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尚同(中)——“富其國家,衆其人民,治其刑政,定其社稷”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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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善用口舌的,可以産生好事;不善用口舌的,就會導緻殘殺、敵對和戰争。
這難道是口舌不好嗎?是由于不善用口舌,所以就變成了殘殺、敵對和戰争。
” 所以古時候設置行政長官,是用來治理百姓的。
就好像絲線有頭緒、網罟有總繩一樣,他們是用來收服天下淫暴之徒,并使之與上面協同一緻的。
所以先王的書《相年》中說:“建國設都,設立天子諸侯,不是讓他驕奢淫逸的;而設卿大夫和各級長官,也不是叫他們放縱逸樂的。
乃是讓他們分授職責,按公平之天道治理天下。
”這就是說古時天帝鬼神建設國都設置官長,并不是為了提高他們的爵位,增加他們的俸祿,使他們過富貴淫佚的生活,而是讓他們給百姓興利除害,使貧者富貴,使人口由少變多,轉危為安,化亂為治。
所以古代聖王的作為都是這樣的。
【原文】 今王公大人之為刑政則反此,政以為便譬,宗于父兄故舊,以為左右,置以為正長。
民知上置正長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①隐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義。
若苟上下不同義,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足以沮暴。
何以知其然也? 曰:上唯毋②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賞,吾将賞之。
”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賞,則衆之所非。
曰人衆與處,于衆得非,則是雖使得上之賞,未足以勸乎!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罰,吾将罰之。
”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罰,則衆之所譽,曰人衆與處,于衆得譽,則是雖使得上之罰,未足以沮乎!若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沮暴,則是不與鄉③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同乎?若有正長與無正長之時同,則此非所以治民一④衆之道。
【注釋】 ①周:結合。
②毋:語氣詞。
③鄉:通“向”,從前。
④一:統一。
【譯文】 現在的王公大臣理刑治政卻與此相反,将善于溜須拍馬的人用于輔佐政務,将宗親父兄或世交故舊,安置在左右,都置立為行政長官。
于是百姓知道天子設立行政長官并不是為了治理百姓,所以大家都結黨營私,隐瞞良道,不肯與上面保持一緻。
因此,上面與下面對于事理的看法發生偏差。
假如上面與下面意見不一緻,那麼獎贊譽賞不能勉勵人向善,而刑罰也不能阻止暴行。
怎麼知道是這樣的呢? 回答說:假定處在上位、管理着國家、作為百姓行政長官的人說:“這個人可以獎賞,我将獎賞他。
”如果上面和下面意見不一緻,上面所獎賞的人,正是大家所非議的人,說:我們大家與他相處,大家都認為他不好。
那麼,這人即使受到上面的獎賞,也不能起勸勉作用!假定處在上位、管理着國家、作為百姓行政長官的人說:“這個人可以處罰,我将要處罰他。
”如果上面和下面意見不一緻,上面所處罰的人,正是大家所贊譽的人,說:我們大家與他相處,大家都贊譽他好。
那麼,這人即使受到懲罰,也不能阻止不善了!假定處在上位、管理着國家、作為百姓行政長官的人獎賞不能勸善,而刑罰又不能止暴,那不是與我前面說過的“人類剛産生,沒有行政長官之時”的情況一樣了嗎?如果有行政長官與沒有行政長官的時候一樣,那麼這就不是用來治理百姓、統一民衆的辦法。
【原文】 故古者聖王唯而①審以尚同,以為正長,是故上下情請②為通。
上有隐事遺利,下得而利之;下有蓄怨積害,上得而除之。
是以數千萬裡之外,有為善者,其室人③未遍知,鄉裡未遍聞,天子得而賞之;數千萬裡之外,有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鄉裡未遍聞,天子得而罰之。
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恐懼振動惕栗,不敢為淫暴,曰:“天子之視聽也神!”先王之言曰:“非神也。
