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兼愛(上)——愛人如己,天下兼相愛則治,兼相惡則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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ū):何。
②亡:通“無”。
【譯文】 如果讓天下人都能相親相愛,愛别人就像愛自己,還能有不孝的人嗎?看待父親、兄弟和君上像自己一樣,怎麼會做出不孝的事呢?還會有不慈愛的嗎?看待弟弟、兒子與臣下像自己一樣,怎麼會做出不慈的事呢?所以不孝不慈都沒有了。
還有小偷和強盜嗎?看待别人的家像自己的家一樣,誰還會去偷竊?看待别人的身體就像自己的一樣,誰還會去害人?所以小偷和強盜都沒有了。
還有大夫相互侵擾封地、諸侯相互攻伐封國嗎?看待别人的封地就像自己的封地,誰還會去侵犯?看待别人的封國就像自己的封國,誰還會去攻伐?所以大夫相互侵擾封地、諸侯相互攻伐封國都沒有了。
如果讓天下的人都相親相愛,國家與國家不相互攻伐,封地與封地不相互侵擾,盜賊沒有了,君臣父子間都能孝敬慈愛,像這樣,天下也就得以治理了。
所以聖人既然是以治理天下為職業的人,怎能不禁止相互仇恨而鼓勵相愛呢?因此天下的人彼此相親相愛就會得到治理,相互憎惡則會變得混亂。
所以墨子說:不能不鼓勵愛别人,就是這個道理。
【解析】 《兼愛》分為上、中、下三篇,這是上篇,篇幅較短,但兼愛的主旨已表露無遺。
兼愛是墨家學派最有代表性的理論之一。
所謂兼愛,其本質是要求人們愛人如己,彼此之間不要存在血緣與等級差别的觀念。
墨子認為,不相愛是當時社會混亂最大的原因,隻有通過“兼相愛,交相利”才能達到社會安定的狀态。
這種理論具有反抗貴族等級觀念的進步意義,但同時也帶有強烈的理想色彩。
那麼怎麼實現兼愛呢?墨子認為在任何事上,隻要人人設身處地地為别人着想,把别人的家當作自己的家,把别人的國家當作自己的國家,個人間就不會爾虞我詐,家族間就不會相互搶掠,國家間就不會相互攻伐。
是故“天下兼相愛則治,兼相惡則亂”。
墨子以古聖先賢為例:昔者大禹苦百姓之苦而治水患;周文王推行老有所養,孤有所依,強不欺弱的思想;周武王安撫四方,扶助弱小,并禱告上天:百姓有罪,由我一人擔當。
這三大古聖先賢首先愛撫百姓,百姓安居樂業因而也愛戴君主。
這就是墨子所提倡的“兼愛”。
可見,兼愛的實現不是單方面的,而是相互的,即“投我以桃,報之以李”。
特别是周文王和周武王“雖有周親,不若仁人”,“貴賢罰暴,勿有親戚弟兄之所阿(阿即偏袒)”的任人唯賢的思想特别值得我們學習。
那麼有人質疑,兼愛照顧了别人的利益,這樣是否有違孝道呢?墨子說,如果實行兼愛有利于别人的父母兄弟,别人實行兼愛也有利于你的父母兄弟。
因而兼愛和孝道并不相背離。
對于兼愛思想的懷疑者和反對者,墨子反問,你願意和一個兼愛相利的人為友還是和一個自私自利的人為友?你願意選擇一個兼愛仁慈的國君還是一個自私殘暴的國君?如果你願意和兼愛相利的人為友,選擇兼愛仁慈的人為君,你有什麼理由不身體力行呢?對于兼愛思想是否可行的懷疑,墨子以晉文公喜好臣子穿破爛衣服,楚莊王喜歡細腰的人以及越王勾踐訓練戰士的勇猛為例,證明隻要君主努力推行,獎賞推行兼愛相利之人,懲罰損人利己之人。
如果這樣,就像火苗必然上蹿,水必然向下流一樣,兼愛相利思想就必然廣播四方而無可逆轉。
墨子“兼相愛”思想是一種高标準的理想社會的道德觀,在戰國時期沒被封建統治階級采納,是有原因的,因為它太理想化了,既不符合封建統治階級的等級特權思想的要求,也不符合當時廣大社會成員普遍的思想覺悟水平,脫離了當時的經濟基礎和客觀現實,幻想跨越階級之間利益差别而實現不同社會成員之間的道德調和,這種道德模式實質上是一種美好的幻想。
