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大取——兼愛天下,盡利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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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儒者”之誤。

     ⑥非殺臧也:“非”前應有“欲殺臧”三字。

     ⑦方:當作“不”。

     【譯文】 有人說“有秦國産的馬跑來了”,有人說“有馬跑來了”,我隻知道來的是馬即可。

    愛人口衆多的時世與愛人口稀少的時世相同。

    這是“兼愛”要求的相同之愛。

    愛上古與愛後世,也要與愛現世的人一樣。

     鬼,并不是人;哥哥的鬼,是哥哥。

    天下的人得到利益就很高興。

    “聖人有愛而沒有利”,這是儒家的言論,是外人的說法。

    即使天下沒有繼承墨學的人,墨子的學說仍在世上。

     不得已而想要某物,并不是真正想要它。

    想殺奴仆,并不是殺了奴仆。

    說“專門殺盜”,并非真殺了盜。

    一切要學會愛人。

     小圓的圓與大圓的圓是一樣的,“不到一尺”與“不到千裡”的“不到”是沒有分别的。

    “不到”是一樣的,隻是遠近不同罷了。

     【原文】 是璜也,是玉也。

    意楹,非意木也,意是楹之木也。

    意指之也,非意人也。

    意獲①也,乃意禽也。

    志功,不可以相從也。

     利人也,為其人也;富人,非為其人也,有為也以富人。

    富人也,治人有為鬼焉。

     為賞譽利一人,非為賞譽利人也,亦不至無貴于人。

     智②親之一利,未為孝也,亦不至于智不為己之利于親也。

    智是之世之有盜也,盡愛是世。

    智是室之有盜也,不盡是室也。

    智其一人之盜也,不盡是二人。

    雖其一人之盜,苟不智其所在,盡惡其弱③也。

     【注釋】 ①獲:獵物。

     ②智:通“知”。

     ③弱:當作“朋”,同夥。

     【譯文】 璜雖然是半璧,但也是玉。

    考慮柱子,并不是考慮整個木頭。

    考慮人的指頭,并不是考慮整個人。

    考慮獵物,卻是考慮禽鳥。

    動機和效果,不可以等同。

     施利給人,是為了那人;使那人富有,并不是為了那人,使他富有是有目的的。

    使那人富有,一定是他能夠處理人事和祭祀鬼神。

    借着賞譽使一個人受利,并不是借着賞譽施利給全天下人,但也不至于因此就不去賞譽人。

     隻知道有利于自己的父母,不能算是孝;但也不至于明知自己有利于父母親而不願做。

    知道這個世界上有強盜,仍然愛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

    知道這座房子裡有強盜,也不要去讨厭這屋子裡的人。

    知道其中一個人是強盜,不能随便懷疑其他人。

    雖然其中一個人是強盜,如果不知他在何處,就不能将所有人都當作盜賊的同夥來厭惡。

     【原文】 諸聖人所先為,人欲①名實。

    名實不必名②。

    苟是石也白,敗③是石也,盡與白同。

    是石也唯大,不與大同。

    是有便謂焉也。

    以形貌命者,必智是之某也,焉智某也。

    不可以形貌命者,唯不智是之某也,智某可也。

    諸以居運命者,苟人④于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

    諸以居運命者,若鄉裡齊荊者,皆是。

    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廟者,皆是也。

     智與意異。

    重同,具同,連同,同類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鲋⑤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

    有非之異,有不然之異。

    有其異也,為其同也,為其同也異。

    一曰乃是而然,二曰乃是而不然,三曰遷,四曰強。

     【注釋】 ①欲:當作效。

     ②名實不必名:當作“名不必實,實不必名”。

     ③敗:打碎。

     ④人:“入”字之誤。

     ⑤鲋:通“附”。

     【譯文】 聖人首先要做的,是考核名實。

    有名不一定有實,有實不一定有名。

    如果這塊石頭是白的,把這塊石頭打碎,它的每一小塊也都是白的,白都相同。

    這塊石頭雖然很大,但和其他大石不同,因為大石之中仍有大小的不同,隻有根據具體情況來稱呼。

    用形貌來命名的,必須知道它反映的是什麼對象,才能了解它。

    不是用形貌來命名的,雖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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