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 地理類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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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出,漢複立為冶縣,亦誤矣。
】吳景帝時,置曲郍都尉,領谪徒造船于此。
【《舊記》:開元寺東直巷,吳時都尉營,号“船場”。
】永安三年,置建安郡治,建安、侯官屬焉。
【時建安屬縣:(底本作“建安土縣”,據崇抄、庫本改。
)吳興、東平、建陽、将樂、昭武、延平。
建衡元年,李勗從建安海道擊交趾。
】 晉太康三年,始以侯官為晉安郡,嚴高為守。
初治故都,遷今城。
縣八。
【原豐、新羅、宛平、同安、侯官、羅江、晉安、溫麻。
】隸揚州。
【漢武帝元封五年始置刺史,時東越已虛矣。
吳時,以丹陽郡為刺史治所,今建康。
晉因之。
】元康元年隸江州。
【時以疆土曠遠,統理尤難,分置江州。
以揚州之豫章、鄱陽、廬陵、臨川、南康、建安、晉安七郡,荊湖之武昌、桂陽、安成三郡置。
(底本作“佳陽安城”,崇抄同,庫本作“襄陽安城”,據《晉書·地理志》改。
)刺史治所初在豫章,鹹康六年移治浔陽,今江州。
】宋泰始四年,改為晉平郡。
【《舊記》雲:元嘉中改為昌國。
考《宋書》無。
】縣五。
【按:《宋志》:晉安太守領縣五:侯官、原豐、晉安、羅江、溫麻,而無新羅、宛平、同安者,并省也。
或以為是時析置南安郡,非也。
《宋志》即無此南安郡。
其晉安縣,即今南安之地。
故知是并省。
】尋複故。
【《宋書》:晉安王子勳敗,遂改為晉平,以封休祐,似嫌其名稱。
六年,休祐死。
明年,徙其十三子于晉平。
齊建元四年,封王子懋為晉安王,相距十餘年。
史缺更複。
】梁天監中,置南安郡。
【以晉安縣地置。
時始置龍溪縣,遂以晉安縣為南安郡而屬焉。
按《隋志》:梁武帝天監十年,有州二十三,郡三百五十。
其後頻事經略,開拓閩越。
謂此。
】普通六年,【(底本作“晉通”,據崇抄改。
)】遂以晉安、建安、南安三郡屬東揚州。
【先是,宋武帝惡江州疆大,常欲分之。
孝建元年,因讨平臧質,(底本“臧質”前二字殘損不明,據崇抄、庫本補。
)遂分揚州之會稽、東陽、新安、永嘉、臨海五郡為東揚州。
刺史治所在會稽,至是遂以三郡屬之,從其近也。
】陳永定初,升為閩州,領三郡,始為刺史治所。
【時以陳寶應為閩州刺史。
】天嘉六年,州罷。
【以寶應敗故,廢。
】還屬東揚。
光大元年,複升為豐州。
隋開皇九年,平陳,改為泉州。
廢建安、南安二郡來屬。
大業初,複為閩州。
三年,改為建安郡。
【治閩縣。
】縣四。
【閩、建安、南安、龍溪。
】唐武德元年改為建州。
四年,移建州于建安。
【是時,閩縣屬建州。
】六年,析置泉州。
【《舊唐志》雲:“貞觀初為泉州”,非也。
四年,移建州。
五年,以南安為豐州。
六年,置泉州。
宜以《新唐書》為正。
(底本作“宜以新唐為正”,庫本同,據崇抄于“唐”字下補“書”字。
)】縣五。
【閩、侯官、長樂、連江、長溪。
】八年,置都督府,領建、豐三州。
【《寰宇記》雲:“武德四年,為豐州外都督,領泉、建、潮。
”《會要》雲:“武德八年改為豐州都督府”。
按:《新唐書》,武德四年未有泉州。
五年始置豐州于南安。
《寰宇記》年與州名及所領皆誤;《會要》州名誤。
宜以《元和志》為正。
】貞觀初,隸嶺南道,廢豐州來屬,縣六。
【萬安,今福清,聖曆二年置。
】景雲二年,改為閩州都督府。
【是歲六月,分天下,置汴、齊、兖、魏、冀、并、蒲、鄜、泾、秦、益、綿、遂、荊、岐、通、梁、襄、揚、越、安、潤、洪、潭二十四郡都督。
閏六月,置按察使。
七月,停新置都督府。
是時,二十四郡都督之命并不行。
惟閩州都督乃是歲正月指揮,不在停廢之列。
】領泉、建、漳、潮五州。
【先是,垂拱二年,析置漳州。
聖曆二年,以舊豐州為武榮州。
是歲,以武榮州為泉州。
】開元十三年,改為福州都督府。
【或曰:以董奉福上名。
】十九年,置泉山府兵。
【《治平志》:“按察使席豫奏:福、泉等州山洞僻遠,江海廣深,請于福州置上折沖府兵千二百人。
】二十一年,置經略使。
【《治平志》有:八月十二日敕。
】二十二年,以漳、潮歸嶺南,督泉、建、汀四州。
【二十一年,置汀州。
】天寶元年,改隸江南東道。
尋改為長樂郡。
【改刺史為太守,仍為長樂經略使。
】縣八。
【古田、尤溪。
】複領漳、潮二州。
十載,複以漳、潮歸嶺南。
【《舊記》雲:“二年”,非。
