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 公廨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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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驗,升州學。
仍置小學,擇可為教谕者。
十歲以上願入學者,聽之。
惟倚郭縣皆不置。
時,學各增建齋宇。
逮舍法罷,重以兵火,圮壞者相繼。
後率更創,猶有舊制焉。
閩、侯官,蓋倚郭縣。
閩縣以萬歲寺,補山下。
侯官以縣治之東為宣聖廟。
慶曆後皆嘗修完。
【閩縣,慶曆中始建,治平甲辰重修。
侯官縣,先聖神座,熙甯九年正月二十八日,縣令方叔完塑像并建廟;(各本皆作“熙甯九年……建廟”,後文重修卻作“熙甯三年”,疑前為“熙甯元年”之誤。
)熙甯三年,知縣莊誼重修。
】舍法行,二縣學并寓府學西北。
後罷。
今為府學房廊。
今春秋釋奠,即廟行事而已。
懷安故有亭。
北門道南為祭所。
【(底本作“切門道南”,崇抄同,據庫本改。
)】大中祥符四年,主簿陸柬乃蔔縣東隅為廟。
【自為《記》。
】嘉祐二年,知縣樊紀複移于縣西,擇地之勝,崇建學宮,講堂敞嚴,齋室閟靜,中尊夫子,【(崇抄作“中奠孔夫子”。
)】殿配享以十哲,圖七十二弟子、傳經諸儒于壁,塑孟、荀、揚、韓、王五賢于堂,辟小學,祭器、庖廪鹹具。
周先生希孟為之《記》。
舍法行,增至八十一區。
建炎中,建寇焚毀。
紹興初改創縣東。
齋二:資深、日新與小學為三。
連江嘉祐三年,修廟為學。
政和初廣之,凡四十三區。
有善養堂;齋二:笃信、好信。
武士及小學,軍興久廢。
紹興八年,林覺為縣之三月,改作于縣東南,背長汀,面雲居。
邑人林日華率陳元禮、林芘、林錞等缗線萬有奇助之。
重門、修廊,巍殿中峙,有:繙經閣、駕說堂,更為四齋:富文、能信、移孝、懷忠。
【(底本作“龍信移忠”,據崇抄、庫本改。
)邑人李侍郎彌遜為《記》。
】淳熙八年,以學與夫子東向非宜,改為面南。
【用邑人鄭侍講鑒之言也。
陳淳宗率生徒為之。
】 長溪學,縣東南。
慶曆中築菱湖地以建。
元祐二年,移東門外,以建善寺地為之。
五年,仍舊。
大觀二年,知縣葉安節重創,為屋八十八間,大風拔毀。
明年複葺,凡四十六區,【(底本作“凡六十四區”,據庫本、崇抄改。
)】齋四:近智、養智、崇智、好智。
外,小學。
長樂學最古。
起唐乾符四年,建于縣東南。
皇朝,宰董淵、吳仲舉、蕭竑、施聞踵繕治,【(底本作“吳外舉”,據崇抄改。
)】莫能就。
元祐戊辰,袁正規既視事,【(底本作“租事”,據崇抄改。
)】亟議修建。
邑人林通者作《縣圖經》,命鬻之,得錢二十萬,縣富民皆相與出力,乃仍舊殿新之。
背殿有堂,翼以兩序,為齋十二。
歲種田十二斛,更蓋房廊、後圃餘十間,以佐給費。
時養士幾一百人。
【見林通《圖經》及林勰《學記》。
】崇甯初,增至五十三區。
後舍法罷,多省廢。
今齋二:依仁、進德,與小學為三。
福清學,縣東,元豐元年,廣廟地作。
崇甯初,增至八十四區。
有稽古堂,【(底本作“有稽古□”缺一字,據庫本、崇抄補。
)】邑宰方叔完市錢塘書籍以儲。
