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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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妄出,齋戒嚴肅,不敢觸犯,神天報應在目前。

    大刹日供,三日或五日換堂,俱都寺主辦,皆十萬檀信施助耳。

    蓋孟夏望日,乃法王禁足、釋子護生之日,自此有九十日,可以安單辦道。

    是月,園圃瓜茄初生,禁中增價市之,進以賞時新。

    内侍之家及府第富室,亦如此。

     五月(重午附) 仲夏一日,禁中賜宰執以下公服羅衫。

    五日重午節,又曰"浴蘭令節",内司意思局以紅紗彩金子,以菖蒲或通草雕刻天師馭虎像于中,四圍以五色染菖蒲懸圍于左右。

    又雕刻生百蟲鋪于上,卻以葵、榴、艾葉、花朵簇擁。

    内更以百索彩線、細巧镂金花朵,及銀樣鼓兒、糖蜜韻果、巧粽、五色珠兒結成經筒符袋、禦書葵榴畫扇、艾虎、紗匹段,分賜諸閣分、宰執、親王。

    兼之諸宮觀亦以經筒、符袋、靈符、卷軸、巧粽、夏橘等送饋貴宦之家。

    如市井看經道流,亦以分遺施主家。

    所謂經筒、符袋者,蓋因《抱樸子》問辟五兵之道,以五月午日佩赤靈符挂心前,今以钗符佩帶,即此意也。

    杭都風俗,自初一日至端午日,家家買桃、柳、葵、榴、蒲葉、伏道,又并市茭、粽、五色水團、時果、五色瘟紙,當門供養。

    自隔宿及五更,沿門唱賣聲,滿街不絕。

    以艾與百草縛成天師,懸于門額上,或懸虎頭白澤。

    或士宦等家以生朱于午時書"五月五日天中節,赤口白舌盡消滅"之句。

    此日采百草或修制藥品,以為辟瘟疾等用,藏之果有靈驗。

    杭城人不論大小之家,焚燒午香一月,不知出何文典。

    其日正是葵榴鬥豔,栀艾争香,角黍包金,菖蒲切玉,以酬佳景。

    不特富家巨室為然,雖貧乏之人,亦且對時行樂也。

     士人赴殿試唱名 諸路舉人到者,排日赴都堂,簾引訖,伺候擇日殿試。

    前三日,宣押知制诰、詳定、考試等官赴學士院鎖院,命禦策題,然後宣押赴殿。

    士人詣集英殿起居,就殿庑賜坐引試,依圖分庑坐定,各賜印刊策題,其士人止許帶文房及卷子,餘皆不許挾帶文集。

    士人入東華門,各行搜檢身内有無繡體私文,方行放入。

    午則賜食與士人,其硯水之類,皆殿直祗直供辦。

    午後納卷而出。

    舊制,士人卷子仍彌封,卷頭打号,然後納初放官,次下覆考,考定次第,後送定參詳一同,方定甲名資次,而定奪三魁。

    伺候上禦文德殿臨軒唱名,進呈三魁試卷,天顔親睹三魁,排定姓名資次,然後宣喚三魁姓名,其三魁聽快行宣喚數次,方敢應名而出,扣問三代鄉貫年甲同方,請入狀元侍班處,更換所賜綠靴簡。

    第一名狀元及第,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

    其狀元官授承事郎,職除上郡簽判;榜眼授承奉郎,探花授承務郎,職注中郡或下郡簽判。

    或無見阙,則節推察推之職。

    三魁進詩謝恩,上賜禦筵,賜詩與狀元。

    以下第一甲舉人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至第五甲并賜同進士出身。

    如有魁及前下名太宗學内舍生員,并升甲。

    恩例,其老榜者,謂之特奏名為魁者,附第五甲,補迪功郎。

    餘皆授諸州文學助教。

    武舉進士,前三名照文科為狀元、榜眼、探花,恩例各賜紫囊、金帶、靴、笏。

    狀元授秉義郎,榜眼授從義郎,探花授保義郎。

    俱殿步司正副将之職。

    除武舉進士,皆循文科例,賜進士及第出身。

    如進士欲赴禦教場内躬弓升甲,聽從其便,蓋招箭班祗直也。

    帥漕二司,于未唱名前,差人吏客司官等項,行排辦禮部貢院充文科狀元局,或别院、或借祥符寺充武科狀元局,以伺唱名。

    帥漕與殿步司排辦鞍馬儀仗,迎引文武三魁,各乘馬帶羞帽到院,安泊款待。

    每日祗直,皆兩司給官錢供應。

    及于諸州府守臣、諸路三司,及制阃殿步三司等官,俱有饋送助局錢酒。

    兩狀元差委同年進士充本局職事官,措置題名登科錄。

    帥司差撥六局人員,安撫司關借銀器等物、差撥妓樂,就豐豫樓開"鹿鳴宴",同年人俱赴團拜于樓下。

    文武狀元注授畢,各歸鄉裡。

    本州則立狀元坊額牌所居之側,以為榮耀。

    州縣亦皆迎迓,設宴慶賀。

    如遇龍飛年分,則三魁黃甲及其餘進士,皆倍加恩例,卻與常年不同,則狀元可除下郡通判。

    于此可見士子讀書之貴,而朝家待士之厚,不可不知也。

    故書以記,為士者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