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 公廨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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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二十六年,減併閩安鎮、臨河務。
明年,複閩安鎮,獨罷臨河務。
乾道元年,州置稅亭河口津。
淳熙五年,并懷安、永福、甯德、福清縣務皆罷。
明年,複四縣務。
州仍于美化門收河頭稅錢。
若侯官有侯官鎮,舊縣治。
懷安有雞菜鎮,【今五縣寨。
】長溪有峰火鎮、【今峰火寨。
】莆門鎮,【今抵溫州鎮界。
】連江有北交鎮、三砂鎮,【皆今縣東。
】永福有永泰鎮,【今縣郭下。
】羅源有飛泉鎮【,今飛泉渡。
】舊皆不征商。
唯長溪白沙務,紹興二年置,十年以稅額令黃崎管認,罷甯德關棣鎮,号長境渡口,縣故有欄腳巡稅;永福辜嶺務,元豐三年置;登沖務,政和三年,析辜嶺稅額置,【舊在歸義裡,後移洑口埕渡。
】縣故許百姓買撲,【(“買撲”,宋代稱商人呈官包稅為買撲。
)】紹興二十六年并罷。
○諸縣祠廟 縣祠廟率裡社自建立,歲月深遠,一邑或至數百所,不可勝載也。
姑取有事迹、姓氏、封爵、廟額者記之。
閩縣金崎廟,去縣七十裡。
晉康帝時,漁人釣于此,得金鎖二尺,因诏立廟。
【見《舊記》,詳見《海道》。
】 侯官福頂廟,縣西南,号古靈,其山之陽,其神居焉。
唐天複三年,始降于義興社,後遷于吳嶼,已乃遷此。
每歲孟春,土人競祭以祈福,于是以福頂名山。
政和八年,賜額昭惠。
紹興十九年,封普濟侯。
二十九年,加威顯。
乾道三年,又加靈應。
連江大小亭廟,縣東江口。
晉時,有黃助兄弟三人,漢黃香之孫也。
舟回,自海南至是遇風,兄弟連臂浮于江岸,夜則畫沙成字,表其履曆,複現夢于鄉人曰:“為我南山作墳,北山立廟,吾能辟災降福。
”如其言,裡無虎豹之患;建鹽亭,獲其利。
人号其兄廟為大亭,弟廟為小亭。
永隆元年,大亭号浮濟将軍,小亭号昭遠将軍。
爐峰廟,縣北,号東鄉。
唐景福中,王氏入閩,淮民随之。
始至,有桴浮香爐及書硯,【闊尺餘,今猶存。
】漂于岸側。
其人異之曰:“此吾鄉杜三郎故物也。
”因創為祠。
通文三年,号高義侯。
永隆元年,改稽聖侯。
保大中,升為靈瑞王。
【鄭簽判南卿為《記》。
】 又靈津侯廟。
相傳:始有物浮波間,達境上,睨而視之,石也。
衆異之,遂立廟。
今有唐敕文,漫滅不可讀。
長溪韓将軍廟,縣北莆門鎮。
前漢橫海将軍韓說也。
【見《舊記》。
又雲:陳五官廟。
】 馬郎廟,縣東北。
晉元帝時,司馬浮入閩,後為江夏太守,溺死。
鄉人思之,為立廟。
長樂植柱廟,縣南。
唐開元中,有神降于察山之陰,乘大木溯湍流而上。
漁者林生負而趨下還。
不旋踵複溯而至,如此者三。
心異之,取而置石室下,遠近望之若植柱,遂以為名廟。
嘗有洪氏女浣紗其旁,見若銀卮浮水,褰裳探之,水漸深,為蛟所吞。
其家訴于神,不終日,雷雨暴作,刳蛟于水濱。
得女屍蛟腹中。
洪氏感涕,虛其居,刻所取木為像,塑其女配焉。
景祐中,縣尉王侯以禱雨獲應,倡裡人更立廟宇。
紹興三年,賜額顯應。
