逆先公。
”《後漢書·周舉傳》曰:“梁太後臨朝,诏以殇帝幼崩,廟次宜在順帝下。
太常馬訪奏宜如诏書;谏議大夫呂勃以為應依昭穆之序,先殇帝,後順帝。
诏下公卿。
舉議曰:‘《春秋》魯闵公無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跻僖于闵上。
孔子譏之,《書》曰:“有事于太廟,跻僖公。
”《傳》曰:“逆祀也。
”及定公正其序,《經》曰:“從祀先公。
”為萬世法也。
今殇帝在先,于秩為父,順帝在後,于親為子,先後之義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亂。
呂勃議是也。
’太後下诏從之。
” 他如大夫受君命,聞喪而不得反。
宣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如齊,至黃,乃複。
”《公羊傳》曰:“其言至黃乃複,何?有疾也。
何言乎有疾乃複?譏。
何譏爾?大夫以君命出,聞喪,徐行而不反。
”何《注》雲:“聞喪者,聞父母之喪。
”《春秋繁露·精華》篇曰:“聞喪徐行不反者,謂不以親害尊,不以私妨公也。
”《白虎通·喪服》篇曰:“大夫使受命而出,聞父母之喪,非君命不反,蓋重君也。
故《春秋傳》曰:大夫以君命出,聞喪,徐行不反。
” 以王事辭家事,不以家事辭王事。
哀三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率師圍戚。
”《公羊傳》曰:“不以家事辭王事,以王事辭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 蓋國重于家,固不以親害尊,以私妨公也。
《春秋繁露·精華》篇,文見上。
重妃匹第二十四 夫婦者,人倫之始也,《春秋》重之。
納币,不當親者也,而親之,則譏。
莊二十二年:“冬,公如齊納币。
”《公羊傳》曰:“納币不書,此何以書?譏。
何譏爾?親納币。
非禮也。
”《穀梁傳》曰:“納币,大夫之事也。
公之親納币,非禮也,故譏。
” 親迎,宜親之者也,而不親,則譏。
隐二年:“九月,紀履緰來逆女。
”《公羊傳》曰:“紀履緰者何?紀大夫也。
外逆女不書,此何以書?譏。
何譏爾?譏始不親迎也。
”《穀梁傳》曰:“逆女,親者也。
使大夫,非正也。
”桓三年:“公子翚如齊逆女。
”《穀梁傳》曰:“逆女,親者也。
使大夫,非正也。
”成十四年:“秋,叔孫僑如如齊逆女。
九月,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
”《穀梁傳》曰:“大夫不以夫人,以夫人,非正也。
刺不親迎也。
”《漢書·外戚傳》曰:“故《易》基《乾坤》,《詩》首《關雎》,《書》美厘降,《春秋》譏不親迎。
夫婦之際,人道之大倫也。
” 其親之者則稱。
莊二十四年:“夏,公如齊逆女。
”《公羊傳》曰:“何以書?親迎,禮也。
” 娶于國中,譏。
僖二十五年:“宋殺其大夫。
”《公羊傳》曰:“何以不名?宋三世無大夫,三世内娶也。
”何《注》雲:“内娶大夫女也。
言無大夫者,禮:不臣妻之父母。
國内皆臣,無娶道。
故絕去大夫名,正其義也。
”文七年:“宋人殺其大夫。
”《公羊傳》曰:“何以不名?三世無大夫,三世内娶也。
”文八年:“宋人殺其大夫司馬,宋司城來奔。
”《公羊傳》曰:“司馬者何?司城者何?皆官舉也。
曷為皆官舉?宋三世無大夫,三世内娶也。
”《白虎通·嫁娶》篇曰:“諸侯所以不得自娶國中,何?諸侯不得專封,義不可臣其父母。
《春秋傳》曰:‘宋三世無大夫。
’惡其内娶也。
”又《王者不臣》篇曰:“不臣妻父母,何?妻者與己一體,恭承宗廟,欲得其歡心。
上承先祖,下繼萬世,傳于無窮,故不臣也。
《春秋》譏宋三世内娶于國中,謂無臣也。
” 娶于外大夫,譏。
文四年:“夏,逆婦姜于齊。
”《公羊傳》曰:“其謂之逆婦姜于齊,何?略之也。
高子曰:娶于大夫者略之也。
”何《注》雲:“賤,非所以奉宗廟,故略之。
”《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文公取于大夫以卑宗廟,亂其群祖以逆先公,小善無一,而大惡四五。
” 魯惠公妃匹不正,緻隐公之弑。
