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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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正己第六
《春秋》貴正己。
潞子身正,則與之有義。
宣十五年:“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
”《公羊傳》曰:“潞何以稱子?潞子之為善也,躬足以亡爾。
雖然,君子不可不記也。
離子夷狄,而未能合于中國,晉師伐之,中國不救,狄人不有,是以亡也。
”《穀梁傳》曰:“滅國有三術:中國謹日,卑國月,夷狄不日。
其日潞子嬰兒,賢也。
”《春秋繁露·仁義法》篇曰:“潞子之于諸侯,無所能正,《春秋》予之有義,其身正也。
故曰:我在正我,不在正人。
此其法也。
” 齊桓公不正而讨陳袁濤塗,則不能予伯讨。
〔注一〕 僖四年:“齊人執陳袁濤塗。
”《公羊傳》曰:“濤塗之罪何?辟軍之道也。
其辟軍之道奈何?濤塗謂桓公曰:‘君既服南夷矣,何不還師濱海而東,服東夷,且歸!’桓公曰:‘諾。
’于是還師濱海而東,大陷于沛澤之中。
顧而執濤塗。
執者曷為或稱侯、或稱人?稱侯而執者,伯讨也。
稱人而執者,非伯讨也。
此執有罪,何以不得為伯讨?古者周公東征則西國怨,西征則東國怨。
桓公假塗于陳而伐楚,則陳人不欲其反由己者,〔注二〕師不正故也。
不修其師而執濤塗,古人之讨則不然也。
”《春秋繁露·精華》篇曰:“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志邪者不待成,首惡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論輕。
故逢醜父當斫,而袁濤塗不宜執。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曰:僖五年,日食。
董仲舒以為齊桓不内自正,而外執陳大夫。
法言先知篇曰:“老人老、孤人孤、病者養、死者葬、男子畝、婦人桑之謂思。
若污人老、屈人孤、病者獨、死者逋、田畝荒、杼軸空之謂斁。
齊桓公欲徑陳,陳不果内,〔注三〕執袁濤塗,其斁矣夫!” 楚靈王不正而讨齊慶封,則不與楚讨。
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執齊慶封,殺之。
”《穀梁傳》曰:“此入而殺,其不言入,何也?慶封封乎吳鐘離,其不言伐鐘離,何也?不與吳封也。
慶封,其以齊氏,何也?為齊讨也。
靈王使人以慶封令于軍中,曰:‘有若齊慶封弑其君者乎!’慶封曰:‘子一息,我亦且一言,曰:有若楚公子圍弑其兄之子而代之為君者乎!’軍人粲然皆笑。
慶封弑其君而不以弑君之罪罪之者,慶封不為靈王服也,不與楚讨也。
《春秋》之義,用貴治賤,用賢治不肖,不以亂治亂也。
孔子曰:‘懷惡而讨,雖死不服。
’其斯之謂與!” 滅陳則以詐谖見惡。
昭八年:“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
執陳公子招放之于越,殺陳孔奂。
”《穀梁傳》曰:“惡楚子也。
” “葬陳哀公。
”《穀梁傳》曰:“不與楚滅,闵之也。
”《公羊傳》何《注》雲:“日者,疾詐谖滅人也。
不舉滅為重,複書三事言執者,疾谖托義,故列見之。
” 讨蔡則以書名示絕。
昭十一年:“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
”《公羊傳》曰:“楚子虔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為其誘讨也。
此讨賊也,雖誘之,則曷為絕之?懷惡而讨不義,君子不予也。
”“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
