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何休對于公羊學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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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夷與北狄交王室不絕若線,他也知道這種矛盾,于是指出昭、定、哀間定為“太平世”也隻是“文緻太平”而已。
《公羊春秋解诂》有雲: 《春秋》定、哀之間,文緻太平,欲見王者治定,無所複為譏,唯有二名,故譏之。
此《春秋》之制也。
(定公六年) 定、哀之間本不太平,隻能是“文緻太平”,根據《公羊》書法,這也是“文然實不然”。
公羊學派把《春秋》當做一種政治綱領,對于朝政具有指導性權威。
他們說《公羊》代表着新王太平之治,宣公十六年說:“成周宣榭災何以書?記實也,外災不書此何以書?新周也。
”何休于此《解诂》: 孔予以《春秋》當新王,上黜杞,下新周而故宋。
……示周不複興,故系宣榭于成周。
…… 是以周為三恪之一,杞是夏後,宋是殷後,故黜杞故宋而新《春秋》,新王尚無所屬,故以《春秋》當新王,王者立法,無新王,而因《春秋》為新王立法。
《春秋》具“法人”的資格,實在是“法王”的資格,所以《解诂》又說: 《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
(隐公二年) 《春秋》而可以改周受命,是周後之新王。
但《春秋》究竟是一部曆史書,不是人王或者政府,于是又以魯當新王,以魯當受命的新王,《解诂》有雲: 不言公,言君之始年者,王者諸侯皆稱君,所以通其義于王者,惟王者然後改元立号。
《春秋》托新王受命于魯,故因以錄即位。
明王者當繼天奉元,養成萬物。
(隐公元年) 以上“《春秋》托新王受命于魯”語義含混,于此徐彥疏有雲: 問曰:《公羊》以魯隐公為受命王,黜周為二王後,按:《長義》雲,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今隐公人臣,而虛稱以王,周天子見在上而黜公侯,是非正名而言順也。
……如此若為通乎?答曰:《孝經》說雲,孔子曰,《春秋》屬商,《孝經》屬參,然則其微似之語,獨傳子夏,子夏傳與公羊氏。
五世乃至漢胡母生,董仲舒推演其文,然後世人乃聞此言矣。
孔子卒後三百歲何不全身之有。
又《春秋》藉位于魯以托王業,隐公之爵不進稱王,周王之号不退為公,何以為不正名,何以為不順言乎?又奉天命而作,何不謙讓之有。
這是《春秋公羊經傳解诂》開宗明義時的問答,以《春秋》當新王,又托命于魯,本來是含混的概念。
以上答問曰“《春秋》藉位于魯以托王業”,以《春秋》當新王,但《春秋》不可能王,于是藉王位于魯。
所以《春秋》在三世學說中,據魯、新周而故宋黜杞。
據魯而不進隐公為王,不退周王為公,仍名正言順。
以魯當新王,而以昭、定、哀之世為太平世,并且以大一統國王看魯君,所以說“明王者當繼天奉元,養成萬物”。
其實這隻是書面上的要求,是“文緻太平”,是“文然而實不然”,當時中國并不太平,魯國不過是面臨滅亡的小諸侯。
因此《公羊》多非常異義可怪之論。
何休把《公羊春秋》當做一部理想的政治典範,太平、升平、據亂,是《公羊》社會發展規律,這是大的規律,在具體曆史事件中,比如在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中,他也指出各種模型,如以昭、定、哀為太平世,但與事實不符,他們不是講事實,他們講理論,在曆史理論方面應該如此。
理論脫離事實,所以我們說何休僅是在作書面的總結。
公羊學派的曆史哲學決定他們的政治理論。
如今我們分析他們有關政治理論中有關問題。
公羊學派最主要的理論是大一統,這,他們曾經有過許多發揮。
何休于此沒有進一步的說明,隻是強調了“一法度,尊天子”。
這是因為時代變了,東漢末年,大一統的局面正在瓦解,天子不尊,法令不一,諸侯割據的形勢正在形成,于是遂有“一法度,尊天子”的呼聲,同時他也在譏世卿而贊揚孔子的“隳三都”。
但何休之解釋大一統,究不同于過去,他在隐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條下雲: 統者始也,總系之辭。
天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蟲,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雲政教之始。
以往,公羊學者之論大一統,是“天人之學”,一統于天人,要改正朔,易服色以應天。
如今何休抛棄天而及草木昆蟲。
《公羊》義法之變始于《白虎通》,它反映了豪門地主階級的強大而企圖削弱天子的地位,天子不是一尊,天下并非一家,如雲: 王者所以存二王之後,何也?所以尊先王,通天子之三統也。
明天下非一家之有,謹敬謙讓之至也。
