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王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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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存字正仲,潤州丹陽人。幼善讀書,年十二,辭親從師于江西,五年始歸。時學者方尚雕篆,獨為古人數十篇,鄉老先生見之,自以為不及。
慶曆六年,登進士第,調嘉興主簿,擢上虞令。豪姓殺人,久莫敢問,存至,按以州吏受赇,豪賂他官變其獄,存反為罷去。久之,除密州推官。修潔自重,為歐陽、呂公著、趙所知。治平中,入為國子監直講,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曆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史館檢讨、知太常禮院。存故與王安石厚,安石執政,數引與論事,不合,即謝不往。存在三館曆年,不少貶以幹進。嘗召見便殿,累上書陳時政,因及大臣,無所附麗,皆時人難言者。
元豐元年,神宗察其忠實無黨,以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注。時起居注雖日侍,而奏事必禀中書俟旨。存乞複唐貞觀左右史執筆随宰相入殿故事,神宗韪其言,聽直前奏事,自存始也。
明年,以右正言、知制诰、同修國史兼判太常寺。論園丘合祭天地為非古,當親祠北郊如同禮。官制行,神宗切于用人,存請自熙甯以來群臣緣論事得罪,或诖誤被斥而情實納忠非大過者,随材召擢,以備官使。語合神宗意,收拔者甚衆。又言:“赦令出上恩,而比歲議法治獄者,多乞不以赦降原減。官司谒禁,本防請托,而吊死問疾,一切杜絕,皆非便也。”執政不悅。
五年,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京師并河居人,盜鑿汴是以自廣,或請令培築複故,又按民廬侵官道者使撤之。二謀出自中人,既有诏矣。存曰“此吾職也。”入言之。即日弛其役,都人馭呼相慶。進樞密直學士,改兵部尚書,轉戶部。神宗崩,哲宗立,永裕陵财費,不逾時告備,宰相乘間複徒之兵部。太仆寺請内外馬事得專達,毋隸駕部。存言:“如此,官制壞矣。先帝正省、台、寺、監之職,使相監制,不可徇有司自便,而隳已成之法。”元初,還戶部,固辭不受。二年,拜中大夫、尚書右丞。三年,遷左丞。
有建議罷教畿内保甲者,存言:“今京師兵籍益削,又廢保甲不教,非國家根本久長之計。且先帝不憚艱難而為之,既已就緒,無故而廢之,不可。”門下侍郎韓維罷,存言:“去一正人,天下失望,忠黨沮氣,讒邪之人争進矣。”又論杜純不當罷侍禦史,王觀不當罷谏官。
四方奏谳大辟,刑部援比請貸,都省屢以無可矜恕卻之。存曰“此祖宗制也。
有司欲生之,而朝廷破例殺之,可乎?”又言:“比廢進士專經一科,參以詩賦,失先帝黜詞律、崇經術之意。”河決而北幾十年,水官議還故道,存争之曰:“故道已高,水性趨下,徒費财力,恐無成功。”卒辍其役。蔡确以詩怨讪,存與範純仁欲薄其罪,确再貶新州,存亦罷,以端明殿學士知蔡州。始,存之徙兵部,确力也。至是,為确罷,士大夫善其能損怨。歲餘,加資政殿學士、知揚州。揚、潤相去一水,用故相例,得歲時過家上冢,出賜錢給鄰裡又具酒食召會父老,親與酬酢,鄉黨傳為美談。
召為吏部尚書。時,在廷朋黨之論浸熾,存為哲宗言:“人臣朋黨,誠不可長,然或不察,則濫及善人。慶曆中,或指韓琦、富弼、範仲淹、歐陽為黨,賴仁宗聖明,不為所惑。今日果有進此說者,願陛下察之。”由是複與任事者戾,除知大名府,改知杭州。
紹聖初,請老,提舉崇禧觀,遷右正議大夫緻仕。舊制,當得東宮保薄,議者指存嘗議還西夏侵地,故殺其恩典,既而降通議大夫。存嘗悼近世學士貴為公卿,而祭祀其先,但循庶人之制。及歸老築居,首營家廟。建中靖國元年,卒,年七十九。贈左銀青光祿大夫。
存性寬厚,平居徇恂,不為詭激之行,至其所守,确不可奪。司馬光嘗曰:“并馳萬馬中能駐足者,其王存乎!”
