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一統天下的理想制度——兼論宗周之禮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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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曾經說:“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論語·八佾》)蓋自夏殷以來之傳統文化至宗周而發揚光大,以為禮樂文明之典範。
到春秋時代,孔子還要東方各國發揚這種文明,他曾經說:“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論語·陽貨》)孔子不是師古而是法今。
司馬遷是理解孔子的,他在《史記·孔子世家》中指出,“孔子之時,周室微而禮樂廢,詩書缺,追迹三代之禮,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穆,編次其事,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足則吾能征之矣。
觀殷夏所損益曰,後雖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質,周監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故書傳禮記自孔氏。
孔子語魯太師,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皦如、縱之純如,繹如也,以成。
吾自衛返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禮義,上采契、後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厲之缺,始于衽席。
故曰:《關雎》之亂,以為《國風》始;《鹿鳴》為《小雅》始;《文王》為《大雅》始。
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
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
讀《易》韋編三絕,曰:‘假我數年,若是,我于《易》則彬彬矣。
’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二人”。
這一段正好是《論語》“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述而》)的疏證。
《書》是中國古代史,虞夏商周四代的典章制度、禮樂文明,俱備于此,所以說,“追迹三代之禮,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穆”。
次及《樂》,其次言《易》,孔子深于《易》,儒家遂有《十翼》,孔子以“詩書禮樂教,以六經傳六藝”,遂構成兩千年來中國封建社會禮樂文明的核心,而儒家乃以學術宗派代替了宗教的職能。
《詩》、《書》、《禮》、《樂》對于孔子來說都是“故”,“故”即“古”,在春秋時代,“中國”代表了天下,是最先進地區,學術來源,除實踐外,來自古昔虞夏商周,故孔子求學之道是“溫故而知新”,損益傳統文明而發揚光大,這“故”或“古”主要是宗周時代的禮樂文明,所以孔子說“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宗周承襲過去而創造了自己的燦爛文明,在這種文明的創造過程中,永遠不能忘掉周公,周公、孔子都是創造中國文明的不祧祖先。
《左傳》文公十八年有雲: 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事民。
” “先君周公制周禮”是有關周公制禮的最早記載,事情出自季文子之口,他是魯國世家子,魯為周公及伯禽封國,且春秋文公時去西周不遠,而周禮在魯,這種記載是可信的。
禮的内容廣泛,包括當時的典章制度,禮樂文明。
《禮記·明堂位》也說,“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
六年朝諸侯于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
更明确地提出周公曾“制禮作樂”。
“禮”不止今傳《三禮》,《三禮》為《周禮》、《儀禮》及《禮記》。
《周禮》一名《周官》,相傳為周公“所建官政之法”,而《儀禮》相傳《經》出周公,《禮記》則出于孔子及後學。