隐元年:“春王正月。
”《公羊傳》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
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國而反之桓。
曷為反之桓?桓幼而貴,隐長而卑。
其為尊卑也微,國人莫知。
隐長又賢,諸大夫扳隐而立之。
〔注九〕隐于是焉而辭立,則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
且如桓立,則恐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
故凡隐之立,為桓立也。
隐長又賢,何以不宜立?立适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桓何以貴?母貴也。
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穀梁傳》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
焉成之?言君之不取為公也。
君之不取為公,何也?将以讓桓也。
”四年:“秋,翚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公羊傳》曰:“翚者何?公子翚也。
何以不稱公子?貶。
曷為貶?與弑公也。
其與弑公奈何?公子翚谄乎隐公,謂隐公曰:‘百姓安子,諸侯說子,盍終為君矣?’隐曰:‘吾否,吾使修塗裘,吾将老焉。
’公子翚恐若其言聞乎桓。
于是謂桓曰:‘吾為子口隐矣,隐曰:吾不反也。
’桓曰:‘然則奈何?’曰:‘請作難弑隐公。
’于鐘巫之祭焉弑隐公也。
”《穀梁傳》曰:“翚者,何也?公子翚也。
其不稱公子,何也?貶之也。
何為貶之也?與于弑公,故貶也。
”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公薨。
”《公羊傳》曰:“何以不書葬?隐之也。
何隐爾?弑也。
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
隐何以無正月?隐将讓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
”《穀梁傳》曰:“公薨,不地,故也。
隐之,不忍地也。
其不言葬,何也?君弑,賊不讨,不書葬,以罪下也。
”《公羊疏》(卷一)引《春秋說》曰:“惠公妃匹不正,隐、桓之禍生,是為夫之道缺也。
”樹達按:《史記·魯世家》曰:“惠公适夫人無子,公賤妾聲子生子息。
息長,為娶于宋。
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生子允。
登宋女為夫人,以允為太子。
”此妃匹不正之事也。
僖公以妾為妻,生楚女之怨。
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廟,用緻夫人。
”《公羊傳》曰:“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
緻者何?緻者,不宜緻也。
禘用緻夫人,非禮也。
夫人何以不稱姜氏?貶,曷為貶?譏以妾為妻也。
其言以妾為妻,奈何?蓋脅于齊媵女之先至者也。
”何《注》雲:“僖公本聘楚女為嫡,齊女為媵。
齊先緻其女,脅僖公使用為嫡。
”《穀梁傳》曰:“用者,不宜用者也。
緻者,不宜緻者也。
言夫人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辭也,非正也。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則以宗廟臨之而後貶焉,一則以外之弗夫人而見正焉。
”二十年:“西宮災。
”《公羊傳》曰:“西宮者何?小寝也。
西宮災何以書?記災也。
”何《注》雲:“是時僖公為齊所脅,以齊媵為嫡。
楚女廢在西宮而不見恤,悲愁怨曠之所生也。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春秋》之義,立夫人以适不以妾。
