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一統天下的理想制度——兼論宗周之禮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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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君相見,得歌《大雅》,則士大夫相見,得歌《小雅》,差之宜也。

    ”歌詩各得其宜,亦即各得其所。

    孔子所謂,“吾自衛返魯,然後樂正,各得其所”。

     周初統治者尤其是周公,改變了過去“禮”之商業交換性質,而有所謂“制禮作樂”,禮必有樂,而樂與舞合,是謂儀,故吳季劄得以觀樂。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孔穎達疏吳季劄于魯觀樂雲,“樂之為樂,有歌有舞。

    歌則詠其辭,而以聲播之,舞則動其容而以曲随之。

    ……季劄請觐周樂,魯人以次而舞,每見一舞各有所歎,故以見舞為文,不言為之舞也。

    且歌則聽其聲,舞則觀其容。

    ……禮法歌在堂而舞在庭,故《郊特牲》雲,歌者在上,瓠竹在下,貴人聲也。

    以貴人聲,樂必先歌後舞,故魯為季劄先歌諸詩而後舞諸樂。

    ”因此顧颉剛先生說《詩經》所錄全為樂歌,《墨子·公孟》篇曾經說:“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

    ”司馬遷《史記·孔子世家》中也說:“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

    ” 《詩經》是樂歌,而貫穿于士的日常生活中,在《儀禮·鄉次酒》、《鄉射》及《燕禮》各篇中,我們可以看到其中的禮樂程序: 鄉飲酒之禮:…… 衆賓序升,即席…… 設席于堂廉東上。

    工四人二瑟,瑟先。

    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後首挎越,内弦,右手相。

    樂正先升,立于西街東。

    工入,升自西階,北面坐。

    相者東面坐,遂授瑟,乃降。

    工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

    ……工不辭洗,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

    樂《南陔》、《白華》、《華黍》。

    ……乃間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儀》。

    乃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繁》、《采》。

     工告于樂正曰,“正歌備”。

    樂正告子賓,乃降。

    ……賓北面坐,取俎西之觯阼階上,北面酬主人。

    ……主人曰:請坐于賓。

    賓辭以俎,主人請徹俎……衆賓皆降。

    脫屦,揖讓如初,升,坐乃羞,無筭爵,無筭樂。

    賓出奏《陔》。

    …… 明日,賓服鄉服以拜賜,主人如賓服以拜辱。

    主人釋服,乃息司正。

    無介,不殺,薦脯醢,羞唯所有,征唯所欲,以告于先生君子可也,賓介不與,鄉樂唯欲。

     顧颉剛先生解釋說:“讀了這一段,可以知道典禮中所用的樂歌有三種:①正歌,②無筭樂,③鄉樂。

    正歌是在行禮時用的;無筭樂是在禮畢坐燕時用的;鄉樂是在慰勞司正時用的。

    正歌義取嚴重,無筭樂則多量的演奏,期于盡歡,猶之乎‘無筭爵’的期于‘無不醉’;鄉樂則随便,猶之乎‘羞唯所有’,有什麼是什麼了。

    鄉樂,鄭玄注道:‘周南、召南六篇之中唯所欲作,不從次也。

    ’他為什麼這般說呢?賈公彥疏道,‘上注以《二南》為卿大夫之樂,小雅為諸侯之樂,故知二南也。

    ’他這話如果是确實的,那麼,鄉飲酒原是卿大夫之禮,他們為什麼要在正歌中奏諸侯用的《鹿鳴》諸篇呢?為什麼賓出時要奏天子用的《陔》呢?所以這鄉樂一名,我以為應該作鄉土之樂解,才對。

    因為慰勞司正是一件不嚴重的禮節,所以吃的東西,隻要有什麼是什麼,聽的東西也隻要點什麼是什麼。

    鄉土之樂是最不嚴重的,故便在那時奏了。

    ”(《古史辨》第三冊《論詩經所錄全為樂歌》) 先生的解釋有許多正确的東西,但“鄉樂”不能解作“鄉土之樂”,鄉土之樂同于野樂,鄭玄注《周禮·旄人》之《散樂》說,“野人為樂之善者,若今黃門倡矣。

    ”顧先生正是作這種理解。

    其實,在周代,鄉與野正好對立,鄉之居民為士,而野之居民為庶人;士、庶之分正好是鄉、野之分,即國、野之分。

    《儀禮》是士禮,亦鄉禮,故多以鄉名篇,如《鄉飲》、《鄉射》,或以“士”名篇,如《士喪》、《士虞》;其實都屬士禮,即封建貴族禮,“士”其中最低級,人數多,故以士禮說封建貴族禮。

