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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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曰:“國君死社稷。
”鄭《注》雲:“死其所受于天子也,謂見侵伐也。
《春秋傳》曰:國滅,君死之,正也。
”《疏》引《五經異義》曰:“《公羊》說,國滅,君死,正也。
故《禮運》曰:君死社稷,無去國之義。
《左氏》說:昔太王居邠,狄人攻之,乃逾梁山,邑于岐山,故知是有去國之義也。
許慎謹案:《易》曰: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
知諸侯無去國之義。
”(按:鄭無駁,亦從許君用《公羊》義。
) 紀侯死國則賢之。
莊三年:“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公羊傳》曰:“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
何以不名?賢也。
〔注六二〕何賢乎紀季?服罪也。
其服罪奈何?魯子曰:請後五廟以存姑姊妹。
”《穀梁傳》曰:“酅,紀之邑也。
入于齊者,以酅事齊也。
”四年:“紀侯大去其國。
”《穀梁傳》曰:“大去者,不遺一人之辭也。
言民之從者四年而後畢也。
紀侯賢而齊侯滅之,不言滅而曰大去其國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
”《春秋繁露·玉英》篇曰:“難紀季曰:《春秋》之法,大夫不得專地。
又曰:公子無去國之義。
又曰:君子不避外難。
紀季犯此三者,何以為賢?賢者故盜地以下敵,棄君以辟難乎?曰:賢者不為是。
是故托賢于紀季以見季之弗為也。
紀季弗為,而紀侯使之,可知矣。
《春秋》之書事,時詭其實,以有避也。
其書人,時易其名,以有諱也。
故詭晉文得志之實以狩,諱避緻王也;詭莒子号謂之人,避隐公也;易慶父之名謂之仲孫,變盛謂之成,諱大惡也。
然則說《春秋》者随其委曲而後得之。
今紀季受命乎君,而經書專,無善之名,而文見賢。
此皆詭辭,不可不察。
《春秋》之于所賢也,固順其志而一其辭,章其義而貶其美。
今紀侯,《春秋》之所貴也,是以聽其入齊之志,而詭其服罪之辭也,移之紀季。
故告籴于齊者,實莊公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臧孫辰;以酅入于齊者,實紀侯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紀季。
所以詭之不同,其實一也。
難者曰:有國家者,人欲立之,固盡不聽。
國滅,君死之,正也。
何賢乎紀侯?曰:齊将複仇,紀侯自知力不如而志距之,故謂其弟曰:‘我,宗廟之主,不可以不死也。
汝以酅往服罪于齊,請以立五廟,使我先君歲時有所依歸,率一國之衆以衛九世之主。
’襄公逐之,不去。
求之,弗予。
上下同心而俱死之,故謂之大去。
《春秋》賢死義,且得衆心也,故為諱滅。
以為之諱,見其賢之也。
以其賢之也,見其中仁義也。
”《史記·秦始皇本紀贊》曰:“紀季以酅,《春秋》不名。
吾讀《秦紀》,至于子嬰車裂趙高,未嘗不健其決,憐其志。
嬰死生之義備矣。
”樹達按:紀侯大去其國,《公羊》謂賢齊襄,《穀梁》董生謂賢紀侯,義若相反。
然齊襄滅紀以複先祖之仇,紀侯死國以盡人君之道,義各有所歸,固可并存而不悖也。
人臣之死者:孔父義形于色而死,則賢之。
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公羊傳》曰:“此何以書?賢也。
何賢乎孔父?孔父可謂義形于色矣。
其義形于色奈何?督将弑殇公,孔父生而存,則殇公不可得而弑也。
故于是先攻孔父之家,殇公知孔父死己必死,趨而救之,皆死焉。
孔父正色而立于朝,則人莫敢過而緻難于其君者,孔父可謂義形于色矣。
”《穀梁傳》曰:“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書尊及卑,《春秋》之義也。
孔父之先死,何也?督欲弑君而恐不立,于是乎先殺孔父。
孔父閑也。
〔注六三〕何以知先殺孔父也?曰:子既死,父不忍稱其名;臣既死,君不忍稱其名。
以是知君之累之也。
孔,氏;父,字谥也。
或曰:其不稱名,蓋為祖諱也,孔子故宋也。
〔注六四〕”《春秋繁露·服制象》篇曰:“孔父義形于色,而奸臣不敢容邪!”《後漢書·孔融傳論》曰:“是以孔父正色,不容弑虐之謀。
” 仇牧不畏強禦而死,則賢之。
莊十二年:“秋八月甲午,宋萬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
”《公羊傳》曰:“此何以書?賢也。
何賢乎仇牧?仇牧可謂不畏強禦矣。
其不畏強禦奈何?萬嘗與莊公戰,獲乎莊公。
莊公歸,散舍諸宮中,數月然後歸之。
歸反為大夫于宋。
與闵公博,婦人皆在側,萬曰:‘甚也魯侯之淑,魯侯之美也。
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侯爾。
’闵公矜此婦人,妒其言,顧曰:‘此虜也,爾虜焉故。
魯侯之美惡乎至?’萬怒,搏闵公,絕其脰。
仇牧聞君弑,趨而至,遇之于門,手劍而叱之。
萬臂摋仇牧,碎其首,齒着乎門阖。
仇牧可謂不畏強禦矣。
” 荀息不食其言而死,則賢之。
