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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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收泊八罩水埯澳,嚴申軍令,查定功罪,賞罰官兵。

    十八日進取虎井、桶盤嶼。

    十九日臣坐小趕■〈舟曾〉船,往澎湖内外塹、嵵内細觀形勢。

    二十、二十一兩日,故用老弱驕兵之計,用趕■〈舟曾〉、雙帆艍船分二股,假攻嵵内、内外塹,以分賊勢。

    臣于二十二日再申軍令,分股進發。

    遣臣标随征都督陳蟒、魏明,副将鄭元堂,領趕■〈舟曾〉船雙帆艍船五十隻為一股,從東畔嵵内直入雞籠嶼、四角山,為奇兵夾攻。

    又遣臣标随征總兵董義、康玉,外委守備洪天錫,領趕■〈舟曾〉雙帆艍船五十隻為一股,從西畔内塹,直入牛心灣,作疑兵牽制。

    将大鳥船五十六隻居中,分為八股。

    每股七隻各作三疊。

    臣居中為一股,興化鎮臣吳英領一股居左,平陽鎮臣朱天貴、臣标前營遊擊何應元合領一股居右。

    金門鎮臣陳龍,領一股在次左;臣标署中營參将羅士鉁、署右營遊擊藍理、署後營遊擊曾成,合領一股在次右之右;署銅山鎮臣陳昌,領一股在次左之左;海壇鎮臣林賢領一股在末右;廈門鎮臣楊嘉瑞領一股在末左。

    尚有船八十餘隻,留為後援。

    臣督率嚴陣指揮,直向娘媽宮撲剿。

    賊各處炮城及迎敵炮船、鳥船、趕■〈舟曾〉大小各船,四面齊出迎敵。

    每賊炮船安紅衣大銅炮一位,重三、四千觔,在船頭;兩邊安發熕二十餘門不等,鹿铳一、二百門不等。

    炮火矢石交攻,有如雨點,煙焰蔽天,咫尺莫辨。

    首沖破敵陷陣,乃海壇鎮臣林賢、平陽鎮臣朱天貴、前營遊擊何應元、海壇鎮标左營遊擊吳輝、千總蔡奇鳳、海壇鎮标右營守備林正春、副鋒臣标前營千總林鵬、海壇鎮标右營遊擊江新、圍頭營遊擊陳義、平海營遊擊鄭桂、海壇鎮标中營遊擊許英等。

    其分遣東西二股之官兵船隻,繼進夾擊互攻,自辰至申,我師奮不顧身,抵死擊殺。

    賊被我師用火桶火礶焚毀大炮船十八隻,擊沉大炮船八隻,焚毀大鳥船三十六隻、趕■〈舟曾〉船六十七隻、洋船改戰船五隻。

    又被我師火船乘風燒毀鳥船一隻、趕■〈舟曾〉船二隻。

    逆賊并力死鬥,勢窮難支,用火藥藏于船艙,發沖心炮自焚炮船九隻、鳥船一十三隻。

    賊驚危勢,急跳水,得獲鳥船二隻、趕■〈舟曾〉船八隻、雙帆艍船二十五隻,焚者焚,殺者殺。

    僞征北将軍曾瑞、定北将軍王順、水師副總督左虎衛江欽、統領右先鋒陳諒、戎旗二鎮吳潛、援剿右鎮鄭仁、援剿後鎮陳啟明、宣毅左鎮邱輝、護衛鎮黃聯、後勁鎮劉明、折沖左鎮林順、鬥宿鎮施廷、親軍水師三鎮薛沖、水師一鎮蕭武、水師二鎮陳政、水師四鎮陳立、中提督中鎮洪邦柱、中提督右鎮尤俊、中提督後鎮楊文炳、中提督親随一鎮陳士勳、左龍骧中協黃國助、右龍骧左協莊用、侍衛中鎮黃德、侍衛右協蔡智、侍衛骁翊協蔡添、侍衛領旗協林亮、侍衛左總轄毛興、勇銜中協張顯、勇衛左協林德、勇衛右協陳士勳、勇衛前協曾遂、中提督領兵協吳略、中提督左協林德、中提督前協曾瑞、中提督領旗協吳福、中提督前鋒協陳升、中提督總理協陳國俊、右武衛右協吳遜、右武衛随征二營梁麟、水師二鎮前鋒副将李富、水師二鎮左營副将張欽、水師三鎮左營副将許端、水師三鎮右營副将林耀、援剿右鎮右營廖義、援剿前鎮前鋒營莊超、折沖鎮左營陳勇、左提督後鎮左營王受等四十七員,其餘僞協營領兵監督翼将正副總班總理監營候缺将小頭目焚殺溺死,約計三百餘員。

