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南蠻疆界接連諸蕃夷國名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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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之殘暴(案:“臣”以下五十一字,文義未詳,且不相屬,當有脫誤)。
又黔、泾、巴、夏四邑苗衆,鹹通三年春三月八日,因入賊朱道古營栅,竟日與蠻賊将大羌楊阿觸、楊酋盛、柘東判官楊忠義話,得姓名,立邊城,自為一國之由。
祖乃盤瓠之後,其蠻賊楊羌等雲綻盤古之後(案:“綻”字有訛)。
此時緣單車問罪,莫能若是(案:“若”字有訛)。
鹹通五年六月,左授夔州都督府長史,問蠻、夷、巴、夏四邑根源,悉以錄之,寄安南諸大首領。
詳錄于此,為《蠻志》一十卷事,庶知南蠻首末之序(案:以下六條,又附錄中旁及之文,今再低一格以别之)。
謹按《後漢。
南蠻傳》,昔高辛氏有戎寇吳将軍為患其侵暴,乃下敕曰:“有人得戎寇吳将軍頭者,賜金百镒,封邑萬家,妻以少女。
”時帝有犬名盤瓠,後遂之寇所,因齧得吳将軍頭來,其寇遂平。
帝大喜,因以官爵赉賜,犬不起。
帝少女聞之,奏曰:“皇帝信不可失!深憂犬之為患。
”帝曰:“當殺之。
”女曰:“殺有功之犬,失天下之信矣!”帝曰:“善乎!”因請匹之。
帝不得已。
乃以配盤瓠。
盤瓠得女,負入南山,處于石室。
其處險阻,不通人迹。
後生十二子,六男六女,自相匹偶,緝草木皮以為衣服。
帝賜以南山,仍起高欄為居止之。
其後滋蔓,自為一國(案:此文與今《後漢書。
南蠻傳》不同)。
按王通明《廣異記》雲:“高辛時,人家生一犬,初如小特,主怪之,棄于道下。
七日不死,禽獸乳之,其形繼日而大,主人複收之。
當初棄道下之時,以盤盛葉覆之,因以為瑞,遂獻于帝,以盤瓠為名也。
後立功,齧得戎寇吳将軍頭,帝妻以公主,封盤瓠為定邊侯。
公主分娩七塊肉,割之,有七男,長大各認一姓,今巴東姓田、雷、再、向、蒙、旻、叔孫氏也。
其後苗裔熾盛,從黔南逾昆、湘、高麗之地,自為一國。
幽王為犬戎所殺,即其後也。
盤瓠皮骨,今見在黔中,田、雷等家時祀之。
” 巴中有大宗,廪君之後也。
《漢書》巴郡本有四姓,巴氏、繁氏、陳氏、鄭氏,皆出于武落锺離山。
其山黑、赤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繁、陳、鄭三姓生于黑穴。
未有君長,俱事鬼。
乃其擲劍于石穴,約能中者,奉以為君。
巴氏子務相獨中之。
又令乘土船下夷水到鹽陽,約能浮者為君。
務相獨浮,因立務相為君也。
遂有神女謂廪君曰:“此地廣大,魚鹽所出,請為留之。
”廪君不許。
神女暮來取宿,晨則化為飛蟲,群蔽日月,天地晦冥,積十餘日。
廪君伺其便射之,天乃開朗。
廪君方定居于夷水,三姓皆臣事之。
廪君死,魂魄化為白虎,及惠王并巴蜀,以巴夷為蠻夷君,尚女。
其人有罪,得以爵除。
出賦二千一十六百萬錢,三歲一出義賦一千八百錢,人出幏布八丈二尺,雞羽三十鍭也(案:此文與今《後漢書。
南郡蠻傳》稍有異同)。
巴氏祭其祀,擊鼓而祭,白虎之後也。
按《華陽國志》,秦昭王時,白虎為害,多傷人。
乃購之曰:“有殺得白虎者,封邑千家,繼以金帛”。
于是朐忍夷、廖仲藥等,以竹弩射之,中而死。
秦遂刻石,為夷人立盟曰:“夷人頃田不租,十妻不算,傷人不論。
秦犯夷,輸黃龍一隻;夷犯秦,輸清酒一鐘。
”夷人遂因号虎夷,一名弦頭,剛勇頗有先人之風(案:所引《華陽國志》與今本文稍不同)。
按《秦紀》,“始皇十八年,巴郡出大人,長二十五丈,一夫兩妻,号曰左右也。
”是故左思《蜀都賦》雲:“剛勇生其方,風謠尚其武。
” 按《夔城圖經》雲:“夷事道,蠻事鬼。
”初喪,鼙鼓以為道哀,其歌必号,其衆必跳,此乃盤瓠白虎之勇也。
俗傳正月初夜,鳴鼓連腰以歌,為踏?虎之戲。
五月十五日,招命騎健,畫楫圖舟,十船同角,千人齊聲唱鼓扣舷,沿江騰波而下。
俗三月八日為大節,以陳祠享,振铎、擊鼓、師舞為敬也。
夷蜑居山谷(“蜑”即蠻之别名),巴夏居城郭。
與中土風俗、禮樂不同。