【慶曆中潘奎為《記》。
】 通津廟,縣東南。
永隆四年封通津侯。
【有敕牒雲:“惟神禀氣幽玄,效祥瓯冶,享惟馨之廟食,幾換星霜;回不測之陰功,動諧舒慘。
既彰通感,是切依憑。
幾因舟船之去歸,皆契威靈之保護。
今得申舉,爰示封崇。
宜欽優異之恩,用著聰明之德。
事須承制,封通津侯。
”】 福清昭靈廟,縣南六十裡,号餘坑。
其山之陽,有神降焉。
古老相傳:昔張仙師乘鐵舟抵浮山,【海旁古舟痕猶存。
】舍舟而陸,憩于磐石,有柱杖步履在。
【(底本作“有柱□步履□”,庫本作“有住舟步履在”,據崇抄改。
)】陟而北,留巨迹鹿蹤于蒼石之上。
【《記》雲:“步石而成獨迹,可尺有二許,今在廟中。
許難詩:“玉鹿帶符來月苑,(底本作“許難詩”,庫本同,崇抄作“許離詩”;底本“來月□”,缺一字,據庫本、崇抄補。
)鐵船擁旆下星河。
”】天禧元年,邑人高赟率衆為立廟。
【皇祐中,陳良為《記》。
】熙甯十年,封保禧真人。
【言其窒溪流,(底本作“言縣靈溪流”,據庫本、崇抄改。
)易平崗,捍濤,緻雨,護饷,弭兵,有功在民,無德不報。
】紹興八年,賜額昭靈。
三十年,加封妙應。
乾道三年,又加普佑。
有釀酒風、【歲六月,社民集祠其下。
時歊熱,酒善酸敗。
辄旬日北風以持之,号張公釀酒風。
浙商常候以為便。
】盧焦石。
【高數丈。
海濤漱激為龛岩玲珑之狀,或采為池亭玩,必緻譴怪。
】 昭應廟,縣南四十五裡。
閩王牙将盧雄也。
嘗戰殁于漁溪,因立廟,号通感王。
紹興二十六年,賜今額。
永福洑口廟,縣東南二裡。
姓陳氏,居烏石山。
兄弟九人皆著奇節,沒而為神。
初置永泰之年,溪潦暴漲,有若枯木溯而上者數四,乃洑口祠所刻像也。
邑人柯氏取之,即今廟之址,累石為室,奉焉。
民禱祠,或樵牧過者,往往石室中獲銅錢。
開寶中,号洑口通靈護境廟。
【嘉祐七年,黃彜為《記》。
】紹興元年,賜額威顯。
九年,封靈贶侯。
古田甯境廟,縣西一裡。
唐開元中,大姓劉彊率其部歸于州,始立縣。
卒之後,邑人思之,為立廟,号甯境。
景德中,李堪為宰,毀淫祠數百,獨不廢侯祠。
未幾,民請遷之,乃更立今所。
【嘉祐中,陳琮、張彥博為《記》。
】崇甯二年,賜額忠應。
【(底本作“忠應”,庫本、崇抄皆作“惠應”。
)】政和二年,封順甯侯。
加正應。
靈淵廟,【(底本作“靈湖廟”,崇抄作“靈源廟”,據庫本改。
)】縣北五裡。
舊号羊角龍王廟。
紹興十四年賜額。
水口孚應廟,縣南八十裡。
舊号川陸廟。
紹興二十七年,封英濟侯。
閩清梅川廟,縣西。
舊有之。
相傳姓陳氏。
乾德二年,鮑修讓以水不傷廟,封為侯。
天聖四年,淫雨為沴水橫流,民居、高陵皆墊溺,廟在其下,獨不浸潤。
五年,權縣邵賀為《記》。
紹興元年,賜額德威。
三十年,封昭顯侯。
南山德懷廟,縣南。
姓陳氏。
同年立。
紹興三十年,封英惠靈顯侯。
龍王廟,縣三十五裡,宣和三年立。
政和六年,賜額顯利。
【鬼神之為德不可掩也,而每為巫妪所累。
李堪《古田縣記》雲:“風俗秕瘁特甚。
怪節戾常,祈求于神祟,禍福出入,乘人怖疑,以求所欲,浸蔓也。
乃灰淫祠三百一十五所,化其墟,成嘉谷二百一十三畝。
”慶曆中,蔡公襄為守,尤深惡疾家依巫索祟之弊。
蓋非獨古田然也。
二公憤惋至矣。
然不擇貴賤,愚者常易惑;不問富貧,弱者常易欺。
故風俗至今未能盡革。