僖十年:“晉裡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
”《公羊傳》曰:“此何以書?賢也。
何賢乎荀息?荀息可謂不食其言矣。
其不食其言奈何?奚齊卓子著,骊姬之子也,荀息傅焉。
〔注六五〕骊姬者,國色也,獻公愛之甚,欲立其子,于是殺世子申生。
申生者,裡克傅之。
獻公病将死,謂荀息曰:‘士何如則可謂之信矣?’荀息對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則可謂信矣。
’獻公死,奚齊立,裡克謂荀息曰:‘君殺正而立不正,廢長而立幼,如之何?願與子慮之。
’荀息曰:‘君嘗訊臣矣,臣對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則可謂信矣。
’裡克知其不可與謀,退弑奚齊。
荀息立卓子,裡克弑卓子,荀息死之。
荀息可謂不食其言矣。
”《春秋繁露·玉英》篇曰:“晉荀息死而不聽,衛曼姑拒而弗内,〔注六六〕事異而同心,其義一也。
荀息死之,貴先君之命。
曼姑拒之,亦貴先君之命也。
事雖相反,所為同,俱貴先君之命耳。
難者曰:荀息、曼姑所欲恃者,皆不宜立者,何以得載乎義?曰:《春秋》之法,君立不宜立,不書。
大夫立則書。
書之者,弗予大夫之得立不宜立者也。
不書,予君之得立之也。
君之立不宜立者,非也。
既立之,大夫奉之,是也。
荀息、曼姑之所以得為義也。
”又《王道》篇曰:“仇牧、孔父、荀息之死節,皆行正世之義,守拳拳之心,《春秋》嘉義氣焉,故皆見之,複正之謂也。
” 女子之死者:宋伯姬守禮而死,則賢之。
襄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災。
伯姬卒。
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
”《公羊傳》曰:“外夫人不書葬,此何以書?隐之也。
何隐爾?宋災,伯姬卒焉。
其稱谥,何?賢也。
何賢爾?宋災,伯姬存焉。
有司複曰:‘火至矣,〔注六七〕請出。
’伯姬曰:‘不可。
吾聞之也,婦人夜出,不見傅、母,不下堂。
’傅至矣,母未至也,逮乎火而死。
〔注六八〕《穀梁傳》曰:“取卒之日加之災上者,見以災卒也。
其見以災卒奈何?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注六九〕’伯姬曰:‘婦人之義,傅、母不在,宵不下堂。
’左右又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婦人之義,保母不在,宵不下堂。
’遂逮乎火而死。
婦人以貞為行者也,伯姬之婦道盡矣。
詳其事,賢伯姬也。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觀乎宋伯姬,知貞婦之信。
”《淮南子·泰族訓》曰:“宋伯姬坐燒而死,《春秋》大之,取其不逾禮而行也。
”《新序·雜事一》篇曰:“禹之興也以塗山,桀之亡也以末喜,湯之興也以有莘,纣之亡也以妲己,文武之興也以任姒,幽王之亡也以褒姒。
是以《詩》正《關雎》,而《春秋》褒伯姬也。
” 貴死義,故賤苟生。
國君見獲不能死位,則絕之。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推天地而順人理,以至尊為不可以加于大辱至羞,故獲者絕之。
” 故蔡侯獻舞名。
〔注七○〕 莊十年:“秋九月,荊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舞歸。
”《公羊傳》曰:“蔡侯獻舞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獲也。
曷為不言其獲?不與夷狄之獲中國也。
”《穀梁傳》曰:“蔡侯何以名也?絕之也。
何為絕也?獲也。
中國不言敗,此其言敗,何也?中國不敗,蔡侯其見獲乎?其言敗,何也?釋蔡侯之獲也。
以歸,猶愈乎執也。
” 沈子嘉名。
定四年:“夏四月庚辰,蔡公孫歸姓帥師滅沈,以沈子嘉歸,殺之。
”《公羊》無傳。
何《注》雲:“不舉滅為重,書以歸殺之者,責不死位也。
”樹達按:沈子嘉名,亦絕也。
邾婁子益名。
哀七年:“秋,公伐邾婁。
八月,己酉,入邾婁,以邾婁子益來。
”《公羊傳》曰:“邾婁子益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獲也。
曷為不言其獲?内大惡諱也。
〔注七一〕”《疏》雲:“諸侯之禮當死位,今不能死位而生見獲,書其名,起其絕也。
”《穀梁傳》曰:“益之名,惡也。
”範《注》雲:“惡其不能死社稷。
” 曹伯陽名。
哀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陽歸。
”《公羊傳》曰:“曹伯陽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滅也。
曷為不言其滅?諱同姓之滅也。
”樹達按:此亦以見獲絕。
隗子之不名,以小國故不詳耳。
僖二十六年:“秋,楚人滅隗,以隗子歸。
”《公羊》無傳。
何《注》雲:“不言獲者,舉滅為重。
書以歸者,惡不死位。
” 國君失國不能死位,亦絕之。
故穀伯綏、鄧侯吾離名。
桓七年:“夏,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公羊傳》曰:“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