】至德二載,置經略軍、甯海軍。
乾元元年,改為都防禦使兼甯海軍使,複為福州都督府。
【改太守為刺史,置防禦使以治軍事,刺史兼之。
】上元元年,升節度使,領州六,【《舊記》雲:“代宗時領溫州”。
】吳景帝時,置曲郍都尉,領谪徒造船于此。
【《舊記》:開元寺東直巷,吳時都尉營,号“船場”。
】永安三年,置建安郡治,建安、侯官屬焉。
【時建安屬縣:(底本作“建安土縣”,據崇抄、庫本改。
)吳興、東平、建陽、将樂、昭武、延平。
建衡元年,李勗從建安海道擊交趾。
】 晉太康三年,始以侯官為晉安郡,嚴高為守。
初治故都,遷今城。
縣八。
【原豐、新羅、宛平、同安、侯官、羅江、晉安、溫麻。
】隸揚州。
【漢武帝元封五年始置刺史,時東越已虛矣。
吳時,以丹陽郡為刺史治所,今建康。
晉因之。
】元康元年隸江州。
【時以疆土曠遠,統理尤難,分置江州。
以揚州之豫章、鄱陽、廬陵、臨川、南康、建安、晉安七郡,荊湖之武昌、桂陽、安成三郡置。
(底本作“佳陽安城”,崇抄同,庫本作“襄陽安城”,據《晉書·地理志》改。
)刺史治所初在豫章,鹹康六年移治浔陽,今江州。
】宋泰始四年,改為晉平郡。
【《舊記》雲:元嘉中改為昌國。
考《宋書》無。
】縣五。
【按:《宋志》:晉安太守領縣五:侯官、原豐、晉安、羅江、溫麻,而無新羅、宛平、同安者,并省也。
或以為是時析置南安郡,非也。
《宋志》即無此南安郡。
其晉安縣,即今南安之地。
故知是并省。
】尋複故。
【《宋書》:晉安王子勳敗,遂改為晉平,以封休祐,似嫌其名稱。
六年,休祐死。
明年,徙其十三子于晉平。
齊建元四年,封王子懋為晉安王,相距十餘年。
史缺更複。
】梁天監中,置南安郡。
【以晉安縣地置。
時始置龍溪縣,遂以晉安縣為南安郡而屬焉。
按《隋志》:梁武帝天監十年,有州二十三,郡三百五十。
其後頻事經略,開拓閩越。
謂此。
】普通六年,【(底本作“晉通”,據崇抄改。
)】遂以晉安、建安、南安三郡屬東揚州。
【先是,宋武帝惡江州疆大,常欲分之。
孝建元年,因讨平臧質,(底本“臧質”前二字殘損不明,據崇抄、庫本補。
)遂分揚州之會稽、東陽、新安、永嘉、臨海五郡為東揚州。
刺史治所在會稽,至是遂以三郡屬之,從其近也。
】陳永定初,升為閩州,領三郡,始為刺史治所。
【時以陳寶應為閩州刺史。
】天嘉六年,州罷。
【以寶應敗故,廢。
】還屬東揚。
光大元年,複升為豐州。
隋開皇九年,平陳,改為泉州。
廢建安、南安二郡來屬。
大業初,複為閩州。
三年,改為建安郡。
【治閩縣。
】縣四。
【閩、建安、南安、龍溪。
】唐武德元年改為建州。
四年,移建州于建安。
【是時,閩縣屬建州。
】六年,析置泉州。
【《舊唐志》雲:“貞觀初為泉州”,非也。
四年,移建州。
五年,以南安為豐州。
六年,置泉州。
宜以《新唐書》為正。
(底本作“宜以新唐為正”,庫本同,據崇抄于“唐”字下補“書”字。
)】縣五。
【閩、侯官、長樂、連江、長溪。
】八年,置都督府,領建、豐三州。
【《寰宇記》雲:“武德四年,為豐州外都督,領泉、建、潮。
”《會要》雲:“武德八年改為豐州都督府”。
按:《新唐書》,武德四年未有泉州。
五年始置豐州于南安。
《寰宇記》年與州名及所領皆誤;《會要》州名誤。
宜以《元和志》為正。
】貞觀初,隸嶺南道,廢豐州來屬,縣六。
【萬安,今福清,聖曆二年置。
】景雲二年,改為閩州都督府。
【是歲六月,分天下,置汴、齊、兖、魏、冀、并、蒲、鄜、泾、秦、益、綿、遂、荊、岐、通、梁、襄、揚、越、安、潤、洪、潭二十四郡都督。
閏六月,置按察使。
七月,停新置都督府。
是時,二十四郡都督之命并不行。
惟閩州都督乃是歲正月指揮,不在停廢之列。
】領泉、建、漳、潮五州。
【先是,垂拱二年,析置漳州。
聖曆二年,以舊豐州為武榮州。
是歲,以武榮州為泉州。
】開元十三年,改為福州都督府。
【或曰:以董奉福上名。
】十九年,置泉山府兵。
【《治平志》:“按察使席豫奏:福、泉等州山洞僻遠,江海廣深,請于福州置上折沖府兵千二百人。
】二十一年,置經略使。
【《治平志》有:八月十二日敕。
】二十二年,以漳、潮歸嶺南,督泉、建、汀四州。
【二十一年,置汀州。
】天寶元年,改隸江南東道。
尋改為長樂郡。
【改刺史為太守,仍為長樂經略使。
】縣八。
【古田、尤溪。
】複領漳、潮二州。
十載,複以漳、潮歸嶺南。
【《舊記》雲:“二年”,非。
】至德二載,置經略軍、甯海軍。
乾元元年,改為都防禦使兼甯海軍使,複為福州都督府。
【改太守為刺史,置防禦使以治軍事,刺史兼之。
】上元元年,升節度使,領州六,【《舊記》雲:“代宗時領溫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