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非命(上)——我命由我不由天,成功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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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為政①國家者,皆欲國家之富,人民之衆,刑政之治。

    然而不得富而得貧,不得衆而得寡,不得治而得亂,則是本失其所欲,得其所惡,是故何也? 子墨子言曰:執有命者以雜于民間者衆。

    執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則富,命貧則貧;命衆則衆,命寡則寡;命治則治,命亂則亂;命壽則壽,命夭則夭;命②雖強勁,何益哉?”以上說王公大人,下以驵③百姓之從事,故執有命者不仁。

    故當執有命者之言,不可不明辨。

     【注釋】 ①為政:後當脫一“于”字。

     ②命:當為“力”。

     ③驵:通“阻”。

     【譯文】 墨子說:“古時候治理國家的王公大臣,都想使國家富裕,人口衆多,法律政事得到治理。

    然而結果卻是求富不得反而貧困,求人口衆多不得反而使人口減少,求治理不得反而得到混亂,從根本上失去了所想要的,而得到了所憎惡的,這是什麼原因呢?” 墨子說過:“因為,雜處于民間主張有天命的人太多了。

    ”主張有天命的人說:“命裡注定富裕則富裕,命裡注定貧困則貧困;命裡注定人口衆多則人口衆多,命裡注定人口少則人口少;命裡注定治理得好則治理得好,命裡注定混亂則混亂;命裡注定長壽則長壽,命裡注定短命則短命,雖然使出很強的力氣,又有什麼用呢?”他們用這話對上遊說王公大臣,對下阻礙百姓從事生産,所以主張有天命的人是不仁義的。

    對主張有天命的人的話,不能不明加辨析。

     【原文】 然則明辨此之說,将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必①立儀。

    言而毋儀,譬猶運鈞②之上而立朝夕者也,是非利害之辨,不可得而明知也。

    故言必有三表③。

    何謂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④之者,有用之者。

    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聖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于何用之?廢⑤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

    此所謂言有三表也。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有,蓋⑥嘗尚觀于聖王之事?古者桀之所亂,湯受而治之;纣之所亂,武王受而治之。

    此世未易,民未渝,在于桀、纣,則天下亂;在于湯、武,則天下治。

    豈可謂有命哉! 【注釋】 ①“必”字前應有一“言”字。

     ②鈞:制陶用的轉輪。

     ③表:原則。

     ④原:推斷,考察。

     ⑤廢:通“發”。

     ⑥蓋:通“盍”,何不。

     【譯文】 然而如何去明加辨析這些話呢?墨子說道:“必須訂立言論準則。

    ”說話沒有準則,好比在陶輪之上放立測量時間的儀器,就不可能弄明白是非利害的區别。

    所以言論有三條标準。

    哪三條标準呢?墨子說:“有考察本源的,有推斷原委的,有實踐應用的。

    ”如何考察本源呢?要向上追尋古時聖王的事迹。

    如何推斷原委呢?要向下考察百姓的所見所聞。

    如何實踐應用呢?把它用作刑法政令,從中看看國家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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