《禮記》内容龐雜,體系非一,蓋出自孔門各派之手,用以發揮孔門學說及禮之蘊藉者。
《三禮》内容豐富,而問題實多,是兩千年來,經學史上争論未決的問題,也是經師儒家潛心研究的中心問題,蓋“禮”為封建社會道德倫理寄托所在,無“禮”是為“無德”或“無理”。
通論中國古代之發展,虞夏以來,至于春秋,與當時經濟要區相結合之文化要區,約略言之如下: 1.齊魯區:《左傳》有“周禮在魯”的記載(昭公二年),其實周禮亦在齊,今傳《周禮》出于齊,《管子》一書實多周禮。
2.秦晉區:秦為炎黃活動地區,亦為姬周氏族之發源地,而晉為夏區,文化傳統源遠流長。
3.吳越區:吳為周後,越為夏裔,至春秋時代觀子吳公子季劄之如魯觀樂,堂哉皇哉,固深于禮樂者。
4.楚與二南區:二南乃周召之移民,即所謂“漢陽諸姬”及四嶽後,而楚之文化淵源所自或與四嶽有關,《呂刑》内容與楚之禮俗息息相關。
5.中原鄭衛區:平王東遷,晉鄭是依,晉為大國,春秋初年鄭亦強梁,東周固宗周禮樂之繼承者,而鄭衛之樂亦新聲也。
我們說是“要區”,是說主要由它們構成西周以來的華夏文明,這種文明實為儒家思想中之典型的“一統制度”。
“一統”必有歸宿,統一于夏,或統一于夷?要統一于夏,諸夏即中國,中國即華夏,在大一統思想體系中,遂沖破夷、夏界限,而夷可以變夏,夏可以變夷。
統一于夏,即統一于夏的禮樂文明,這種文明即以周禮為指歸,因為孔子曾經說過“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宗周禮樂文明雖不限于《周禮》及《儀禮》,但《儀禮》實多為宗周之禮制條文,而《周禮》一書乃根據先秦禮制而加以擴張,亦即根據一統規模之理想而制造,它不完全是實錄,是根據實錄而理想化的著作。
就《周禮》中記載的經濟基礎—井田制說,這是春秋以前部分地區的實錄。
其中關于井田有四處記載,就性質論,可以分作兩類:《大司徒》和《遂人》一類,是記載授田數目;《小司徒》和《大司馬》一類,是記載每家可供力役的人。
據《大司徒》,地有不易、一易和再易的區别。
據《遂人》,地有上、中、下和菜的差異。
而《大司徒》開頭就說“凡造都鄙”,可知是指都鄙田制,“都鄙”即貴族的采邑。
《遂人》所載是六遂制度;六遂、六鄉,據《小司徒》鄭玄注,其制相同,都是附郭郊區。
《小司徒》有“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又《大司馬》說,“上地食者參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參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
鄭注《小司馬》雲:“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則授之以上地,可養者衆也。
男女五人以下,則授之以下地,所養者寡也。
正以七人六人五人為率者,有夫有婦,然後為家。
……可任,謂丁強任力役之事者,出老者一人,其餘男女強弱相半,其大數。
”是一夫受田,“餘夫丁壯者不受田亦供力役”,但《遂人》雲:“上地夫一廛,田百畝,菜五十畝,餘夫亦如之。
中地夫一廛,田百畝,菜百畝,餘夫亦如之。
下地夫一廛,田百畝,菜二百畝,餘夫亦如之。
”餘夫亦受田,上、下地之别,在于受田者得菜之畝數,而非如《小司徒》所雲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
在宗法社會,一夫受田,尚有餘夫,所謂七人、六人、五人中除老者及婦女外有餘夫,不受田而任力役,将無生活來源,故《小司徒》與《大司馬》之記載當有别解。
蓋當時田制,田野有别,鄭注《周禮·小司徒》之“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雲,“此謂造都鄙也,采地制井田異于鄉遂”。
采地以九夫為井,“夫”為依附農或農奴;鄉遂十夫為井,“夫”為士。
在戰争中農民為徒卒而士為甲士,士為餘夫可任公職,而農民餘夫亦受田為依附農民。
惠士奇《禮說》以為:“民之無事者為閑民,公族之無事者為遊倅。
等閑也而貴賤分,故公族之無事者,諸子掌之,國征弗及。
而民之無事者,入衛于宮,則宮伯有徒役之事;出耕于野,則載師有夫家之征。
夫家猶徒役也。
……槀人職外内朝有冗事,即宮中之人民,而謂之冗事者,許氏《說文》雲,‘人在屋下無田事’。
然則冗食即閑民也,康成謂留治文書,若今尚書之屬,諸直上者。
則凡外内朝之吏趣走給召呼之屬,亦皆閑民為之矣。
此民無家事而服公事者,鄉大夫舍而弗征,則載師亦不得而征之也。
”清初惠士奇一漢學名家而能有階級區劃,世間罕有。
“等閑也而貴賤分”。
公族之遊倅,諸子掌之,國征弗及而留治文書,若漢之尚書。
