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小取——明是非、審治亂、明同異、察名實、處利害、決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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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夫辯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審治亂之紀,明同異之處,察名實之理,處利害,決嫌疑。
焉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
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
以類①取,以類予。
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
或也者,不盡也。
假者,今不然也。
效者,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為之法也。
故中效,則是也;不中效,則非也。
此效也。
辟也者,舉也物而以明之也。
侔也者,比辭而俱行也。
援也者,曰:“子②然,我奚獨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
“是猶謂”也者,同也。
“吾豈謂”也者,異也。
【注釋】 ①類:以是否同類為标準。
②子:你。
【譯文】 辯論的目的,是要分清是非的區别,審察治亂的規律,搞清同異的地方,考察名實的道理,斷決利害,解決疑惑。
于是要探求萬事萬物本來的樣子,分析、比較各種不同的言論。
用名稱反映事物,用言詞表達思想,用推論揭示原因。
按類别相同與否來決定予取。
自己贊同某些論點,要允許别人反對;自己不贊同某些觀點,也不要求别人反對。
或,指并不都是這樣。
假,指現在不是這樣。
效,指為事物設立法則。
所效者,指設立法則所依據的标準。
符合标準,就是對的;不符合标準,就是錯的。
這就是效。
辟,指舉别的事物來說明這一事物。
侔,指兩個詞義相同的命題可以由此推彼。
援,是指像“你正确,我為什麼偏不可以正确呢”這種辯論方式。
推,指用對方所不贊同的命題,比附于對方所贊同的命題,以此來反駁對方的論點。
“是猶謂”指觀點相同。
“吾豈謂”,指觀點不相同。
【原文】 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
辭之侔也,有所至而正。
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
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
是故辟、侔、援、推之辭,行而異,轉而危①,遠而失,流而離本,則不可不審也,不可常用也。
故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
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一周而不一周,或一是而一不是也,不可常用也。
故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非也。
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
骊馬②,馬也;乘骊馬,乘馬也。
獲,人也;愛獲,愛人也。
臧,人也;愛臧,愛人也。
此乃是而然者也。
【注釋】 ①危:通“詭”。
②骊馬:深黑色的馬。
【譯文】 各種事物都可能在某一方面相同,但不會全都相同。
推論的“侔”,有一定限度才正确。
事物如此,有所以如此的原因;呈現的形态相同,其背後的原因則不一定相同。
對方贊同,有所以贊同的原因;贊同是相同的,贊同的原因則不一定相同。
所以辟、侔、援、推這些論辯方法,運用起來就會發生變化,會轉成詭辯,會離題太遠而失正,會脫離論題進而離開本意,這就不能不審察,不可總是運用。
所以,言語有多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事物有不同的類别,論斷的根據、理由也不同,那麼,在推論中就不能偏執觀點。
事物有些“是”而正确,有些“是”而不正确;有時事物在某些方面具有普遍性,在另一方面卻不具有普遍性;有時在某些方面“是”,而另一方面則“不是”,不能總按常規推斷。
所以,言語有多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事物有不同的類别,論斷的根據、理由也不同,那麼在推論中就不能偏執觀點,偏執是不正确的。
白馬是馬,乘白馬是乘馬;骊馬是馬,乘骊馬也是乘馬。
婢是人,愛婢是愛人;奴是人,愛奴也是愛人。
這就是“是而然”的情況。
【原文】 獲之親,人也;獲事其親,非事人也。
其弟,美人也;愛弟,非愛美人也。
車,木也;乘車,非乘木也。
船,木也;人①船,非人木也。
盜人人②也;多盜,非多人也;無盜,非無人也。
奚以明之?惡多盜,非惡多人也;欲無盜,非欲無人也。
世相與共是之。
若若是,則雖盜人人也;愛盜非愛人也;不愛盜,非不愛人也;殺盜人,非殺人也,無難盜無難矣。
此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無也③故焉,所謂内膠外閉與心毋空乎?内膠而不解也。
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且夫讀書,非好書也。
且鬥雞,非雞④也;好鬥雞,好雞也。
且入井,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
且出門,非出門也;止且出門,止出門也。
若若是,且夭,非夭也;壽夭也。
有命,非命也;非執有命,非命也,無難矣。
此與彼同類。