因此,“兼相愛”一直沉睡了兩千多年。
②亡:通“無”。
【譯文】 如果讓天下人都能相親相愛,愛别人就像愛自己,還能有不孝的人嗎?看待父親、兄弟和君上像自己一樣,怎麼會做出不孝的事呢?還會有不慈愛的嗎?看待弟弟、兒子與臣下像自己一樣,怎麼會做出不慈的事呢?所以不孝不慈都沒有了。
還有小偷和強盜嗎?看待别人的家像自己的家一樣,誰還會去偷竊?看待别人的身體就像自己的一樣,誰還會去害人?所以小偷和強盜都沒有了。
還有大夫相互侵擾封地、諸侯相互攻伐封國嗎?看待别人的封地就像自己的封地,誰還會去侵犯?看待别人的封國就像自己的封國,誰還會去攻伐?所以大夫相互侵擾封地、諸侯相互攻伐封國都沒有了。
如果讓天下的人都相親相愛,國家與國家不相互攻伐,封地與封地不相互侵擾,盜賊沒有了,君臣父子間都能孝敬慈愛,像這樣,天下也就得以治理了。
所以聖人既然是以治理天下為職業的人,怎能不禁止相互仇恨而鼓勵相愛呢?因此天下的人彼此相親相愛就會得到治理,相互憎惡則會變得混亂。
所以墨子說:不能不鼓勵愛别人,就是這個道理。
【解析】 《兼愛》分為上、中、下三篇,這是上篇,篇幅較短,但兼愛的主旨已表露無遺。
兼愛是墨家學派最有代表性的理論之一。
所謂兼愛,其本質是要求人們愛人如己,彼此之間不要存在血緣與等級差别的觀念。
墨子認為,不相愛是當時社會混亂最大的原因,隻有通過“兼相愛,交相利”才能達到社會安定的狀态。
這種理論具有反抗貴族等級觀念的進步意義,但同時也帶有強烈的理想色彩。
那麼怎麼實現兼愛呢?墨子認為在任何事上,隻要人人設身處地地為别人着想,把别人的家當作自己的家,把别人的國家當作自己的國家,個人間就不會爾虞我詐,家族間就不會相互搶掠,國家間就不會相互攻伐。
是故“天下兼相愛則治,兼相惡則亂”。
墨子以古聖先賢為例:昔者大禹苦百姓之苦而治水患;周文王推行老有所養,孤有所依,強不欺弱的思想;周武王安撫四方,扶助弱小,并禱告上天:百姓有罪,由我一人擔當。
這三大古聖先賢首先愛撫百姓,百姓安居樂業因而也愛戴君主。
這就是墨子所提倡的“兼愛”。
可見,兼愛的實現不是單方面的,而是相互的,即“投我以桃,報之以李”。
特别是周文王和周武王“雖有周親,不若仁人”,“貴賢罰暴,勿有親戚弟兄之所阿(阿即偏袒)”的任人唯賢的思想特别值得我們學習。
那麼有人質疑,兼愛照顧了别人的利益,這樣是否有違孝道呢?墨子說,如果實行兼愛有利于别人的父母兄弟,别人實行兼愛也有利于你的父母兄弟。
因而兼愛和孝道并不相背離。
對于兼愛思想的懷疑者和反對者,墨子反問,你願意和一個兼愛相利的人為友還是和一個自私自利的人為友?你願意選擇一個兼愛仁慈的國君還是一個自私殘暴的國君?如果你願意和兼愛相利的人為友,選擇兼愛仁慈的人為君,你有什麼理由不身體力行呢?對于兼愛思想是否可行的懷疑,墨子以晉文公喜好臣子穿破爛衣服,楚莊王喜歡細腰的人以及越王勾踐訓練戰士的勇猛為例,證明隻要君主努力推行,獎賞推行兼愛相利之人,懲罰損人利己之人。
如果這樣,就像火苗必然上蹿,水必然向下流一樣,兼愛相利思想就必然廣播四方而無可逆轉。
墨子“兼相愛”思想是一種高标準的理想社會的道德觀,在戰國時期沒被封建統治階級采納,是有原因的,因為它太理想化了,既不符合封建統治階級的等級特權思想的要求,也不符合當時廣大社會成員普遍的思想覺悟水平,脫離了當時的經濟基礎和客觀現實,幻想跨越階級之間利益差别而實現不同社會成員之間的道德調和,這種道德模式實質上是一種美好的幻想。
因此,“兼相愛”一直沉睡了兩千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