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尚同(中)——“富其國家,衆其人民,治其刑政,定其社稷”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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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子墨子曰:方今之時,複①古之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蓋其語曰:“天下之人異義。

    ”是以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

    其人數茲衆,其所謂義者亦茲衆。

    是以人是其義,而非人之義,故相交②非也。

    内之父子兄弟作怨雠,皆有離散之心,不能相和合。

    至乎舍餘力,不以相勞;隐匿良道,不以相教;腐餘财,不以相分。

    天下之亂也,至如禽獸然。

    無君臣上下長幼之節③、父子兄弟之禮,是以天下亂焉。

     明乎民之無正長以一同天下之義,而天下亂也,是故選擇天下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立為天子,使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

    天子既以④立矣,以為唯其耳目之請⑤,不能獨一同天下之義,是故選擇天下贊閱⑥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置以為三公,與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

    天子三公既已立矣,以為天下博大,山林遠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

    是故靡分天下,設以為萬諸侯國君,使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

    國君既已立矣,又以為唯其耳目之請,不能一同其國之義,是故擇其國之賢者,置以為左右将軍大夫,以至乎鄉裡之長,與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

     【注釋】 ①複:回顧、回想。

     ②相交:應為“交相”。

     ③節:禮節。

     ④以:通“已”。

     ⑤請:通“情”。

     ⑥閱:考察。

     【譯文】 墨子說:從現在回顧當初古代人類剛剛誕生、還沒有行政長官的時候,他們的說法是:“天下人各有各的道理。

    ”所以一人有一人的道理,十人有十人的道理,百人有百人的道理。

    人數越多,他們所謂的道理也就越多。

    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有道理而認為别人沒道理,因而相互攻擊。

    所以在家庭内父子兄弟常因意見不同而相互怨恨,使得家人離散而不能和睦相處。

    以緻有餘力的人不願幫助别人;有餘财者甯願讓它腐爛,也不願分給别人。

    以緻天下混亂,有如禽獸一般。

    沒有君臣上下長幼的禮儀,沒有父子兄弟之間的禮節,因此天下大亂。

     明白了沒有行政長官來統一天下,天下就會大亂的道理,所以人們就選擇天下賢良、聰明而口才好的人,擁立他為天子,使他從事于統一天下道理的事業。

    天子确立以後,認為僅僅依靠自己耳聞目見的情況,不能獨自統一天下的道理,所以又選擇考察天下賢良、聰明而口才好的人,推舉他為三公,參與從事統一天下的意見。

    天子、三公确立以後,又因天下地域太廣,遠方山野的人民沒有辦法得到統一,所以劃分天下,設立了很多諸侯國君,讓他們從事于統一他們各國的事業。

    國君确立以後,又因隻靠他一人的耳目所及,還不能統一一國的意見,所以又在他們國内選擇一些賢人,立為國君的左右将軍和卿大夫,以及遠至鄉裡的長官,讓他們參加統一國内道理之事。

     【原文】 天子、諸侯之君、民之正長,既已定矣,天子為發政施教,曰:“凡聞見善者,必以告其上;聞見不善者,亦必以告其上。

    上之所是,亦必是之;上之所非,亦必非之。

    己有善,傍薦之;上有過,規谏之。

    尚同義①其上,而毋有下比之心。

    上得則賞之,萬民聞則譽之。

    意若聞見善,不以告其上;聞見不善,亦不以告其上。

    上之所是不能是,上之所非不能非。

    己有善,不能傍薦之;上有過,不能規谏之。

    下比而非其上者,上得則誅罰之,萬民聞則非毀之。

    ”故古者聖王之為刑政賞譽也,甚明察以審信。

    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欲得上之賞譽而畏上之毀罰。

     是故裡長順天子政而一同其裡之義。

    裡長既同其裡之義,率其裡之萬民以尚同乎鄉長,曰:“凡裡之萬民,皆尚同乎鄉長而不敢下比,鄉長之所是,必亦是之;鄉長之所非,必亦非之。

    去而②不善言,學鄉長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學鄉長之善行。

    ”鄉長固鄉之賢者也。

    舉鄉人以法鄉長,夫鄉何說而不治哉?察鄉長之所以治鄉者,何故之以也?曰:唯以其能一同其鄉之義,是以鄉治。

     【注釋】 ①義:當為“乎”。

     ②而:通“爾”。

     【譯文】 天子、諸侯國君以及百姓的各級行政長官既已确立,天子就發布政令,說:“凡聽到或看到好的事情,必須報告給上面;凡聽到或看到不好的事情,也必須報告給上面。

    上面認為對的,必須也認為對;上面認為錯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