雲南诏蒙異牟尋與中國誓文,臣今錄白進獻。
貞元十年,歲次甲戌,正月乙亥,五月己卯,雲南诏異牟尋及清平官、大軍将與劍南西川節度使崔佐時(案:崔佐時乃韋臯所遣西川節度巡官,不可直稱節度使,疑有脫文)謹詣玷蒼山北,上請天、地、水三官,五嶽、四渎及管川谷諸
又黔、泾、巴、夏四邑苗衆,鹹通三年春三月八日,因入賊朱道古營栅,竟日與蠻賊将大羌楊阿觸、楊酋盛、柘東判官楊忠義話,得姓名,立邊城,自為一國之由。
祖乃盤瓠之後,其蠻賊楊羌等雲綻盤古之後(案:“綻”字有訛)。
此時緣單車問罪,莫能若是(案:“若”字有訛)。
鹹通五年六月,左授夔州都督府長史,問蠻、夷、巴、夏四邑根源,悉以錄之,寄安南諸大首領。
詳錄于此,為《蠻志》一十卷事,庶知南蠻首末之序(案:以下六條,又附錄中旁及之文,今再低一格以别之)。
謹按《後漢。
南蠻傳》,昔高辛氏有戎寇吳将軍為患其侵暴,乃下敕曰:“有人得戎寇吳将軍頭者,賜金百镒,封邑萬家,妻以少女。
”時帝有犬名盤瓠,後遂之寇所,因齧得吳将軍頭來,其寇遂平。
帝大喜,因以官爵赉賜,犬不起。
帝少女聞之,奏曰:“皇帝信不可失!深憂犬之為患。
”帝曰:“當殺之。
”女曰:“殺有功之犬,失天下之信矣!”帝曰:“善乎!”因請匹之。
帝不得已。
乃以配盤瓠。
盤瓠得女,負入南山,處于石室。
其處險阻,不通人迹。
後生十二子,六男六女,自相匹偶,緝草木皮以為衣服。
帝賜以南山,仍起高欄為居止之。
其後滋蔓,自為一國(案:此文與今《後漢書。
南蠻傳》不同)。
按王通明《廣異記》雲:“高辛時,人家生一犬,初如小特,主怪之,棄于道下。
七日不死,禽獸乳之,其形繼日而大,主人複收之。
當初棄道下之時,以盤盛葉覆之,因以為瑞,遂獻于帝,以盤瓠為名也。
後立功,齧得戎寇吳将軍頭,帝妻以公主,封盤瓠為定邊侯。
公主分娩七塊肉,割之,有七男,長大各認一姓,今巴東姓田、雷、再、向、蒙、旻、叔孫氏也。
其後苗裔熾盛,從黔南逾昆、湘、高麗之地,自為一國。
幽王為犬戎所殺,即其後也。
盤瓠皮骨,今見在黔中,田、雷等家時祀之。
” 巴中有大宗,廪君之後也。
《漢書》巴郡本有四姓,巴氏、繁氏、陳氏、鄭氏,皆出于武落锺離山。
其山黑、赤二穴,巴氏之子生于赤穴,繁、陳、鄭三姓生于黑穴。
未有君長,俱事鬼。
乃其擲劍于石穴,約能中者,奉以為君。
巴氏子務相獨中之。
又令乘土船下夷水到鹽陽,約能浮者為君。
務相獨浮,因立務相為君也。
遂有神女謂廪君曰:“此地廣大,魚鹽所出,請為留之。
”廪君不許。
神女暮來取宿,晨則化為飛蟲,群蔽日月,天地晦冥,積十餘日。
廪君伺其便射之,天乃開朗。
廪君方定居于夷水,三姓皆臣事之。
廪君死,魂魄化為白虎,及惠王并巴蜀,以巴夷為蠻夷君,尚女。
其人有罪,得以爵除。
出賦二千一十六百萬錢,三歲一出義賦一千八百錢,人出幏布八丈二尺,雞羽三十鍭也(案:此文與今《後漢書。
南郡蠻傳》稍有異同)。
巴氏祭其祀,擊鼓而祭,白虎之後也。
按《華陽國志》,秦昭王時,白虎為害,多傷人。
乃購之曰:“有殺得白虎者,封邑千家,繼以金帛”。
于是朐忍夷、廖仲藥等,以竹弩射之,中而死。
秦遂刻石,為夷人立盟曰:“夷人頃田不租,十妻不算,傷人不論。
秦犯夷,輸黃龍一隻;夷犯秦,輸清酒一鐘。
”夷人遂因号虎夷,一名弦頭,剛勇頗有先人之風(案:所引《華陽國志》與今本文稍不同)。
按《秦紀》,“始皇十八年,巴郡出大人,長二十五丈,一夫兩妻,号曰左右也。
”是故左思《蜀都賦》雲:“剛勇生其方,風謠尚其武。
” 按《夔城圖經》雲:“夷事道,蠻事鬼。
”初喪,鼙鼓以為道哀,其歌必号,其衆必跳,此乃盤瓠白虎之勇也。
俗傳正月初夜,鳴鼓連腰以歌,為踏?虎之戲。
五月十五日,招命騎健,畫楫圖舟,十船同角,千人齊聲唱鼓扣舷,沿江騰波而下。
俗三月八日為大節,以陳祠享,振铎、擊鼓、師舞為敬也。
夷蜑居山谷(“蜑”即蠻之别名),巴夏居城郭。
與中土風俗、禮樂不同。
雲南诏蒙異牟尋與中國誓文,臣今錄白進獻。
貞元十年,歲次甲戌,正月乙亥,五月己卯,雲南诏異牟尋及清平官、大軍将與劍南西川節度使崔佐時(案:崔佐時乃韋臯所遣西川節度巡官,不可直稱節度使,疑有脫文)謹詣玷蒼山北,上請天、地、水三官,五嶽、四渎及管川谷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