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尚賢(下)——崇尚賢能是百姓的利益所在,也是政務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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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譯文】 古時的聖王既已明白了尚賢的道理,想以此治理政務,所以把它寫在竹帛、雕在盤盂上,流傳下去留給後世子孫。

    在先王留下的《呂刑》一書中這樣記載:王說:“喂!來啊!有國家、有領土的人,我來告訴你們使用刑罰之道。

    在現今你們要安撫百姓,你們除了賢人,還有什麼可選擇的呢?除了刑罰,還有什麼可重視的呢?還有什麼考慮不能達到呢?”能選擇人才,敬重刑罰,堯、舜、禹、湯、文、武的治國之道就可以得到了。

    這是什麼原因呢?因為可以通過尚賢而達到。

    在先王之書、老年人的話中這樣說道:“尋求聖人、勇人、智人來輔佐你。

    ”這是說先王治理天下,一定要選擇賢能的人做他的僚屬輔佐。

     有人說:“現在天下的士人君子,都希望富貴而厭惡貧賤。

    ”試問,你怎麼做才能得到富貴而避免貧賤呢?最好是做賢人。

    那麼做賢人的道理又是怎樣的呢?回答說:有力氣的趕快幫助别人,有錢财的努力分給别人,有智慧的人勉勵教導别人。

    這樣,饑餓的人就可以得到食物,寒冷的人就可以得到衣服,混亂的社會就可以得到治理。

    如果饑餓的人可以得到食物,寒冷的人可以得到衣服,混亂的社會可以得到治理,這就可以使人各安其生。

     【原文】 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貴,皆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也。

    今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焉故必知①哉?若不知,使治其國家,則其國家之亂,可得而知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欲富貴而惡貧賤,然女何為而得富貴而辟貧賤哉?曰:莫若為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

    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此非可學能者也。

    使②不知辯,德行之厚,若禹湯文武,不加得也;王公大人,骨肉之親,躄③瘖聾瞽為桀纣,不加失也。

    是故以賞不當賢,罰不當暴。

    其所賞者,已無故矣;其所罰者,亦無罪。

    是以使百姓皆攸心解體④,沮以為善;垂⑤其股肱之力,而不相勞來⑥也;腐臭餘财,而不相分資也;隐慝良道,而不相教誨也。

    若此,則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亂者不得治。

     推而上之以,是故昔者堯有舜,舜有禹,禹有臯陶,湯有小臣,武王有闳夭、泰颠、南宮括、散宜生,而天下和,庶民阜。

    是以近者安之,遠者歸之。

    日月之所照,舟車之所及,雨露之所漸,粒食之所養,得此莫不勸譽。

    且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⑦實将欲為仁義,求為上士,上欲中聖王之道,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故尚賢之為說,而不可不察此者也。

    尚賢者,天、鬼、百姓之利而政事之本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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