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書題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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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局,不及成。

    ”知今本之有古迹及元豐以後之以州升府而皆書某府者,正當日續定而未經呈進之本也。

    善乎劉知幾之言曰:“城池舊迹,山水得名,皆傳諸委巷,用為故實,鄙哉。

    ”則朱氏所謂民間流行之書者,其意固别有在矣。

    是書流傳頗罕,即藏書家如徐興公、錢遵王之屬皆不著于錄,乃付之梓人以廣其傳,其鄙見所及間有可備讨論者,亦為條系卷末。

    昔胡身之注通鑒,其釋唐末五代地理資是書為多,故今所考核亦多徵胡注。

    第胡于通鑒卷二百七十二注雲:“九域志于大梁注及滑州注其道裡遠近自有微差者,今不敢輕改,因兩存之,中間若此類頗多。

    ”則亦以見古人著書每并存異說,以待參檢,而疑事毋質尤為吾人讀書之要務也。

    又沈存中言熙甯中廢并天下州縣,迄八年凡廢州、軍、監三十一,縣一百二十七。

    其所列如萬州,如富順監、雅州之榮經縣,志俱不言熙甯中曾廢,象州之武化,并不言曾有是縣。

    然志于河中注有慶成軍,謂廢于熙甯元年,而沈不數;又如廣之四會、秦之長道、辰之麻陽,俱于熙甯中改隸,而沈乃列之廢縣。

    蓋互有不照雲。

    乾隆四十九年八月十六日桐鄉 馮集梧識 甲辰之歲,校元豐九域志刻之。

    今夏晤海甯陳君雲曾得影宋刻鈔本九域志,蓋為錢遵王家藏書,與餘校刻本不無異同,亟借以來,旋又借得海豐查氏所藏鈔本,與所雲錢氏本織毫莫二,其脫葉數處及第九卷之誤入古迹三條,并多有之,知為同出一本,乃取刻本重校一過,得若幹條,即以錢本标目,補系各卷之後,而讨論所及,頗有前所未及者,亦依次附列之。

    昔人謂校書之難,比于掃落葉,況耳目淺陋,豈能免疏謬之诮。

    餘既喜見此本,足以補向之不逮,則又安知異日不更有補今茲之不逮者乎。

    陳君字仲魚,多聞嗜古,于是書有書後一篇,其論黎陽大亻丕山據本志、複據宋史及文獻通考,謂蔡氏書禹貢傳不當以黎陽縣系今通利軍,此誠王厚齊未經論及者。

    惟是南宋人著書,所言今某軍某州某縣,其地多半已非宋有。

    夫昭代故土,豈容置之不論?然竊謂宜雲本朝某軍某州某縣,而不當雲今某軍某州某縣也。

    因陳君語,并及之。

    乾隆五十三年戊申八月馮集梧又識 6、《跋元豐九域志》 《九域志》十卷,元豐中,丹陽王存正仲被旨興曾肇、李德刍共撰。

    曩見宋椠本于昆山徐氏,失四京第一卷,次卷亦多阙文,特府、州、軍、監、縣均有古迹一門,蓋民間流行之書,而此則經進也,故晁公武讀書後志有新、舊九域志之目。

    其進表上陳“文直筆核”,洵不鬼乎?其言者宋椠字小而密,斯則格紙軒朗,便于老眼覽觀,極為可喜,抄而插諸架。

    德刍别有元豐郡縣志三十卷,圖三卷,載宋藝文志。

    小長蘆八十一老人彜尊手識。

    (朱彜尊撰,載曝書亭集卷四四) 7、《新定元豐九域志序》 宋王正仲元豐九域志十卷,餘于乾隆乙巳鈔得之,逾年,複得桐鄉馮太史(集梧)新雕本,用相參校,庶幾完善。

    今年,又從海甯吳槎客(骞)所借得新定元豐九域志,卷帙無異,唯其中兼載古迹為不同耳,然亦無方輿紀要之詳,至各縣下,前書兼載山水,而此不錄,前輩秀水朱錫■謂此乃民間流行之本,理或然也。

    其去正仲時,當不甚遠,因并鈔之,亦得以正前書之誤字,且及于宋史地理志焉。

    乾隆五十有二年孟夏既望,東裡廬弓父書于鐘山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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