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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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正己第六 《春秋》貴正己。

     潞子身正,則與之有義。

     宣十五年:“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

    ”《公羊傳》曰:“潞何以稱子?潞子之為善也,躬足以亡爾。

    雖然,君子不可不記也。

    離子夷狄,而未能合于中國,晉師伐之,中國不救,狄人不有,是以亡也。

    ”《穀梁傳》曰:“滅國有三術:中國謹日,卑國月,夷狄不日。

    其日潞子嬰兒,賢也。

    ”《春秋繁露·仁義法》篇曰:“潞子之于諸侯,無所能正,《春秋》予之有義,其身正也。

    故曰:我在正我,不在正人。

    此其法也。

    ” 齊桓公不正而讨陳袁濤塗,則不能予伯讨。

    〔注一〕 僖四年:“齊人執陳袁濤塗。

    ”《公羊傳》曰:“濤塗之罪何?辟軍之道也。

    其辟軍之道奈何?濤塗謂桓公曰:‘君既服南夷矣,何不還師濱海而東,服東夷,且歸!’桓公曰:‘諾。

    ’于是還師濱海而東,大陷于沛澤之中。

    顧而執濤塗。

    執者曷為或稱侯、或稱人?稱侯而執者,伯讨也。

    稱人而執者,非伯讨也。

    此執有罪,何以不得為伯讨?古者周公東征則西國怨,西征則東國怨。

    桓公假塗于陳而伐楚,則陳人不欲其反由己者,〔注二〕師不正故也。

    不修其師而執濤塗,古人之讨則不然也。

    ”《春秋繁露·精華》篇曰:“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志邪者不待成,首惡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論輕。