”《穀梁傳》曰:“此子也,其曰世子,何也?不與楚殺也。
一事注乎志,所以惡楚子也。
”《春秋繁露·仁義法》篇曰:“《春秋》之所治,人與我也。
所以治人與我者,仁與義也。
以仁安人,以義正我。
故仁之為言人也,義之為言我也。
言名已别矣。
是故《春秋》為仁義法,仁之法在愛人,不在愛我;義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
我不自正,雖能正人,弗與為義;人不被其愛,雖厚自愛,不予為仁。
昔者楚靈王讨陳、蔡之賊,齊桓公執袁濤塗之罪,非不能正人也,然而《春秋》弗予,不得為義者,我不正也。
夫我無之,求諸人,我有之而诽諸人,人之所不能受也。
其理達矣,何可為義!義者,謂宜在我者。
宜在我者而後可以稱義。
故言義合我與宜以為一言。
君子求仁義之别,以紀人我之閑,然後辨乎内外之分,而着于順逆之處也。
是故内治反理以正身,據禮以勸福;外治推思以廣施,寬制以容衆。
” 吳王阖廬正蔡難,以不正而反夷。
定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伯莒,楚師敗績。
”《公羊傳》曰:“吳何以稱子?夷狄也而憂中國。
其憂中國奈何?伍子胥父誅于楚,挾弓而去楚以幹阖廬。
阖廬曰:‘士之甚!勇之甚!’将為之興師而複仇于楚。
伍子胥複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
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複父之仇,臣不為也。
’于是止。
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
囊瓦求之,昭公不與。
為是拘昭公于南郢,數年然後歸之。
于其歸焉,用事乎河,曰:‘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
’楚人聞之怒,為是興師,使囊瓦将而伐蔡。
蔡請救于吳。
伍子胥複曰:‘蔡非有罪也,楚人為無道。
君如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時可矣。
’于是興師而救蔡。
”《穀梁傳》曰:“吳其稱子,何也?以蔡侯之以之,舉其貴者也。
蔡侯之以之,則舉其貴者,何也?吳信中國而攘夷狄,吳進矣。
其信中國而攘夷狄奈何?子胥父誅于楚也,挾弓持矢幹阖廬。
阖廬曰:‘大之甚!勇之甚!’為是欲興師而伐楚,子胥谏曰:‘臣聞之:君不為匹夫興師。
且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複父之仇,臣弗為也。
’于是止。
蔡昭公朝于楚,有美裘,囊瓦求之,昭公不與。
為是拘昭公于南郢,數年然後得歸。
乃用事乎漢,曰:‘苟諸侯有欲伐楚者,寡人請為前列焉。
’楚人聞之而怒,為是興師而伐蔡。
蔡請救于吳。
子胥曰:‘蔡非有罪,楚無道也。
君若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此時可矣。
’為是興師而伐楚。
”“庚辰,吳入楚。
”《公羊傳》曰:“吳何以不稱子?反夷狄也。
其反夷狄奈何?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蓋妻楚王之母也。
”《穀梁傳》曰:“何以謂之吳也?狄之也。
何謂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蓋有欲妻楚王之母者。
不正乘敗人之績而深為利,居人之國,故反其狄道也。
”《春秋繁露·仁義法》篇曰:“阖廬能正楚、蔡之難矣,而《春秋》奪之義辭,以其身不正也。
” 身不正者,不能正人也。
宋襄公不正而見執于雩。