”《漢書·五行志上》曰:“厘公即僖公二十年,五月,己酉《春秋經》作乙巳,西宮災。
董仲舒以為厘娶于楚而齊媵之,脅公使立以為夫人。
西宮者,小寝,夫人之居也。
若曰妾何為居此宮,誅去之意也。
以天災,故大之曰西宮也。
”《鹽鐵論·備胡》篇曰:“宋伯姬愁思而宋國火,魯妾不得意而魯寝災。
”《後漢書·呂強傳》:“強上疏曰:昔楚女悲愁,則西宮緻災。
”又《陳蕃傳》曰:“是以傾宮嫁而天下化,楚女悲而西宮災。
” 季姬背邾更嫁,緻鄫子之戕。
僖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來朝。
”《公羊傳》曰:“鄫子曷為使乎季姬來朝?内辭也。
非使來朝,使來請己也。
”何《注》雲:“使來請娶己以為夫人。
下書歸是也。
”《穀梁傳》曰:“遇者,同謀也。
來朝者,來請己也。
朝不言使。
言使,非正也,以病缯子也。
”十五年:“季姬歸于鄫。
”《白虎通·嫁娶》篇曰:“聘嫡未往而死,媵當往,何?人君不再娶之義也。
天命不可保,故一娶九女。
以《春秋》伯姬卒時,姊季姬更嫁鄫,《春秋》譏之。
”十九年:“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
鄫子會盟于邾婁。
己酉,邾婁人執鄫子,用之。
”《公羊傳》曰:“惡乎用之?用之社也。
其用之社奈何?蓋叩其鼻以血社也。
”何《注》雲:“魯本許嫁季姬于邾婁,季姬淫泆,使鄫子請己而許之。
二國交忿,襄公為此盟,欲和解之。
既在會間,反為邾婁所欺,執用鄫子。
”《穀梁傳》曰:“微國之君因邾以求與之盟,人因己以求與之盟,己迎而執之。
惡之,故謹而日之也。
用之者,叩其鼻以釁社也。
” 皆《春秋》之炯戒也。
〔注一〕緻天子則不與。
緻,謂召之使至;不與,猶今言不許可。
〔注二〕實與而文不與。
桓公意在救衛,其意可取,故意實嘉與之,故曰實與。
文不與者,書法上不與之。
蓋如文亦與之,則有承認諸侯得專封之嫌也。
〔注三〕正在大夫也。
正與政同。
〔注四〕不若于道者,天絕之也。
若,順也。
〔注五〕兩下相殺也。
下謂臣下。
〔注六〕明君漏言殺之,當坐殺也。
坐,謂坐其罪,猶言受其罪名也。
〔注七〕既而不可及。
既,謂已弑。
〔注八〕魯一生一及。
何《注》雲:父死子繼曰生,兄死弟繼曰及。
〔注九〕諸大夫扳隐而立之。
扳,謂援引。
公車以聞,诏使公卿将軍中二千石雜識視。
長安中吏民聚觀者數萬人。
右将軍勒兵阙下,以備非常。
丞相禦史中二千石至者并莫敢發言。
京兆尹不疑後到,叱從吏收縛。
或曰:‘是非未可知,且安之。
’不疑曰:‘諸君何患于衛太子!昔蒯聩違命出奔,辄拒而不納,《春秋》是之。
衛太子得罪先帝,亡不即死,今來自詣,此罪人也。
’遂送诏獄。
天子與大将軍霍光聞而嘉之,曰:‘公卿大臣當用經術明于大誼。
’繇是名聲出于朝廷,在位者皆自以不及也。
”《後漢書·安帝紀》曰:“《春秋》之義,為人後者為之子,不以父命辭王父命。
” 文姜與弑公,則不與魯莊之念母。
莊元年:“三月,夫人孫于齊。
”《公羊傳》曰:“内諱奔謂之孫。
夫人固在齊矣,其言孫于齊,何?念母也。
夫人何以不稱姜氏?貶。
曷為貶?與弑公也。
念母者,所善也。
則曷為于其念母焉貶?不與念母也。
”何《注》雲:“念母則忘父,背本之道也。
蓋重本尊統,使尊行于卑,上行于下。
”《穀梁傳》曰:“孫之為言猶孫也,諱奔也。
接練時,錄母之變,始人之也。
不言氏姓,貶之也。
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于人也,以言受命。
不若于道者,天絕之也;不若于言者,人絕之也。
臣子大受命。
”《左氏傳》曰:“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禮也。
”《春秋繁露·精華》篇曰:“故變天地之位,正陰陽之序。
直行其道而不忘其難,義之至也。
是故脅嚴社而不為不敬靈,出天王而不為不尊上,辭父之命而不為不承親,絕母之屬而不為不孝慈,義矣夫!”又《觀德》篇曰:“王父父所絕,子孫不得屬。
魯莊公之不得念母,衛辄之辭父命是也。
”《說苑·辨物》篇曰:“《春秋》乃正天下之位,征陰陽之失,直書逆者,不避其難。