    焚殺、自焚、跳水溺死賊夥,約計一萬二千有奇。

    屍浮滿海。

    總兵朱天貴被炮穿脅立死,遊擊趙邦試亦被炮擊腦立死,總兵林賢被箭輕傷左臂,總兵吳英被鹿铳輕傷右耳。

    賊止剩有小炮船三隻、小鳥船二隻、趕■〈舟曾〉船十一隻、雙帆艍船十五隻,脫出北面吼門遁走。

    訊知劉國軒乘小快船亦從吼門而逃。

    時值黃昏,難以追殺。

    在山僞将軍果毅中鎮楊德、遊兵鎮陳明、果毅後鎮吳祿、中提督前鎮黃球、璧宿鎮楊章、侍衛後鎮顔國祥、中提督中協副總兵張顯、骁翊營副将洪良佐、統領右先鋒領兵副總兵李錫、右先鋒營副總兵黃顯、右虎衛領兵副總兵江高、果毅鎮下左營林新、左虎衛随征營副将黃豹、左虎衛副将江篇、遊兵鎮中營周烈、前營副将劉隆、果毅後鎮右營副将林好、旗皷中軍嚴澤、親随營正總班阮恢、中提督下副将李芳、管理大炮副将林武、前鎮下随征副将湯興、前鎮下左營副将蔡穆、戎旗二鎮右營副将吳升、果毅中鎮正領兵副将曾勝、中營副将楊傑、左營副将吳振、右營副将陳李、随征營副将黃桂、前鋒營副将張佐春、參将楊彬、僞提督後鎮領兵中軍徐其昌、果毅後鎮左營林和、左翼将廖冬、神威營林啟、後鎮左營楊壯、璧宿鎮随征參将洪存光、候缺親随營參将王建、遊兵鎮親随标參将鄭泗、随标參将何正、前鎮正領班參将林興、沖鋒正總班參将黃峨、左虎衛正領遊擊林尾、副領都司邱升、璧宿鎮旗皷正中軍遊擊林朝晖、宣毅左鎮左營邱睿、果毅中鎮下遊擊王壽、吳旋、賴淑、鄭應,一正領遊擊黃壽、二正領遊擊林明、三正領遊擊林暢、陳賢、王招、四正領遊擊陳勝、遊兵鎮中營遊擊陳恕、前營遊擊薛勇、随标營遊擊施辰、果毅後鎮領兵洪升、坐營中軍劉斌、翼将楊勝、親随營将徐秋、随征營将曾春、遊擊鄭先庚、前鎮随征遊擊顔潛、左翼遊擊錢孟喬、左副領遊擊方勝、右副領遊擊林盛、掌标遊擊陳奕、小監營遊擊戴耀、左副總班都司黃升、右副總班都司黃義、侍衛監營林仕、領旗營陳寅、旗皷中軍林贊、果毅中鎮下都司鄭辛、王友順、何榮、黃桂、李升、吳麟、管炮都司陳鳳、璧宿鎮下正總理候缺都司林英、楊勸、宣令守備林玉、監營守備陳和、副總班守備林麟、副總班守備楊瑞、周明、黃登、中提督下二領林輝明、三領梁三老、果毅中鎮下守備沈雲隆、許福、柯偉、陳仕、陳定、鄭興、陳銮、林長、陳德完、蔡興、洪祿、林鳳、林甫、陳萬、蔣鳳、謝吉、康順、張福、王麟、曾良、陳月、陳尾、遊兵鎮中營守備李忠、前營守備朱義、随标營守備黃二、林彩、許伍、林泰、管炮守備林換、李受、前鎮下守備吳傳、胡哲、龔耀、陳新、提督後鎮沖鋒總班陳斌、候缺親随營王飛龍、正總班曾道興、副總班歐興、都司高升、陳進、果毅後鎮下司總陳貴、楊美、陳桂、總班周虎、中提督下司總林愛、都司林三、侍衛下副領陳祺、遊兵鎮下親标營千總胡進、黃琏、随征千總李四、朱都、王雄、果毅後鎮下都司楊龍、蔡珀、監營林龍、璧宿鎮下都司劉明、許佐、總班程雄、趙和、紅旗官沈冬、陳勝、果毅後鎮下司總謝裡、蔡明、正總班洪忠柳、賜正總理黃三、副總理許攀、随征正總班張猛、紅旗官許卯、何煌、陳勝、董興、總司黃推等,共一百六十五員,帶賊衆四千八百五十三名,倒戈投降。

