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推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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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前提與結論之間沒有這種關系,那麼結論便是無效的(invalid)或說是錯誤的。

    蘊涵關系可以存在于語句與語句之間,也可以存在于名詞與名詞之間。

    前者如‘一切政客是機智的’這個語句涵蘊着‘有些政客是機智的’這個語句。

    後者如‘金屬’這一概念涵蘊‘礦物’這一概念。

    可是,無論是語句也好,無論是名詞也好,涵蘊者叫作涵蘊端(implicans),被涵蘊者叫作被涵端(implicate)。

    就前例來說,‘他是沒有正式結婚的人’是涵蘊端,‘他是沒有正式妻室的人’是被涵端。

    以涵蘊端為依據,放置一被涵端,這種程術,叫作推論。

    所以,推論就是将前提的結論演繹出來。

    依此,我們可以得到基本的推論原則(principleofinference)。

    ”吳先生寫着: “詳細一點兒說,如果p是可斷定的,而且p涵蘊q,那麼q也是可斷定的。

    在這一公式中,p代表任何語句,q代表另外的任何語句。

    ……你覺得這個原則有用嗎?”老教授問周文璞。

     周文璞不響。

     “哈哈!”老教授笑着問道,“你是不是不好意思說?你是不是覺得這條原則太顯而易見了,顯而易見到幾乎不用提。

    是不是?” “我覺得這是自然的道理。

    ……我……我看不出有特别提出來作為一條原則之必要。

    ”周文璞說。

     “哦!是的!問題就出在這裡。

    你說這是自然的道理,所根據的是直覺。

    但是,直覺不常可靠,而且邏輯不根據直覺。

    即使邏輯有時不能不從直覺出發,也得将我們的直覺明文化,即英文所謂‘officialize’。

    所謂直覺之明文化,就是将直覺寫成公定的方式,這樣,大家就可明明白白地引用了。

    在傳統幾何學中,有些推論方式常為幾何學家引用于不自覺之間。

    例如,如A形大于B形且B形大于C形,則A形大于C形。

    過去的幾何學家隻知這樣推論,而不自覺這一推論系依一個三段式而進行。

    在現代邏輯中不許可這樣有未經自覺的因素存在。

    現代邏輯家要求每一步推論必須根據自覺的明文規定的法則而行。

    現代邏輯之所以号稱嚴格,這是原因之一。

    依此,我們剛才所說的推論原則,看起來似乎是一自明之理,稍有頭腦的人都會依之而思考,但也須明白提出,以讓大家推論時遵行。

    ” “這一理由可以叫作推論原則之明文化。

    是不是?”王蘊理問。

     “是的。

    ” “除此以外,是不是還有别的理由?”王蘊理又問。

     “還有一個技術方面的理由,就是蘊涵關系是聯起來而未斷的。

    在從前提而推出結論時,我們必須打斷蘊涵關系之聯鎖,好讓結論獨立得到。

    這就有賴于一條明文的規則。

    這條明文的規則,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推論原則。

    推論原則的作用之一即在打斷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蘊涵聯鎖關系,于是有的邏輯家将它叫作‘離斷原則’(principleofdetachment)。

    塔斯基(Tarski)教授就是其中之一。

    ” “塔斯基是什麼人?”周文璞問。

     “他是波蘭數學家兼邏輯家,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教組論(settheory)。

    他的老師是盧卡西維茨(Lukasiewicz),也是波蘭邏輯大家,現在流亡英國。

    波蘭民族對于邏輯的貢獻甚大。

    各位總知道波蘭人在音樂上的成就吧!這是一個優秀的民族,可惜,國家弱小,他們的貢獻不易被人注意。

    加之鄰國不佳,使他們又失去獨立,學術文化不能正常發展,優秀的學者紛紛逃亡國外。

    唉!……” 吳先生凝視着天花闆。

    室内隻聽得到三個人的呼吸聲。

     “嗬!”老教授轉念微微苦笑一下,“我們能聚首一室,談談邏輯,真是萬幸啊!……剛才所說的推論原則是推論原則之最基本的形式。

    許許多多種類的推論,是依這一基本形式而進行的。

    ” “推論不止一種形式嗎?”王蘊理問。

     “當然啦!一類不同的語句形成及其間之關系就決定一種推論形式的。

    ” “有哪些呢?”王蘊理又問。

     “在邏輯上最常見的有選取推論呀,條件推論呀,還有三段式的推論呀,等等。

    現在一口氣說不完。

    ” “吳先生可以講給我們聽嗎?”周文璞問。

     “有機會的時候,當然可以。

    ” “好,我們下次再來請教。

    ”王蘊理說着便起身告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