”《穀梁傳》曰:“其名,何也?失國也。
”《春秋繁露·滅國上》篇曰:“鄧穀失地而朝魯桓,鄧穀失地,不亦宜乎?”《禮記·曲禮下》篇曰:“諸侯不生名,諸侯失地,名。
” 鄭忽名。
桓十一年:“鄭忽出奔衛。
”《穀梁傳》曰:“鄭忽者,世子忽也。
其名,失國也。
” 邾子益名。
哀八年:“歸邾子益于邾。
”《穀梁傳》曰:“益之名,失國也。
”範《注》雲:“于王法當絕故。
”樹達按:此與前邾婁子益為一人,《穀梁》止作邾耳。
《公羊傳》就其見獲言,《穀梁》就其失國言,故分列之耳。
郜子盛伯之不名,以魯同姓故耳。
僖二十年:“夏,郜子來朝。
”《公羊傳》曰:“郜子者何?失地之君也。
何以不名?兄弟辭也。
”何《注》雲:“郜,魯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絕賤。
明當尊遇之,異于鄧穀也。
”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來奔。
”《公羊傳》曰:“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
何以不名?兄弟辭也。
”何《注》雲:“與郜子同義。
”《春秋繁露·觀德》篇曰:“盛伯、郜子俱當絕,而獨不名,為其與我同姓兄弟也。
” 此國君之見賤者也。
鄭祭仲不能死難,故見惡于《春秋》。
桓十一年:“宋人執鄭祭仲,突歸于鄭。
”《穀梁傳》曰:“曰突,賤之也。
曰歸,易辭也。
祭仲易其事,權在祭仲也。
死君難,臣道也。
今立惡而黜正,惡祭仲也。
”樹達按:《公羊》謂祭仲知權,《穀梁》責祭仲不能死難,各明一義,并存之可也。
曹大夫不能死義,故衆殺而不名。
莊二十六年:“曹殺其大夫。
”《公羊傳》曰:“何以不名?衆也。
曷為衆殺之?不死于曹君者也。
君死乎位曰滅,曷為不言其滅?為曹羁諱也。
”何《注》雲:“曹諸大夫與君俱敵戎戰,曹伯為戎所殺,諸大夫不仗節死義,獨退求生,後嗣子立而誅之,《春秋》以為得其罪,故衆略之不名。
” 楚公子比不能死義,故加以弑君之罪。
昭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弑其君虔于幹溪。
”《公羊傳》曰:“此弑其君,其言歸,何?歸無惡于弑立也。
歸無惡于弑立者,何?靈王為無道,作幹溪之台,三年不成。
楚公子棄疾肋比而立之,然後令于幹溪之役曰:‘比已立矣,後歸者不得複其田裡。
’衆罷而去之,靈王經而死。
”“楚公子棄疾弑公子比。
”《公羊傳》曰:“比已立矣,其稱公子,何?其意不當也。
其意不當,則曷為加弑焉爾?比之義宜乎效死不立。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觀乎楚公子比,知臣子之道,效死之義。
” 凡伯不能死義,故書以歸以見其辱命。
隐七年:“冬,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公羊傳》曰:“凡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此聘也,其言伐之,何?執之也。
執之,則其言伐之,何?大之也。
曷為大之?不與夷狄之執中國也。
其地,何?大之也。
”何《注》雲:“錄以歸者,惡凡伯不死位以辱王命也。
” 此人臣之見賤者也。
逢醜父代齊頃公之死,可謂能舍身矣,而《春秋》非之者,以其使頃公苟生,置其君于人之所甚賤故也。
成二年:“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
己酉,及國佐盟于袁婁。
”《公羊傳》曰:“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獲也。
〔注七二〕其佚獲奈何?師還齊侯,晉郤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馬前。
逢醜父者,頃公之車右也。
面目與頃公相似,衣服與頃公相似,代頃公當左,使頃公取飲,頃公操飲而至,曰:‘革取清者。
〔注七三〕’頃公用是佚而不反。
逢醜父曰:‘吾賴社稷之神靈,吾君已免矣。
’郤克曰:‘欺三軍者其法奈何?’曰:‘法斫。
’于是斫逢醜父。
”何《注》雲:“佚獲者,已獲而逃亡也。
當絕賤,使與大夫敵體以起之,醜父死君,不賢之者,于王法頃公當絕,如賢醜父,是賞人臣之絕其君也。
若以醜父故不絕頃公,是開諸侯戰不能死難也。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逢醜父殺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謂知權?醜父欺晉,祭仲許宋,俱枉正以存其君。
然其醜父之所為,難于祭仲。
祭仲見賢,而醜父猶見非,何也?曰:是非難别者在此。
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
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貴;獲虜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賤。
祭仲措其君于人所甚貴以生其君,《春秋》以為知權而賢之。
醜父措其君于人所甚賤以生其君,《春秋》以為不知權而簡之。
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
