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非攻(上)——強權者不可打着“正義”的旗号四處掠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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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衆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廄取人牛馬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扡①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牛馬。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苟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②為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别乎?

    【注釋】

    ①扡:同“拖”。

    ②至大:指最大的不義。

    【譯文】

    現在假如有一個人,進入别人的園圃,偷竊人家的桃子、李子。衆人聽說後就指責他,上邊執政的人抓到後就處罰他。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他損人利己。至于盜竊别人的雞犬、牲豬,他的不義又超過到别人的園圃裡去偷桃李。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大,他的不仁也更過分,罪過也更深重。至于進入别人的牛欄馬廄内偷取别人的牛馬,他的不仁不義又比盜竊别人雞犬、牲豬的更甚。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大。一旦損人更大,他的不仁也更過分,罪過也更深重。至于妄殺無辜之人,又扒下他的衣服皮裘,奪取他的戈劍,則這人的不義又大過進入别人的牛欄馬廄盜取别人牛馬。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大。一旦損人更大,那麼他的不仁也更過分,罪過也更深重。對此,天下的君子都知道指責他,稱他為不義。現在最大的不義是攻伐别人的國家,卻沒有人知道去反對,反而跟着去贊譽他,稱之為義。這可以說是明白義與不義的區别嗎?

    【原文】

    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①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②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後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

    今有人于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

    【注釋】

    ①十重:十倍。

    ②情:通“誠”。

    【譯文】

    殺掉一個人,叫作不義,必定構成一項死罪。假如按照這種說法類推,殺掉十個人,有十倍不義,則必然有十重死罪了;殺掉百個人,有百倍不義,則必然有百重死罪了。對此,天下的君子都知道指責他,稱他為不義。當今最大的不義就是攻伐别人的國家,卻沒有人知道去反對,反而跟着去贊譽他,稱之為義。他們确實不懂得那是不義的,所以記載那些稱贊攻國的話遺留給後人。倘若他們知道那是不義的,又有什麼理由解釋記載這些不義之事,用來遺留給後人呢?

    假如現在這裡有一個人,看見少許黑色就說是黑的,看見很多黑色卻說是白的,那麼人們就會認為這個人不懂得白和黑的區别;少嘗一點苦味就說是苦的,多嘗些苦味卻說是甜的,那麼人們就會認為這個人不懂得苦和甜的區别。現在在小事上做錯,人們都知道指責其錯誤;大事上做錯去攻打别國,卻不知道指責其錯誤,反而跟着稱贊他為義舉。這可以說是懂得義與不義的區别嗎?所以我由此知道天下的君子,把義與不義的區别弄得很混亂了。

    【解析】

    《非攻》分為上、中、下三篇,此為上篇。所謂“非攻”,就是反對侵略戰争。墨子提倡“非攻”,是他的“兼愛”學說在處理國家問題上的具體化。非攻是墨家針對當時諸侯間的兼并戰争而提出的反戰理論。在墨子看來,在當時的霸權社會,不僅強國動用自己的力量發動非正義的侵略戰争,天下的“君子”也盲從其後,不知為非,反以為美。這種盲從才是最危險的,因為強權者正可就此打着“正義”的旗号四處掠奪,不必擔心有反對者抵抗。墨子的憂慮可謂看清了古今許多禍亂的根源。

    墨子認為,戰争是天下的“巨害”,無論對戰勝國還是戰敗國都将造成巨大損害,因之既不合于“聖王之道”,也不合于“國家百姓之利”。在篇中,他對各種為攻戰進行辯護的言論作出了批駁,并進一步将大國對小國的“攻”與有道對無道的“誅”區别開來。

    文章由人們日常熟知的現象談起,由小及大,層層逼近,從具體事例推到抽象結論,具有極強的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