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非命(上)——我命由我不由天,成功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創造

關燈
輩,舉止有禮節,出入有規矩,能區别地對待男女。

    因此讓他們治理官府,則沒有盜竊發生;守城則沒有叛亂,國君有難則可以以死盡忠,國君逃亡則會護送相随。

    這些人就是受上面所獎賞、百姓所稱譽的。

    主張有天命的人說:“被上司獎賞,是命裡本來就該受獎賞,并不是因為賢良才被贊賞的;被上司懲罰,是命裡本來就該受懲罰,不是因為兇暴才受懲罰的。

    ”所以在家對雙親不孝順慈愛,在外對鄉裡長輩不尊敬,舉止沒有禮節,出入沒有規矩,不能區别對待男女。

    所以讓他治理官府則會發生盜竊,守城則會叛逃,國君有難不能以死盡忠,國君逃亡也不會護送相随。

    這些人都是受上司所懲罰百姓所責罵的。

    主張有天命的人說:“被上司懲罰,是命裡本來就該懲罰,不是因為他兇暴才受懲罰的;被上司贊賞,是命裡本來該贊賞,不是因為賢良才被贊賞的。

    ”以此來做國君則不義,做臣下則不忠,做父親則不慈愛,做兒子則不孝順,做兄長則不溫良,做弟弟則不恭順。

    如果頑固主張這種觀點,就是産生不好言論的根源,是兇暴之人的行事之道。

     【原文】 然則何以知命之為暴人之道?昔上世之窮民,貪于飲食,惰于從事,是以衣食之财不足,而饑寒凍餒之憂至。

    不知曰“我罷不肖,從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貧”。

    昔上世暴王,不忍其耳目之淫,心塗之辟①,不順其親戚,遂以亡失國家,傾覆社稷。

    不知曰“我罷不肖,為政不善”,必曰“吾命固失之”。

    于《仲虺②之告》曰:“我聞于夏人矯天命,布命于下。

    帝伐之惡,龔③喪厥師。

    ”此言湯之所以非桀之執有命也。

    于《太誓》曰:“纣夷處④,不肯事上帝鬼神,禍厥先神禔不祀⑤,乃曰:‘吾民有命。

    ’無廖排漏,天亦縱棄之而弗葆。

    ”此言武王所以非纣執有命也。

     【注釋】 ①塗:當為“途”,心途,即心計。

    辟:通“僻”。

     ②虺(huǐ):傳說中龍的一種,也指古書上說的一種毒蛇。

     ③龔:當為“用”之音近假借字,因此。

     ④處:當為“虐”。

     ⑤禍:當為“棄”。

    禔:“祗”之誤。

     【譯文】 既然這樣,那麼怎麼知道天命之說是兇暴之人的行事之道呢?從前古代的窮人,好吃懶做,因此衣食财物不足,因而饑寒凍餓的憂慮就來了。

    他們不認為“自己懶惰無能,做事不勤勉”,卻認定是“自己命裡本來就要貧窮”。

    古時前代的暴君,不能克制耳目的貪婪、心裡的邪僻,不聽從他的雙親,以至于國家滅亡,社稷絕滅。

    他們不認為“自己疲憊無力,管理不善”,卻認定是“自己命裡本來要亡國”。

    《仲虺之告》中說:“我聽說夏朝的人僞托天命,對下面的人傳播天命說:上帝讨伐罪惡,因而消滅了他的軍隊。

    ”這就是說湯反對桀的主張是天命。

    《泰誓》中說:“纣的夷滅之法非常酷虐,不肯侍奉上帝鬼神,遺棄他的祖先,不祭祀天地神靈,竟然說:‘我有天命!’不努力彌補自己的罪過,天帝也就抛棄了他
0.05194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