(《白虎通·三正》) 王者存二王之後,與本朝為三,所以通三統,是《公羊》古義,但“明天下非一家之有”,卻是新說,傳統儒家及古經典都是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如今卻說“天下非一家之有”,是公開主張分裂,是反映當時豪門世族政治要求,“幾人稱帝,幾人稱王”
《公羊春秋解诂》有雲: 《春秋》定、哀之間,文緻太平,欲見王者治定,無所複為譏,唯有二名,故譏之。
此《春秋》之制也。
(定公六年) 定、哀之間本不太平,隻能是“文緻太平”,根據《公羊》書法,這也是“文然實不然”。
公羊學派把《春秋》當做一種政治綱領,對于朝政具有指導性權威。
他們說《公羊》代表着新王太平之治,宣公十六年說:“成周宣榭災何以書?記實也,外災不書此何以書?新周也。
”何休于此《解诂》: 孔予以《春秋》當新王,上黜杞,下新周而故宋。
……示周不複興,故系宣榭于成周。
…… 是以周為三恪之一,杞是夏後,宋是殷後,故黜杞故宋而新《春秋》,新王尚無所屬,故以《春秋》當新王,王者立法,無新王,而因《春秋》為新王立法。
《春秋》具“法人”的資格,實在是“法王”的資格,所以《解诂》又說: 《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
(隐公二年) 《春秋》而可以改周受命,是周後之新王。
但《春秋》究竟是一部曆史書,不是人王或者政府,于是又以魯當新王,以魯當受命的新王,《解诂》有雲: 不言公,言君之始年者,王者諸侯皆稱君,所以通其義于王者,惟王者然後改元立号。
《春秋》托新王受命于魯,故因以錄即位。
明王者當繼天奉元,養成萬物。
(隐公元年) 以上“《春秋》托新王受命于魯”語義含混,于此徐彥疏有雲: 問曰:《公羊》以魯隐公為受命王,黜周為二王後,按:《長義》雲,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
今隐公人臣,而虛稱以王,周天子見在上而黜公侯,是非正名而言順也。
……如此若為通乎?答曰:《孝經》說雲,孔子曰,《春秋》屬商,《孝經》屬參,然則其微似之語,獨傳子夏,子夏傳與公羊氏。
五世乃至漢胡母生,董仲舒推演其文,然後世人乃聞此言矣。
孔子卒後三百歲何不全身之有。
又《春秋》藉位于魯以托王業,隐公之爵不進稱王,周王之号不退為公,何以為不正名,何以為不順言乎?又奉天命而作,何不謙讓之有。
這是《春秋公羊經傳解诂》開宗明義時的問答,以《春秋》當新王,又托命于魯,本來是含混的概念。
以上答問曰“《春秋》藉位于魯以托王業”,以《春秋》當新王,但《春秋》不可能王,于是藉王位于魯。
所以《春秋》在三世學說中,據魯、新周而故宋黜杞。
據魯而不進隐公為王,不退周王為公,仍名正言順。
以魯當新王,而以昭、定、哀之世為太平世,并且以大一統國王看魯君,所以說“明王者當繼天奉元,養成萬物”。
其實這隻是書面上的要求,是“文緻太平”,是“文然而實不然”,當時中國并不太平,魯國不過是面臨滅亡的小諸侯。
因此《公羊》多非常異義可怪之論。
何休把《公羊春秋》當做一部理想的政治典範,太平、升平、據亂,是《公羊》社會發展規律,這是大的規律,在具體曆史事件中,比如在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中,他也指出各種模型,如以昭、定、哀為太平世,但與事實不符,他們不是講事實,他們講理論,在曆史理論方面應該如此。
理論脫離事實,所以我們說何休僅是在作書面的總結。
公羊學派的曆史哲學決定他們的政治理論。
如今我們分析他們有關政治理論中有關問題。
公羊學派最主要的理論是大一統,這,他們曾經有過許多發揮。
何休于此沒有進一步的說明,隻是強調了“一法度,尊天子”。
這是因為時代變了,東漢末年,大一統的局面正在瓦解,天子不尊,法令不一,諸侯割據的形勢正在形成,于是遂有“一法度,尊天子”的呼聲,同時他也在譏世卿而贊揚孔子的“隳三都”。
但何休之解釋大一統,究不同于過去,他在隐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條下雲: 統者始也,總系之辭。
天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于天下,自公侯至于庶人,自山川至于草木昆蟲,莫不一一系于正月,故雲政教之始。
以往,公羊學者之論大一統,是“天人之學”,一統于天人,要改正朔,易服色以應天。
如今何休抛棄天而及草木昆蟲。
《公羊》義法之變始于《白虎通》,它反映了豪門地主階級的強大而企圖削弱天子的地位,天子不是一尊,天下并非一家,如雲: 王者所以存二王之後,何也?所以尊先王,通天子之三統也。
明天下非一家之有,謹敬謙讓之至也。
(《白虎通·三正》) 王者存二王之後,與本朝為三,所以通三統,是《公羊》古義,但“明天下非一家之有”,卻是新說,傳統儒家及古經典都是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如今卻說“天下非一家之有”,是公開主張分裂,是反映當時豪門世族政治要求,“幾人稱帝,幾人稱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