    故逢醜父當斫,而袁濤塗不宜執。

    ”《漢書·五行志》下之下曰:僖五年,日食。

    董仲舒以為齊桓不内自正,而外執陳大夫。

    法言先知篇曰:“老人老、孤人孤、病者養、死者葬、男子畝、婦人桑之謂思。

    若污人老、屈人孤、病者獨、死者逋、田畝荒、杼軸空之謂斁。

    齊桓公欲徑陳,陳不果内,〔注三〕執袁濤塗,其斁矣夫!” 楚靈王不正而讨齊慶封,則不與楚讨。

     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執齊慶封,殺之。

    ”《穀梁傳》曰:“此入而殺,其不言入,何也?慶封封乎吳鐘離,其不言伐鐘離,何也?不與吳封也。

    慶封,其以齊氏,何也?為齊讨也。

    靈王使人以慶封令于軍中,曰:‘有若齊慶封弑其君者乎!’慶封曰:‘子一息,我亦且一言,曰:有若楚公子圍弑其兄之子而代之為君者乎!’軍人粲然皆笑。

    慶封弑其君而不以弑君之罪罪之者,慶封不為靈王服也,不與楚讨也。

    《春秋》之義,用貴治賤,用賢治不肖,不以亂治亂也。

    孔子曰:‘懷惡而讨,雖死不服。

    ’其斯之謂與!” 滅陳則以詐谖見惡。

     昭八年:“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

    執陳公子招放之于越,殺陳孔奂。

    ”《穀梁傳》曰:“惡楚子也。

    ” “葬陳哀公。

    ”《穀梁傳》曰:“不與楚滅,闵之也。

    ”《公羊傳》何《注》雲:“日者,疾詐谖滅人也。

    不舉滅為重,複書三事言執者,疾谖托義,故列見之。

    ” 讨蔡則以書名示絕。

     昭十一年:“夏四月丁巳,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于申。

    ”《公羊傳》曰:“楚子虔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為其誘讨也。

    此讨賊也,雖誘之,則曷為絕之?懷惡而讨不義,君子不予也。

    ”“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師滅蔡,執蔡世子有以歸,用之。

    ”《穀梁傳》曰:“此子也,其曰世子,何也?不與楚殺也。

    一事注乎志,所以惡楚子也。

    ”《春秋繁露·仁義法》篇曰:“《春秋》之所治,人與我也。

    所以治人與我者,仁與義也。

    以仁安人,以義正我。

    故仁之為言人也,義之為言我也。

    言名已别矣。

    是故《春秋》為仁義法,仁之法在愛人,不在愛我;義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

    我不自正,雖能正人,弗與為義;人不被其愛,雖厚自愛,不予為仁。

    昔者楚靈王讨陳、蔡之賊,齊桓公執袁濤塗之罪,非不能正人也,然而《春秋》弗予,不得為義者,我不正也。

    夫我無之,求諸人,我有之而诽諸人,人之所不能受也。

    其理達矣,何可為義!義者,謂宜在我者。

    宜在我者而後可以稱義。

    故言義合我與宜以為一言。

    君子求仁義之别,以紀人我之閑,然後辨乎内外之分,而着于順逆之處也。

    是故内治反理以正身,據禮以勸福;外治推思以廣施,寬制以容衆。

    ” 吳王阖廬正蔡難,以不正而反夷。

     定四年:“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伯莒,楚師敗績。

    ”《公羊傳》曰:“吳何以稱子?夷狄也而憂中國。

    其憂中國奈何?伍子胥父誅于楚,挾弓而去楚以幹阖廬。

    阖廬曰:‘士之甚!勇之甚!’将為之興師而複仇于楚。

    伍子胥複曰:‘諸侯不為匹夫興師。

    且臣聞之: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複父之仇,臣不為也。

    ’于是止。

    蔡昭公朝乎楚,有美裘焉。

    囊瓦求之,昭公不與。

    為是拘昭公于南郢,數年然後歸之。

    于其歸焉,用事乎河,曰:‘天下諸侯苟有能伐楚者,寡人請為之前列。

    ’楚人聞之怒,為是興師,使囊瓦将而伐蔡。

    蔡請救于吳。

    伍子胥複曰:‘蔡非有罪也,楚人為無道。

    君如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時可矣。

    ’于是興師而救蔡。

    ”《穀梁傳》曰:“吳其稱子,何也?以蔡侯之以之,舉其貴者也。

    蔡侯之以之,則舉其貴者,何也?吳信中國而攘夷狄,吳進矣。

    其信中國而攘夷狄奈何?子胥父誅于楚也,挾弓持矢幹阖廬。

    阖廬曰:‘大之甚!勇之甚!’為是欲興師而伐楚,子胥谏曰:‘臣聞之:君不為匹夫興師。

    且事君猶事父也,虧君之義,複父之仇,臣弗為也。

    ’于是止。

    蔡昭公朝于楚,有美裘,囊瓦求之,昭公不與。

    為是拘昭公于南郢,數年然後得歸。

    乃用事乎漢,曰:‘苟諸侯有欲伐楚者,寡人請為前列焉。

    ’楚人聞之而怒,為是興師而伐蔡。

    蔡請救于吳。

    子胥曰:‘蔡非有罪,楚無道也。

    君若有憂中國之心,則若此時可矣。

    ’為是興師而伐楚。

    ”“庚辰,吳入楚。

    ”《公羊傳》曰:“吳何以不稱子?反夷狄也。

    其反夷狄奈何?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蓋妻楚王之母也。

    ”《穀梁傳》曰:“何以謂之吳也?狄之也。

    何謂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寝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寝而妻其大夫之妻,蓋有欲妻楚王之母者。

