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宋儒之“春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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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競而晉霸;文公既亡,晉不競而楚霸,悼公再霸而又衰,楚興而複微,吳出而盟諸夏,于越入吳而春秋終矣。

    自杜征南以來,謂平王東周之始王,隐公遜國之賢君,其說甚詳,而公以為不為平王,亦不為隐公,而為威王,其說為據依。

    …… 齊桓公卒,鄭遂朝楚,夏之變夷,鄭為亂階,侵蔡遂伐楚,以志齊桓之霸;侵陳遂侵宋,以志楚莊之霸,足以見夷夏之盛衰矣。

    ……首止之盟,鄭伯逃歸,不盟則書,以其背夏盟也;厲之役,鄭伯逃歸不書,蓋逃楚也。

    夷夏之辨嚴矣。

    自隐公而下,《春秋》治在諸侯;自文而下,治在大夫。

    有天下之辭,有一國之辭,有一人之辭。

    于幹戈無不貶,于玉帛之使則從其爵,勸懲著矣。

    文十年而狄秦,又三十年而狄鄭,又五十餘年而狄晉。

    狄鄭猶可也,狄晉甚矣。

    貶不于甚,則于事端,餘實錄而已矣。

    此皆先儒所未發。

     傅良不與《公羊》而用“三世”義,有所謂隐桓莊闵之《春秋》,僖文宣成之《春秋》,襄昭定哀之《春秋》;此亦三世,但無《公羊》三世義之輝煌。

    《公羊》三世,後來與《禮運》結合,迷使大一統義,更富理想,有無窮義。

    陳氏說三世,說明當時曆史之發展,蓋“自隐而下,治在諸侯;自文而下,治在大夫”。

    政權下移,說明新興力量之起。

    而以為夏之變夷,鄭為亂階,且狄鄭、狄晉,諸夏可變為夷狄,夏夷為可變,仍《公羊》義。

    雖然義取《公羊》,傅良固申《左》者。

    樓氏序中指出,“若《左氏》,或以為非為經而作,惟公以為著其不書,以見《春秋》之所書者,皆《左氏》之力。

    《章指》一書,首尾專發此意。

    ……公之《章指》,謂‘君子曰’者,蓋博采善言禮也者。

    蓋據史舊聞,非必皆合于《春秋》。

    或曰,後人增益之,或曰後人依效之,或以凡例議淺而不取,或以例非《左氏》意。

    蓋愛而知其惡者,迺所以為忠也”。

     《左氏》富于史實,而乏書法大義,所謂書法,凡例及君子曰者,都為今文學派所吐棄,傅良于此議論較平實,謂“君子曰”為博采善言禮者;其說良是。

    《左氏》原非《春秋傳》,蓋戰國時代,有識文士,剪裁舊史以傳《春秋》,而《春秋》有義法,為時人所知,于是《左氏》作者,博采舊禮說以為“君子曰”,當于後史之史評,與《春秋》經義,未盡合拍,但非劉歆之僞,一如今文派說。

    凡例,書法,不如“君子曰”之有據,乃《左氏》作者,以己意度《春秋》,未必與《春秋》合。

    其實《公羊》、《谷梁》莫不如此,各以其所理解說《春秋》。

    《春秋》如能語,《公》、《谷》面如土,傳義不必經義,亦各有所見,正不必以此評論三傳之是非。

    《春秋後傳》及《左氏章指》此外無新義。

     呂祖謙亦有志于《春秋》,雖無新傳,但有集解,其《春秋集解》一書,遍引有關《春秋》諸家說,便于讀者。

    清初納蘭容若曾為之序,其中引陳氏之《書錄解題》雲:“自三傳而下,集諸儒之說,不過陸氏,兩孫氏,兩劉氏、蘇氏、程氏、計氏、胡氏數家而已。

    其所擇頗精,卻無自己議論。

    ”依《集解》體例說,“所擇頗精”已是上乘,因其能收集重要材料,供後人研究。

    東萊于原有三傳中亦重《左傳》,蓋曆史書究系曆史,《左傳》于此乃中國古史之寶藏。

    他著有《左氏傳說》、《左氏傳續說》及《東萊左氏博議》等書。

    于《春秋》義法,少有發揮,而頗重曆史事實之“體統源流相接”。

    他曾經說: 考《左氏》所載本末,可以觀春秋天下大勢,凡見于征伐會盟之間,皆諸侯自相為謀;蓋當時之政自諸侯出,故也。

    自雞澤、湨梁之會,大夫專盟,全不見諸侯言語,宋之一會,多是趙武等說話;大夫之事多見于傳,蓋當時之政自大夫出,故也。

    及春秋末後一節,陪臣執政,如陽虎,如仲梁懷,如公山不狃,如北宮氏之宰,如樂祁之陳寅,是時家臣事迹言語,多見于傳,蓋當時之政自陪臣出,故也,以三者觀天下大勢,可見政在諸侯,縱天子失權,然猶自可。