是以《春秋》之不畏強禦也。
故劫嚴社而不為驚靈,出天王而不為不尊上,辭蒯聩之命而不為不聽其父,絕文姜之屬而不為不愛其母,其義之盡耶!其義之盡耶!” 知親親之中,尊固有所統也。
公子牙為惡,季子以誅兄見賢。
莊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公羊傳》曰:“何以不稱弟?殺也。
殺則曷為不言刺?為季子諱殺也。
曷為為季子諱殺?季子之遏惡也,不以為國獄,緣季子之心而為之諱。
季子之遏惡奈何?莊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國政。
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緻乎魯國。
’季子曰:‘般也存,君何憂焉。
’公曰:‘庸得若是乎!牙謂我曰:魯一生一及,〔注八〕君已知之矣,慶父也存。
’季子曰:‘夫何敢!是将為亂乎!夫何敢!’俄而牙殺械成。
季子和藥而飲之,曰:‘公子從吾言而飲此,則必可以無為天下戮笑,必有後乎魯國;不從吾言而不飲此,則必為天下戮笑,必無後乎魯國。
’于是從其言而飲之。
飲之無傫氏,至乎王堤而死。
公子牙今将爾,辭曷為與親弑者同?君親無将,将而誅焉。
然則善之與?曰:然。
殺世子母弟直稱君者,甚之也。
季子殺母兄,何善爾?誅不得辟兄,君臣之義也。
然則曷為不直誅而鸩之?行誅乎兄,隐而逃之,使托若以疾死然,親親之道也。
”《白虎通·誅伐》篇曰:“誅不避親戚,何?所以尊君卑臣,強幹弱枝,因善善惡惡之義也。
《春秋傳》曰:‘季子殺其母兄。
’何善爾?誅不避母兄,君臣之義也。
《尚書》曰:‘肆朕誕以爾東征。
’誅弟也。
”《漢書·董賢傳》曰:“蓋‘君親無将,将而誅之’。
是以季友鸩叔牙,《春秋》賢之;趙盾不讨賊,謂之弑君。
”《後漢書·樊鯈傳》曰:“廣陵王荊有罪,帝(明帝)以至親悼傷之。
诏鯈理其獄。
事竟,奏請誅荊。
引見宣明殿,帝怒曰:‘諸卿以我弟故,欲誅之,即我子,卿等敢爾邪!’鯈仰而對曰:‘天下,高帝天下,非陛下之天下也。
《春秋》之義,‘君親無将,将而誅焉’。
是以周公誅弟,季友鸩兄,經傳大之。
臣等以荊屬托母弟,陛下留聖心,加恻隐,故敢請耳。
如今陛下子,臣等專誅而已。
’帝歎息良久。
鯈益以此知名。
”又《梁統傳》:“統對問曰:《春秋》之誅,不避親戚,所以防患救亂,坐安衆庶,豈無仁愛之恩,貴絕殘賊之路也?”又袁紹傳:“審配獻書袁譚曰:‘周公垂涕以斃惠棟說應作蔽。
管、蔡之獄,季友欷歔而行叔牙之誅,何則?義重人輕,事不獲已故也。
’” 魯宣公弑君,叔肸以非兄取貴。
宣十七年:“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穀梁傳》曰:“其曰公弟叔肸,賢之也。
其賢之,何也?宣弑而非之也。
非之則胡為不去也?曰:兄弟也,何去而之。
與之财,則曰:我足矣。
織屦而食,終身不食宣公之食。
君子以是為通恩也,以取貴乎《春秋》。
”《公羊》無傳。
何《注》曰:“稱字者,賢之。
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祿,終身于貧賤。
孔子曰:‘笃信好學,守死善道。
危邦不入,亂邦不居。
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隐。
’此之謂也。
”《白虎通·王者不臣》篇曰:“盛德之士不名,尊賢也。
《春秋》曰:公弟叔肸。
”《新序·節士》篇曰:“魯宣公者,文公之弟也。
文公薨,文公之子赤立為魯侯,宣公殺子赤而奪其國。
公子肸者,宣公之同母弟也。
宣公殺子赤而肸非之。
宣公與之祿,則曰我足矣,何以兄之食為哉!織屦而食,終身不食宣公之食。
其仁恩厚矣,其守節固矣。
故《春秋》美而貴之。
”《鹽鐵論·論儒》篇曰:“阖廬殺僚,公子劄去而之延陵,終身不入吳國。
魯宣公弑子赤,叔肸退而隐處,不食其祿。
虧義得尊,枉道取容,效死不為也。
” 哀姜亂魯,齊桓以正誅見稱。
僖元年:“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齊人以歸。
