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非命(中)——人定勝天,事在人為,與天鬥,其樂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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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談、由①文學之為道也,則不可而不先立義法。

    若言而無義,譬猶立朝夕于員②鈞之上也,則雖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

    然今天下之情僞,未可得而識也。

    故使言有三法。

    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

    于其本之也?考之天鬼之志,聖王之事;于其原之也?征以先王之書;用之奈何?發而為刑③。

    此言之三法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亡④。

    我所以知命之有與亡者,以衆人耳目之情,知有與亡。

    有聞之,有見之,謂之有;莫之聞,莫之見,謂之亡。

    然胡不嘗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嘗見命之物、聞命之聲者乎?則未嘗有也。

    若以百姓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為法。

    然則胡不嘗考之諸侯之傳言流語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嘗有聞命之聲、見命之體者乎?則未嘗有也。

     【注釋】 ①由:當作“為”。

     ②員:當作“運”。

     ③“刑”下當有一“政”字。

     ④“或以命為亡”下應有“或以命為有”一句。

     【譯文】 墨子說:“凡發表言論、寫作文章的原則,不能不先樹立一個标準。

    如果言論沒有标準,就好像把測時儀器放在轉動的陶輪上。

    即使工匠很聰明,也不能得到正确的時間。

    然而現在世上的真假,不能得到辨識,所以言論有三條标準。

    哪三條标準呢?”墨子說:“有考查本源的,有推斷原委的,有實踐應用的。

    ”怎樣考察本源呢?用天帝、鬼神的意志和聖王的事迹來考察它。

    怎樣推斷原委呢?用先王的書來驗證它。

    怎樣把言語付諸實踐呢?是把言論變為刑法政治。

    這就是言論的三條标準。

     現在天下的士人君子,有的認為天命是有的,有的認為天命是沒有的。

    我之所以知道天命的有或沒有,是根據衆人所見所聞的實情才知道有或沒有。

    有聽過的,有見過的,才叫“有”;沒聽過的,沒見過的,就叫“沒有”。

    然而為什麼不試着考察百姓的實際情況呢?從古到今,自有人類以來,有曾見過命的形象、聽過命的聲音的人嗎?從來沒有過。

    如果認為百姓愚蠢無能,他們的所見所聞不能當作标準,那麼為什麼不試着考察諸侯所流傳的話呢?從古到今,自有人類以來,有曾聽過命的聲音、見過命的形體的人嗎?從來沒有過。

     【原文】 然胡不嘗考之聖王之事?古之聖王,舉孝子而勸之事親,尊賢良而勸之為善,發憲布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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