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小取——明是非、審治亂、明同異、察名實、處利害、決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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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一“人”當為“衍”字。

     ③焉:當為“他”。

     ④非雞:當為“非好雞”。

     ⑤罪:衍字。

     ⑥也:同“他”。

     ⑦膠:固執。

     【譯文】 奴婢的雙親,是人;奴婢侍奉她的雙親,不能等同于“侍奉人”。

    她的弟弟,是一個美人;愛她的弟弟,不能等同于“愛美人”。

    車,是木頭做的;乘車,不能等同于乘木。

    船,是木頭做的;進入船,不能等同于進入木頭。

    盜賊是人;“盜賊多”不能等同于“人多”;沒有盜賊,不能等同于沒有人。

    如何說明這點呢?厭惡盜賊多,并不是厭惡人多;希望沒有盜賊,不是希望沒有人。

    這是世人所共同認可的。

    如果是這樣,那麼雖然盜賊是人,但愛盜賊卻不能等同于愛人;不愛盜賊,不能等同于不愛人;殺盜賊,也不能等同于殺人,這沒有什麼疑難的。

    這與前面那個觀點是同類。

    然而世人贊同前面那個觀點自己卻不以為錯,墨家提出這個觀點卻遭到非議,沒有其他緣故,不就是内心固執、耳目閉塞與心不空嗎?内心固執到無法開解的程度,這就是“是而不然”的情況。

     讀書,不是喜歡書。

    将要鬥雞,不是喜歡雞;愛好鬥雞,才是喜歡雞。

    将要跳入井,不能說是入井;阻止将要入井者,才是阻止入井。

    将要出門,不能說是出門;阻止将要出門者,才是阻止出門。

    如果像這樣,将要夭折,不能說是夭折,壽終才是夭折。

    有命運,不能說是命運;不認為有命運,才是沒有命運,這沒有什麼疑難。

    這與前面那個觀點是同類。

    然而世人贊同前面那個觀點自己卻不以為錯,墨家提出這個觀點卻遭到非議,沒有其他緣故,不就是内心固執、耳目閉塞與心不空嗎?内心固執到無法開解的程度,這就是“不是而然”的情況。

     【原文】 愛人,待周愛人而後為愛人。

    不愛人,不待周不愛人;不周愛,因為不愛人矣。

    乘馬,不待周乘馬然後為乘馬也;有乘于馬,因為乘馬矣。

    逮至不乘馬,待周不乘馬而後不乘馬。

    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

     居于國,則為居國;有一宅于國,而不為有國。

    桃之實,桃也;棘之實,非棘也。

    問人之病,問人也;惡人之病,非惡人也。

    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

    祭人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

    之馬之目盼①則為之馬盼;之馬之目大,而不謂之馬大。

    之牛之毛黃,則謂之牛黃;之牛之毛衆,而不謂之牛衆。

    一馬,馬也;二馬,馬也。

    馬四足者,一馬而四足也,非兩馬而四足也。

    一馬,馬也②。

    馬或白者,二馬而或白也,非一馬而或白。

    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

     【注釋】 ①盼:“眇”字之誤,眇:一目小。

     ②一馬,馬也:或為衍文。

     【譯文】 愛人,要等到普遍愛了所有的人,然後才可以稱為愛人。

    不愛人,不必等到普遍不愛所有的人;不普遍愛所有的人,已經算是不愛人了。

    乘馬,不必等到乘了所有的馬才稱為乘馬;隻要有馬可乘,就可以稱為乘馬了。

    至于不乘馬,要等到不乘所有的馬,然後才可以稱為不乘馬。

    這是一方面普遍而另一方面不普遍的情況。

     居住在某國,就是在某國。

    有一座房子在某國,并不是擁有整個國家。

    桃的果實,是桃;棘的果實,不是棘。

    慰問人的疾病,是慰問人;厭惡人的疾病,不是厭惡人。

    人的鬼魂,不是人;哥哥的鬼魂,則是哥哥。

    祭祀人的鬼魂,不是祭祀人;祭祀哥哥的鬼魂,則是祭祀哥哥。

    這匹馬的眼睛一邊小,就說它是眼睛一邊小的馬;這匹馬的眼睛大,不能說這匹馬大。

    這頭牛的毛黃,就說它是一頭毛黃的牛;這頭牛的毛多,不能說牛多。

    一匹馬,是馬;兩匹馬,也是馬。

    馬有四個蹄子,是說一匹馬有四個蹄子,不是兩匹馬有四個蹄子。

    有的馬是白色的,是說兩匹馬中有一匹白色的,并不是一匹馬而有時是白色的。

    這就是一方面對而另一方面錯的情況。

     【解析】 這一篇與《大取》一樣,都是後世所謂“墨辯”的重要篇章,主要探讨辯論與認識事物方面的問題。

     本篇探讨辯論的意義、方法,并由此引申出一系列修辭學、邏輯學方面的觀點。

    作者開宗明義地指出論辯并非單純的口舌之争,而是可以“明是非”“審治亂”“明同異”“察名實”“處利害”“決嫌疑”,是關乎探尋真理乃至經綸天下的要務。

    在論辯方法上,作者舉出了“辟、侔、援、推”等,并強調對它們的适當運用,不過火、不偏執。

    在邏輯思維方面,作者指出了事物的一般概念與特殊概念的相同與不同之處,指出了某一事物的集合與其子集合間的關聯與區别,堪稱中國邏輯學的源頭。

    其中有幾段以取喻的方法,解說認識事物時的“是而然”“是而不然”“不是而然”等幾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