僖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雩,執宋公,以伐宋。
”二十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
”《穀梁傳》曰:“雩之恥,宋襄公有以自取之。
伐齊之喪,執滕子,圍曹,為雩之會,不顧其力之不足而緻楚成王,成王怒而執之。
” 齊頃公不正而見辱于鞌。
成二年:“六月癸酉,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帥師會晉郤克、衛孫良夫、曹公子手及齊侯戰于鞌,齊師敗績。
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
己酉,及國佐盟于袁婁。
”《公羊傳》曰:“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獲也。
其佚獲奈何?師還齊侯,晉郤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馬前。
逢醜父者,頃公之車右也。
面目與頃公相似,衣服與頃公相似,代頃公當左,使頃公取飲,頃公操飲而至,曰:‘革取清者。
’頃公用是佚而不反。
逢醜父曰:‘吾賴社稷之神靈,吾君已免矣。
’郤克曰:‘欺三軍者其法奈何?’曰:‘法斫。
’于是斫逢醜父。
己酉,及齊國佐盟于袁婁。
曷為不盟于師而盟于袁婁?前此者,晉郤克與臧孫許同時而聘于齊。
蕭同侄子者,齊君之母也。
踴于棓而窺客,則客或跛或眇。
于是使跛者迓跛者,〔注四〕使眇者迓眇者。
二大夫出,相與倚闾而語,移日然後相去。
齊人皆曰:‘患之起必自此始。
’二大夫歸,相與率師為鞌之戰,齊師大敗。
齊侯使國佐如師,郤克曰:‘與我紀侯之甗,反魯衛之侵地,使耕者東畝,且以蕭同侄子為質,則吾舍子矣。
’國佐曰:‘與我紀侯之甗,請諾。
反魯衛之侵地,請諾。
使耕者東畝,是則土齊也。
蕭同侄子者,齊君之母也。
齊君之母猶晉君之母也,不可,請戰。
壹戰不勝,請再。
再戰不勝,請三。
三戰不勝,則齊國盡子之有也,何必以蕭同侄子為質?’揖而去之。
郤克魯衛之使,〔注五〕使以其辭而為之請,然後許之。
逮于袁婁而與之盟。
”成元年《穀梁傳》曰:“冬十月,季孫行父秃,晉郤克眇,衛孫良夫跛,曹公子手偻,同時而聘于齊。
齊使秃者禦秃者,使眇者禦眇者,使跛者禦跛者,使偻者禦偻者。
蕭同侄子處台上而笑之。
聞于客,客不悅而去。
相與立胥闾而語,移日不解。
齊人有知之者,曰:‘齊之患必自此始矣。
’”二年,《穀梁傳》曰:“鞌去國五百裡,爰婁去國五十裡,壹戰綿地五百裡,焚雍門之茨,侵車東至海。
君子聞之,曰:夫甚甚之辭焉,齊有以取之也。
齊之有以取之,何也?敗衛師于新築,侵我北鄙,敖郤獻子,齊有以取之也。
爰婁在師之外。
郤克曰:‘反魯衛之侵地,以紀侯之甗來,以蕭同侄子之母為質,使耕者皆東其畝,然後與子盟。
’國佐曰:‘反魯衛之侵地,以紀侯之甗來,則諾。
以蕭同侄子之母為質,則是齊侯之母也。
齊侯之母猶晉君之母也,晉君之母猶齊侯之母也。
使耕者盡東其畝,則是終土齊也。
不可,請壹戰。
壹戰不克,請再。
再不克,請三。
三不克,請四。
四不克,請五。
五不克,舉國而授。
’于是而與之盟。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記天下之得失,而見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無傳而著,不可不察也。
夫泰山之為大,弗察弗見,而況微眇者乎!故案《春秋》而适往事,窮其端,視其故,得志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
齊頃公,親齊桓公之孫,國固廣大而地勢便利矣,又得霸主之餘尊,而志加于諸侯。
以此之故,難使會同而易使驕奢。
即位九年,未嘗肯一與會同之事,有怒魯衛之志,而不從諸侯于清丘斷道。