    臣仰體皇上好生之德,宥其自新,俱已發令剃發;僞鎮營賞以袍帽,賊衆給以銀米,用彰我朝廷不嗜殺鴻恩,以策後效。

     是役也,逆賊盤踞海島四十餘載,荼毒生靈,蹂躏版圖,緻廑皇上宵旰之憂。

    臣體聖衷,誓必滅此淨盡;故雖帶傷負創,賈勇撲剿。

    舟師自十四日深入汪洋巨浸之中,水天相連,稽古以來,六月時序,澎湖無五日和風,怒濤山高,變幻莫測。

    今抵澎旬餘日,海不揚波,俾臣得以調度,七日夜破賊。

    二十二日進師,午刻潮漲較多四尺,莫非上天垂佑,皇上彌天之福,故使扼守澎湖巨魁巨鎮精銳、逆賊巨艦,不數日而全軍覆沒。

    雖各鎮将弁目士卒,戮力用命,實賴皇上天威丕振。

    督臣姚啟聖捐造船隻,捐養水兵,與臣共勷大舉,又親來廈門彈壓,殚心催趱糧饷,挽運不匮;加以厚資犒賞将弁,三軍莫不激勵思奮。

    今日克取澎湖之大捷,皆督臣賞赉鼓舞之功,乃有此成效也。

    拟即乘勝進剿。

    但台灣港道纡回,南風狂湧,深淺莫辨,似應少待。

    八月或十月利在北風,進取萬全。

    倘有機會可破,臣立即進師。

    三軍關系綦重,尤當倍加慎毖,不敢輕舉妄動。

    澎湖為台灣咽喉,今澎湖既已克取,台灣殘賊,必自驚潰膽落,可以相機掃蕩矣。

    但二穴既克掃之後,或去或留,臣不敢自專,合請皇上睿奪。

    或遴差内大臣一員來閩,與督臣商酌主裁;或谕督撫二臣會議,俾臣得以遵行。

    更有請者,臣奉有欽頒功罪格例,賞罰期必嚴明。

    行間将士,首先沖鋒破敵,自當題叙;如逡巡不前,法豈容寬?必宜分别依格究處。

    惟賞功一項,臣前題明暫取二萬五千兩,布政司纔發一萬六千兩,尚少九千兩。

    此番,官兵用命血戰者多,必須從優獎勵,仰候銀兩,遵照格例賞赉。

    又見在進剿台灣,尤切需賞功銀兩,以昭信賞,用鼓士氣。

    伏祈敕部移咨督臣,迅行酌給。

    如投誠官兵中有自願歸農者,臣查其原籍,即行該府縣安插。

    老弱者亦在點汰。

    苦欲入伍者,糧饷在所必需,應動何項錢糧,并乞敕部咨會督臣,撥給策應,使投誠之衆,各得其所,而無流離之歎。

    台灣逆孽,勢必望風歸附。

    蕩平之後,仍遵旨裁汰。

    此十六、二十二等日,水陸官兵攻殺賊衆,死亡者計三百二十九員名,帶傷者計一千八百餘員名,悉被炮火攻擊,以緻傷亡甚多。

    臣将被傷官兵,按其輕重,一等傷每名給銀三兩,二等傷每名給銀二兩,三等傷每名給銀給銀一兩,以資藥費。

    死亡者酌給銀兩,以備殡殓。

    此項銀兩,臣暫為挪應,容備造發給數目細冊,送部稽核發給還項。

    至于格外優恤,出自皇仁。

    其重傷官兵,不能荷戈者,臣俱已撥船載回廈門,延醫調治。

    其所少兵額,另咨督臣,就于陸師挑選,前來補足精兵實數,時常操演,克期合■〈舟宗〉進發。

    至于分派沖鋒、副沖鋒鎮營将弁,配坐鳥船、趕■〈舟曾〉船。

    鳥船每船或配大小将弁閑員及外委員弁二、三十員不等;趕■〈舟曾〉船每船或配十員、八員不等。

