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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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俗雜記 生番 『諸羅鳳山番,有土番、野番之别。

    野番在深山中,疊嶂如屏,連峰插漢;深林密箐,仰不見天;棘刺藤蘿,舉足觸礙;蓋自洪荒以來,斧觔所未入。

    野番巢居穴處,血飲毛茹,種類實繁。

    其升高陟巅、越箐度莽之捷,可以追驚猿、逐駭獸。

    平地諸番恒畏之,無敢入其境。

    客冬有賴科者,欲通山東土番,與七人為侶,晝伏夜行;從野番中越度萬山,竟達東面。

    東番導遊各社,禾黍芃芃,比戶殷富;謂苦野番間阻,不得與山西通,欲約西番夾擊之。

    又曰:寄語長官,若能以兵相助,則山東萬人鑿山通道,東西一家,共輸貢賦,為天朝民矣。

    有當事者能持其議,與東番約期夾擊,剿撫并施,烈澤焚山,夷其險阻,則數年後未必不變荊棘為坦途,而化盤瓠■〈棘上火下〉筰為良民也』(稗海紀遊)。

     『諸羅山以上,皆在深溪峻嶺之間。

    惟知采捕獐鹿,聽商貿易,鮮食衣毛,所異于禽獸者幾希矣!番之性雖剛而很;但見小而善疑,故無非分之求。

    其技善奔走,穿藤攀棘,捷于猿猱。

    所用之器,镖槍最利,竹弓竹箭雖不甚競,而射飛逐走,發無不中。

    傥使稍有知識,偶或蠢動,亦非易制之衆也』(諸羅雜識)。

     『台灣生番,素喜為亂;苟有不足,則出山屠殺商民。

    然撫此類也,若專以威,則難搗其穴;或柔以惠,則難飽其貪。

    要當示之以威武,懷之以德意,駕馭有術,不敢背叛。

    且各社自樹其黨,不相統轄,力分則薄,較易繩束。

    又其俗尚殺人,以為武勇;所屠人頭,挖去皮肉,煮去脂膏,塗以金色,藏諸高閣,以多較勝,稱為豪俠雲』(海上事略)。

     熟番 『平地近番,不識不知,無求無欲,日遊于葛天、無懷之世,有擊壤、鼓腹之遺風。

    往來市中,狀貌無甚異;惟兩目坳深,瞪視似稍别。

    其語多作都盧嘓辘聲;呼酒曰打喇酥,煙曰笃木固。

    相傳元人滅金,金人有浮海避元者,為飓風飄至,各擇所居,耕鑿自贍;數世之後,忘其所自,而語則未嘗改。

    終歲不知春夏,老死不知年歲。

    有金錢無所用,故不知蓄積。

    秋成納稼,計終歲所食有餘,則盡付曲糱。

    無男女皆嘗酒當屋必自構,衣必自織。

    績麻為網,屈竹為弓,以獵以漁,罔非自為而用之。

    腰間一刃,凡所成造,皆出于此。

    惟陶冶不能自為。

    得鐵則取澗中兩石自槌之,久亦成器。

    社推一、二人為土官,非滇廣征賦稅、操殺奪、擁兵自衛者比』(稗海紀遊)。

     『土番非如雲、貴之貓、獠、猺、獞,各分種類聚族而居者也。

    社之大者,不過一、二百丁;社之小者,止有二、三十丁。

    見在各社,有正、副土官,以統攝番衆;然亦文項蒙頭,無分體統:考其實,即内地裡長、保長之役耳』(東甯政事集)。

     社商 『紅毛始踞時,平地土官悉受約束;犯法殺人者,剿滅無孑遺。

    鄭氏繼至,立法尤嚴;誅夷不遺赤子,并田疇廬舍廢之。

    諸番謂:鄭氏來,紅毛畏逃;今鄭氏又剿滅,帝真天威矣。

    故其人既愚,又甚畏法。

    郡縣有财力者,認辦社課,名曰社商。

    社商又委通事、夥長輩,使居社中。

    凡番一粒一毫,皆有籍稽之。

    射得麋鹿,盡取其肉為脯,并取其皮;二者輸賦有餘。

    然脧削無厭,祖所有不異己物。

    平時事無巨細,悉呼男婦孩稚供役;且納番婦為妻妾,有求必與,有過必撻,而番人不甚怨之。

    苟能化以禮義,風以詩書,教以蓄有備無之道,制以衣服、飲食、冠婚、喪祭之禮,遠在百年、近則三十年,将見風俗改觀,率循禮教,甯與中國之民有異乎!餘謂欲化番人,必如唐韋臯、宋張詠之治蜀,久任數十年,不責旦暮之效然後可。

    噫!蓋亦難言矣!然又有暗阻潛撓于中者,則社棍是也。

    謀長、夥長、通事熟識番情,複解番語,父死子繼,流毒無已。

    社商有虧折耗費,此輩坐享其利。

    社商率一、二歲更易,此輩雖死不移。

    利番人之愚,又欲番人之貧;愚則攫奪惟意,貧則力不敢抗。

    即有以冤訴者,番語味離不能達情,通事颠倒以對,番人反受呵譴。

    是舉世所當哀矜者,莫番若矣!乃以其異類,且歧視之;見其無衣,曰是不知寒;見其雨行露宿,曰彼不緻疾;見其負重馳遠,曰若本耐勞。

    噫!若亦人也!馬不宿馳,牛無偏駕,否則緻疾;牛馬且然,而況于人乎!抑知彼苟多帛,亦重绨矣,寒胡為哉!彼苟無事,亦安居矣,暴露胡為哉!彼苟免力役,亦暇且逸矣,奔走負戴胡為哉!異其人,何必異其性』(稗海紀遊)。

     社饷 『贌社之稅,在紅夷即有之。

    其法每年五月初二日,主計諸官集于公所;願贌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