其正君榮之與使辱,不同理。
故凡人之有為也,前枉而後義者,謂之中權。
雖不能成,《春秋》善之,魯隐公、鄭祭仲是也。
前正而後有枉者,謂之邪道。
雖能成立,《春秋》不愛,齊頃公、逢醜父是也。
夫冒大辱以生,其情無樂,故賢人不為也;而衆人疑焉,《春秋》以為人不知義而疑也,故示之以義,曰:國滅,君死之,正也。
正也者,正于天之為人性命也。
天之為人性命,使行仁義而羞可恥,非若鳥獸然苟為生苟為利而已。
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順人理,以至尊為不可以生于大辱至羞,故獲者絕之。
醜父大義宜言于頃公曰:君慢侮而怒諸侯,是失禮大矣。
今被大辱而弗能死,是無恥也,而獲重罪。
請俱死,無辱宗廟,無羞社稷。
如此,雖陷其身,尚有廉名。
當此之時,死賢于生。
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榮,正是之謂也。
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恥者不生大辱。
大辱莫甚于去南面之位而束獲為虜也。
曾子曰: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視死如歸。
謂如頃公者也。
” 誅叛盜第四 宋魚石受楚封,則系彭城于宋以正其叛國之罪。
成十五年:“宋魚石出奔楚。
”十八年:“夏,楚子、鄭伯伐宋。
宋魚石複入于彭城。
”襄元年:“仲孫蔑會晉樂黡、宋華元、衛甯殖、曹人、莒子、邾婁人、滕人、薛人圍宋彭城。
”《公羊傳》曰:“宋華元曷為與諸侯圍宋彭城?為宋誅也。
其為宋誅奈何?魚石走之楚,楚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魚石。
魚石之罪奈何?以入是為罪也。
楚已取之矣,曷為系之宋?不與諸侯專封也。
”《穀梁傳》曰:“系彭城于宋者,不與魚石正也。
”範《注》:“彭城已屬魚石,今猶系宋者,崇君抑叛臣也。
”《左氏傳》曰:“圍宋彭城。
非宋地,追書也。
于是為宋讨魚石,故稱宋,且不登叛人也。
”杜《注》:“登,成也。
不與其專邑叛君,故使彭城還系宋。
” 齊慶封受吳封,則書楚子執齊慶封以正其脅國之罪。
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
執齊慶封,殺之。
”《公羊傳》曰:“此伐吳也,其言執齊慶封,何?為齊誅也。
其為齊誅奈何?慶封走之吳,吳封之于防。
然則曷為不言伐防?不與諸侯專封也。
慶封之罪何?脅齊君而亂齊國也。
”《穀梁傳》曰:“此入而殺,其不言入,何也?慶封封乎吳鐘離,其不言伐鐘離,何也?不與吳封也。
慶封,其以齊氏,何也?為齊讨也。
”《春秋繁露·楚莊王》篇曰:“楚莊王殺陳夏徵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讨也。
靈王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何也?曰:莊王之行賢,而徵舒之罪重,以賢君讨重罪,其于人心善。
若不貶,孰知其非正經!《春秋》常于其嫌得者見其不得也。
是故齊桓不予專地而封,晉文不予緻王而朝,楚莊弗予專殺而讨。
三者不得,則諸侯之得殆此矣。
此楚靈之所以稱子而讨也。
問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複見于陳蔡之滅,不予諸侯之專讨,獨不複見慶封之殺,何也?曰:《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
今諸侯之不得專讨,固已明矣。
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故稱楚子以伯讨之,著其罪之宜死,以為天下大禁。
曰:人臣之行,貶主之位,亂國之臣,雖不篡殺,其罪皆宜死。
比于此,其雲爾也。
” 人臣挾他國之威以陵脅己國,其罪已大矣,況楚與吳,春秋時之蠻夷也。
魚石、慶封以中國之人受蠻夷之封,憑借其力以脅中原,故《春秋》謂其罪宜死也。
衛孫林父據戚則書叛。
襄十四年:“衛侯衎出奔齊。
”《公羊》無傳。
何《注》:“為孫氏、甯氏所逐。
”十九年:“夏,衛孫林父帥師伐齊。
”二十五年:“衛侯入于陳儀。
”二十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衛甯喜弑其君剽。
”《公羊》無傳。
何《注》:“甯喜為衛侯衎弑剽。
”“衛孫林父入于戚,以叛。
”《公羊》無傳。
何《注》:“林父本逐衎,衎入,故叛。
”《左氏傳》曰:“書曰入于戚以叛,罪孫氏也。
臣之祿,君實有之。
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
專祿以周旋,戮也。
” 宋華亥、向甯、華定據南裡則書叛。
昭二十年:“冬十月,宋華亥、向甯、華定出奔陳。
”二十一年:“宋華亥、向甯、華定自陳入于宋南裡,以叛。
”《穀梁傳》曰“:自陳,陳有奉焉爾。
入者,内弗受也。
其曰宋南裡,宋之南鄙也。
” 宋公子辰、仲佗、石、公子池據蕭則書叛。
定十年:“秋,宋公子地出奔陳。
冬,宋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出奔陳。
”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公子地自陳入于蕭,以叛。