    政在大夫,縱諸侯失權,尚可整頓。

    到得陪臣名字見于書傳,當時大勢,亦自可知。

    (《左氏傳說》卷十九) 以上本孔子說“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

    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

    (《論語·季氏》)此亦之分春秋,謂當時政權之下移。

    孔子不解,宗法貴族之逐漸沒落,政權下移的過程,而以為“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這違反曆史發展法則,東萊亦本之立說。

    談《春秋》者不能漠視“尊王攘夷”,無論其主《左》,主《公》或主《谷》。

    東萊也曾經提出: 孔子之時,周雖衰,天命未改,先王德澤尚在,諸侯尚有尊王室之心,孔子出來,多說尊王,至作《春秋》以尊王為本。

    到孟子時分周為東西,天命已改,孟子出來勸諸侯以王者,蓋緣時節大不同了。

    大抵後世不考其時節不同,欲解說孟子不尊王,強取孟子一二事,終不能勝議論者之口。

    孔子時尚可整頓,天命未改;孟子時不可扶持,天命已去了。

    須如此看方公平。

    (《左氏傳說》卷十七) 孔子、孟子評論春秋時事,意見不同,孔子仍尊周王,而孟子則擁諸侯為新王。

    東萊說有理,時至戰國,周王已淪為附庸小國,絕不可能為大一統之國王,而新興力量尚有可為,希望于諸侯為将來之新王。

    東萊亦倡攘夷,他曾經說,“楚子之商臣為太子,令尹子上曰,‘楚國之舉,常在少者’。

    觀此,見夷狄之與中國本不同,大抵中國之所以為中國,以其有三綱;夷狄之所以為夷狄,隻緣無三綱。

    三綱者君臣、父子、夫婦也。

    ……其上有天王而僭稱王号,則無君臣之綱矣。

    立嫡以長而常在少者,則無父子之綱矣。

    息妫繩于蔡哀侯而息遂見滅,以息妫歸,則無夫婦之綱矣。

    三綱既絕,此《春秋》所以降楚于夷狄也。

    ”(《左氏傳說》卷四)夷夏之别在于三綱,是為宋儒之新說,以倫理說曆史,以曆史證倫理,乃宋代“春秋學”之特點,有此特點遂使《春秋》義法有别于《公羊》,大一統乃納四夷于儒家之倫理範疇内。

     南宋理宗時,永嘉黃仲炎之《春秋通說》則直以夷狄比禽獸。

    他曾經說,“昔者聖王之待夷狄也,蓋有道矣。

    于其來也,接之而不傷義;于其叛也,讨之而不傷仁。

    山川之所限,風氣之所移,夷狄蠻戎近于禽獸,奈何使與中國齊也。

    ……自此義不明,而漢世人主,每以夷狄而病中國,往往卑辭币,納女結婚,于相與和親之時;而暴兵沙漠,梨庭掃穴,于發憤行誅之曰。

    故其來之則傷義,讨之則傷仁,失義與仁,不惟夷狄有所不服,而中國之分始卑,而力始困矣。

    此《春秋》之學,所以不可不講也。

    ”(《春秋通說》卷八)夷狄比于禽獸,但應待之有道,不傷仁義。

    時至宋末,外族交侵,國将不國,何以自處,實不能紙上談兵,但當時亦隻能作紙上空談。

    仲炎有悚靖康恥之重來,往複于《春秋》之義,魯襄公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楚子昭卒”下雲: 《春秋》從逐君之例,于歲正月書,“公在楚”。

    所以著中國,外夷狄之義,明臣子憂君父之情,垂教于萬世者笃矣。

    嗚呼使靖康之臣子能講《春秋》之義,則安有乘輿北狩之原哉!(《春秋通說》卷十) “靖康之恥”非講《春秋》所能解脫者,但明于大一統義,此中國之所以能屹立于世界之林也。

     (二) 《春秋》三傳,自漢以後,立在學宮,傳與經合,結為一體。

    魏晉以後,經師為之解說,注以解經傳,而疏不破注。

    權威之地位既定,三傳雖有今古之分,互相水火,其權威地位,從未動搖。

    但自唐代啖助、趙匡起,乃有異說,于三傳俱有譏評,于是三傳之地位,逐漸不穩。

    時至北宋,“春秋學”興,理學家重視之,以其倫理講曆史,用曆史證倫理。

    而當時四夷交侵,尊王攘夷之說,刻不容緩。

    思想家拟以《春秋》解重圍,樹綱常,三傳舊義未能奪席,于是《春秋》新傳新說數不勝數矣。

     原來儒者學究天人,以《易》代表天道,而《春秋》談人事;《易》與《春秋》遂為天人之學的代表經典。

    理學起後,究心于天理人欲之說,乃新的天人之學,重視《春秋》,過于往昔,理學家程頤、胡安國、朱熹俱有關于《春秋》的著作。

    程朱俱理學大師,隻字片語都有作用。

    程頤曾有《春秋傳》,雖未完成,亦具規模。

    他肯定《春秋》中多微言大義,但其記事簡單,于簡單之文字叙述中追尋百王不易之大法,實非易事,于是他說: 夫子當周之末,以聖人不複作也,順天應時之治不複有也,于是作《春秋》為百王不易之大法。