”《公羊傳》曰:“夷者何?齊地也。
齊地則其言齊人以歸,何?夫人薨于夷,則齊人以歸。
夫人薨于夷,則齊人曷為以歸?桓公召而缢殺之。
”何《注》雲:“先言薨,後言以歸,而不言喪者,起桓公召夫人于邾婁,歸殺之于夷,因為内諱恥,使若夫人自薨于夷,然後齊人以歸者也。
主書者,從内不絕錄,因見桓公行霸正誅,不阿親親。
疾夫人淫泆二叔,殺二嗣子而殺之。
”《史記·齊世家》曰:“魯哀姜,桓公女弟也。
哀姜淫于魯公子慶父。
慶儀弑湣公即闵公。
哀姜欲立慶父,魯人更立厘公即僖公。
桓公召哀姜殺之。
”《漢書·孝成趙後傳》曰:“魯嚴公即莊公,漢人諱莊為嚴。
夫人殺世子,齊桓公召而誅焉,《春秋》與之。
” 弟闵而兄僖,文公以逆祀見譏。
文二年:“八月丁卯,大祀于太廟,跻僖公。
”《公羊傳》曰:“大祀者何?大祫也。
大祫者何?合祭也。
其合祭奈何?毀廟之主陳于大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五年而再殷祭。
跻者何?升也。
何言乎升僖公?譏。
何譏爾?逆祀也。
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後祖也。
”何《注》雲:“文公緣僖公于闵公為庶兄,置僖公于闵公上,失先後之義,故譏之。
”《穀梁傳》曰:“大事者何?大是事也。
着合嘗。
祫祭者,毀廟之主陳于大祖,未毀廟之主,皆升合祭于大祖。
跻,升也。
先親而後祖也,逆祀也。
逆祀則是無昭穆也,無昭穆則是無祖也,無祖則無天也。
故曰:文無天。
無天者,是無天而行也。
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此《春秋》之義也。
”《左氏傳》曰:“跻僖公,逆祀也。
”《禮記·禮器》篇曰:“臧文仲安知禮,夏父弗綦逆祀而弗止也。
”鄭《注》雲:“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廟,跻僖公,始逆祀。
是夏父弗綦為宗人之為也。
”《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文公亂其群祖以逆先公。
”《後漢書·周舉傳》曰:“梁太後臨朝,诏以殇帝幼崩,廟次宜在順帝下。
太常馬訪奏宜如诏書;谏議大夫呂勃以為應依昭穆之序,先殇帝,後順帝。
诏下公卿。
舉議曰:‘《春秋》魯闵公無子,庶兄僖公代立,其子文公遂跻僖于闵上。
孔子譏之,《書》曰:“有事于太廟,跻僖公。
”《傳》曰:“逆祀也。
”及定公正其序,《經》曰:“從祀先公。
”為萬世法也。
今殇帝在先,于秩為父,順帝在後,于親為子,先後之義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亂。
呂勃議是也。
’太後下诏從之。
” 他如大夫受君命,聞喪而不得反。
宣八年:“夏六月,公子遂如齊,至黃,乃複。
”《公羊傳》曰:“其言至黃乃複,何?有疾也。
何言乎有疾乃複?譏。
何譏爾?大夫以君命出,聞喪,徐行而不反。
”何《注》雲:“聞喪者,聞父母之喪。
”《春秋繁露·精華》篇曰:“聞喪徐行不反者,謂不以親害尊,不以私妨公也。
”《白虎通·喪服》篇曰:“大夫使受命而出,聞父母之喪,非君命不反,蓋重君也。
故《春秋傳》曰:大夫以君命出,聞喪,徐行不反。
” 以王事辭家事,不以家事辭王事。
哀三年:“春,齊國夏、衛石曼姑率師圍戚。
”《公羊傳》曰:“不以家事辭王事,以王事辭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 蓋國重于家,固不以親害尊,以私妨公也。
《春秋繁露·精華》篇,文見上。
重妃匹第二十四 夫婦者,人倫之始也,《春秋》重之。
納币,不當親者也,而親之,則譏。
莊二十二年:“冬,公如齊納币。
”《公羊傳》曰:“納币不書,此何以書?譏。
何譏爾?親納币。
非禮也。
”《穀梁傳》曰:“納币,大夫之事也。
公之親納币,非禮也,故譏。
” 親迎,宜親之者也,而不親,則譏。
隐二年:“九月,紀履緰來逆女。
”《公羊傳》曰:“紀履緰者何?紀大夫也。
外逆女不書,此何以書?譏。
何譏爾?譏始不親迎也。
”《穀梁傳》曰:“逆女,親者也。