每一鄉率巫妪十數家,奸民與為道地,遇有病者,相為表裡,既取其貨赀,又使其不得訪醫問藥以死。
如是者,可痛也。
夫愚弱者,必賴聰明有氣力者救助教誘之。
仁者不可不知。
】 《三山志》卷第九終
明年,複閩安鎮,獨罷臨河務。
乾道元年,州置稅亭河口津。
淳熙五年,并懷安、永福、甯德、福清縣務皆罷。
明年,複四縣務。
州仍于美化門收河頭稅錢。
若侯官有侯官鎮,舊縣治。
懷安有雞菜鎮,【今五縣寨。
】長溪有峰火鎮、【今峰火寨。
】莆門鎮,【今抵溫州鎮界。
】連江有北交鎮、三砂鎮,【皆今縣東。
】永福有永泰鎮,【今縣郭下。
】羅源有飛泉鎮【,今飛泉渡。
】舊皆不征商。
唯長溪白沙務,紹興二年置,十年以稅額令黃崎管認,罷甯德關棣鎮,号長境渡口,縣故有欄腳巡稅;永福辜嶺務,元豐三年置;登沖務,政和三年,析辜嶺稅額置,【舊在歸義裡,後移洑口埕渡。
】縣故許百姓買撲,【(“買撲”,宋代稱商人呈官包稅為買撲。
)】紹興二十六年并罷。
○諸縣祠廟 縣祠廟率裡社自建立,歲月深遠,一邑或至數百所,不可勝載也。
姑取有事迹、姓氏、封爵、廟額者記之。
閩縣金崎廟,去縣七十裡。
晉康帝時,漁人釣于此,得金鎖二尺,因诏立廟。
【見《舊記》,詳見《海道》。
】 侯官福頂廟,縣西南,号古靈,其山之陽,其神居焉。
唐天複三年,始降于義興社,後遷于吳嶼,已乃遷此。
每歲孟春,土人競祭以祈福,于是以福頂名山。
政和八年,賜額昭惠。
紹興十九年,封普濟侯。
二十九年,加威顯。
乾道三年,又加靈應。
連江大小亭廟,縣東江口。
晉時,有黃助兄弟三人,漢黃香之孫也。
舟回,自海南至是遇風,兄弟連臂浮于江岸,夜則畫沙成字,表其履曆,複現夢于鄉人曰:“為我南山作墳,北山立廟,吾能辟災降福。
”如其言,裡無虎豹之患;建鹽亭,獲其利。
人号其兄廟為大亭,弟廟為小亭。
永隆元年,大亭号浮濟将軍,小亭号昭遠将軍。
爐峰廟,縣北,号東鄉。
唐景福中,王氏入閩,淮民随之。
始至,有桴浮香爐及書硯,【闊尺餘,今猶存。
】漂于岸側。
其人異之曰:“此吾鄉杜三郎故物也。
”因創為祠。
通文三年,号高義侯。
永隆元年,改稽聖侯。
保大中,升為靈瑞王。
【鄭簽判南卿為《記》。
】 又靈津侯廟。
相傳:始有物浮波間,達境上,睨而視之,石也。
衆異之,遂立廟。
今有唐敕文,漫滅不可讀。
長溪韓将軍廟,縣北莆門鎮。
前漢橫海将軍韓說也。
【見《舊記》。
又雲:陳五官廟。
】 馬郎廟,縣東北。
晉元帝時,司馬浮入閩,後為江夏太守,溺死。
鄉人思之,為立廟。
長樂植柱廟,縣南。
唐開元中,有神降于察山之陰,乘大木溯湍流而上。
漁者林生負而趨下還。
不旋踵複溯而至,如此者三。
心異之,取而置石室下,遠近望之若植柱,遂以為名廟。
嘗有洪氏女浣紗其旁,見若銀卮浮水,褰裳探之,水漸深,為蛟所吞。
其家訴于神,不終日,雷雨暴作,刳蛟于水濱。
得女屍蛟腹中。
洪氏感涕,虛其居,刻所取木為像,塑其女配焉。
景祐中,縣尉王侯以禱雨獲應,倡裡人更立廟宇。
紹興三年,賜額顯應。
【慶曆中潘奎為《記》。
】 通津廟,縣東南。
永隆四年封通津侯。
【有敕牒雲:“惟神禀氣幽玄,效祥瓯冶,享惟馨之廟食,幾換星霜;回不測之陰功,動諧舒慘。
既彰通感,是切依憑。
幾因舟船之去歸,皆契威靈之保護。
今得申舉,爰示封崇。
宜欽優異之恩,用著聰明之德。
事須承制,封通津侯。