春往伐魯,入其北郊;顧返伐衛,敗之新築。
當是時也,方乘勝而志廣,大國往聘,慢而弗敬其使者。
晉魯俱怒,内悉其衆,外得黨與曹衛,四國相輔,大困之鞌,獲齊頃公,斫逢醜父。
深本頃公之所以大辱,身幾亡國,為天下笑,其端乃從懾魯勝衛起。
伐魯,魯不敢出。
擊衛,大敗之。
因得氣而無敵,國以興患也。
故曰:得志有喜,不可不戒。
此其效也。
”《說苑·敬慎》篇曰:“夫福生于隐約,而禍生于得意,齊頃公是也。
齊頃公,桓公之子孫也。
地廣民衆,兵強國富,又得伯者之餘尊,驕蹇怠傲,未嘗出會同諸侯,乃興師伐晉,反敗衛師于新築。
輕小慢大之行甚。
俄而晉魯往聘,以使者戲。
二國怒歸,求黨與助,得衛及曹,四國相輔,期戰于鞌,大敗齊師,獲齊頃公,斫逢醜父。
于是懼然大恐。
賴逢醜父之欺,奔逃得歸。
” 魯昭公不正而見逐于魯。
昭二十三年:“冬,公如晉,至河,公有疾,乃複。
”《公羊傳》曰:“何言乎公有疾乃複?殺恥也。
”何《注》雲:“因有疾以殺畏晉之恥。
〔注六〕”《春秋繁露·玉杯》篇曰:“問者曰:晉惡而不可親,公往而不敢至,乃人情耳。
君子何恥而稱公有疾也?曰:惡無故自來,君子不恥。
内省不疚,何憂于志,是已。
今《春秋》恥之者,昭公有以取之也。
臣陵其君,始于文而甚于昭。
公受亂陵夷而無懼惕之心,嚣嚣然輕計妄讨,犯大禮而取同姓,接不義而重自輕也。
人之言曰:國家治則四鄰賀,國家亂則四鄰散。
是故季孫專其位,而大國莫之正。
出走八年,死乃得歸,身亡子危,困之至也。
君子不恥其困而恥其所以窮。
昭公雖逢此時,苟不取同姓,讵至于是?雖取同姓,能用孔子自輔,亦不至于是。
時難而治簡,行枉而無救,是其所以窮也。
”又《随本消息》篇曰:“魯昭公以事楚之故,晉人不入。
楚國強而得意,伐強吳,為齊誅亂臣。
魯得其威以滅鄫。
先晉昭卒一年,楚國内亂,吳大敗楚之黨六國于雞父,公如晉而大辱。
《春秋》為之諱而言有疾。
由此觀之,所從不足恃,所事者不可不慎,此亦存亡榮辱之要也。
” 己不正則有緻禍之道也。
幽之會,衛以喪父不與,雖見伐而無罪。
莊二十七年:“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于幽。
”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
”《公羊傳》曰:“《春秋》伐者為主,伐者為客。
故使衛主之也。
曷為使衛主之?衛未有罪爾。
”何《注》雲:“蓋為幽之會父喪未終而不至故。
”《穀梁傳》曰:“其曰人,何也?微之也。
何為微之也?今授之諸侯,而後有侵伐之事,故微之也。
其人衛,何也?以其人齊,不可不人衛也。
衛小齊大,其以衛及之,何也?以其微之,可以言及也。
” 沙随之會,魯成公以幼不見見而不恥。
〔注七〕 成十六年:“秋,公會晉侯、齊侯、衛侯、宋華元、邾婁人于沙随。
不見公,公至自會。
”《公羊傳》曰:“不見公者,何?公不見見也。
公不見見,大夫執,何以緻會?不恥也。
曷為不恥?公幼也。
”《穀梁傳》曰:“不見公者,可以見公也。
可以見公而不見公,譏在諸侯也。
”《白虎通·爵》篇曰:“童子當受爵命者,使大夫就其國命之。
明王者不與童子為禮也。
以《春秋》魯成公幼少與諸侯會,不見公,經不以為魯恥,明不與童子為禮也。
” 平丘之盟,魯昭公不見與盟而不恥。
昭十三年:“秋,公會劉子、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婁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婁子于平丘。
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公不與盟,晉人執季孫隐如以歸。
公至自會。
”《公羊傳》曰:“公不與盟者,何?公不見與盟也。
公不見與盟,大夫執,何以緻會?不恥也。
曷為不恥?諸侯遂亂,反陳蔡。
君子不恥不與焉。