齋三:親仁、依仁、武士及小學。
古田舊學,廨垣東趾,其地也。
景德二年,李堪為宰,毀淫祠三百一十五,撤佛宮四十三,取其材植為縣廟學。
位先聖,列十哲,繪六十二子、二十一賢及孔伋以下大儒至唐韓愈氏九十六人。
有亭一,曰函丈;台一,曰舞雩;又閣一,【(底本作“閣十二”,崇抄作“閤十二”,據庫本改。
)】曰草玄。
校典一人,主缃牍,禮生二人,主奠谒。
蹑屩赢糧來就學者蓋多。
國初時,視諸邑獨盛。
【堪自為《記》。
】嘉祐二年,陳昌期領邑事,複修之。
昌期自為《記》。
【(底本作“□期自□記”,缺二字,據庫本、崇抄補。
)】崇甯初,增至九十一區。
有九經閣、【(底本作“九理閣”,據崇抄、庫本改。
)】會道堂。
左右序為齋八:精義、達義、遵義、思義、抱義、由義、摩義、喻義,外小學。
紹興元年,建寇盡焚之,寓講所于佛屋。
【(底本作“寓□所”,缺一字,崇抄作“齋所”,據庫本改。
)三年,令周彥雄始作于縣西郊。
(底本作“令周君”,據庫本、崇抄改。
)林好古《記》。
(底本自“始作”以下四頁皆殘失上半,每行缺六至八字不等。
今以崇抄、庫本互校,但兩本文字出入甚大,或至全異其意,而崇抄多文從句順,因取崇抄,以庫本之文存注備考。
此處庫本作“創于邑西郊”,其下無“林好古記”注文。
)】七年,諸生林好古、陳高、卓冠與其邑人鸠金錢百餘萬,【(底本“陳高”,崇抄作“陳鬲”;并以崇抄“其邑人鸠金錢”六字補底本缺文。
)】請還學景德舊址于令鄧觀。
帥張緻遠許之。
【(“于令”以下,庫本作“二十四年湯選”六字。
)】歲終告成。
像塑、繪事、講堂、齋舍、庖圃之所皆備。
【(“講堂”以下,庫本作“齋室祭器庖廪”六字。
)李廣文為《記》。
講堂之側有應沙軒。
林好古為之《記》。
】 永福舊有廟學。
【(“永”字以下,庫本作“福學在縣東崇”六字。
)】崇甯元年修,凡五十二區。
有養士堂。
齋三:笃行、成行、【(“養士”以下,庫本作“齋三敦行修行”六字。
)】武士及小學。
建炎三年火。
紹興初,複葺完。
更為四齋:【(“紹”字下,庫本作“興間複修建有四”六字。
)】博文、敏行、履信、懷忠。
閩清景德四年,令史溫上事之三日,【(“閩清”以下,庫本作“學縣東南令史溫”六字。
)】谒廟無所,即議建立。
得縣東南隅廢廪地,【(庫本于“即議”下作“建禮殿于縣東南”,無“隅”字。
)】召鄉之秀民謀之。
既塑像先聖先師、十哲、周其壁畫六十子及大儒。
【(庫本于“既”字下作“建塑先聖十哲像”七字。
)】乃營仁、義、禮、智、信五,【(庫本于“乃營”以下作“樓閣齋堂庖廪以”七字。
)】聚諸生肄業。
講堂一,以資辯論。
有談經樓、三禮【(庫本于“講堂一”以下作“談經樓三、閣五、續創學舍三十區外,又創善養”,長達十八字,比崇抄多出八字。
)】堂、祭器庫、嚴奉軒。
大中祥符二年,溫自為《記》。
紹聖二年,祝聖為宰。
陳公旸初擢制科第一以歸。
邑人又新其學,【(庫本自“科第”以下作“邑人同請于令以小學”。
)】作堂以祀其兄館閣校勘祥道。
四年,鄭居仲為《記》。
崇甯二年,【(庫本自“閣校”以下作“勘兼太常博士至崇”,中無注文。
)】增為四十一區,有稽古閣。
齋曰:教祗、教中、教和、有造。
【(庫本自“四十一區有”之下作“養士堂又為齋三教”。
)】淳熙五年火。
明年,重建經史閣。
齋十二:【(庫本自“淳熙五年火”之下作“令趙鞏之複創為齋”。