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罪⑤非之,無也故焉⑥,所謂内膠⑦外閉與心毋空乎?内膠而不解也。
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注釋】 ①人:“入”字之誤。
後句同。
②
焉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
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
以類①取,以類予。
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
或也者,不盡也。
假者,今不然也。
效者,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為之法也。
故中效,則是也;不中效,則非也。
此效也。
辟也者,舉也物而以明之也。
侔也者,比辭而俱行也。
援也者,曰:“子②然,我奚獨不可以然也?”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
“是猶謂”也者,同也。
“吾豈謂”也者,異也。
【注釋】 ①類:以是否同類為标準。
②子:你。
【譯文】 辯論的目的,是要分清是非的區别,審察治亂的規律,搞清同異的地方,考察名實的道理,斷決利害,解決疑惑。
于是要探求萬事萬物本來的樣子,分析、比較各種不同的言論。
用名稱反映事物,用言詞表達思想,用推論揭示原因。
按類别相同與否來決定予取。
自己贊同某些論點,要允許别人反對;自己不贊同某些觀點,也不要求别人反對。
或,指并不都是這樣。
假,指現在不是這樣。
效,指為事物設立法則。
所效者,指設立法則所依據的标準。
符合标準,就是對的;不符合标準,就是錯的。
這就是效。
辟,指舉别的事物來說明這一事物。
侔,指兩個詞義相同的命題可以由此推彼。
援,是指像“你正确,我為什麼偏不可以正确呢”這種辯論方式。
推,指用對方所不贊同的命題,比附于對方所贊同的命題,以此來反駁對方的論點。
“是猶謂”指觀點相同。
“吾豈謂”,指觀點不相同。
【原文】 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
辭之侔也,有所至而正。
其然也,有所以然也;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
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
是故辟、侔、援、推之辭,行而異,轉而危①,遠而失,流而離本,則不可不審也,不可常用也。
故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
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一周而不一周,或一是而一不是也,不可常用也。
故言多方殊類異故,則不可偏觀也,非也。
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
骊馬②,馬也;乘骊馬,乘馬也。
獲,人也;愛獲,愛人也。
臧,人也;愛臧,愛人也。
此乃是而然者也。
【注釋】 ①危:通“詭”。
②骊馬:深黑色的馬。
【譯文】 各種事物都可能在某一方面相同,但不會全都相同。
推論的“侔”,有一定限度才正确。
事物如此,有所以如此的原因;呈現的形态相同,其背後的原因則不一定相同。
對方贊同,有所以贊同的原因;贊同是相同的,贊同的原因則不一定相同。
所以辟、侔、援、推這些論辯方法,運用起來就會發生變化,會轉成詭辯,會離題太遠而失正,會脫離論題進而離開本意,這就不能不審察,不可總是運用。
所以,言語有多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事物有不同的類别,論斷的根據、理由也不同,那麼,在推論中就不能偏執觀點。
事物有些“是”而正确,有些“是”而不正确;有時事物在某些方面具有普遍性,在另一方面卻不具有普遍性;有時在某些方面“是”,而另一方面則“不是”,不能總按常規推斷。
所以,言語有多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事物有不同的類别,論斷的根據、理由也不同,那麼在推論中就不能偏執觀點,偏執是不正确的。
白馬是馬,乘白馬是乘馬;骊馬是馬,乘骊馬也是乘馬。
婢是人,愛婢是愛人;奴是人,愛奴也是愛人。
這就是“是而然”的情況。
【原文】 獲之親,人也;獲事其親,非事人也。
其弟,美人也;愛弟,非愛美人也。
車,木也;乘車,非乘木也。
船,木也;人①船,非人木也。
盜人人②也;多盜,非多人也;無盜,非無人也。
奚以明之?惡多盜,非惡多人也;欲無盜,非欲無人也。
世相與共是之。
若若是,則雖盜人人也;愛盜非愛人也;不愛盜,非不愛人也;殺盜人,非殺人也,無難盜無難矣。
此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無也③故焉,所謂内膠外閉與心毋空乎?内膠而不解也。
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且夫讀書,非好書也。
且鬥雞,非雞④也;好鬥雞,好雞也。
且入井,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
且出門,非出門也;止且出門,止出門也。
若若是,且夭,非夭也;壽夭也。
有命,非命也;非執有命,非命也,無難矣。
此與彼同類。
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罪⑤非之,無也故焉⑥,所謂内膠⑦外閉與心毋空乎?内膠而不解也。
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注釋】 ①人:“入”字之誤。
後句同。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