    又如鎮将所領一股,每股鳥船七隻,其中分配水陸将弁,首先跳船、焚船者尚多。

    其人疏内未得逐一概列,容臣蕩平台灣奏凱之日,拟定功罪,胪列在事文武官兵員名,備造清冊開報請叙。

    其投誠僞鎮營繳到僞防牌劄,與夫得獲船隻、大炮、甲器、旗幟等項:查所獲紅衣大銅炮十二位,每位重有四、五千觔,炮子大者二十二、三觔,中者十七、八觔,次者十四、五觔。

    鉎鐵大炮二位,每位重七千餘觔,用炮子三十餘觔。

    尚有焚毀炮船所配之炮,俱已沉落在海,見在尋撈。

    其餘大小發炮火甲器等物,容查明一并造冊繳部,以聽查察。

     陳台灣棄留利害疏施琅 台灣北連吳會,南接越峤,延袤數千裡;山川峻峭,港道迂回,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

    隔澎湖一大洋,水道四更。

    明季設水師标于金門所,出汛至澎湖而止,水道亦有七更。

    台灣一地,原屬化外,土番雜處,未入版圖也。

    然其時中國之民潛至,生聚于其間者,已不下萬人。

    鄭芝龍為海寇時,以為巢穴。

    及崇祯元年,鄭芝龍就撫,将此地稅與紅毛,為互市之所。

    紅毛遂聯絡土番,招納内地人民,成一海外之國,漸作邊患。

    至順治十八年,為海逆鄭成功所攻破,盤踞其地,糾集亡命,挾誘土番,荼毒海疆,窺伺南北,侵犯江浙;傳其孫克塽,六十餘年間,無時不仰廑宸衷。

    臣奉旨征讨,親曆其地,備見野沃土膏,物産利溥;耕桑并耦,漁鹽滋生,滿山皆成茂樹,遍處俱植修竹,硫磺水藤,糖蔗鹿皮,以及一切日用之需,無所不有。

    向之所少者布帛耳。

    茲則木棉盛出,經織不乏。

    且舟帆四達,絲縷踵至,饬禁雖嚴,終難杜絕,實肥饒之區,險阻之域。

    逆孽乃一旦凜天威,懷聖德,納土歸命,此誠天以未辟之方輿,資皇上東南之保障,永絕邊海之禍患,豈人力所能緻? 夫地方既入版圖,土番人民,均屬赤子。

    善後之計,尤宜周詳。

    此地若棄為荒陬,複置度外,則今台灣人民稠密,戶口繁息,農工商賈,各遂其生,一行徙棄,安土重遷,失業流離,殊費經營,實非長策。

    況以有限之船,渡無限之民,非閱數年,難以報竣。

    使渡載不盡,苟且塞責,則該地之深山窮谷,竄伏潛匿者,實繁有徒;和同土番,從而嘯聚,假以内地之逃軍流民,急則走險,糾黨為祟,造舟制器,剽掠濱海。

    此所謂藉寇兵而赍盜糧,固昭然較著者。

    甚至此地原為紅毛住處,無時不在涎貪,亦必乘隙以圖。

    一為紅毛所有,則彼性狡黠,所到之處,善為蠱惑人心。

    重以夾闆船隻,制作精堅,從來無敵于海外。

    未有土地可以托足,尚無技倆;若既得數千裡之膏腴,有以依泊,必倡合黨夥,竊窺邊疆,逼近門庭,此乃種禍。

    後來沿邊諸省,斷難晏然無虞。

    至時複勤師遠征,兩涉大洋,波濤不測,恐未易再建成效。

    如僅守澎湖,而棄台灣,則澎湖孤懸汪洋之中,土地單薄,界于台灣,遠隔金、廈,豈不受制于彼?是守台灣即所以固澎湖,台灣、澎湖,連為臂指,沿邊水師,汛防嚴密,各相犄角,聲氣關通,應援易及,可以甯息。