)】教中、教和、進道、經德、居仁、由義、立禮、尚志、(庫本自“進道、經德”以下作“有造能信移忠敏行”。
)會文、興能、升俊、養正。
甯德廟學,縣東。
嘉祐三年,【(庫本
仍置小學,擇可為教谕者。
十歲以上願入學者,聽之。
惟倚郭縣皆不置。
時,學各增建齋宇。
逮舍法罷,重以兵火,圮壞者相繼。
後率更創,猶有舊制焉。
閩、侯官,蓋倚郭縣。
閩縣以萬歲寺,補山下。
侯官以縣治之東為宣聖廟。
慶曆後皆嘗修完。
【閩縣,慶曆中始建,治平甲辰重修。
侯官縣,先聖神座,熙甯九年正月二十八日,縣令方叔完塑像并建廟;(各本皆作“熙甯九年……建廟”,後文重修卻作“熙甯三年”,疑前為“熙甯元年”之誤。
)熙甯三年,知縣莊誼重修。
】舍法行,二縣學并寓府學西北。
後罷。
今為府學房廊。
今春秋釋奠,即廟行事而已。
懷安故有亭。
北門道南為祭所。
【(底本作“切門道南”,崇抄同,據庫本改。
)】大中祥符四年,主簿陸柬乃蔔縣東隅為廟。
【自為《記》。
】嘉祐二年,知縣樊紀複移于縣西,擇地之勝,崇建學宮,講堂敞嚴,齋室閟靜,中尊夫子,【(崇抄作“中奠孔夫子”。
)】殿配享以十哲,圖七十二弟子、傳經諸儒于壁,塑孟、荀、揚、韓、王五賢于堂,辟小學,祭器、庖廪鹹具。
周先生希孟為之《記》。
舍法行,增至八十一區。
建炎中,建寇焚毀。
紹興初改創縣東。
齋二:資深、日新與小學為三。
連江嘉祐三年,修廟為學。
政和初廣之,凡四十三區。
有善養堂;齋二:笃信、好信。
武士及小學,軍興久廢。
紹興八年,林覺為縣之三月,改作于縣東南,背長汀,面雲居。
邑人林日華率陳元禮、林芘、林錞等缗線萬有奇助之。
重門、修廊,巍殿中峙,有:繙經閣、駕說堂,更為四齋:富文、能信、移孝、懷忠。
【(底本作“龍信移忠”,據崇抄、庫本改。
)邑人李侍郎彌遜為《記》。
】淳熙八年,以學與夫子東向非宜,改為面南。
【用邑人鄭侍講鑒之言也。
陳淳宗率生徒為之。
】 長溪學,縣東南。
慶曆中築菱湖地以建。
元祐二年,移東門外,以建善寺地為之。
五年,仍舊。
大觀二年,知縣葉安節重創,為屋八十八間,大風拔毀。
明年複葺,凡四十六區,【(底本作“凡六十四區”,據庫本、崇抄改。
)】齋四:近智、養智、崇智、好智。
外,小學。
長樂學最古。
起唐乾符四年,建于縣東南。
皇朝,宰董淵、吳仲舉、蕭竑、施聞踵繕治,【(底本作“吳外舉”,據崇抄改。
)】莫能就。
元祐戊辰,袁正規既視事,【(底本作“租事”,據崇抄改。
)】亟議修建。
邑人林通者作《縣圖經》,命鬻之,得錢二十萬,縣富民皆相與出力,乃仍舊殿新之。
背殿有堂,翼以兩序,為齋十二。
歲種田十二斛,更蓋房廊、後圃餘十間,以佐給費。
時養士幾一百人。
【見林通《圖經》及林勰《學記》。
】崇甯初,增至五十三區。
後舍法罷,多省廢。
今齋二:依仁、進德,與小學為三。
福清學,縣東,元豐元年,廣廟地作。
崇甯初,增至八十四區。
有稽古堂,【(底本作“有稽古□”缺一字,據庫本、崇抄補。
)】邑宰方叔完市錢塘書籍以儲。
齋三:親仁、依仁、武士及小學。
古田舊學,廨垣東趾,其地也。
景德二年,李堪為宰,毀淫祠三百一十五,撤佛宮四十三,取其材植為縣廟學。
位先聖,列十哲,繪六十二子、二十一賢及孔伋以下大儒至唐韓愈氏九十六人。
有亭一,曰函丈;台一,曰舞雩;又閣一,【(底本作“閣十二”,崇抄作“閤十二”,據庫本改。
