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推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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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狂熱之氣,必須多從事邏輯分析。
所以……我們還是回到正題吧!” “我在前面說過,我們的知識必須經過制模作用,才可以得到一點兒精華,而免除一些不相幹的成分,或可能的錯誤。
知識之精煉,有賴于方法。
所用方法粗,則所得知識粗;所用方法精,則所得知識精。
大體說來,知識可由兩種途徑得到,一種是直接的,另一種是間接的。
直接的途徑,有知覺,或直觀,等等。
例如,我們看見前街失火;我們在電影上看見恺撒倒下;等等。
從這種途徑得來的知識固然大體很确切,但是,如果我們的知識途徑隻限于此,那麼我們的知識便永遠隻能是特殊的,而不能是普遍的,隻能局限于一事一物,而不能推廣。
不能普遍、不能推廣的知識,永遠不能成為科學,因為科學的知識必須是普遍的和可推廣的。
把我們由直接途徑得來的知識加以普遍化和推廣,勢必有賴于間接的知識途徑。
間接的知識途徑很多,不過,對于上面所說氣體似的知識、液體似的知識,以及固體似的知識而言,有猜測、推理和推論三者。
借猜測得到的知識,最粗、最不可靠;借推理所得的知識較精、較可靠;借推論所得到的知識最精、最可靠。
猜測、推理和推論三者,常被視作一類的東西,這是一種錯誤,我們現在要分析一下。
“猜測,是最無定軌或法則可循的知識方法。
” “吳先生,您在這裡所說的知識,似乎是廣義的知識。
”王蘊理說。
“是的,我在一開頭就是如此的。
猜測多憑天生的心智,或是直覺,或是經驗的累積。
猜測的人就算猜中了,也常常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他常靠下意識作用。
因而,猜測之進行,在意識界總是不大明顯的。
例如,假如甲和乙住在一起。
甲看見乙上街,甲便說:‘你上街是到秀鶴書店去的。
’乙問他何以知道。
他說:‘我猜的。
’猜是在似乎有理由似乎無理由之間的。
說它有理由,因為甲和乙住在一起,有時知道他上街是去逛書店的。
說它無理由,因為甲沒有理由斷定乙這一次一定是到秀鶴書店去的。
猜,猜測,總是不找根據的,即使真有根據。
可是,無論如何,猜測不是推論。
“推理,這裡所說的推理是英文的reasoning。
我們在傍晚散步的時候,看見霞彩滿天,常常脫口而出:‘明天是好天氣!’這一判斷系從我們觀察晚霞,以及我們相信晚霞與明天天晴之間有某種因果關聯,所推衍出來的。
這種推衍我們叫作推理。
“從前的邏輯家以為邏輯是推理之學。
依照現代邏輯眼光看來,邏輯不是推理之學。
為什麼呢?推理一定以某一理為根據。
這也就是說,在推理的時候,是以‘理’為前提的。
例如,在氣象學家判斷晚霞與明天天晴之間的關聯時,是以氣象學之理為依據的。
另外,既雲推理,于是被推之理,一定是分殊的。
否則談不到被推,而且也無從被推。
分殊之理,各不相同。
例如,物理學之理與化學之理不同;化學之理與心理學之理也不同……既然如此,于是各理有各自的内容。
這也就是說,在推理的時候,各個推理各有不同的前提。
經驗科學知識獲得的程序,有假設、觀察、試驗、求證等。
由假設到求證,是包含一串推理程序的。
在各種不同的經驗科學範圍裡,有各種不同的經驗科學範圍裡的各種不同的理。
這各種不同的理,在不同的場合,表現不同的定理、定律,或學說,或原理原則。
因此,在不同的經驗科學範圍裡,有各種不同的理有待乎推。
當然,我們說‘在不同的經驗科學範圍裡有各種不同的理有待乎推’,這話并不包含‘不在不同的經驗科學範圍裡就沒有各種不同的理有待乎推’。
因為前者并不涵蘊後者。
其實,任何特殊的理都可作推理之前提。
因而,以任何特殊的理作前提時,推理都可成立。
所以,推理的範圍是非常之廣的。
不過,無論推理的範圍廣到什麼地步,推理不是推論。
” “推論是什麼呢?”周文璞連忙問。
“别忙,”老教授笑道,“我正預備分析下去。
推論是英文所謂的inference。
推論是什麼呢?将一切推理中的作為特殊前提的‘理’抽掉,所剩下的共同的‘推’之程序,就是推論。
