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天志(中)——追求法律的公正和平等,行義便會符合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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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夫天下蓋有不仁不祥者,曰:當若子之不事父,弟之不事兄,臣之不事君也,故天下之君子,與謂之不祥者。

    今夫天兼天下而愛之,撽遂①萬物以利之,若豪之末,非②天之所為也,而民得而利之,則可謂否③矣。

    然獨無報夫天,而不知其為不仁不祥也。

    此吾所謂君子明細而不明大也。

     【注釋】 ①撽(yāo):當為“邀”,通“交”。

    遂:育。

     ②“非”前脫“莫”字。

     ③否:為“丕”字之誤,厚。

     【譯文】 況且,天下大概有不仁不義的人,即兒子不侍奉父親,弟弟不服侍兄長,臣子不服侍君上,所以天下的君子都稱之為不祥之人。

    現在上天兼有天下且愛之,養育萬物而使天下百姓得利,即使如毫毛一樣細小的,也沒有不是上天所做的,而人民得到利益,則可謂豐厚了。

    然而人們唯獨不知報答上天,而且也不知道他們做了不仁不義的事。

    這就是我所說的君子明白小的道理而不明白大的道理。

     【原文】 且吾所以知天之愛民之厚者,有矣。

    曰:以磨①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制為四時春秋冬夏,以紀綱之;雷降雪霜雨露,以長遂五谷絲麻,使民得而财利之;列為山川溪谷,播賦百事②,以臨司民之善否;為王公侯伯,使之賞賢而罰暴,賊③金木鳥獸,從事乎五谷絲麻,以為民衣食之财,自古及今,未嘗不有此也。

    今有人于此,歡若愛其子,竭力單務以利之。

    其子長,而無報子求④父,故天下之君子,與⑤謂之不仁不祥。

    今夫天,兼天下而愛之,撽遂萬物以利之,若毫之末,非天之所為,而民得而利之,則可謂否矣。

    然獨無報夫天,而不知其為不仁不祥也,此吾所謂君子明細而不明大也。

     且吾所以知天愛民之厚者,不止此而已矣。

    曰:殺不辜者,天予不祥。

    不⑥辜者誰也?曰:人也。

    予之不祥者誰也?曰:天也。

    若天不愛民之厚,夫胡說人殺不辜而天予之不祥哉?此吾之所以知天之愛民之厚也。

    且吾所以知天之愛民之厚者,不止此而已矣。

    曰: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有之;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亦有矣。

     【注釋】 ①磨:為“磿(lì)”字之誤,分别。

     ②百事:百官。

     ③賊:為“賦”字之誤。

     ④子求:為“于其”之誤。

     ⑤與:通“舉”。

     ⑥“不”前疑脫“殺”字。

     【譯文】 而且我之所以知道上天愛民的原因,也是有根據的。

    說:天區分日月星辰,照耀天下;制定四季春夏秋冬,作為人們生活的綱紀;降下霜雪雨露,讓五谷絲麻生長、成熟,使老百姓得到财用的利益;又分列為山川溪谷,布設百官執事,用以監察百姓的善惡;分别設立王、公、侯、伯,讓他們賞賢而罰暴;給他們金木鳥獸,讓他們從事五谷絲麻的生産,以為百姓的衣食之财,從古到今,未曾不是如此。

    假如現在這裡有一個人,喜歡他的孩子,竭盡全力做所有事都是為了有利于孩子。

    他的兒子長大後卻不報答父親,所以天下的君子都說他不仁不善。

    現在上天兼有天下且愛之,養育萬物而使天下百姓得利,即使如毫毛一樣細小的,也沒有不是上天所做的,而人民得到利益,則可謂豐厚了。

    然而人們唯獨不知報答上天,而且也不知道他們做了不仁不義的事。

    這就是我所說的君子明白小的道理而不明白大的道理。

     而且我之所以知道上天愛民深厚的理由,還不止這些。

    說:凡殺戮無辜的人,上天必定給他不祥。

    殺無辜的是誰呢?回答是人。

    給予不祥的是誰呢?回答是天。

    如果天不厚愛于人,那為什麼人殺了無辜而上天給他不祥呢?這就是我用以知道上天愛民深重的理由。

    并且我知道上天愛民深重還不止這些。

    說:因為愛人利人,順從天意,從而得到上天賞賜的人,是有的;憎人害人,違反天意,從而得到上天懲罰的人,也是有的。

     【原文】 夫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誰也?曰:若昔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是也。

    堯、舜、禹、湯、文、武,焉所從事?曰:從事“兼”,不從事“别”。

    兼者,處大國不攻小國,處大家不亂小家,強不劫弱,衆不暴寡,詐①不謀愚,貴不傲賤;觀其事,上利乎天,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