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天志(中)——追求法律的公正和平等,行義便會符合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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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纣而不去保佑他。

    ”考察上天抛棄纣而不去保佑他的原因,是他違反了天意。

    所以憎恨人、殘害人,違反天意,從而得到上天懲罰的人,就可以得知了。

     【原文】 是故子墨子之有天之①,辟人無以異乎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也。

    今夫輪人操其規,将以量度天下之圜與不圜也,曰:“中吾規者,謂之圜;不中吾規者,謂之不圜。

    ”是故圜與不圜,皆可得而知也。

    此其故何?則圜法明也。

    匠人亦操其矩,将以量度天下之方與不方也,曰:“中吾矩者,謂之方;不中吾矩者,謂之不方。

    ”是以方與不方,皆可得而知之。

    此其故何?則方法明也。

    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出言談也。

    觀其行②,順天之意,謂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謂之不善意行。

    觀其言談,順天之意,謂之善言談;反天之意,謂之不善言談。

    觀其刑政,順天之意,謂之善刑政;反天之意,謂之不善刑政。

    故置此以為法,立此以為儀,将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與不仁,譬之猶分黑白也。

     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實将欲遵道利民,本察仁義之本,天之意不可不順也。

    順天之意者,義之法也。

    ” 【注釋】 ①之:當為“志”。

     ②“行”前應有“德”字。

     【譯文】 所以墨子把握了天的意志,就像制輪的人有圓規、木匠有方尺一樣沒有區别。

    現在制輪的人拿着他的圓規,要用它來量度天下圓與不圓,說:“符合我圓規的,就是圓;不符合我圓規的,就是不圓。

    ”因此圓和不圓,都是可以得知的。

    這是什麼原因呢?是因為圓的标準十分明确。

    木匠拿着他的方尺,要用它來量度天下的方與不方,說:“符合我方尺的,就是方;不符合我方尺的,就是不方。

    ”因此方與不方,都是可以得知的。

    這是什麼原因呢?是因為方的标準十分明确。

    所以墨子把握了天的意志,對上用以量度天下的王公大臣的刑法政治,對下用以量度天下的文字與言談。

    考察他們的品德行為,順從天意的,就叫作好的品德行為;違反天意的,就叫作不好的品德行為。

    觀察他們的言論,順從天意的,就叫作好的言論,違反天意的,就叫作不好的言論。

    觀察他們的刑法政治,順從天意的,就叫作好的刑法政治;違反天意的,就叫作不好的刑法政治。

    所以要把天志設為法則,立為标準,拿它來量度天下王公大臣、卿大夫的仁與不仁,就好像區别黑白一樣明确。

     所以墨子說:“現在天下的王公大人士人君子,如果心中确實想遵循天道,造福民衆,考察仁義的根本,對天意就不可不順從。

    順從天意,就是仁義所要求的法則。

    ” 【解析】 本篇與上篇主旨相同,但比上篇更為詳細地論述了要遵循上天的意志,才能得到上天的獎賞和庇護,使國家安定,百姓安居。

     所謂上天的意志,概括來說,就是“不欲大國之攻小國也,大家之亂小家也,強之暴寡,詐之謀愚,貴之傲賤”。

    此外,就是“欲人之有力相營,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又欲上之強聽治也,下之強從事也”。

    在墨子看來,能做到這些的,如禹、湯、文王、武王,就會得到天的賜福和庇護,好的名聲得以流傳;反之,便如桀、纣、幽王、厲王,就會遭受天的懲罰和遺棄,惡的名聲永不消失。

     既然上天是處于天子之上的最高權力的擁有者,何以還有違背天的意志而招緻懲罰的呢?墨子認為,這就是因為天下人“明細而不明大”,不知道自己所遭受的禍患災害是上天對人們不當行為的警戒,所以,墨子告誡所有“欲遵道利民”的“王公大人士君子”,要順天之意以為法則。

     “天志”是墨子實現其“兼相愛,交相利”的社會理想而提出的表現形式。

    “天”有賞善罰惡的意志,“天志”規範制約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天志”是法律的來源,“天志”是最好的法律,“天志”的核心是“兼相愛,交相利”。

    
墨子推崇“天志”的目的在于強調法律的公正和平等。

    天志的本質是義,行義便符合天志。

    天志和鬼神的關系,好比法律和司法制度的關系。

    之所以明鬼,也是為了督促人們去按照天志來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