”】 福清昭靈廟,縣南六十裡,号餘坑。
其山之陽,有神降焉。
古老相傳:昔張仙師乘鐵舟抵浮山,【海旁古舟痕猶存。
】舍舟而陸,憩于磐石,有柱杖步履在。
【(底本作“有柱□步履□”,庫本作“有住舟步履在”,據崇抄改。
)】陟而北,留巨迹鹿蹤于蒼石之上。
【《記》雲:“步石而成獨迹,可尺有二許,今在廟中。
許難詩:“玉鹿帶符來月苑,(底本作“許難詩”,庫本同,崇抄作“許離詩”;底本“來月□”,缺一字,據庫本、崇抄補。
)鐵船擁旆下星河。
”】天禧元年,邑人高赟率衆為立廟。
【皇祐中,陳良為《記》。
】熙甯十年,封保禧真人。
【言其窒溪流,(底本作“言縣靈溪流”,據庫本、崇抄改。
)易平崗,捍濤,緻雨,護饷,弭兵,有功在民,無德不報。
】紹興八年,賜額昭靈。
三十年,加封妙應。
乾道三年,又加普佑。
有釀酒風、【歲六月,社民集祠其下。
時歊熱,酒善酸敗。
辄旬日北風以持之,号張公釀酒風。
浙商常候以為便。
】盧焦石。
【高數丈。
海濤漱激為龛岩玲珑之狀,或采為池亭玩,必緻譴怪。
】 昭應廟,縣南四十五裡。
閩王牙将盧雄也。
嘗戰殁于漁溪,因立廟,号通感王。
紹興二十六年,賜今額。
永福洑口廟,縣東南二裡。
姓陳氏,居烏石山。
兄弟九人皆著奇節,沒而為神。
初置永泰之年,溪潦暴漲,有若枯木溯而上者數四,乃洑口祠所刻像也。
邑人柯氏取之,即今廟之址,累石為室,奉焉。
民禱祠,或樵牧過者,往往石室中獲銅錢。
開寶中,号洑口通靈護境廟。
【嘉祐七年,黃彜為《記》。
】紹興元年,賜額威顯。
九年,封靈贶侯。
古田甯境廟,縣西一裡。
唐開元中,大姓劉彊率其部歸于州,始立縣。
卒之後,邑人思之,為立廟,号甯境。
景德中,李堪為宰,毀淫祠數百,獨不廢侯祠。
未幾,民請遷之,乃更立今所。
【嘉祐中,陳琮、張彥博為《記》。
】崇甯二年,賜額忠應。
【(底本作“忠應”,庫本、崇抄皆作“惠應”。
)】政和二年,封順甯侯。
加正應。
靈淵廟,【(底本作“靈湖廟”,崇抄作“靈源廟”,據庫本改。
)】縣北五裡。
舊号羊角龍王廟。
紹興十四年賜額。
水口孚應廟,縣南八十裡。
舊号川陸廟。
紹興二十七年,封英濟侯。
閩清梅川廟,縣西。
舊有之。
相傳姓陳氏。
乾德二年,鮑修讓以水不傷廟,封為侯。
天聖四年,淫雨為沴水橫流,民居、高陵皆墊溺,廟在其下,獨不浸潤。
五年,權縣邵賀為《記》。
紹興元年,賜額德威。
三十年,封昭顯侯。
南山德懷廟,縣南。
姓陳氏。
同年立。
紹興三十年,封英惠靈顯侯。
龍王廟,縣三十五裡,宣和三年立。
政和六年,賜額顯利。
【鬼神之為德不可掩也,而每為巫妪所累。
李堪《古田縣記》雲:“風俗秕瘁特甚。
怪節戾常,祈求于神祟,禍福出入,乘人怖疑,以求所欲,浸蔓也。
乃灰淫祠三百一十五所,化其墟,成嘉谷二百一十三畝。
”慶曆中,蔡公襄為守,尤深惡疾家依巫索祟之弊。
蓋非獨古田然也。
二公憤惋至矣。
然不擇貴賤,愚者常易惑;不問富貧,弱者常易欺。
故風俗至今未能盡革。
每一鄉率巫妪十數家,奸民與為道地,遇有病者,相為表裡,既取其貨赀,又使其不得訪醫問藥以死。
如是者,可痛也。
夫愚弱者,必賴聰明有氣力者救助教誘之。
仁者不可不知。
】 《三山志》卷第九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