”《穀梁傳》曰:“自陳,陳有奉焉爾。
入于蕭以叛,入者,内弗受也。
” 晉荀寅、範吉射據朝歌則書叛。
定十三年:“冬,晉荀寅及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 晉趙鞅之入晉陽而興兵也,以讨君側之惡人也。
然以無君命故亦書叛。
”鄭《注》雲:“死其所受于天子也,謂見侵伐也。
《春秋傳》曰:國滅,君死之,正也。
”《疏》引《五經異義》曰:“《公羊》說,國滅,君死,正也。
故《禮運》曰:君死社稷,無去國之義。
《左氏》說:昔太王居邠,狄人攻之,乃逾梁山,邑于岐山,故知是有去國之義也。
許慎謹案:《易》曰: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
知諸侯無去國之義。
”(按:鄭無駁,亦從許君用《公羊》義。
) 紀侯死國則賢之。
莊三年:“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公羊傳》曰:“紀季者,何?紀侯之弟也。
何以不名?賢也。
〔注六二〕何賢乎紀季?服罪也。
其服罪奈何?魯子曰:請後五廟以存姑姊妹。
”《穀梁傳》曰:“酅,紀之邑也。
入于齊者,以酅事齊也。
”四年:“紀侯大去其國。
”《穀梁傳》曰:“大去者,不遺一人之辭也。
言民之從者四年而後畢也。
紀侯賢而齊侯滅之,不言滅而曰大去其國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
”《春秋繁露·玉英》篇曰:“難紀季曰:《春秋》之法,大夫不得專地。
又曰:公子無去國之義。
又曰:君子不避外難。
紀季犯此三者,何以為賢?賢者故盜地以下敵,棄君以辟難乎?曰:賢者不為是。
是故托賢于紀季以見季之弗為也。
紀季弗為,而紀侯使之,可知矣。
《春秋》之書事,時詭其實,以有避也。
其書人,時易其名,以有諱也。
故詭晉文得志之實以狩,諱避緻王也;詭莒子号謂之人,避隐公也;易慶父之名謂之仲孫,變盛謂之成,諱大惡也。
然則說《春秋》者随其委曲而後得之。
今紀季受命乎君,而經書專,無善之名,而文見賢。
此皆詭辭,不可不察。
《春秋》之于所賢也,固順其志而一其辭,章其義而貶其美。
今紀侯,《春秋》之所貴也,是以聽其入齊之志,而詭其服罪之辭也,移之紀季。
故告籴于齊者,實莊公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臧孫辰;以酅入于齊者,實紀侯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紀季。
所以詭之不同,其實一也。
難者曰:有國家者,人欲立之,固盡不聽。
國滅,君死之,正也。
何賢乎紀侯?曰:齊将複仇,紀侯自知力不如而志距之,故謂其弟曰:‘我,宗廟之主,不可以不死也。
汝以酅往服罪于齊,請以立五廟,使我先君歲時有所依歸,率一國之衆以衛九世之主。
’襄公逐之,不去。
求之,弗予。
上下同心而俱死之,故謂之大去。
《春秋》賢死義,且得衆心也,故為諱滅。
以為之諱,見其賢之也。
以其賢之也,見其中仁義也。
”《史記·秦始皇本紀贊》曰:“紀季以酅,《春秋》不名。
吾讀《秦紀》,至于子嬰車裂趙高,未嘗不健其決,憐其志。
嬰死生之義備矣。
”樹達按:紀侯大去其國,《公羊》謂賢齊襄,《穀梁》董生謂賢紀侯,義若相反。
然齊襄滅紀以複先祖之仇,紀侯死國以盡人君之道,義各有所歸,固可并存而不悖也。
人臣之死者:孔父義形于色而死,則賢之。
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公羊傳》曰:“此何以書?賢也。
何賢乎孔父?孔父可謂義形于色矣。
其義形于色奈何?督将弑殇公,孔父生而存,則殇公不可得而弑也。
故于是先攻孔父之家,殇公知孔父死己必死,趨而救之,皆死焉。
孔父正色而立于朝,則人莫敢過而緻難于其君者,孔父可謂義形于色矣。
”《穀梁傳》曰:“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書尊及卑,《春秋》之義也。
孔父之先死,何也?督欲弑君而恐不立,于是乎先殺孔父。
孔父閑也。
〔注六三〕何以知先殺孔父也?曰:子既死,父不忍稱其名;臣既死,君不忍稱其名。
以是知君之累之也。
孔,氏;父,字谥也。
或曰:其不稱名,蓋為祖諱也,孔子故宋也。
〔注六四〕”《春秋繁露·服制象》篇曰:“孔父義形于色,而奸臣不敢容邪!”《後漢書·孔融傳論》曰:“是以孔父正色,不容弑虐之謀。
” 仇牧不畏強禦而死,則賢之。
莊十二年:“秋八月甲午,宋萬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
”《公羊傳》曰:“此何以書?賢也。
何賢乎仇牧?仇牧可謂不畏強禦矣。
其不畏強禦奈何?萬嘗與莊公戰,獲乎莊公。
莊公歸,散舍諸宮中,數月然後歸之。
歸反為大夫于宋。
與闵公博,婦人皆在側,萬曰:‘甚也魯侯之淑,魯侯之美也。
天下諸侯宜為君者,唯魯侯爾。
’闵公矜此婦人,妒其言,顧曰:‘此虜也,爾虜焉故。
魯侯之美惡乎至?’萬怒,搏闵公,絕其脰。
仇牧聞君弑,趨而至,遇之于門,手劍而叱之。
萬臂摋仇牧,碎其首,齒着乎門阖。
仇牧可謂不畏強禦矣。
” 荀息不食其言而死,則賢之。
僖十年:“晉裡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
”《公羊傳》曰:“此何以書?賢也。
何賢乎荀息?荀息可謂不食其言矣。