”何《注》雲:“時諸侯将征棄疾,棄疾乃封陳、蔡之君,使說諸侯。
諸侯從陳、蔡之君言還反,不複讨楚。
楚亂遂成,故雲爾。
諸侯實不與公盟,而言公不與
潞子身正,則與之有義。
宣十五年:“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
”《公羊傳》曰:“潞何以稱子?潞子之為善也,躬足以亡爾。
雖然,君子不可不記也。
離子夷狄,而未能合于中國,晉師伐之,中國不救,狄人不有,是以亡也。
”《穀梁傳》曰:“滅國有三術:中國謹日,卑國月,夷狄不日。
其日潞子嬰兒,賢也。
”《春秋繁露·仁義法》篇曰:“潞子之于諸侯,無所能正,《春秋》予之有義,其身正也。
故曰:我在正我,不在正人。
此其法也。
” 齊桓公不正而讨陳袁濤塗,則不能予伯讨。
〔注一〕 僖四年:“齊人執陳袁濤塗。
”《公羊傳》曰:“濤塗之罪何?辟軍之道也。
其辟軍之道奈何?濤塗謂桓公曰:‘君既服南夷矣,何不還師濱海而東,服東夷,且歸!’桓公曰:‘諾。
’于是還師濱海而東,大陷于沛澤之中。
顧而執濤塗。
執者曷為或稱侯、或稱人?稱侯而執者,伯讨也。
稱人而執者,非伯讨也。
此執有罪,何以不得為伯讨?古者周公東征則西國怨,西征則東國怨。
桓公假塗于陳而伐楚,則陳人不欲其反由己者,〔注二〕師不正故也。
不修其師而執濤塗,古人之讨則不然也。
”《春秋繁露·精華》篇曰:“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志邪者不待成,首惡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論輕。
故逢醜父當斫,而袁濤塗不宜執。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曰:僖五年,日食。
董仲舒以為齊桓不内自正,而外執陳大夫。
法言先知篇曰:“老人老、孤人孤、病者養、死者葬、男子畝、婦人桑之謂思。
若污人老、屈人孤、病者獨、死者逋、田畝荒、杼軸空之謂斁。
齊桓公欲徑陳,陳不果内,〔注三〕執袁濤塗,其斁矣夫!” 楚靈王不正而讨齊慶封,則不與楚讨。
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執齊慶封,殺之。
”《穀梁傳》曰:“此入而殺,其不言入,何也?慶封封乎吳鐘離,其不言伐鐘離,何也?不與吳封也。
慶封,其以齊氏,何也?為齊讨也。
靈王使人以慶封令于軍中,曰:‘有若齊慶封弑其君者乎!’慶封曰:‘子一息,我亦且一言,曰:有若楚公子圍弑其兄之子而代之為君者乎!’軍人粲然皆笑。
慶封弑其君而不以弑君之罪罪之者,慶封不為靈王服也,不與楚讨也。
《春秋》之義,用貴治賤,用賢治不肖,不以亂治亂也。
孔子曰:‘懷惡而讨,雖死不服。
’其斯之謂與!” 滅陳則以詐谖見惡。
昭八年:“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
執陳公子招放之于越,殺陳孔奂。
”《穀梁傳》曰:“惡楚子也。
” “葬陳哀公。
”《穀梁傳》曰:“不與楚滅,闵之也。
”《公羊傳》何《注》雲:“日者,疾詐谖滅人也。
不舉滅為重,複書三事言執者,疾谖托義,故列見之。
” 讨蔡則以書名示絕。
昭十一年:“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
”《公羊傳》曰:“楚子虔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為其誘讨也。
此讨賊也,雖誘之,則曷為絕之?懷惡而讨不義,君子不予也。
”“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
”《穀梁傳》曰:“此子也,其曰世子,何也?不與楚殺也。
一事注乎志,所以惡楚子也。
”《春秋繁露·仁義法》篇曰:“《春秋》之所治,人與我也。
所以治人與我者,仁與義也。