)】曰草玄。
校典一人,主缃牍,禮生二人,主奠谒。
蹑屩赢糧來就學者蓋多。
國初時,視諸邑獨盛。
【堪自為《記》。
】嘉祐二年,陳昌期領邑事,複修之。
昌期自為《記》。
【(底本作“□期自□記”,缺二字,據庫本、崇抄補。
)】崇甯初,增至九十一區。
有九經閣、【(底本作“九理閣”,據崇抄、庫本改。
)】會道堂。
左右序為齋八:精義、達義、遵義、思義、抱義、由義、摩義、喻義,外小學。
紹興元年,建寇盡焚之,寓講所于佛屋。
【(底本作“寓□所”,缺一字,崇抄作“齋所”,據庫本改。
)三年,令周彥雄始作于縣西郊。
(底本作“令周君”,據庫本、崇抄改。
)林好古《記》。
(底本自“始作”以下四頁皆殘失上半,每行缺六至八字不等。
今以崇抄、庫本互校,但兩本文字出入甚大,或至全異其意,而崇抄多文從句順,因取崇抄,以庫本之文存注備考。
此處庫本作“創于邑西郊”,其下無“林好古記”注文。
)】七年,諸生林好古、陳高、卓冠與其邑人鸠金錢百餘萬,【(底本“陳高”,崇抄作“陳鬲”;并以崇抄“其邑人鸠金錢”六字補底本缺文。
)】請還學景德舊址于令鄧觀。
帥張緻遠許之。
【(“于令”以下,庫本作“二十四年湯選”六字。
)】歲終告成。
像塑、繪事、講堂、齋舍、庖圃之所皆備。
【(“講堂”以下,庫本作“齋室祭器庖廪”六字。
)李廣文為《記》。
講堂之側有應沙軒。
林好古為之《記》。
】 永福舊有廟學。
【(“永”字以下,庫本作“福學在縣東崇”六字。
)】崇甯元年修,凡五十二區。
有養士堂。
齋三:笃行、成行、【(“養士”以下,庫本作“齋三敦行修行”六字。
)】武士及小學。
建炎三年火。
紹興初,複葺完。
更為四齋:【(“紹”字下,庫本作“興間複修建有四”六字。
)】博文、敏行、履信、懷忠。
閩清景德四年,令史溫上事之三日,【(“閩清”以下,庫本作“學縣東南令史溫”六字。
)】谒廟無所,即議建立。
得縣東南隅廢廪地,【(庫本于“即議”下作“建禮殿于縣東南”,無“隅”字。
)】召鄉之秀民謀之。
既塑像先聖先師、十哲、周其壁畫六十子及大儒。
【(庫本于“既”字下作“建塑先聖十哲像”七字。
)】乃營仁、義、禮、智、信五,【(庫本于“乃營”以下作“樓閣齋堂庖廪以”七字。
)】聚諸生肄業。
講堂一,以資辯論。
有談經樓、三禮【(庫本于“講堂一”以下作“談經樓三、閣五、續創學舍三十區外,又創善養”,長達十八字,比崇抄多出八字。
)】堂、祭器庫、嚴奉軒。
大中祥符二年,溫自為《記》。
紹聖二年,祝聖為宰。
陳公旸初擢制科第一以歸。
邑人又新其學,【(庫本自“科第”以下作“邑人同請于令以小學”。
)】作堂以祀其兄館閣校勘祥道。
四年,鄭居仲為《記》。
崇甯二年,【(庫本自“閣校”以下作“勘兼太常博士至崇”,中無注文。
)】增為四十一區,有稽古閣。
齋曰:教祗、教中、教和、有造。
【(庫本自“四十一區有”之下作“養士堂又為齋三教”。
)】淳熙五年火。
明年,重建經史閣。
齋十二:【(庫本自“淳熙五年火”之下作“令趙鞏之複創為齋”。
)】教中、教和、進道、經德、居仁、由義、立禮、尚志、(庫本自“進道、經德”以下作“有造能信移忠敏行”。
)會文、興能、升俊、養正。
甯德廟學,縣東。
嘉祐三年,【(庫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