其不食其言奈何?奚齊卓子著,骊姬之子也,荀息傅焉。
〔注六五〕骊姬者,國色也,獻公愛之甚,欲立其子,于是殺世子申生。
申生者,裡克傅之。
獻公病将死,謂荀息曰:‘士何如則可謂之信矣?’荀息對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則可謂信矣。
’獻公死,奚齊立,裡克謂荀息曰:‘君殺正而立不正,廢長而立幼,如之何?願與子慮之。
’荀息曰:‘君嘗訊臣矣,臣對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則可謂信矣。
’裡克知其不可與謀,退弑奚齊。
荀息立卓子,裡克弑卓子,荀息死之。
荀息可謂不食其言矣。
”《春秋繁露·玉英》篇曰:“晉荀息死而不聽,衛曼姑拒而弗内,〔注六六〕事異而同心,其義一也。
荀息死之,貴先君之命。
曼姑拒之,亦貴先君之命也。
事雖相反,所為同,俱貴先君之命耳。
難者曰:荀息、曼姑所欲恃者,皆不宜立者,何以得載乎義?曰:《春秋》之法,君立不宜立,不書。
大夫立則書。
書之者,弗予大夫之得立不宜立者也。
不書,予君之得立之也。
君之立不宜立者,非也。
既立之,大夫奉之,是也。
荀息、曼姑之所以得為義也。
”又《王道》篇曰:“仇牧、孔父、荀息之死節,皆行正世之義,守拳拳之心,《春秋》嘉義氣焉,故皆見之,複正之謂也。
” 女子之死者:宋伯姬守禮而死,則賢之。
襄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災。
伯姬卒。
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
”《公羊傳》曰:“外夫人不書葬,此何以書?隐之也。
何隐爾?宋災,伯姬卒焉。
其稱谥,何?賢也。
何賢爾?宋災,伯姬存焉。
有司複曰:‘火至矣,〔注六七〕請出。
’伯姬曰:‘不可。
吾聞之也,婦人夜出,不見傅、母,不下堂。
’傅至矣,母未至也,逮乎火而死。
〔注六八〕《穀梁傳》曰:“取卒之日加之災上者,見以災卒也。
其見以災卒奈何?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注六九〕’伯姬曰:‘婦人之義,傅、母不在,宵不下堂。
’左右又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婦人之義,保母不在,宵不下堂。
’遂逮乎火而死。
婦人以貞為行者也,伯姬之婦道盡矣。
詳其事,賢伯姬也。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觀乎宋伯姬,知貞婦之信。
”《淮南子·泰族訓》曰:“宋伯姬坐燒而死,《春秋》大之,取其不逾禮而行也。
”《新序·雜事一》篇曰:“禹之興也以塗山,桀之亡也以末喜,湯之興也以有莘,纣之亡也以妲己,文武之興也以任姒,幽王之亡也以褒姒。
是以《詩》正《關雎》,而《春秋》褒伯姬也。
” 貴死義,故賤苟生。
國君見獲不能死位,則絕之。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春秋》推天地而順人理,以至尊為不可以加于大辱至羞,故獲者絕之。
” 故蔡侯獻舞名。
〔注七○〕 莊十年:“秋九月,荊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舞歸。
”《公羊傳》曰:“蔡侯獻舞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獲也。
曷為不言其獲?不與夷狄之獲中國也。
”《穀梁傳》曰:“蔡侯何以名也?絕之也。
何為絕也?獲也。
中國不言敗,此其言敗,何也?中國不敗,蔡侯其見獲乎?其言敗,何也?釋蔡侯之獲也。
以歸,猶愈乎執也。
” 沈子嘉名。
定四年:“夏四月庚辰,蔡公孫歸姓帥師滅沈,以沈子嘉歸,殺之。
”《公羊》無傳。
何《注》雲:“不舉滅為重,書以歸殺之者,責不死位也。
”樹達按:沈子嘉名,亦絕也。
邾婁子益名。
哀七年:“秋,公伐邾婁。
八月,己酉,入邾婁,以邾婁子益來。
”《公羊傳》曰:“邾婁子益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獲也。
曷為不言其獲?内大惡諱也。
〔注七一〕”《疏》雲:“諸侯之禮當死位,今不能死位而生見獲,書其名,起其絕也。
”《穀梁傳》曰:“益之名,惡也。
”範《注》雲:“惡其不能死社稷。
” 曹伯陽名。
哀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陽歸。
”《公羊傳》曰:“曹伯陽何以名?絕。
曷為絕之?滅也。
曷為不言其滅?諱同姓之滅也。
”樹達按:此亦以見獲絕。
隗子之不名,以小國故不詳耳。
僖二十六年:“秋,楚人滅隗,以隗子歸。
”《公羊》無傳。
何《注》雲:“不言獲者,舉滅為重。
書以歸者,惡不死位。
” 國君失國不能死位,亦絕之。
故穀伯綏、鄧侯吾離名。
桓七年:“夏,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公羊傳》曰:“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
”《穀梁傳》曰:“其名,何也?失國也。
”《春秋繁露·滅國上》篇曰:“鄧穀失地而朝魯桓,鄧穀失地,不亦宜乎?”《禮記·曲禮下》篇曰:“諸侯不生名,諸侯失地,名。
” 鄭忽名。
桓十一年:“鄭忽出奔衛。
”《穀梁傳》曰:“鄭忽者,世子忽也。