    不正乘敗人之績而深為利,居人之國,故反其狄道也。

    ”《春秋繁露·仁義法》篇曰:“阖廬能正楚、蔡之難矣,而《春秋》奪之義辭,以其身不正也。

    ” 身不正者,不能正人也。

     宋襄公不正而見執于雩。

     僖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雩,執宋公,以伐宋。

    ”二十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

    ”《穀梁傳》曰:“雩之恥,宋襄公有以自取之。

    伐齊之喪,執滕子,圍曹,為雩之會,不顧其力之不足而緻楚成王,成王怒而執之。

    ” 齊頃公不正而見辱于鞌。

     成二年:“六月癸酉,季孫行父、臧孫許、叔孫僑如、公孫嬰齊帥師會晉郤克、衛孫良夫、曹公子手及齊侯戰于鞌,齊師敗績。

    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

    己酉,及國佐盟于袁婁。

    ”《公羊傳》曰:“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獲也。

    其佚獲奈何?師還齊侯,晉郤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馬前。

    逢醜父者,頃公之車右也。

    面目與頃公相似,衣服與頃公相似,代頃公當左,使頃公取飲,頃公操飲而至,曰:‘革取清者。

    ’頃公用是佚而不反。

    逢醜父曰:‘吾賴社稷之神靈,吾君已免矣。

    ’郤克曰:‘欺三軍者其法奈何?’曰:‘法斫。

    ’于是斫逢醜父。

    己酉,及齊國佐盟于袁婁。

    曷為不盟于師而盟于袁婁?前此者,晉郤克與臧孫許同時而聘于齊。

    蕭同侄子者,齊君之母也。

    踴于棓而窺客,則客或跛或眇。

    于是使跛者迓跛者,〔注四〕使眇者迓眇者。

    二大夫出,相與倚闾而語,移日然後相去。

    齊人皆曰:‘患之起必自此始。

    ’二大夫歸,相與率師為鞌之戰,齊師大敗。

    齊侯使國佐如師,郤克曰:‘與我紀侯之甗,反魯衛之侵地,使耕者東畝,且以蕭同侄子為質,則吾舍子矣。

    ’國佐曰:‘與我紀侯之甗,請諾。

    反魯衛之侵地,請諾。

    使耕者東畝,是則土齊也。

    蕭同侄子者,齊君之母也。

    齊君之母猶晉君之母也,不可,請戰。

    壹戰不勝,請再。

    再戰不勝,請三。

    三戰不勝,則齊國盡子之有也,何必以蕭同侄子為質?’揖而去之。

    郤克魯衛之使,〔注五〕使以其辭而為之請,然後許之。

    逮于袁婁而與之盟。

    ”成元年《穀梁傳》曰:“冬十月,季孫行父秃,晉郤克眇,衛孫良夫跛,曹公子手偻,同時而聘于齊。

    齊使秃者禦秃者,使眇者禦眇者,使跛者禦跛者,使偻者禦偻者。

    蕭同侄子處台上而笑之。

    聞于客,客不悅而去。

    相與立胥闾而語,移日不解。

    齊人有知之者,曰:‘齊之患必自此始矣。

    ’”二年,《穀梁傳》曰:“鞌去國五百裡,爰婁去國五十裡,壹戰綿地五百裡,焚雍門之茨,侵車東至海。

    君子聞之,曰:夫甚甚之辭焉,齊有以取之也。

    齊之有以取之,何也?敗衛師于新築,侵我北鄙,敖郤獻子,齊有以取之也。

    爰婁在師之外。

    郤克曰:‘反魯衛之侵地,以紀侯之甗來,以蕭同侄子之母為質,使耕者皆東其畝,然後與子盟。

    ’國佐曰:‘反魯衛之侵地,以紀侯之甗來,則諾。

    以蕭同侄子之母為質,則是齊侯之母也。

    齊侯之母猶晉君之母也,晉君之母猶齊侯之母也。

    使耕者盡東其畝,則是終土齊也。

    不可,請壹戰。

    壹戰不克,請再。

    再不克,請三。

    三不克,請四。

    四不克,請五。

    五不克,舉國而授。

    ’于是而與之盟。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記天下之得失,而見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無傳而著,不可不察也。

    夫泰山之為大,弗察弗見,而況微眇者乎!故案《春秋》而适往事,窮其端,視其故,得志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

