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七 财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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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定稅。

     甯德苗米四千七百三十九石二鬥九升。

    田随鄉上、中、下分九等定稅。

     羅源苗米四千四百七十五石八鬥二升。

    田随鄉分六等定稅。

     懷安苗米一萬一千六百四十五石五鬥。

    田随鄉分三等定稅。

     久例:以一萬八百四十三石八鬥估納月中價,令下戶納錢: 閩縣一千八百三十二石三升。

    【(底本作“□升”,缺一字,崇抄同,據庫本補。

    )】 連江七百六十七石二鬥二合。

     侯官一千八百五十八石六鬥三升。

     長溪一千七百四石七鬥五升五合。

    【(底本作“七十五升”,庫本、崇抄作“七鬥五升”,據改。

    )】 長樂五百一十四石三升七合。

     福清一千五十四石。

     古田六百一十七石九鬥二升四合。

     永福五百九十石一鬥四升六合。

     閩清四百七十九石七鬥九升三合。

     甯德三百五十石四鬥一合。

     羅源二百六十三石一鬥七升一合。

     懷安一千四百一十石三鬥四升二合。

     現每鬥連義倉押耗等,估納月中價四百六十文足。

     計:四萬九千八百八十一貫四百八十文足,外一十萬一百五十八石二鬥二升五合,于内科本色白米四萬六千五百四十一石五鬥九升五合,餘展糙米六萬七千二十石八鬥三升,【(底本、庫本、崇抄于各條文中皆作“展糙”,庫本于此處作“碾糙”,故皆從作“展”。

    又以下各本各條中或作“展糙米”,或作“展糙”,不一。

    )】分州、縣倉送納,支官兵糧俸及樁充義倉用。

     閩縣八千二百二十一石五鬥五升,展糙米一萬二百七十六石九鬥四升,外四千七百二十九石科白,并州倉納。

     連江六千九十一石三升八合,展糙米七千六百一十三石八鬥,外三千五百四石科白,并州倉納。

     侯官六千七百四十石七鬥三升,展糙米八千四百二十五石九鬥一升,外三千八百七十八石科白,并州倉納。

     長溪五百八十一石六鬥一升二合白米,縣倉納。

    支縣官并峰火寨官兵六百二十九石五鬥五升,縣納。

    樁比義倉五千七百五十九石三升三合,展糙七千一百九十八石七鬥九升,及二千六百八十二石科白,并州倉納。

     長樂一千四百七十石二升白米,縣倉納。

    支縣官四百石一鬥六升白米,縣納。

    樁充義倉二千七百六十六石四鬥四升三合,展糙三千四百五十八石一鬥,及一千五百九十一石科白,并州倉納。

     福清三千七百七十六石八鬥九升科白,縣倉納。

    支縣、寨官并松林等三寨土兵七百七十二石二鬥六升白米,縣納。

    樁充義倉四千七百四十一石六鬥五升一合,展糙五千九百三十七石七升,及二千七百二十八石科白米,并州倉納。

     古田一百三十九石二鬥四升白米,縣倉納。

    支縣官二千二百七十三石六鬥九升白米,水口倉納。

    支鎮、寨官兵五百五十六石六鬥四升白米,縣納。

    樁充義倉三千二百十四石六鬥四升六合,展糙四千十八石三鬥一升,及二千四百七十九石科白,并州倉納。

     永福七十一石一鬥三升科白,縣倉納。

    支縣官四百八石六鬥三升白米,縣納。

    樁充義倉三千七百三十二石四鬥一升四合,展糙米四千六百六十五石五鬥二升,及二千一百四十六石科白,并州倉納。

     閩清一百六石四鬥三合,縣倉納。

    支縣官三百三十七石八升科白,縣納。

    樁充義倉三千四十九石七鬥四合,展糙二千八百一十二石一鬥三升,及一千七百五十三石科白,并州倉納。

     甯德八百五十七石六鬥四升白米,縣倉納。

    支縣官并兩縣寨官兵二百八十二石白米,縣納。

    樁充義倉二千六十二石二鬥四升九合,展糙米二千五百七十七石八鬥二升,及一千一百八十七石科白,并州倉納。

     羅源一千四百二十三石七鬥六升白米,縣倉納。

    支縣官并南寨□官兵二百七十石六鬥八升白米,縣納。

    樁充義倉一千五百九十八石二鬥九合,展糙一千九百九十七石七鬥六升,及九百二十石科白,并州倉納。

     懷安一千三百五十三石二鬥科白,下雞菜錢受納,支五縣寨官兵五千六百三十八石九鬥三升八合,展糙米七千四十八石六鬥八升,及三千二百四十三石科白,并州倉納。

     已上,總計白米一萬二千五十四石五鬥九升五合,科下古田、郡、縣、鎮共十倉受納;支遣官兵三千六百四十七石,縣倉納;充義倉三萬八百四十石本色白米,并五萬三千六百一十六石六鬥九升白米、展糙,并州倉納。

    其所科米,年例于受納前期,用按月支産準納一全年合支米【(底本作“用□月文産準約一”,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