使大夫,非正也。
”桓三年:“公子翚如齊逆女。
”《穀梁傳》曰:“逆女,親者也。
使大夫,非正也。
”成十四年:“秋,叔孫僑如如齊逆女。
九月,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
”《穀梁傳》曰:“大夫不以夫人,以夫人,非正也。
刺不親迎也。
”《漢書·外戚傳》曰:“故《易》基《乾坤》,《詩》首《關雎》,《書》美厘降,《春秋》譏不親迎。
夫婦之際,人道之大倫也。
” 其親之者則稱。
莊二十四年:“夏,公如齊逆女。
”《公羊傳》曰:“何以書?親迎,禮也。
” 娶于國中,譏。
僖二十五年:“宋殺其大夫。
”《公羊傳》曰:“何以不名?宋三世無大夫,三世内娶也。
”何《注》雲:“内娶大夫女也。
言無大夫者,禮:不臣妻之父母。
國内皆臣,無娶道。
故絕去大夫名,正其義也。
”文七年:“宋人殺其大夫。
”《公羊傳》曰:“何以不名?三世無大夫,三世内娶也。
”文八年:“宋人殺其大夫司馬,宋司城來奔。
”《公羊傳》曰:“司馬者何?司城者何?皆官舉也。
曷為皆官舉?宋三世無大夫,三世内娶也。
”《白虎通·嫁娶》篇曰:“諸侯所以不得自娶國中,何?諸侯不得專封,義不可臣其父母。
《春秋傳》曰:‘宋三世無大夫。
’惡其内娶也。
”又《王者不臣》篇曰:“不臣妻父母,何?妻者與己一體,恭承宗廟,欲得其歡心。
上承先祖,下繼萬世,傳于無窮,故不臣也。
《春秋》譏宋三世内娶于國中,謂無臣也。
” 娶于外大夫,譏。
文四年:“夏,逆婦姜于齊。
”《公羊傳》曰:“其謂之逆婦姜于齊,何?略之也。
高子曰:娶于大夫者略之也。
”何《注》雲:“賤,非所以奉宗廟,故略之。
”《春秋繁露·玉杯》篇曰:“文公取于大夫以卑宗廟,亂其群祖以逆先公,小善無一,而大惡四五。
” 魯惠公妃匹不正,緻隐公之弑。
隐元年:“春王正月。
”《公羊傳》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
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國而反之桓。
曷為反之桓?桓幼而貴,隐長而卑。
其為尊卑也微,國人莫知。
隐長又賢,諸大夫扳隐而立之。
〔注九〕隐于是焉而辭立,則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
且如桓立,則恐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
故凡隐之立,為桓立也。
隐長又賢,何以不宜立?立适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桓何以貴?母貴也。
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穀梁傳》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
焉成之?言君之不取為公也。
君之不取為公,何也?将以讓桓也。
”四年:“秋,翚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公羊傳》曰:“翚者何?公子翚也。
何以不稱公子?貶。
曷為貶?與弑公也。
其與弑公奈何?公子翚谄乎隐公,謂隐公曰:‘百姓安子,諸侯說子,盍終為君矣?’隐曰:‘吾否,吾使修塗裘,吾将老焉。
’公子翚恐若其言聞乎桓。
于是謂桓曰:‘吾為子口隐矣,隐曰:吾不反也。
’桓曰:‘然則奈何?’曰:‘請作難弑隐公。
’于鐘巫之祭焉弑隐公也。
”《穀梁傳》曰:“翚者,何也?公子翚也。
其不稱公子,何也?貶之也。
何為貶之也?與于弑公,故貶也。
”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公薨。
”《公羊傳》曰:“何以不書葬?隐之也。
何隐爾?弑也。
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
隐何以無正月?隐将讓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
