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 土俗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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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時 元日 立春 上元 寒食 上巳 三月廿八 四月八 端午 七夕 中元 重陽 冬至 歲除 ○歲時 歲時,古有之,四時習尚不能無異。

    郡人曾師建記閩事,效荊楚、秦中紀歲時、闾裡、禮節、行樂尤悉。

    今掇其可載者,其未備者增修之。

    人情之醇薄,物态之纾急,後先遷變,畢見乎此。

    因俗設教者,庶有觀焉。

     ·元日 祈年自五鼓後,戶無貴賤、貧富,皆嚴潔廳宇,設上、中、下三位,陳列酒果、茶湯,焚金銀楮錢,冀承靈贶,以保遐齡。

    蓋用道家之說,謹歲始。

    (以上注文中,底本三處各缺一字:“□承靈贶,以保□齡”,“□歲始”。

    庫本作“冀承靈贶,以保年齡”,無末三字。

    據崇抄補。

    ) 飲屠酥除日,以藥劑入绛囊,置井中,元旦出之,漬酒,東向而飲,自幼至長以為序,可避瘟疫。

    蓋用華陀與魏武帝方也。

     序拜閩俗:諸節,最重元日,冬至次之。

    是日,享祀畢,序拜,稱觞祝壽于尊者;出見親族鄰裡,更相慶賀,間亦團拜。

    雖闾閻委巷,舉手相祝,往反還谒,盡節假乃止。

    自搢紳而下,士人、富民、胥吏、商賈、皂隸,衣服遞有等級,不敢略相陵躐。

    士人冠帶或褐籠衫,富民、胥吏皂衫,農、販下戶白布褴衫。

    婦人非命婦,不敢用霞帔。

    非大姓,不敢戴冠、用背子。

    自三十年以前,風俗如此,不敢少變。

    又其稱呼:士人,非實讀書不稱秀才;豪門大戶,“爹”呼父、“娘”呼母,其婢仆及在己下,呼之曰“郎君”、曰“娘”;農、販下戶,“罷”呼父、“妳”呼母,其黨類及在己下,呼之曰“叔”、“伯”,曰“嫂”。

    锱铢甚嚴,雖驟富驟貧,不可移易,故其名分素定。

    歲時,揖遜、俯伏,井井可觀。

    三十年來,漸失等威,近歲尤甚。

    農夫、細民至用道服、背子、紫衫者;其婦女至用背子霞帔;稱呼亦反是。

    非舊俗也。

     卻葷食以歲首,率食素一日。

    紹興辛亥,程待制邁以寇盜未平,(時為紹興元年。

    按:前此“建炎二年六月癸亥”至“建炎四年七月辛酉”,葉侬、範汝為相繼起事興兵,見《宋史·高宗》。

    )榜谕部民:先是日禁屠。

     上冢州人墳茔盡在四郊,歲節之二三日,華門大姓率攜家拜掃,雖貧賤、市販亦盛服靓妝,競出城闉。

    東、西、北郊之外,冠蓋填塞。

    故自節内,酒亭、食肆,凡諸阛阓之家,垂帷下箔,優遊歌笑,至開假乃止。

    近數歲,乃有節内列市如故者。

     入學每歲節既五日,各遣子弟入學。

    或須蔔日,則以寅、申、巳、亥吉,亦不過三二日止。

    凡鄉裡,各有書社。

    歲前一二月,父兄相與議。

    求衆所譽學識高、行藝全、可以師表後進者某人。

    即一、二有力者,自号為“糾首”,以學生姓名若幹人,具“關子”敬以谒請,曰:“敢屈某人先生,來歲為子弟矜式,幸甚。

    ”既肯可,乃以是日備禮延緻,諸子弟迎谒再拜惟恐後。

    遠近聞之,挈箧就舍,多至數百人,少亦數十人,間有年四五十不以老為恥。

    月率米、錢若幹,送為司計,為掌膳,給贍飲食。

    先生升堂,揭立規矩,有輕、重罰,至屏斥,凡五等,曰:“不率者,視此!”諸生欲授何《經》,乃日就講席唱解敷說。

    旬遇九日,覆問之。

    常以歲通一經。

    若三日、八日,則習詩賦。

    若“經義”與“論策”講題命意有未達,點、削、塗、改,俾自入繩墨。

    風俗如此,蓋舊矣。

    龍昌期《詠福州》詩雲:“是處人家愛讀書”。

    程守師孟詩雲:“城裡人家半讀書”,又雲:“學校未嘗虛裡巷”。

    自周希孟、陳烈先生以來,以德行、經術警悟後學。

    自是,都邑有所推擇,莫不尊敬畏服,近三十年以前尚然也。

    故知有父兄、師友,琢磨淬厲,縱不為世用,亦有成德。

    三十年之後,生以趨試上庠,率遊學四方,而先生亦各開門以待來者。

    事師之禮浸衰,教人之禮甚略,非舊俗也。

     ·立春 土牛以占農耕之早晚與歲之豐瘠。

    是日,舁置府前。

    閩、侯官倚郭縣不别造。

     蔬餅閩俗,立春以為節物。

    蔡公襄《立春寄福州燕司封》詩:“春盤食菜思三九”。

    又羅源林迥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