    齊頃公,親齊桓公之孫,國固廣大而地勢便利矣,又得霸主之餘尊,而志加于諸侯。

    以此之故,難使會同而易使驕奢。

    即位九年,未嘗肯一與會同之事,有怒魯衛之志,而不從諸侯于清丘斷道。

    春往伐魯,入其北郊;顧返伐衛,敗之新築。

    當是時也,方乘勝而志廣,大國往聘,慢而弗敬其使者。

    晉魯俱怒,内悉其衆,外得黨與曹衛,四國相輔,大困之鞌,獲齊頃公,斫逢醜父。

    深本頃公之所以大辱,身幾亡國,為天下笑,其端乃從懾魯勝衛起。

    伐魯,魯不敢出。

    擊衛,大敗之。

    因得氣而無敵,國以興患也。

    故曰:得志有喜,不可不戒。

    此其效也。

    ”《說苑·敬慎》篇曰:“夫福生于隐約,而禍生于得意,齊頃公是也。

    齊頃公,桓公之子孫也。

    地廣民衆,兵強國富,又得伯者之餘尊,驕蹇怠傲,未嘗出會同諸侯,乃興師伐晉,反敗衛師于新築。

    輕小慢大之行甚。

    俄而晉魯往聘,以使者戲。

    二國怒歸,求黨與助,得衛及曹,四國相輔,期戰于鞌,大敗齊師,獲齊頃公,斫逢醜父。

    于是懼然大恐。

    賴逢醜父之欺,奔逃得歸。

    ” 魯昭公不正而見逐于魯。

     昭二十三年:“冬,公如晉,至河,公有疾,乃複。

    ”《公羊傳》曰:“何言乎公有疾乃複?殺恥也。

    ”何《注》雲:“因有疾以殺畏晉之恥。

    〔注六〕”《春秋繁露·玉杯》篇曰:“問者曰:晉惡而不可親,公往而不敢至,乃人情耳。

    君子何恥而稱公有疾也?曰:惡無故自來,君子不恥。

    内省不疚,何憂于志,是已。

    今《春秋》恥之者,昭公有以取之也。

    臣陵其君,始于文而甚于昭。

    公受亂陵夷而無懼惕之心,嚣嚣然輕計妄讨,犯大禮而取同姓,接不義而重自輕也。

    人之言曰:國家治則四鄰賀,國家亂則四鄰散。

    是故季孫專其位,而大國莫之正。

    出走八年,死乃得歸,身亡子危,困之至也。

    君子不恥其困而恥其所以窮。

    昭公雖逢此時,苟不取同姓,讵至于是?雖取同姓,能用孔子自輔,亦不至于是。

    時難而治簡,行枉而無救,是其所以窮也。

    ”又《随本消息》篇曰:“魯昭公以事楚之故,晉人不入。

    楚國強而得意,伐強吳,為齊誅亂臣。

    魯得其威以滅鄫。

    先晉昭卒一年,楚國内亂,吳大敗楚之黨六國于雞父,公如晉而大辱。

    《春秋》為之諱而言有疾。

    由此觀之,所從不足恃,所事者不可不慎,此亦存亡榮辱之要也。

    ” 己不正則有緻禍之道也。

     幽之會,衛以喪父不與,雖見伐而無罪。

     莊二十七年:“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于幽。

    ”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

    ”《公羊傳》曰:“《春秋》伐者為主,伐者為客。

    故使衛主之也。

    曷為使衛主之?衛未有罪爾。

    ”何《注》雲:“蓋為幽之會父喪未終而不至故。

    ”《穀梁傳》曰:“其曰人,何也?微之也。

    何為微之也?今授之諸侯,而後有侵伐之事,故微之也。

    其人衛,何也?以其人齊,不可不人衛也。

    衛小齊大,其以衛及之,何也?以其微之,可以言及也。

    ” 沙随之會,魯成公以幼不見見而不恥。

    〔注七〕 成十六年:“秋,公會晉侯、齊侯、衛侯、宋華元、邾婁人于沙随。

    不見公,公至自會。

    ”《公羊傳》曰:“不見公者,何?公不見見也。

    公不見見,大夫執,何以緻會?不恥也。

    曷為不恥?公幼也。

    ”《穀梁傳》曰:“不見公者,可以見公也。

    可以見公而不見公,譏在諸侯也。

    ”《白虎通·爵》篇曰:“童子當受爵命者,使大夫就其國命之。

    明王者不與童子為禮也。

    以《春秋》魯成公幼少與諸侯會,不見公,經不以為魯恥,明不與童子為禮也。

    ” 平丘之盟,魯昭公不見與盟而不恥。

     昭十三年:“秋,公會劉子、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婁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婁子于平丘。

    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公不與盟,晉人執季孫隐如以歸。

    公至自會。

    ”《公羊傳》曰:“公不與盟者,何?公不見與盟也。

    公不見與盟,大夫執,何以緻會?不恥也。

    曷為不恥?諸侯遂亂,反陳蔡。

    君子不恥不與焉。

    ”何《注》雲:“時諸侯将征棄疾,棄疾乃封陳、蔡之君,使說諸侯。

    諸侯從陳、蔡之君言還反,不複讨楚。

    楚亂遂成,故雲爾。

    諸侯實不與公盟,而言公不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