”《穀梁傳》曰:“公薨,不地,故也。
隐之,不忍地也。
其不言葬,何也?君弑,賊不讨,不書葬,以罪下也。
”《公羊疏》(卷一)引《春秋說》曰:“惠公妃匹不正,隐、桓之禍生,是為夫之道缺也。
”樹達按:《史記·魯世家》曰:“惠公适夫人無子,公賤妾聲子生子息。
息長,為娶于宋。
宋女至而好,惠公奪而自妻之,生子允。
登宋女為夫人,以允為太子。
”此妃匹不正之事也。
僖公以妾為妻,生楚女之怨。
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廟,用緻夫人。
”《公羊傳》曰:“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
緻者何?緻者,不宜緻也。
禘用緻夫人,非禮也。
夫人何以不稱姜氏?貶,曷為貶?譏以妾為妻也。
其言以妾為妻,奈何?蓋脅于齊媵女之先至者也。
”何《注》雲:“僖公本聘楚女為嫡,齊女為媵。
齊先緻其女,脅僖公使用為嫡。
”《穀梁傳》曰:“用者,不宜用者也。
緻者,不宜緻者也。
言夫人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辭也,非正也。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則以宗廟臨之而後貶焉,一則以外之弗夫人而見正焉。
”二十年:“西宮災。
”《公羊傳》曰:“西宮者何?小寝也。
西宮災何以書?記災也。
”何《注》雲:“是時僖公為齊所脅,以齊媵為嫡。
楚女廢在西宮而不見恤,悲愁怨曠之所生也。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春秋》之義,立夫人以适不以妾。
”《漢書·五行志上》曰:“厘公即僖公二十年,五月,己酉《春秋經》作乙巳,西宮災。
董仲舒以為厘娶于楚而齊媵之,脅公使立以為夫人。
西宮者,小寝,夫人之居也。
若曰妾何為居此宮,誅去之意也。
以天災,故大之曰西宮也。
”《鹽鐵論·備胡》篇曰:“宋伯姬愁思而宋國火,魯妾不得意而魯寝災。
”《後漢書·呂強傳》:“強上疏曰:昔楚女悲愁,則西宮緻災。
”又《陳蕃傳》曰:“是以傾宮嫁而天下化,楚女悲而西宮災。
” 季姬背邾更嫁,緻鄫子之戕。
僖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來朝。
”《公羊傳》曰:“鄫子曷為使乎季姬來朝?内辭也。
非使來朝,使來請己也。
”何《注》雲:“使來請娶己以為夫人。
下書歸是也。
”《穀梁傳》曰:“遇者,同謀也。
來朝者,來請己也。
朝不言使。
言使,非正也,以病缯子也。
”十五年:“季姬歸于鄫。
”《白虎通·嫁娶》篇曰:“聘嫡未往而死,媵當往,何?人君不再娶之義也。
天命不可保,故一娶九女。
以《春秋》伯姬卒時,姊季姬更嫁鄫,《春秋》譏之。
”十九年:“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
鄫子會盟于邾婁。
己酉,邾婁人執鄫子,用之。
”《公羊傳》曰:“惡乎用之?用之社也。
其用之社奈何?蓋叩其鼻以血社也。
”何《注》雲:“魯本許嫁季姬于邾婁,季姬淫泆,使鄫子請己而許之。
二國交忿,襄公為此盟,欲和解之。
既在會間,反為邾婁所欺,執用鄫子。
”《穀梁傳》曰:“微國之君因邾以求與之盟,人因己以求與之盟,己迎而執之。
惡之,故謹而日之也。
用之者,叩其鼻以釁社也。
” 皆《春秋》之炯戒也。
〔注一〕緻天子則不與。
緻,謂召之使至;不與,猶今言不許可。
〔注二〕實與而文不與。
桓公意在救衛,其意可取,故意實嘉與之,故曰實與。
文不與者,書法上不與之。
蓋如文亦與之,則有承認諸侯得專封之嫌也。
〔注三〕正在大夫也。
正與政同。
〔注四〕不若于道者,天絕之也。
若,順也。
〔注五〕兩下相殺也。
下謂臣下。
〔注六〕明君漏言殺之,當坐殺也。
坐,謂坐其罪,猶言受其罪名也。
〔注七〕既而不可及。
既,謂已弑。
〔注八〕魯一生一及。
何《注》雲:父死子繼曰生,兄死弟繼曰及。
〔注九〕諸大夫扳隐而立之。
扳,謂援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