以仁安人,以義正我。
故仁之為言人也,義之為言我也。
言名已别矣。
是故《春秋》為仁義法,仁之法在愛人,不在愛我;義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
我不自正,雖能正人,弗與為義;人不被其愛,雖厚自愛,不予為仁。
昔者楚靈王讨陳、蔡之賊,齊桓公執袁濤塗之罪,非不能正人也,然而《春秋》弗予,不得為義者,我不正也。
夫我無之,求諸人,我有之而诽諸人,人之所不能受也。
其理達矣,何可為義!義者,謂宜在我者。
宜在我者而後可以稱義。
故言義合我與宜以為一言。
君子求仁義之别,以紀人我之閑,然後辨乎内外之分,而着于順逆之處也。
是故内治反理以正身,據禮以勸福;外治推思以廣施,寬制以容衆。
” 吳王阖廬正蔡難,以不正而反夷。
定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伯莒,楚師敗績。
”《公羊傳》曰:“吳何以稱子?夷狄也而憂中國。
其憂中國奈何?伍子胥父誅于楚,挾弓而去楚以幹阖廬。
阖廬曰:‘士之甚!勇之甚!’将為之興師而複仇于楚。
伍子胥複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
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複父之仇,臣不為也。
’于是止。
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
囊瓦求之,昭公不與。
為是拘昭公于南郢,數年然後歸之。
于其歸焉,用事乎河,曰:‘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
’楚人聞之怒,為是興師,使囊瓦将而伐蔡。
蔡請救于吳。
伍子胥複曰:‘蔡非有罪也,楚人為無道。
君如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時可矣。
’于是興師而救蔡。
”《穀梁傳》曰:“吳其稱子,何也?以蔡侯之以之,舉其貴者也。
蔡侯之以之,則舉其貴者,何也?吳信中國而攘夷狄,吳進矣。
其信中國而攘夷狄奈何?子胥父誅于楚也,挾弓持矢幹阖廬。
阖廬曰:‘大之甚!勇之甚!’為是欲興師而伐楚,子胥谏曰:‘臣聞之:君不為匹夫興師。
且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複父之仇,臣弗為也。
’于是止。
蔡昭公朝于楚,有美裘,囊瓦求之,昭公不與。
為是拘昭公于南郢,數年然後得歸。
乃用事乎漢,曰:‘苟諸侯有欲伐楚者,寡人請為前列焉。
’楚人聞之而怒,為是興師而伐蔡。
蔡請救于吳。
子胥曰:‘蔡非有罪,楚無道也。
君若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此時可矣。
’為是興師而伐楚。
”“庚辰,吳入楚。
”《公羊傳》曰:“吳何以不稱子?反夷狄也。
其反夷狄奈何?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蓋妻楚王之母也。
”《穀梁傳》曰:“何以謂之吳也?狄之也。
何謂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蓋有欲妻楚王之母者。
不正乘敗人之績而深為利,居人之國,故反其狄道也。
”《春秋繁露·仁義法》篇曰:“阖廬能正楚、蔡之難矣,而《春秋》奪之義辭,以其身不正也。
” 身不正者,不能正人也。
宋襄公不正而見執于雩。
僖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雩,執宋公,以伐宋。
”二十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
”《穀梁傳》曰:“雩之恥,宋襄公有以自取之。
