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王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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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存字正仲,潤州丹陽人。
幼善讀書,年十二,辭親從師于江西,五年始歸。
時學者方尚雕篆,獨為古人數十篇,鄉老先生見之,自以為不及。
慶曆六年,登進士第,調嘉興主簿,擢上虞令。
豪姓殺人,久莫敢問,存至,按以州吏受赇,豪賂他官變其獄,存反為罷去。
久之,除密州推官。
修潔自重,為歐陽、呂公著、趙所知。
治平中,入為國子監直講,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曆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史館檢讨、知太常禮院。
存故與王安石厚,安石執政,數引與論事,不合,即謝不往。
存在三館曆年,不少貶以幹進。
嘗召見便殿,累上書陳時政,因及大臣,無所附麗,皆時人難言者。
元豐元年,神宗察其忠實無黨,以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注。
時起居注雖日侍,而奏事必禀中書俟旨。
存乞複唐貞觀左右史執筆随宰相入殿故事,神宗韪其言,聽直前奏事,自存始也。
明年,以右正言、知制诰、同修國史兼判太常寺。
論園丘合祭天地為非古,當親祠北郊如同禮。
官制行,神宗切于用人,存請自熙甯以來群臣緣論事得罪,或诖誤被斥而情實納忠非大過者,随材召擢,以備官使。
語合神宗意,收拔者甚衆。
又言:“赦令出上恩,而比歲議法治獄者,多乞不以赦降原減。
官司谒禁,本防請托,而吊死問疾,一切杜絕,皆非便也。
”執政不悅。
五年,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
京師并河居人,盜鑿汴是以自廣,或請令培築複故,又按民廬侵官道者使撤之。
二謀出自中人,既有诏矣。
存曰“此吾職也。
”入言之。
即日弛其役,都人馭呼相慶。
進樞密直學士,改兵部尚書,轉戶部。
神宗崩,哲宗立,永裕陵财費,不逾時告備,宰相乘間複徒之兵部。
太仆寺請内外馬事得專達,毋隸駕部。
存言:“如此,官制壞矣。
先帝正省、台、寺、監之職,使相監制,不可徇有司自便,而隳已成之法。
”元初,還戶部,固辭不受。
二年,拜中
幼善讀書,年十二,辭親從師于江西,五年始歸。
時學者方尚雕篆,獨為古人數十篇,鄉老先生見之,自以為不及。
慶曆六年,登進士第,調嘉興主簿,擢上虞令。
豪姓殺人,久莫敢問,存至,按以州吏受赇,豪賂他官變其獄,存反為罷去。
久之,除密州推官。
修潔自重,為歐陽、呂公著、趙所知。
治平中,入為國子監直講,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曆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史館檢讨、知太常禮院。
存故與王安石厚,安石執政,數引與論事,不合,即謝不往。
存在三館曆年,不少貶以幹進。
嘗召見便殿,累上書陳時政,因及大臣,無所附麗,皆時人難言者。
元豐元年,神宗察其忠實無黨,以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注。
時起居注雖日侍,而奏事必禀中書俟旨。
存乞複唐貞觀左右史執筆随宰相入殿故事,神宗韪其言,聽直前奏事,自存始也。
明年,以右正言、知制诰、同修國史兼判太常寺。
論園丘合祭天地為非古,當親祠北郊如同禮。
官制行,神宗切于用人,存請自熙甯以來群臣緣論事得罪,或诖誤被斥而情實納忠非大過者,随材召擢,以備官使。
語合神宗意,收拔者甚衆。
又言:“赦令出上恩,而比歲議法治獄者,多乞不以赦降原減。
官司谒禁,本防請托,而吊死問疾,一切杜絕,皆非便也。
”執政不悅。
五年,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
京師并河居人,盜鑿汴是以自廣,或請令培築複故,又按民廬侵官道者使撤之。
二謀出自中人,既有诏矣。
存曰“此吾職也。
”入言之。
即日弛其役,都人馭呼相慶。
進樞密直學士,改兵部尚書,轉戶部。
神宗崩,哲宗立,永裕陵财費,不逾時告備,宰相乘間複徒之兵部。
太仆寺請内外馬事得專達,毋隸駕部。
存言:“如此,官制壞矣。
先帝正省、台、寺、監之職,使相監制,不可徇有司自便,而隳已成之法。
”元初,還戶部,固辭不受。
二年,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