其名,失國也。
” 邾子益名。
哀八年:“歸邾子益于邾。
”《穀梁傳》曰:“益之名,失國也。
”範《注》雲:“于王法當絕故。
”樹達按:此與前邾婁子益為一人,《穀梁》止作邾耳。
《公羊傳》就其見獲言,《穀梁》就其失國言,故分列之耳。
郜子盛伯之不名,以魯同姓故耳。
僖二十年:“夏,郜子來朝。
”《公羊傳》曰:“郜子者何?失地之君也。
何以不名?兄弟辭也。
”何《注》雲:“郜,魯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絕賤。
明當尊遇之,異于鄧穀也。
”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來奔。
”《公羊傳》曰:“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
何以不名?兄弟辭也。
”何《注》雲:“與郜子同義。
”《春秋繁露·觀德》篇曰:“盛伯、郜子俱當絕,而獨不名,為其與我同姓兄弟也。
” 此國君之見賤者也。
鄭祭仲不能死難,故見惡于《春秋》。
桓十一年:“宋人執鄭祭仲,突歸于鄭。
”《穀梁傳》曰:“曰突,賤之也。
曰歸,易辭也。
祭仲易其事,權在祭仲也。
死君難,臣道也。
今立惡而黜正,惡祭仲也。
”樹達按:《公羊》謂祭仲知權,《穀梁》責祭仲不能死難,各明一義,并存之可也。
曹大夫不能死義,故衆殺而不名。
莊二十六年:“曹殺其大夫。
”《公羊傳》曰:“何以不名?衆也。
曷為衆殺之?不死于曹君者也。
君死乎位曰滅,曷為不言其滅?為曹羁諱也。
”何《注》雲:“曹諸大夫與君俱敵戎戰,曹伯為戎所殺,諸大夫不仗節死義,獨退求生,後嗣子立而誅之,《春秋》以為得其罪,故衆略之不名。
” 楚公子比不能死義,故加以弑君之罪。
昭十三年:“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晉歸于楚,弑其君虔于幹溪。
”《公羊傳》曰:“此弑其君,其言歸,何?歸無惡于弑立也。
歸無惡于弑立者,何?靈王為無道,作幹溪之台,三年不成。
楚公子棄疾肋比而立之,然後令于幹溪之役曰:‘比已立矣,後歸者不得複其田裡。
’衆罷而去之,靈王經而死。
”“楚公子棄疾弑公子比。
”《公羊傳》曰:“比已立矣,其稱公子,何?其意不當也。
其意不當,則曷為加弑焉爾?比之義宜乎效死不立。
”《春秋繁露·王道》篇曰:“觀乎楚公子比,知臣子之道,效死之義。
” 凡伯不能死義,故書以歸以見其辱命。
隐七年:“冬,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公羊傳》曰:“凡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
此聘也,其言伐之,何?執之也。
執之,則其言伐之,何?大之也。
曷為大之?不與夷狄之執中國也。
其地,何?大之也。
”何《注》雲:“錄以歸者,惡凡伯不死位以辱王命也。
” 此人臣之見賤者也。
逢醜父代齊頃公之死,可謂能舍身矣,而《春秋》非之者,以其使頃公苟生,置其君于人之所甚賤故也。
成二年:“秋七月,齊侯使國佐如師。
己酉,及國佐盟于袁婁。
”《公羊傳》曰:“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獲也。
〔注七二〕其佚獲奈何?師還齊侯,晉郤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馬前。
逢醜父者,頃公之車右也。
面目與頃公相似,衣服與頃公相似,代頃公當左,使頃公取飲,頃公操飲而至,曰:‘革取清者。
〔注七三〕’頃公用是佚而不反。
逢醜父曰:‘吾賴社稷之神靈,吾君已免矣。
’郤克曰:‘欺三軍者其法奈何?’曰:‘法斫。
’于是斫逢醜父。
”何《注》雲:“佚獲者,已獲而逃亡也。
當絕賤,使與大夫敵體以起之,醜父死君,不賢之者,于王法頃公當絕,如賢醜父,是賞人臣之絕其君也。
若以醜父故不絕頃公,是開諸侯戰不能死難也。
”《春秋繁露·竹林》篇曰:“逢醜父殺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謂知權?醜父欺晉,祭仲許宋,俱枉正以存其君。
然其醜父之所為,難于祭仲。
祭仲見賢,而醜父猶見非,何也?曰:是非難别者在此。
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
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貴;獲虜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賤。
祭仲措其君于人所甚貴以生其君,《春秋》以為知權而賢之。
醜父措其君于人所甚賤以生其君,《春秋》以為不知權而簡之。
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
其正君榮之與使辱,不同理。
故凡人之有為也,前枉而後義者,謂之中權。
雖不能成,《春秋》善之,魯隐公、鄭祭仲是也。
前正而後有枉者,謂之邪道。
雖能成立,《春秋》不愛,齊頃公、逢醜父是也。
夫冒大辱以生,其情無樂,故賢人不為也;而衆人疑焉,《春秋》以為人不知義而疑也,故示之以義,曰:國滅,君死之,正也。
正也者,正于天之為人性命也。
天之為人性命,使行仁義而羞可恥,非若鳥獸然苟為生苟為利而已。