伐齊之喪,執滕子,圍曹,為雩之會,不顧其力之不足而緻楚成王,成王怒而執之。
” 齊頃公不正而見辱于鞌。
成二年:“六月癸酉,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帥師會晉郤克、衛孫良夫、曹公子手及齊侯戰于鞌,齊師敗績。
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
己酉,及國佐盟于袁婁。
”《公羊傳》曰:“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獲也。
其佚獲奈何?師還齊侯,晉郤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馬前。
逢醜父者,頃公之車右也。
面目與頃公相似,衣服與頃公相似,代頃公當左,使頃公取飲,頃公操飲而至,曰:‘革取清者。
’頃公用是佚而不反。
逢醜父曰:‘吾賴社稷之神靈,吾君已免矣。
’郤克曰:‘欺三軍者其法奈何?’曰:‘法斫。
’于是斫逢醜父。
己酉,及齊國佐盟于袁婁。
曷為不盟于師而盟于袁婁?前此者,晉郤克與臧孫許同時而聘于齊。
蕭同侄子者,齊君之母也。
踴于棓而窺客,則客或跛或眇。
于是使跛者迓跛者,〔注四〕使眇者迓眇者。
二大夫出,相與倚闾而語,移日然後相去。
齊人皆曰:‘患之起必自此始。
’二大夫歸,相與率師為鞌之戰,齊師大敗。
齊侯使國佐如師,郤克曰:‘與我紀侯之甗,反魯衛之侵地,使耕者東畝,且以蕭同侄子為質,則吾舍子矣。
’國佐曰:‘與我紀侯之甗,請諾。
反魯衛之侵地,請諾。
使耕者東畝,是則土齊也。
蕭同侄子者,齊君之母也。
齊君之母猶晉君之母也,不可,請戰。
壹戰不勝,請再。
再戰不勝,請三。
三戰不勝,則齊國盡子之有也,何必以蕭同侄子為質?’揖而去之。
郤克魯衛之使,〔注五〕使以其辭而為之請,然後許之。
逮于袁婁而與之盟。
”成元年《穀梁傳》曰:“冬十月,季孫行父秃,晉郤克眇,衛孫良夫跛,曹公子手偻,同時而聘于齊。
齊使秃者禦秃者,使眇者禦眇者,使跛者禦跛者,使偻者禦偻者。
蕭同侄子處台上而笑之。
聞于客,客不悅而去。
相與立胥闾而語,移日不解。
齊人有知之者,曰:‘齊之患必自此始矣。
’”二年,《穀梁傳》曰:“鞌去國五百裡,爰婁去國五十裡,壹戰綿地五百裡,焚雍門之茨,侵車東至海。
君子聞之,曰:夫甚甚之辭焉,齊有以取之也。
齊之有以取之,何也?敗衛師于新築,侵我北鄙,敖郤獻子,齊有以取之也。
爰婁在師之外。
郤克曰:‘反魯衛之侵地,以紀侯之甗來,以蕭同侄子之母為質,使耕者皆東其畝,然後與子盟。
’國佐曰:‘反魯衛之侵地,以紀侯之甗來,則諾。
以蕭同侄子之母為質,則是齊侯之母也。
齊侯之母猶晉君之母也,晉君之母猶齊侯之母也。
使耕者盡東其畝,則是終土齊也。
不可,請壹戰。
壹戰不克,請再。
再不克,請三。
三不克,請四。
四不克,請五。
五不克,舉國而授。
’于是而與之盟。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記天下之得失,而見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無傳而著,不可不察也。
夫泰山之為大,弗察弗見,而況微眇者乎!故案《春秋》而适往事,窮其端,視其故,得志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
齊頃公,親齊桓公之孫,國固廣大而地勢便利矣,又得霸主之餘尊,而志加于諸侯。
以此之故,難使會同而易使驕奢。
即位九年,未嘗肯一與會同之事,有怒魯衛之志,而不從諸侯于清丘斷道。
春往伐魯,入其北郊;顧返伐衛,敗之新築。
當是時也,方乘勝而志廣,大國往聘,慢而弗敬其使者。
晉魯俱怒,内悉其衆,外得黨與曹衛,四國相輔,大困之鞌,獲齊頃公,斫逢醜父。
深本頃公之所以大辱,身幾亡國,為天下笑,其端乃從懾魯勝衛起。
