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書題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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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郡齋讀書志》卷二下 《九域志》十卷 右皇朝王存被旨删定,總二十三路,京府四,次府十,州二百四十二,軍三十七,監四,縣一千一百三十五。

     2、《直齋書錄解題》卷八 《元豐九域志》十卷 知制诰丹陽王存正仲、集賢校理南豐曾肇子、開官制所檢讨邯鄲李德刍等删定,總二十三路,四京,十府,二百四十二州,三十七軍,四監,一千一百三十五縣。

     3、《玉海》卷一五 《熙甯九域志》 熙甯八年七月十一日辛醜,诏三館秘閣删定九域圖。

    以都官員外郎劉師旦言:今九域圖自大中祥符六年修定,至今涉六十餘年,州縣有廢置,名号有改易,等第有升降,所載古迹有出于俚俗不經者,乞選有地理學者重修。

    乃命集賢校理趙彥若、館閣校勘曾肇充删定官。

    彥若辭。

    複命光祿丞李德刍删定,而知制诰王存審其事。

    既而上言,以舊書不繪地形,難以稱圖,更賜名九域志。

    壤地之離合,戶版之登耗,名号之升降,鎮戍城堡之名,山澤虞衡之利,皆著于書。

    (始四京,終化外州。

    )道裡廣輪之數,昔人罕得其詳,今一州之内,首叙州封,次及旁郡,彼此互舉,弗相混淆。

    總二十三路,京府四,次府十,次州十,州二百四十二,軍二十七,監四,縣一千一百三十五,為十卷。

    (曲阜集有進表。

    )會要:元豐三年閏九月,延和殿進呈。

    六年閏三月,诏镌。

    八年八月,頒行。

    十卷。

     《熙甯都水名山記》 熙甯八年七月四日甲子,右谏議沈立上都水記二百卷,名山記一百卷。

    (诏獎之。

    )書目:職方機要四十卷,大觀中晉原丞程纟寅撰。

    纟寅案新、舊九域兩書,上據曆代諸史地志,旁取左傳、水經注釋,并通典言郡國事,采異聞小說,纟由次為書。

     《元豐郡縣志》 紹聖四年九月十七日,兵部侍郎黃裳言:今九域志所載甚略,願诏職方,取四方郡縣、山川、民俗、物産、古迹之類輯為一書,補綴遺缺。

    诏秘省錄山海經等送職方檢閱。

    大觀二年四月二日,詳定九域圖志強淵明上言續修其書,诏四方以事來上。

    (宣和罷書局,不及成。

    ) 4、《曲洧舊聞》卷五 本朝《九域志》,自大中祥符六年修定。

    至熙甯八年,都官員外郎劉師旦言:自大中祥符至今六十年,州縣有廢置,名号有改易,等第有升降,兼所載古迹有出于俚俗不經者,乞選有地裡學者重修之。

    乃命趙彥若、曾肇就秘省置局删定,今世所刊者是也。

    崇甯末,诏置局編修,前後所差官不少,然竟不能成。

     5、《元豐九域志》跋 右元豐九域志十卷,系從宋刻摹本鈔得者,中亦不無阙文,然首尾備具,因取各本參校,分注其下。

    其曰江本者,則采集遺舊書江南書局所進本;曰浙本者,浙江書局所進本也。

    江本殊多脫誤。

    又有嘉定王氏本,與浙本多同,惟首無阙卷。

    朱竹先生謂昆山徐氏所藏宋椠本失四京第一卷,而府、州、軍、監均有古迹一門,蓋民間流行之書,今浙本正複如此,其題辭稱新定九域志。

    考王伯厚玉海所載有雲:“紹聖四年九月十七日,兵部侍郎黃裳言:‘今九域志所載甚略,願诏職方,取四方郡縣、山川、民俗、物産、古迹之類,輯為一書,補綴遺缺。

    ’诏秘省錄山海經等送職方檢閱。

    大觀二年四月二日,詳定九域圖志強淵明上言續修其書。

    诏四方以事來上。

    宣和罷書局,不及成。

    ”知今本之有古迹及元豐以後之以州升府而皆書某府者,正當日續定而未經呈進之本也。

    善乎劉知幾之言曰:“城池舊迹,山水得名,皆傳諸委巷,用為故實,鄙哉。

    ”則朱氏所謂民間流行之書者,其意固别有在矣。

    是書流傳頗罕,即藏書家如徐興公、錢遵王之屬皆不著于錄,乃付之梓人以廣其傳,其鄙見所及間有可備讨論者,亦為條系卷末。

    昔胡身之注通鑒,其釋唐末五代地理資是書為多,故今所考核亦多徵胡注。

    第胡于通鑒卷二百七十二注雲:“九域志于大梁注及滑州注其道裡遠近自有微差者,今不敢輕改,因兩存之,中間若此類頗多。

    ”則亦以見古人著書每并存異說,以待參檢,而疑事毋質尤為吾人讀書之要務也。

    又沈存中言熙甯中廢并天下州縣,迄八年凡廢州、軍、監三十一,縣一百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