而農之無事者則入衛于宮,出耕于野,蓋井田餘夫雖授田仍有閑民之遊離出井。
其實鄉遂閑民亦授田,惠士奇《禮說》雲:“康成謂‘六遂之民,奇受一廛’,疏雲,餘夫奇别更受廛,備後離居之法。
然則閑粟者餘夫受一廛之粟也。
《魯語》:‘籍田以力而底其遠近,賦裡以入,而量其有無;任力以夫,而議其
”(《論語·八佾》)蓋自夏殷以來之傳統文化至宗周而發揚光大,以為禮樂文明之典範。
到春秋時代,孔子還要東方各國發揚這種文明,他曾經說:“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論語·陽貨》)孔子不是師古而是法今。
司馬遷是理解孔子的,他在《史記·孔子世家》中指出,“孔子之時,周室微而禮樂廢,詩書缺,追迹三代之禮,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穆,編次其事,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足則吾能征之矣。
觀殷夏所損益曰,後雖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質,周監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故書傳禮記自孔氏。
孔子語魯太師,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皦如、縱之純如,繹如也,以成。
吾自衛返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
古者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禮義,上采契、後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厲之缺,始于衽席。
故曰:《關雎》之亂,以為《國風》始;《鹿鳴》為《小雅》始;《文王》為《大雅》始。
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
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
讀《易》韋編三絕,曰:‘假我數年,若是,我于《易》則彬彬矣。
’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二人”。
這一段正好是《論語》“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述而》)的疏證。
《書》是中國古代史,虞夏商周四代的典章制度、禮樂文明,俱備于此,所以說,“追迹三代之禮,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穆”。
次及《樂》,其次言《易》,孔子深于《易》,儒家遂有《十翼》,孔子以“詩書禮樂教,以六經傳六藝”,遂構成兩千年來中國封建社會禮樂文明的核心,而儒家乃以學術宗派代替了宗教的職能。
《詩》、《書》、《禮》、《樂》對于孔子來說都是“故”,“故”即“古”,在春秋時代,“中國”代表了天下,是最先進地區,學術來源,除實踐外,來自古昔虞夏商周,故孔子求學之道是“溫故而知新”,損益傳統文明而發揚光大,這“故”或“古”主要是宗周時代的禮樂文明,所以孔子說“郁郁乎文哉吾從周”。
宗周承襲過去而創造了自己的燦爛文明,在這種文明的創造過程中,永遠不能忘掉周公,周公、孔子都是創造中國文明的不祧祖先。
《左傳》文公十八年有雲: 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事民。
” “先君周公制周禮”是有關周公制禮的最早記載,事情出自季文子之口,他是魯國世家子,魯為周公及伯禽封國,且春秋文公時去西周不遠,而周禮在魯,這種記載是可信的。
禮的内容廣泛,包括當時的典章制度,禮樂文明。
《禮記·明堂位》也說,“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
六年朝諸侯于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
更明确地提出周公曾“制禮作樂”。
“禮”不止今傳《三禮》,《三禮》為《周禮》、《儀禮》及《禮記》。
《周禮》一名《周官》,相傳為周公“所建官政之法”,而《儀禮》相傳《經》出周公,《禮記》則出于孔子及後學。
《禮記》内容龐雜,體系非一,蓋出自孔門各派之手,用以發揮孔門學說及禮之蘊藉者。
《三禮》内容豐富,而問題實多,是兩千年來,經學史上争論未決的問題,也是經師儒家潛心研究的中心問題,蓋“禮”為封建社會道德倫理寄托所在,無“禮”是為“無德”或“無理”。
