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王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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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存字正仲,潤州丹陽人。

    幼善讀書,年十二,辭親從師于江西,五年始歸。

    時學者方尚雕篆,獨為古人數十篇,鄉老先生見之,自以為不及。

     慶曆六年,登進士第,調嘉興主簿,擢上虞令。

    豪姓殺人,久莫敢問,存至,按以州吏受赇,豪賂他官變其獄,存反為罷去。

    久之,除密州推官。

    修潔自重,為歐陽、呂公著、趙所知。

    治平中,入為國子監直講,遷秘書省著作佐郎,曆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史館檢讨、知太常禮院。

    存故與王安石厚,安石執政,數引與論事,不合,即謝不往。

    存在三館曆年,不少貶以幹進。

    嘗召見便殿,累上書陳時政,因及大臣,無所附麗,皆時人難言者。

     元豐元年,神宗察其忠實無黨,以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注。

    時起居注雖日侍,而奏事必禀中書俟旨。

    存乞複唐貞觀左右史執筆随宰相入殿故事,神宗韪其言,聽直前奏事,自存始也。

     明年,以右正言、知制诰、同修國史兼判太常寺。

    論園丘合祭天地為非古,當親祠北郊如同禮。

    官制行,神宗切于用人,存請自熙甯以來群臣緣論事得罪,或诖誤被斥而情實納忠非大過者,随材召擢,以備官使。

    語合神宗意,收拔者甚衆。

    又言:“赦令出上恩,而比歲議法治獄者,多乞不以赦降原減。

    官司谒禁,本防請托,而吊死問疾,一切杜絕,皆非便也。

    ”執政不悅。

     五年,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府。

    京師并河居人,盜鑿汴是以自廣,或請令培築複故,又按民廬侵官道者使撤之。

    二謀出自中人,既有诏矣。

    存曰“此吾職也。

    ”入言之。

    即日弛其役,都人馭呼相慶。

    進樞密直學士,改兵部尚書,轉戶部。

    神宗崩,哲宗立,永裕陵财費,不逾時告備,宰相乘間複徒之兵部。

    太仆寺請内外馬事得專達,毋隸駕部。

    存言:“如此,官制壞矣。

    先帝正省、台、寺、監之職,使相監制,不可徇有司自便,而隳已成之法。

    ”元初,還戶部,固辭不受。

    二年,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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