    原來,士之職為自由農民,以别于依附農民之野人,于是“士庶人”乃農民之“大名”。

    鄉禮鄉樂不同于野人禮樂,戰國而後,士庶不分,鄉樂野樂也漸混淆。

     詩樂作為禮儀通行于士大夫中,賦詩亦是交換思想的一種工具,故雲“詩言志”,他們在交際上、宴會席上都是如此。

    在春秋時代,我們可以看到許多這種故事,如《左傳》昭公十二年: 宋華定來聘,通嗣君也,享之,為賦《蓼蕭》;弗知,又不答賦。

    昭子曰:“必亡,宴語之不懷,寵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将何以在。

    ” 華定愚蠢,不通于詩,不谙于禮,故雲“必亡”!又如襄公十六年《左傳》有: 晉侯與諸侯宴于溫,使諸大夫舞。

    曰:歌詩必類,齊高厚之詩不類。

    荀偃怒且曰:“諸侯有異志矣。

    ”使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歸。

    于是叔孫豹、晉荀偃,宋向戍、衛甯殖、鄭公孫虿、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讨不庭。

    ” “歌詩必類”是外交場合下的原則,必有類于其身份地位,否則必有大禍,所以當時在外交宴會時,選擇人才,以期“歌詩必類”,《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記普重耳到秦: 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請使衰從。

    ”公子賦《河水》,公賦《六月》。

    趙衰曰:“重耳拜賜。

    ”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

    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

    ” 對此颉剛先生解釋說重耳“所以拜賜的原故因為《六月篇》是周宣王命尹吉甫帥師伐狁的事,詩上有‘王于出征,以佐天子’的話,秦穆公賦它,是表示他對重耳的一番期望,所以重耳應該拜謝他的厚意。

    可見宴會賦詩是要主賓互相稱美和祝頌,使得各人的好意從歌詩裡表現出來,同時要受的方面知道賦詩的人的好意,表現出受詩以後的快樂和謙謝”。

    先生的意思是對的,這也符合于民族學家所說“Potlatch”原則,在“Potlatch”的宴會上,主會者要表示出自己的威嚴和身份,使對方承認,其意義是相同的。

    又如《左傳》昭公二年有: 春,晉侯使韓宣子來聘,且告為政而來見,禮也。

    觀書于大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之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

    ”公享公,季武子賦《緜》之卒章,韓子賦《角弓》,季武子拜曰:“敢拜子之彌縫敝邑,寡君有望矣。

    ”武子賦《節》之卒章。

    既享,宴于季氏有嘉樹焉。

    宣子譽之,武子曰:“宿敢不封殖此樹,以無忘《角弓》。

    ”遂賦《甘棠》。

    宣子曰:“起不堪也,無以及召公。

    ” 季武子賦《緜》之末章,是贊美韓宣子懂道理和有能力。

    所謂“無忘《角弓》”,因《角弓》有“兄弟昏姻,無胥遠矣”。

    季武子是感謝他聯絡兩國的美意。

    《甘棠》是以召公來比韓宣子,而宣子遜謝不遑說“無以及召公”! 《左傳》襄公二十七年的一段記事更是有名的賦詩會: 鄭伯享趙孟于垂隴,子展、伯有、子西、子産、子大叔二子石從。

    趙孟曰:“七子從君,以寵武也。

    請皆賦以卒君贶;武亦以觀七子之志。

    子展賦《草蟲》……伯有賦《鹑之贲贲》……子西賦《黍苗》……子産賦《隰桑》,子大叔賦《野有蔓草》……印段賦《蟋蟀》……公孫段賦《桑扈》。

    ……” 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為戮矣!詩以言志,志誣其上,而公怨之,以為賓榮,其能久乎!……” 以上子展賦《草蟲》,子産賦《隰桑》,都是借此表示對于趙孟的思慕。

    子西賦《黍苗》是贊美召伯的功勞,并借此以表示趙孟是召伯一流。

    印段賦《蟋蟀》,其中有“好樂無荒,良士瞿瞿”,意為趙孟行不荒淫,而趙孟亦稱贊對方賦此為“保家之主”。

    公孫段賦《桑扈》,稱頌君子“受天之祐”為“萬邦之屏”,末句為“彼交匪敖,萬福來求”。

    所以趙孟答曰:“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辭福祿得乎!”而伯有賦《鹑之贲贲》是奇怪的事,本詩主旨,有“人之無良,我以為兄”,“人之無良,我以為君”。

    隻有怨恨而和諧,所以趙孟說,“床笫之言不踰阈”,而結果是“其能久乎”! 顧颉剛先生在《詩經在春秋戰國間的地位》一文中,詳細地說明了詩經流行的情況,這種情況是從西周流傳下來的。

    由此我們知道,當時的士族皆熟于詩,用詩達禮,而構成當時的“禮樂文明”!這和“文明”加上儒家之理想,遂成為一統天下的理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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