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講 分類與歸類

關燈
“我們上一次談的,是語意界說。

    接着語意界說,我們所應讨論的,是分類與歸類。

    談到這裡,我們已經接近邏輯的應用之邊沿了。

     “科學,正如人的一切其他知識一樣,是從感覺經驗開始的。

    但是我們的感覺經驗如此繁複,我們要把紛繁的事物加以處理,必須從事分類和歸類。

    可是,時間愈久,我們的活動愈不受實際需要所限制,而向無關利害的知識活動方面發展。

    這種發展,與從量地皮之實用術進步到超乎實用的幾何一樣。

    這樣一來,我們對于事物之分類與歸類,愈來愈客觀,愈來愈以事物的特征為标準,而不以人的需要、興趣為标準。

    到了這一階段,分類和歸類都應用着邏輯概念和邏輯方法。

     “我們現在要先談分類(classification)。

    我們将一個類分為次類(sub-class),這種程序叫作分類。

    分類在我們的日常生活裡時時用到。

    街頭賣香煙的攤販知道将牌子相同的煙擺在一起。

    圖書編目便是分類的實際應用;中國人編家譜也應用分類。

    生物學家将生物分作界、門、綱、目、科……生物學中的分類學是一個重要的學科。

    不過這些情形是分類的應用,而不是分類的原理原則。

    如果隻注意分類的應用而不注意分類的原理原則,遇到被分的對象太複雜時,分類就難免陷于混亂或錯誤。

    邏輯不研究分類的應用,而隻研究分類的原理原則。

     “圖書館裡的書,往往被分作哲學、文學、曆史和科學等。

    而科學之下,又分作數學、物理學、化學等。

    物理學之下,又分作光學、聲學、電學、力學等。

    這種分類,用圖解表示出來,容易清楚。

    ”吳先生在小黑闆上畫着: “在這個圖解中,‘書’是總類,算最高層次;‘哲學’‘文學’‘科學’等算第二層次;‘科學’之下的數學、物理學等,算是第三層次;這樣一直下去。

    顯然得很,每一層次是秩序井然、有條不紊的。

     “不過我剛才所列舉的,是一個特例,即分類應用于圖書編目之一特例。

    我們剛才說過,邏輯不研究這類特例,而隻研究分類的普遍原理原則。

    這普遍原理原則是可應用于一切分類特例的原理原則。

    既然如此,分類的構架(scheme)是抽象(abstract)的。

    我現在再進一步地将分類的普遍構架用圖解表示出來。

     “X表示最高類,X之下分作XI和-XI兩類。

    ‘-’意即‘非’(non)。

    -XI是XI之補類(complementaryclass)。

    ‘白鶴’是一類,‘非白鶴’是白鶴之補類。

    XI類之下又分作XIa和-XIa兩類。

    這類一直下去,以至于無可再分或不必再分之類。

    X自成一層次。

    此外,每一類及其補類構成一個層次。

    這種分類是二分法(dichotomy)。

    二分法曾被當作分類中最基本的程序,其他分類是二分法之複雜化。

    ” “吳先生,分類有規律可循嗎?”王蘊理問。

     “有的。

    從圖解中我們可以知道,分類必須分别層次。

    首先從最高層次開始,其次到第二層次,再次到第三層次,一直下去。

    我們必須明白,分類之起點與終點都是相對的。

    在分類時,我們需要從被分對象的哪一層次開始就從哪一層次開始,我們需要止于哪一層次就止于哪一層次。

    我們所要開始分類的那一層次就是我們分類系統中最高的層次,我們所要停止的那一層次就是我們分類系統中最低的層次。

    就前例來說,如果我們藏書室中隻有科學書而沒有别的書,我們分類隻需從科學開始,因而我們的分類之最高層次就是科學書。

    如果我們收藏的科學書分門别類很多,很專業,那麼我們分類可以一直分下去,以至窮盡我們所收藏的範圍最窄的那一層次。

    否則,如果我們所收藏的科學書,不過是普通的數學、物理學、化學等而已,那麼我們分到這裡為止就夠了。

     “雖然分類的起點與終點是不同的,可是,在分類之中,各類的層次必須清楚而不相混。

    這一原則是絕對必須遵守的。

    即同一層次的事物,在分類中必須與同一層次的事物并列,否則,便是分類紊亂。

    紊亂的分類,是不适用的。

    假若把書像這樣分類的話: “那麼這個分類是層次紊亂的。

    因為,光學、聲學等物理學中的部門,應該在物理學底下,而不當與物理學平列地放在同一層次之上。

    同樣,把細胞學與生物學并列,也是層次混亂。

    這樣的分類,有時是由于知識不夠,有時是由于頭腦欠考慮。

     “所分之類必須互不相容,如果動物之類不包含植物之類,而且植物之類不包含動物之類,那麼我們将生物分作動物與植物。

    這樣的分類所分出之類才是互不相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