通論中國古代之發展,虞夏以來,至于春秋,與當時經濟要區相結合之文化要區,約略言之如下: 1.齊魯區:《左傳》有“周禮在魯”的記載(昭公二年),其實周禮亦在齊,今傳《周禮》出于齊,《管子》一書實多周禮。
2.秦晉區:秦為炎黃活動地區,亦為姬周氏族之發源地,而晉為夏區,文化傳統源遠流長。
3.吳越區:吳為周後,越為夏裔,至春秋時代觀子吳公子季劄之如魯觀樂,堂哉皇哉,固深于禮樂者。
4.楚與二南區:二南乃周召之移民,即所謂“漢陽諸姬”及四嶽後,而楚之文化淵源所自或與四嶽有關,《呂刑》内容與楚之禮俗息息相關。
5.中原鄭衛區:平王東遷,晉鄭是依,晉為大國,春秋初年鄭亦強梁,東周固宗周禮樂之繼承者,而鄭衛之樂亦新聲也。
我們說是“要區”,是說主要由它們構成西周以來的華夏文明,這種文明實為儒家思想中之典型的“一統制度”。
“一統”必有歸宿,統一于夏,或統一于夷?要統一于夏,諸夏即中國,中國即華夏,在大一統思想體系中,遂沖破夷、夏界限,而夷可以變夏,夏可以變夷。
統一于夏,即統一于夏的禮樂文明,這種文明即以周禮為指歸,因為孔子曾經說過“郁郁乎文哉,吾從周”,宗周禮樂文明雖不限于《周禮》及《儀禮》,但《儀禮》實多為宗周之禮制條文,而《周禮》一書乃根據先秦禮制而加以擴張,亦即根據一統規模之理想而制造,它不完全是實錄,是根據實錄而理想化的著作。
就《周禮》中記載的經濟基礎—井田制說,這是春秋以前部分地區的實錄。
其中關于井田有四處記載,就性質論,可以分作兩類:《大司徒》和《遂人》一類,是記載授田數目;《小司徒》和《大司馬》一類,是記載每家可供力役的人。
據《大司徒》,地有不易、一易和再易的區别。
據《遂人》,地有上、中、下和菜的差異。
而《大司徒》開頭就說“凡造都鄙”,可知是指都鄙田制,“都鄙”即貴族的采邑。
《遂人》所載是六遂制度;六遂、六鄉,據《小司徒》鄭玄注,其制相同,都是附郭郊區。
《小司徒》有“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又《大司馬》說,“上地食者參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參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
鄭注《小司馬》雲:“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則授之以上地,可養者衆也。
男女五人以下,則授之以下地,所養者寡也。
正以七人六人五人為率者,有夫有婦,然後為家。
……可任,謂丁強任力役之事者,出老者一人,其餘男女強弱相半,其大數。
”是一夫受田,“餘夫丁壯者不受田亦供力役”,但《遂人》雲:“上地夫一廛,田百畝,菜五十畝,餘夫亦如之。
中地夫一廛,田百畝,菜百畝,餘夫亦如之。
下地夫一廛,田百畝,菜二百畝,餘夫亦如之。
”餘夫亦受田,上、下地之别,在于受田者得菜之畝數,而非如《小司徒》所雲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
在宗法社會,一夫受田,尚有餘夫,所謂七人、六人、五人中除老者及婦女外有餘夫,不受田而任力役,将無生活來源,故《小司徒》與《大司馬》之記載當有别解。
蓋當時田制,田野有别,鄭注《周禮·小司徒》之“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雲,“此謂造都鄙也,采地制井田異于鄉遂”。
采地以九夫為井,“夫”為依附農或農奴;鄉遂十夫為井,“夫”為士。
在戰争中農民為徒卒而士為甲士,士為餘夫可任公職,而農民餘夫亦受田為依附農民。
惠士奇《禮說》以為:“民之無事者為閑民,公族之無事者為遊倅。
等閑也而貴賤分,故公族之無事者,諸子掌之,國征弗及。
而民之無事者,入衛于宮,則宮伯有徒役之事;出耕于野,則載師有夫家之征。
夫家猶徒役也。
……槀人職外内朝有冗事,即宮中之人民,而謂之冗事者,許氏《說文》雲,‘人在屋下無田事’。
然則冗食即閑民也,康成謂留治文書,若今尚書之屬,諸直上者。
則凡外内朝之吏趣走給召呼之屬,亦皆閑民為之矣。
此民無家事而服公事者,鄉大夫舍而弗征,則載師亦不得而征之也。
”清初惠士奇一漢學名家而能有階級區劃,世間罕有。
“等閑也而貴賤分”。
公族之遊倅,諸子掌之,國征弗及而留治文書,若漢之尚書。
而農之無事者則入衛于宮,出耕于野,蓋井田餘夫雖授田仍有閑民之遊離出井。
其實鄉遂閑民亦授田,惠士奇《禮說》雲:“康成謂‘六遂之民,奇受一廛’,疏雲,餘夫奇别更受廛,備後離居之法。
然則閑粟者餘夫受一廛之粟也。
《魯語》:‘籍田以力而底其遠近,賦裡以入,而量其有無;任力以夫,而議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