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公羊學派之形成與大一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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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傳雲: 晉人納接菑于邾婁,弗克納。

    納者何?入辭也。

    其言弗克納何?大其弗克納也。

    何大乎其弗克納?晉郤缺帥師革車八百乘以接納菑于邾婁,力沛若有餘而納之。

    ……郤缺曰:“非吾力不能納也,義實不爾克也。

    ”引師而去之。

    故君子大其弗克納也。

    此晉郤缺也,其稱人何?貶。

    曷為貶?不與大夫專廢置君也。

    曷為不與?實與而文不與。

    文曷為不與?大夫之義不得專廢置君也。

     諸侯已不得專廢置,何況大夫。

    但大夫有實力可以專廢置,可以專廢置卻引師去,于是《公羊》有: 大其弗克納。

     是贊賞其“弗克納”,贊賞其“弗克納”,而貶之稱“人”,究竟是“大夫不得專廢置”,不得專廢置而文與。

    全篇共有三個層次:其一,大其弗克納;其二,貶其為大夫而專廢置;其三,大夫可專廢置而不專,故實與而文不與。

    曲折婉轉,是《公羊》之多姿,但亦未免深文周納,《春秋》果如是乎?文不與是經,實與是權,《公羊》義法是可以行權的,雖然權有悖于經,《公羊》桓公十一年許祭仲以知權。

    祭仲為保存鄭國,能自貶損以行權,《公羊》稱贊道: 古之人有權者,祭仲之權是也。

    權者何?權者反于經,然後有善者也。

    權之所設,舍死亡無所設。

    行權有道,自貶損以行權,不害人以行權。

    殺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為也。

     權反于經,經是最高原則,但可以有條件地行權,因之行權有道,自貶損以行權,不害人以行權。

    殺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既反于經,又不合于權,君子所不為。

    儒家經典,《公羊》外無道行權者,因為它違背了傳統的道德規範:經。

    但在社會發展中,經偏保守而權應現實,不能違背現實而行權,行之既久,權可變為經,“文不與而實與”,文即經,而實即權,《公羊》是肯定現實也掌握現實的。

     現實與傳統的矛盾有時是複雜多端,比如定公十二年魯“隳三都”,《左傳》、《谷梁》于此無評,《公羊》則頗有議論: 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堕費。

    曷為帥師堕,帥師堕費?孔子行乎季孫,三月不違,曰:“家不藏甲,邑無百雉之城。

    ”于是帥師堕郈,帥師堕費。

     以上“孔子曰”,不見它書,僅見《公羊》,正好代表了公羊學派的觀點。

    邑有百雉之城,是新興力量在膨脹,也就是說,新過程在醞釀中。

    當時是陽虎專季氏,季氏專魯國,表面看起來新興者是分裂因素,是和大一統的要求不相容的。

    其實大一統要求新王,而不是統一于舊王周,新王是建築在新生力量基礎上的,舊貴族是當時的割據者,新王則是鏟平舊割據的力量,新興力量才是大一統的負荷者。

     《公羊》主張大一統,反對分裂,因之主張“隳三都”,但新的一統不能建築在舊過程的基礎上,對舊的分裂,正好是新統一的基礎,沒有“三家分晉”、“田氏代齊”這一系列新生事物的發生,不會有田齊、三晉後來的強大及秦漢的大一統。

    對魯國的“祿去公室,政在大夫”也應作如是觀。

    《公羊》和《周禮》雖然在經學上分為今、古,也隻是經學上的問題,在政治主張上,兩書都有大一統的要求,《公羊》在理論上闡述,而《周禮》在制度上說明,一文一質,正好是相輔相成,兩者也同為齊學。

    但他們都是在不清算舊基礎上建立新的一統,以緻有時自相矛盾,而無法解脫。

    比如《公羊》“譏三軍”雲: 作三軍何以書?譏。

    何譏乎?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

    (襄公十一年傳) 因魯為次國,本無中軍,隻有上、下二軍。

    又昭公五年《公羊》雲: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軍。

    舍中軍者何?複古也。

     “作三軍”非古,故譏;“舍中軍”複古,故褒;公然“複古”,何有于新王之大一統?在“立子”的問題上,《公羊》理論也是自相矛盾,它一方面譏世卿,一方面主張立子為立嫡立貴;立嫡立貴與世卿制密切相關,譏世卿則應當尚賢,否則,卿何自而來?總之,《公羊》要建立一個大一統的國家,公羊派的理解是新王的一統,但它并沒有清算已經存在的舊基礎,在舊的基礎上,也就是在諸侯林立的基礎上建立新一統,新王而舊基礎,是沒法建立大一統的。

    秦始皇出,以萬鈞之力,打破封建,建立一統!項羽出,以更大的雷霆之力,打破一統,恢複割據,而劉邦出,遂使天下複定于一。

    幾次反複,新舊相争,新生力量終于勝利,但曆史的發展曲折多變,此後事實,并非一帆風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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