    所謂考諸三王而不謬,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者也。

     先儒之傳曰:遊夏不能贊一辭。

    辭不待贊也,言不能與于斯耳;斯道也,惟顔子嘗聞之矣。

    後世以《史》視《春秋》,謂褒貶善惡而已,至于經世之大法,則不知也。

    《春秋》大義數十,其義雖大,炳如日星,乃易見也。

    惟其微言隐義,時措從宜者為難知也。

    或抑或縱,或與或奪,或進或退,或微或顯,而得乎義理之安,文質之中,寬猛之宜,是非之公,乃制事之權衡,揆道之模範也。

     夫觀百物,然後知化工之神;聚衆材然後知作室之用。

    于一事一義而欲窺聖人之用心,非上智不能也。

    故學《春秋》者,必優遊涵泳,默識心通,然後能造其微也。

    後王知《春秋》之義,則雖德非禹、湯,尚可以法三代之治。

    自秦而下,其學不傳,予悼夫聖人之志不明于後世也,故作“傳”以明之,俾後之人通其文而求其義,得其意而法其用;則三代可複也。

    是《傳》也雖未能極聖人之蘊奧,庶幾學者得其門而入矣。

     有宋崇甯二年癸未四月乙亥 伊川程頤序 “崇甯”為宋徽宗年号。

    以上所謂“《春秋》大義數十,其義雖大,炳如日星,乃易見也”。

    此炳如日星的大義,不知何所指,孔子沒有說過,遊、夏不能贊一辭,後人亦言人人殊。

    《左氏》大義見于《五十凡》,《公羊》大義見于何休總結,而《谷梁》少發揮;是以程氏之說亦難落實。

    而“其微言隐義,時措從宜者為難知也”。

    于難知處求大義,學者必須“優遊涵泳,默識心通,然後能造其微”。

    這種功夫,優遊涵泳,實近于理學家之修養功夫,以修養功夫體會《春秋》大義,是以《春秋》大義倫理化的結果。

    冶《春秋》義法與理學概念于一爐,為兩宋“春秋學”之特色。

    但以此說《春秋》未免深文周納,南宋理學大師朱熹,于此頗不同于小程。

    在理學上朱熹繼承北宋二程、張載而集大成,但在“春秋學”上,朱熹表現了求實精神,不于平凡處求玄妙,無微言時求大義。

    他曾經說: 孔子作《春秋》以讨亂賊,則緻治之法垂于萬世,是亦一治也。

    當時魯史,孔子取而筆削之,而其義大明。

    孔子亦何嘗有義用某字使人知勸,用某字使人知懼,用某字有甚微辭隐義,使人曉不得足以褒貶榮辱人來。

    不過如今之史書,直書其事,善惡了然在目,觀者知所懲勸,故亂臣賊子有所懼而不敢犯爾。

    (六人《春秋集傳釋義綱領》引) 程頤認為不能以《史》視《春秋》,而朱子以為《春秋》“不過如今之史書,直書其事,善惡了然在目”。

    看法完全相反。

    程子又說,“于一事一義而欲窺聖人之用心,非上智不能也。

    ”朱子卻說,“孔子亦何嘗有意用某字使人知勸,用某字使人知懼,用某字有甚微辭隐義!”一個說《春秋》隐微處非上智不能窺其用心;一個說《春秋》平實如史書,無甚隐微難知處。

    理解不同,程頤遂據其所知作新傳,而朱熹不複在《春秋》本書内穿鑿,借《資治通鑒》以為傳,本史法直書,作《資治通鑒綱目》以為經。

     程頤别有《春秋傳》,通過對《春秋》之“優遊涵泳”而“造其微”的地方,蓋有數端: 1.《春秋》“隐公元年,春,王正月”程氏傳雲: 元年,隐之始年。

    春,天時,正月,王正。

    書“春王正月”示人君上奉天時,下承王正。

    明此義,則知王與天同大,人道立矣。

    周正月,非春也。

    假天時以立義爾。

    平王之時,王道絕矣。

    《春秋》假周以正王法。

    隐不書即位,明大法于怡也。

    諸侯之立,必由王命。

    隐公自立,故不書“即位”,不與其為君也。

    法即立矣,諸公或書或不書,義各不同。

    既不受命于天子,以先君之命而繼世者,則正其始,文、成、襄、昭、哀是也。

    繼世者既非王命,又非先君之命,不書即位,不正其始也,莊、闵、僖是也。

    桓、宣、定之書即位,桓弒君而定,宣受弑賊之立,定為逐君者所立;皆無王無君,何命之受!故書其自即位也,定之比宣,則義有間矣。

     程氏說“王與天同大,人道立矣”,所以周王稱“天王”,此亦“尊王”之義。

    《春秋》隐公元年王正月之書法,《公羊》以為義在大一統,程氏則義在“尊王”。

    兩者本為一事,大一統于周,尊周王而後有大一統。

    程氏義不遠于《公羊》,但是否孔子修《春秋》原義,則“髒腑不能語,醫師面如土”,孔子不言,《春秋》無論,後人固可以各有理解。

    桓公弑君而自立,宣公受弑君賊之立,定公為逐君者所立;既無王命,又非繼統,而《春秋》書其“即位”何?程氏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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