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非樂(上)——凡事應該利國利民,樂之為物,而不可不禁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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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隻是。

    掊(póu):聚斂。

     ②折壤坦:疑為“拆壤垣”。

     ③惡許:何所。

     ④然即:然則。

    當:通“嘗”。

     ⑤幹戚:指兵器。

    幹:盾。

    戚:似斧形兵器。

     【譯文】 現在的王公大臣制造樂器,把它作為治理國家的大事,并不是像取點路上的積水、拆毀土牆那麼簡單,而必定要向百姓征收很重的賦稅,用以制造大鐘、鳴鼓、琴瑟、竽笙等樂器。

    古時的聖王也曾向百姓征收很重的賦稅,造成船和車,制成之後,說:我将在哪裡使用它們呢?說:“船用于水上,車用于地上,君子可以休息雙腳,百姓可以休息肩和背。

    ”所以百姓都拿出錢财來做這些事,并不敢因此而怨恨,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它反過來也符合民衆的利益。

    然而樂器要是也像這樣反過來符合民衆的利益,我則不敢反對。

    如果使用樂器像聖王造船和車那樣,我也不敢反對。

     百姓有三種憂患:饑餓的人得不到食物,寒冷的人得不到衣服,勞累的人得不到休息。

    這三樣是百姓的最大憂患。

    那麼試着為他們撞擊巨鐘,敲打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舞動兵器,百姓的衣食财物就能得到解決嗎?我認為未必是這樣。

    撇開這點不談,現在大國攻擊小國,大家族攻伐小家族,強壯的擄掠弱小的,人多的欺負人少的,奸詐的欺騙愚笨的,高貴的鄙視低賤的,外寇内亂盜賊共同蜂起而不能禁止。

    那麼試着為他們撞擊巨鐘,敲打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舞動兵器,天下的紛亂将會得到治理嗎?我以為未必是這樣的。

    所以墨子說:“如果向百姓征收很重的賦稅,制作大鐘、鳴鼓、琴瑟、竽笙等樂器,以求有利于天下,除去天下的禍害,那是于事無補的。

    ”所以墨子說:“從事音樂活動是不對的!” 【原文】 今王公大人,唯毋處高台厚榭之上而視之,鐘猶是延鼎①也。

    弗撞擊,将何樂得焉哉?其說将必撞擊之。

    惟勿②撞擊,将必不使老與者。

    老與遲者,耳目不聰明,股肱不畢強,聲不和調,明不轉樸④。

    将必使當年,因其耳目之聰明,股肱之畢強,聲之和調,眉之轉樸。

    使丈夫為之,廢丈夫耕稼樹藝之時;使婦人為之,廢婦人紡績織纴之事。

    今王公大人,唯毋為樂,虧奪民衣食之财,以拊⑤樂如此多也。

    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今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既已具矣,大人鏽⑥然奏而獨聽之,将何樂得焉哉?其說将必與賤人,不與君子⑦。

    與君子聽之,廢君子聽治;與賤人聽之,廢賤人之從事。

    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虧奪民之衣食之财,以拊樂如此多也。

    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 【注釋】 ①延鼎:覆倒之鼎。

     ②惟勿:發語詞。

     ③遲:小孩子。

     ④明:眼。

    樸:字疑為“行”。

    轉行:轉動。

     ⑤拊(fǔ):拍。

     ⑥鏽:“素”的繁文,安靜。

     ⑦必與賤人,不與君子:應為“不與賤人,必與君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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