伐魯,魯不敢出。
擊衛,大敗之。
因得氣而無敵,國以興患也。
故曰:得志有喜,不可不戒。
此其效也。
”《說苑·敬慎》篇曰:“夫福生于隐約,而禍生于得意,齊頃公是也。
齊頃公,桓公之子孫也。
地廣民衆,兵強國富,又得伯者之餘尊,驕蹇怠傲,未嘗出會同諸侯,乃興師伐晉,反敗衛師于新築。
輕小慢大之行甚。
俄而晉魯往聘,以使者戲。
二國怒歸,求黨與助,得衛及曹,四國相輔,期戰于鞌,大敗齊師,獲齊頃公,斫逢醜父。
于是懼然大恐。
賴逢醜父之欺,奔逃得歸。
” 魯昭公不正而見逐于魯。
昭二十三年:“冬,公如晉,至河,公有疾,乃複。
”《公羊傳》曰:“何言乎公有疾乃複?殺恥也。
”何《注》雲:“因有疾以殺畏晉之恥。
〔注六〕”《春秋繁露·玉杯》篇曰:“問者曰:晉惡而不可親,公往而不敢至,乃人情耳。
君子何恥而稱公有疾也?曰:惡無故自來,君子不恥。
内省不疚,何憂于志,是已。
今《春秋》恥之者,昭公有以取之也。
臣陵其君,始于文而甚于昭。
公受亂陵夷而無懼惕之心,嚣嚣然輕計妄讨,犯大禮而取同姓,接不義而重自輕也。
人之言曰:國家治則四鄰賀,國家亂則四鄰散。
是故季孫專其位,而大國莫之正。
出走八年,死乃得歸,身亡子危,困之至也。
君子不恥其困而恥其所以窮。
昭公雖逢此時,苟不取同姓,讵至于是?雖取同姓,能用孔子自輔,亦不至于是。
時難而治簡,行枉而無救,是其所以窮也。
”又《随本消息》篇曰:“魯昭公以事楚之故,晉人不入。
楚國強而得意,伐強吳,為齊誅亂臣。
魯得其威以滅鄫。
先晉昭卒一年,楚國内亂,吳大敗楚之黨六國于雞父,公如晉而大辱。
《春秋》為之諱而言有疾。
由此觀之,所從不足恃,所事者不可不慎,此亦存亡榮辱之要也。
” 己不正則有緻禍之道也。
幽之會,衛以喪父不與,雖見伐而無罪。
莊二十七年:“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于幽。
”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
”《公羊傳》曰:“《春秋》伐者為主,伐者為客。
故使衛主之也。
曷為使衛主之?衛未有罪爾。
”何《注》雲:“蓋為幽之會父喪未終而不至故。
”《穀梁傳》曰:“其曰人,何也?微之也。
何為微之也?今授之諸侯,而後有侵伐之事,故微之也。
其人衛,何也?以其人齊,不可不人衛也。
衛小齊大,其以衛及之,何也?以其微之,可以言及也。
” 沙随之會,魯成公以幼不見見而不恥。
〔注七〕 成十六年:“秋,公會晉侯、齊侯、衛侯、宋華元、邾婁人于沙随。
不見公,公至自會。
”《公羊傳》曰:“不見公者,何?公不見見也。
公不見見,大夫執,何以緻會?不恥也。
曷為不恥?公幼也。
”《穀梁傳》曰:“不見公者,可以見公也。
可以見公而不見公,譏在諸侯也。
”《白虎通·爵》篇曰:“童子當受爵命者,使大夫就其國命之。
明王者不與童子為禮也。
以《春秋》魯成公幼少與諸侯會,不見公,經不以為魯恥,明不與童子為禮也。
” 平丘之盟,魯昭公不見與盟而不恥。
昭十三年:“秋,公會劉子、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婁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婁子于平丘。
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公不與盟,晉人執季孫隐如以歸。
公至自會。
”《公羊傳》曰:“公不與盟者,何?公不見與盟也。
公不見與盟,大夫執,何以緻會?不恥也。
曷為不恥?諸侯遂亂,反陳蔡。
君子不恥不與焉。
”何《注》雲:“時諸侯将征棄疾,棄疾乃封陳、蔡之君,使說諸侯。
諸侯從陳、蔡之君言還反,不複讨楚。
楚亂遂成,故雲爾。
諸侯實不與公盟,而言公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