依此,推論是一切推理所共同具有的中心程序,而推理是推論的周邊(peripheralparts)。
我們舉例以明之吧!凡金屬是可熔的,銅是金屬,所以銅是可熔的;凡植物是細胞組成的
所以……我們還是回到正題吧!” “我在前面說過,我們的知識必須經過制模作用,才可以得到一點兒精華,而免除一些不相幹的成分,或可能的錯誤。
知識之精煉,有賴于方法。
所用方法粗,則所得知識粗;所用方法精,則所得知識精。
大體說來,知識可由兩種途徑得到,一種是直接的,另一種是間接的。
直接的途徑,有知覺,或直觀,等等。
例如,我們看見前街失火;我們在電影上看見恺撒倒下;等等。
從這種途徑得來的知識固然大體很确切,但是,如果我們的知識途徑隻限于此,那麼我們的知識便永遠隻能是特殊的,而不能是普遍的,隻能局限于一事一物,而不能推廣。
不能普遍、不能推廣的知識,永遠不能成為科學,因為科學的知識必須是普遍的和可推廣的。
把我們由直接途徑得來的知識加以普遍化和推廣,勢必有賴于間接的知識途徑。
間接的知識途徑很多,不過,對于上面所說氣體似的知識、液體似的知識,以及固體似的知識而言,有猜測、推理和推論三者。
借猜測得到的知識,最粗、最不可靠;借推理所得的知識較精、較可靠;借推論所得到的知識最精、最可靠。
猜測、推理和推論三者,常被視作一類的東西,這是一種錯誤,我們現在要分析一下。
“猜測,是最無定軌或法則可循的知識方法。
” “吳先生,您在這裡所說的知識,似乎是廣義的知識。
”王蘊理說。
“是的,我在一開頭就是如此的。
猜測多憑天生的心智,或是直覺,或是經驗的累積。
猜測的人就算猜中了,也常常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他常靠下意識作用。
因而,猜測之進行,在意識界總是不大明顯的。
例如,假如甲和乙住在一起。
甲看見乙上街,甲便說:‘你上街是到秀鶴書店去的。
’乙問他何以知道。
他說:‘我猜的。
’猜是在似乎有理由似乎無理由之間的。
說它有理由,因為甲和乙住在一起,有時知道他上街是去逛書店的。
說它無理由,因為甲沒有理由斷定乙這一次一定是到秀鶴書店去的。
猜,猜測,總是不找根據的,即使真有根據。
可是,無論如何,猜測不是推論。
“推理,這裡所說的推理是英文的reasoning。
我們在傍晚散步的時候,看見霞彩滿天,常常脫口而出:‘明天是好天氣!’這一判斷系從我們觀察晚霞,以及我們相信晚霞與明天天晴之間有某種因果關聯,所推衍出來的。
這種推衍我們叫作推理。
“從前的邏輯家以為邏輯是推理之學。
依照現代邏輯眼光看來,邏輯不是推理之學。
為什麼呢?推理一定以某一理為根據。
這也就是說,在推理的時候,是以‘理’為前提的。
例如,在氣象學家判斷晚霞與明天天晴之間的關聯時,是以氣象學之理為依據的。
另外,既雲推理,于是被推之理,一定是分殊的。
否則談不到被推,而且也無從被推。
分殊之理,各不相同。
例如,物理學之理與化學之理不同;化學之理與心理學之理也不同……既然如此,于是各理有各自的内容。
這也就是說,在推理的時候,各個推理各有不同的前提。
經驗科學知識獲得的程序,有假設、觀察、試驗、求證等。
由假設到求證,是包含一串推理程序的。
在各種不同的經驗科學範圍裡,有各種不同的經驗科學範圍裡的各種不同的理。
這各種不同的理,在不同的場合,表現不同的定理、定律,或學說,或原理原則。
因此,在不同的經驗科學範圍裡,有各種不同的理有待乎推。
當然,我們說‘在不同的經驗科學範圍裡有各種不同的理有待乎推’,這話并不包含‘不在不同的經驗科學範圍裡就沒有各種不同的理有待乎推’。
因為前者并不涵蘊後者。
其實,任何特殊的理都可作推理之前提。
因而,以任何特殊的理作前提時,推理都可成立。
所以,推理的範圍是非常之廣的。
不過,無論推理的範圍廣到什麼地步,推理不是推論。
” “推論是什麼呢?”周文璞連忙問。
“别忙,”老教授笑道,“我正預備分析下去。
推論是英文所謂的inference。
推論是什麼呢?将一切推理中的作為特殊前提的‘理’抽掉,所剩下的共同的‘推’之程序,就是推論。
依此,推論是一切推理所共同具有的中心程序,而推理是推論的周邊(peripheralparts)。
我們舉例以明之吧!凡金屬是可熔的,銅是金屬,所以銅是可熔的;凡植物是細胞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