慶曆六年,登進士第,調嘉興主簿,擢上虞令。豪姓殺人,久莫敢問,存至,按以州吏受赇,豪賂他官變其獄,存反為罷去。久之,除密州推官。修潔自重,為歐陽、呂公著、趙所知。治平中,入為國子監直講,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曆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史館檢讨、知太常禮院。存故與王安石厚,安石執政,數引與論事,不合,即謝不往。存在三館曆年,不少貶以幹進。嘗召見便殿,累上書陳時政,因及大臣,無所附麗,皆時人難言者。
元豐元年,神宗察其忠實無黨,以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注。時起居注雖日侍,而奏事必禀中書俟旨。存乞複唐貞觀左右史執筆随宰相入殿故事,神宗韪其言,聽直前奏事,自存始也。
明年,以右正言、知制诰、同修國史兼判太常寺。論園丘合祭天地為非古,當親祠北郊如同禮。官制行,神宗切于用人,存請自熙甯以來群臣緣論事得罪,或诖誤被斥而情實納忠非大過者,随材召擢,以備官使。語合神宗意,收拔者甚衆。又言:“赦令出上恩,而比歲議法治獄者,多乞不以赦降原減。官司谒禁,本防請托,而吊死問疾,一切杜絕,皆非便也。”執政不悅。
五年,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京師并河居人,盜鑿汴是以自廣,或請令培築複故,又按民廬侵官道者使撤之。二謀出自中人,既有诏矣。存曰“此吾職也。”入言之。即日弛其役,都人馭呼相慶。進樞密直學士,改兵部尚書,轉戶部。神宗崩,哲宗立,永裕陵财費,不逾時告備,宰相乘間複徒之兵部。太仆寺請内外馬事得專達,毋隸駕部。存言:“如此,官制壞矣。先帝正省、台、寺、監之職,使相監制,不可徇有司自便,而隳已成之法。”元初,還戶部,固辭不受。二年,拜中大夫、尚書右丞。三年,遷左丞。
有建議罷教畿内保甲者,存言:“今京師兵籍益削,又廢保甲不教,非國家根本久長之計。且先帝不憚艱難而為之,既已就緒,無故而廢之,不可。”門下侍郎韓維罷,存言:“去一正人,天下失望,忠黨沮氣,讒邪之人争進矣。”又論杜純不當罷侍禦史,王觀不當罷谏官。
四方奏谳大辟,刑部援比請貸,都省屢以無可矜恕卻之。存曰“此祖宗制也。
有司欲生之,而朝廷破例殺之,可乎?”又言:“比廢進士專經一科,參以詩賦,失先帝黜詞律、崇經術之意。”河決而北幾十年,水官議還故道,存争之曰:“故道已高,水性趨下,徒費财力,恐無成功。”卒辍其役。蔡确以詩怨讪,存與範純仁欲薄其罪,确再貶新州,存亦罷,以端明殿學士知蔡州。始,存之徙兵部,确力也。至是,為确罷,士大夫善其能損怨。歲餘,加資政殿學士、知揚州。揚、潤相去一水,用故相例,得歲時過家上冢,出賜錢給鄰裡又具酒食召會父老,親與酬酢,鄉黨傳為美談。
召為吏部尚書。時,在廷朋黨之論浸熾,存為哲宗言:“人臣朋黨,誠不可長,然或不察,則濫及善人。慶曆中,或指韓琦、富弼、範仲淹、歐陽為黨,賴仁宗聖明,不為所惑。今日果有進此說者,願陛下察之。”由是複與任事者戾,除知大名府,改知杭州。
紹聖初,請老,提舉崇禧觀,遷右正議大夫緻仕。舊制,當得東宮保薄,議者指存嘗議還西夏侵地,故殺其恩典,既而降通議大夫。存嘗悼近世學士貴為公卿,而祭祀其先,但循庶人之制。及歸老築居,首營家廟。建中靖國元年,卒,年七十九。贈左銀青光祿大夫。
存性寬厚,平居徇恂,不為詭激之行,至其所守,确不可奪。司馬光嘗曰:“并馳萬馬中能駐足者,其王存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