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視聽,使人之吻④助己言談,使人之心助己思慮,使人之股肱助己動作。
”助之視聽者衆,則其所聞見者遠矣;助之言談者衆,則其德音之所撫循者博矣⑤;助之思慮者衆,則其談謀度速得矣;助之動作者衆,即其舉事速成矣。
故古者聖人之所以濟事成功,垂名于後世者,無他故異物焉,曰:唯能以尚同為政者也。
【注釋】 ①而:當為“能”。
②請:通“誠”。
這難道是口舌不好嗎?是由于不善用口舌,所以就變成了殘殺、敵對和戰争。
” 所以古時候設置行政長官,是用來治理百姓的。
就好像絲線有頭緒、網罟有總繩一樣,他們是用來收服天下淫暴之徒,并使之與上面協同一緻的。
所以先王的書《相年》中說:“建國設都,設立天子諸侯,不是讓他驕奢淫逸的;而設卿大夫和各級長官,也不是叫他們放縱逸樂的。
乃是讓他們分授職責,按公平之天道治理天下。
”這就是說古時天帝鬼神建設國都設置官長,并不是為了提高他們的爵位,增加他們的俸祿,使他們過富貴淫佚的生活,而是讓他們給百姓興利除害,使貧者富貴,使人口由少變多,轉危為安,化亂為治。
所以古代聖王的作為都是這樣的。
【原文】 今王公大人之為刑政則反此,政以為便譬,宗于父兄故舊,以為左右,置以為正長。
民知上置正長之非正以治民也,是以皆比周①隐匿,而莫肯尚同其上,是故上下不同義。
若苟上下不同義,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足以沮暴。
何以知其然也? 曰:上唯毋②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賞,吾将賞之。
”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賞,則衆之所非。
曰人衆與處,于衆得非,則是雖使得上之賞,未足以勸乎!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曰:“人可罰,吾将罰之。
”若苟上下不同義,上之所罰,則衆之所譽,曰人衆與處,于衆得譽,則是雖使得上之罰,未足以沮乎!若立而為政乎國家,為民正長,賞譽不足以勸善,而刑罰不沮暴,則是不與鄉③吾本言“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同乎?若有正長與無正長之時同,則此非所以治民一④衆之道。
【注釋】 ①周:結合。
②毋:語氣詞。
③鄉:通“向”,從前。
④一:統一。
【譯文】 現在的王公大臣理刑治政卻與此相反,将善于溜須拍馬的人用于輔佐政務,将宗親父兄或世交故舊,安置在左右,都置立為行政長官。
于是百姓知道天子設立行政長官并不是為了治理百姓,所以大家都結黨營私,隐瞞良道,不肯與上面保持一緻。
因此,上面與下面對于事理的看法發生偏差。
假如上面與下面意見不一緻,那麼獎贊譽賞不能勉勵人向善,而刑罰也不能阻止暴行。
怎麼知道是這樣的呢? 回答說:假定處在上位、管理着國家、作為百姓行政長官的人說:“這個人可以獎賞,我将獎賞他。
”如果上面和下面意見不一緻,上面所獎賞的人,正是大家所非議的人,說:我們大家與他相處,大家都認為他不好。
那麼,這人即使受到上面的獎賞,也不能起勸勉作用!假定處在上位、管理着國家、作為百姓行政長官的人說:“這個人可以處罰,我将要處罰他。
”如果上面和下面意見不一緻,上面所處罰的人,正是大家所贊譽的人,說:我們大家與他相處,大家都贊譽他好。
那麼,這人即使受到懲罰,也不能阻止不善了!假定處在上位、管理着國家、作為百姓行政長官的人獎賞不能勸善,而刑罰又不能止暴,那不是與我前面說過的“人類剛産生,沒有行政長官之時”的情況一樣了嗎?如果有行政長官與沒有行政長官的時候一樣,那麼這就不是用來治理百姓、統一民衆的辦法。
【原文】 故古者聖王唯而①審以尚同,以為正長,是故上下情請②為通。
上有隐事遺利,下得而利之;下有蓄怨積害,上得而除之。
是以數千萬裡之外,有為善者,其室人③未遍知,鄉裡未遍聞,天子得而賞之;數千萬裡之外,有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鄉裡未遍聞,天子得而罰之。
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恐懼振動惕栗,不敢為淫暴,曰:“天子之視聽也神!”先王之言曰:“非神也。
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視聽,使人之吻④助己言談,使人之心助己思慮,使人之股肱助己動作。
”助之視聽者衆,則其所聞見者遠矣;助之言談者衆,則其德音之所撫循者博矣⑤;助之思慮者衆,則其談謀度速得矣;助之動作者衆,即其舉事速成矣。
故古者聖人之所以濟事成功,垂名于後世者,無他故異物焉,曰:唯能以尚同為政者也。
【注釋】 ①而:當為“能”。
②請:通“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