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法儀——天下人做所有的事情都有必須遵循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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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子墨子曰: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

    雖至士之為将相者,皆有法。

    雖至百工從事者,亦皆有法。

    百工為方以矩,為圓以規,直以繩,衡以水,正以縣①。

    無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為法。

    巧者能中②之,不巧者雖不能中,放③依以從事,猶逾己。

    故百工從事,皆有法所度。

    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國,而無法所度,此不若百工辯也④。

     【注釋】 ①縣:即“懸”的本字。

     ②中:符合。

     ③放:通“仿”。

     ④辯:通“辨”,明辨。

     【譯文】 墨子說:天底下辦事的人,不能沒有法度,沒有法度而能把事情做好的,是從來沒有的事。

    即使士人做了将相,他也必須遵循法度。

    即使從事各種行業的工匠,也都要遵循法度。

    工匠們用矩來畫方形,用規來畫圓形,用繩墨來畫直線,用水平器衡定平面,用懸錘定好偏正。

    不論是能工巧匠還是一般工匠,都要以這五者為法度。

    能工巧匠能切合五者的标準,一般工匠雖達不到這種水平,但模仿着去做,還是要超過自身原來的水平。

    所以工匠們工作時,都有法度可循。

    現在大的如治天下,其次如治大國,卻沒有法度可依,這是還不如工匠們能明辨事理啊! 【原文】 然則奚①以為治法而可?當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為父母者衆,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

    法不仁,不可以為法。

    當皆法其學,奚若?天下之為學者衆,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學,此法不仁也。

    法不仁,不可以為法。

    當皆法其君,奚若?天下之為君者衆,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

    法不仁,不可以為法。

    故父母、學、君三者,莫可以為治法。

     然則奚以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

    天之行廣而無私,其施厚而不德②,其明久而不衰,故聖王法之。

    既以天為法,動作有為,必度于天。

    天之所欲則為之,天所不欲則止。

     【注釋】 ①奚:何,什麼。

     ②不德:不自以為有功。

     【譯文】 既然這樣,那麼用什麼作為治理國家的法度才合适呢?假如以自己的父母為法度會怎樣呢?天下做父母的很多,但有仁義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父母為法度,這實為效法不仁。

    效法不仁,這自然是不可以作為法度的。

    假若以自己從學的師長為法度會怎樣呢?天下做師長的很多,但有仁義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師長為法則,這實為效法不仁。

    效法不仁,這自然是不可以作為法度的。

    假若以自己的國君為法度會怎樣呢?天下做國君的很多,但有仁義的少,倘若人人都以自己的國君為法則,這實為效法不仁。

    效法不仁,這自然是不可以作為法度的。

    所以父母、師長和國君這三種人,都不可以作為治理國家的法度。

     既然這樣,那麼用什麼作為治理國家的法度才合适呢?所以最好是以天為法度。

    天的運行廣大無私,它的恩澤深厚而不自居,它的光芒永遠不衰,所以聖王以它為法度。

    既然以天為法度,行動做事就必須依天而行。

    天所希望的就去做,天不希望的就不做。

     【原文】 然而天何欲何惡者也?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①也。

    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以其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

    奚以知天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

     今天下無大小國,皆天之邑也;人無幼長貴賤,皆天之臣也。

    此以莫不犓羊②、豢犬豬,絜為酒醴粢盛③,以敬事天。

    此不為兼而有之、兼而食之邪④?天苟兼而有食之,夫奚說以不欲人之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