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順人理,以至尊為不可以生于大辱至羞,故獲者絕之。
醜父大義宜言于頃公曰:君慢侮而怒諸侯,是失禮大矣。
今被大辱而弗能死,是無恥也,而獲重罪。
請俱死,無辱宗廟,無羞社稷。
如此,雖陷其身,尚有廉名。
當此之時,死賢于生。
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榮,正是之謂也。
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恥者不生大辱。
大辱莫甚于去南面之位而束獲為虜也。
曾子曰: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視死如歸。
謂如頃公者也。
” 誅叛盜第四 宋魚石受楚封,則系彭城于宋以正其叛國之罪。
成十五年:“宋魚石出奔楚。
”十八年:“夏,楚子、鄭伯伐宋。
宋魚石複入于彭城。
”襄元年:“仲孫蔑會晉樂黡、宋華元、衛甯殖、曹人、莒子、邾婁人、滕人、薛人圍宋彭城。
”《公羊傳》曰:“宋華元曷為與諸侯圍宋彭城?為宋誅也。
其為宋誅奈何?魚石走之楚,楚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魚石。
魚石之罪奈何?以入是為罪也。
楚已取之矣,曷為系之宋?不與諸侯專封也。
”《穀梁傳》曰:“系彭城于宋者,不與魚石正也。
”範《注》:“彭城已屬魚石,今猶系宋者,崇君抑叛臣也。
”《左氏傳》曰:“圍宋彭城。
非宋地,追書也。
于是為宋讨魚石,故稱宋,且不登叛人也。
”杜《注》:“登,成也。
不與其專邑叛君,故使彭城還系宋。
” 齊慶封受吳封,則書楚子執齊慶封以正其脅國之罪。
昭四年:“秋七月,楚子、蔡侯、陳侯、許男、頓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吳。
執齊慶封,殺之。
”《公羊傳》曰:“此伐吳也,其言執齊慶封,何?為齊誅也。
其為齊誅奈何?慶封走之吳,吳封之于防。
然則曷為不言伐防?不與諸侯專封也。
慶封之罪何?脅齊君而亂齊國也。
”《穀梁傳》曰:“此入而殺,其不言入,何也?慶封封乎吳鐘離,其不言伐鐘離,何也?不與吳封也。
慶封,其以齊氏,何也?為齊讨也。
”《春秋繁露·楚莊王》篇曰:“楚莊王殺陳夏徵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讨也。
靈王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何也?曰:莊王之行賢,而徵舒之罪重,以賢君讨重罪,其于人心善。
若不貶,孰知其非正經!《春秋》常于其嫌得者見其不得也。
是故齊桓不予專地而封,晉文不予緻王而朝,楚莊弗予專殺而讨。
三者不得,則諸侯之得殆此矣。
此楚靈之所以稱子而讨也。
問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複見于陳蔡之滅,不予諸侯之專讨,獨不複見慶封之殺,何也?曰:《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
今諸侯之不得專讨,固已明矣。
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故稱楚子以伯讨之,著其罪之宜死,以為天下大禁。
曰:人臣之行,貶主之位,亂國之臣,雖不篡殺,其罪皆宜死。
比于此,其雲爾也。
” 人臣挾他國之威以陵脅己國,其罪已大矣,況楚與吳,春秋時之蠻夷也。
魚石、慶封以中國之人受蠻夷之封,憑借其力以脅中原,故《春秋》謂其罪宜死也。
衛孫林父據戚則書叛。
襄十四年:“衛侯衎出奔齊。
”《公羊》無傳。
何《注》:“為孫氏、甯氏所逐。
”十九年:“夏,衛孫林父帥師伐齊。
”二十五年:“衛侯入于陳儀。
”二十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衛甯喜弑其君剽。
”《公羊》無傳。
何《注》:“甯喜為衛侯衎弑剽。
”“衛孫林父入于戚,以叛。
”《公羊》無傳。
何《注》:“林父本逐衎,衎入,故叛。
”《左氏傳》曰:“書曰入于戚以叛,罪孫氏也。
臣之祿,君實有之。
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
專祿以周旋,戮也。
” 宋華亥、向甯、華定據南裡則書叛。
昭二十年:“冬十月,宋華亥、向甯、華定出奔陳。
”二十一年:“宋華亥、向甯、華定自陳入于宋南裡,以叛。
”《穀梁傳》曰“:自陳,陳有奉焉爾。
入者,内弗受也。
其曰宋南裡,宋之南鄙也。
” 宋公子辰、仲佗、石、公子池據蕭則書叛。
定十年:“秋,宋公子地出奔陳。
冬,宋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出奔陳。
”十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公子地自陳入于蕭,以叛。
”《穀梁傳》曰:“自陳,陳有奉焉爾。
入于蕭以叛,入者,内弗受也。
” 晉荀寅、範吉射據朝歌則書叛。
定十三年:“冬,晉荀寅及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 晉趙鞅之入晉陽而興兵也,以讨君側之惡人也。
然以無君命故亦書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