    況昔日僞鄭所以得負抗逋誅者,以台灣為老巢,以澎湖為門戶,四通八達,遊移肆虐,任其所之,我之舟師,往來有阻。

    今地方既為我得,在在官兵,星羅碁布,風期順利,片帆可至,雖有奸萌,不敢複發。

    臣業與部臣撫臣會議。

    部臣撫臣未履其地,去留未敢懸決。

    臣閱曆周詳,不敢遽議輕棄者也。

     伏思我皇上建極以來,仁風遐暢,威聲遠播,四海賓貢,萬國鹹甯;日月所照,霜露所隊。

    凡有血氣者,莫不臣服;以斯方拓之土,奚難設守以為東南數省之藩籬。

    且海氛既靖,内地溢設之官兵,盡可陸續汰減,以之分防台、澎兩處。

    台灣設總兵一員,水師副将一員,陸師參将二員,兵八千名。

    澎湖設水師副将一員,兵二千名。

    通計兵一萬名,足以固守,又無添兵增饷之費。

    其防守總兵、副、參、遊等官,定以三年或二年轉升内地,無緻久任,永為成例。

    在我皇上優爵重祿、推心置腹,大小将弁,誰不勉勵竭忠!然當此地方初辟,該地正賦雜饷,殊宜蠲豁。

    現在一萬之兵食,權行全給;三年後開征,可以佐需。

    抑且寓兵于農,亦能濟用,可以減省,無庸盡資内地之轉輸也。

     蓋籌天下之形勢,必求萬全。

    台灣一地,雖屬外島,實關四省之要害。

    無論彼中耕種,猶能少資兵食,固當議留;即為不毛荒壤,必藉内地挽運,亦斷斷乎其不可棄。

    惟去留之際,利害攸系。

    我朝兵力,比于前代,何等強盛。

    當時封疆大臣,狃于目前苟安,為計劃遷五省邊地,以備寇患,緻賊勢愈熾,而民生颠沛。

    往事不臧,禍延及今,緻遺朝廷宵旰之憂。

    臣仰荷洪恩,天高地厚,行年六十有餘,衰老浮生,頻虞報稱末由,熟審該地形勢,而不敢不言。

    蓋臣今日知而不言,至于後來萬或滋蔓難圖,竊恐皇上責臣以緘默之罪,臣又焉所自逭。

    故當此地方削平,定計去留,莫敢擔承;臣思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圉。

    會議之際,臣雖諄諄極道,難盡其詞。

    在部臣撫臣等,耳目未經,又不能盡悉其概,是以臣會議具疏之外,不避冒渎,以其利害,自行詳細披陳。

    伏祈睿鑒! 請蠲減租賦疏施琅 台灣沃野千裡,則壤成賦,因地為糧,宜稱富足。

    但地處汪洋之中,化阻聲教之外;彌山遍谷,多屬土番;雖知懷服,習性未馴,射獵是事,征供無幾。

    所安于耕漁,可得按戶而問賦者,皆中國之人,于數十年前,生聚乎其間。

    及鄭逆擁衆盤踞,兵即為農,農即為兵,兼沿海數省之地方人民,有為其所掠而去者,有趨而附者,非習于漁,則與為佃。

    自臣去歲奉旨蕩平僞藩,僞文武官員丁卒與各省難民,相率還籍,近有其半。

    人去業荒,勢所必有。

    今部臣蘇拜等所議錢糧數目,較僞藩鄭克塽所報之額,相去不遠。

    在鄭逆當日,僭稱一國,自為一國之用度。

    因其人地,取其饷賦,未免重科。

    茲部臣等奉有再議之旨,不得不就此數目議覆。

     臣竊見此地,自天地開辟以來,未入版圖。

    今其人民既歸天朝,均屬赤子。

    以我皇上視民如傷,率土鹹被,伏乞沛以格外之澤,蠲減租賦。

    恩出自皇上,不在臣下,使海外諸國,向聞天威而懾服;茲輕賦薄斂,益慕聖德而引領。

    如以會議既定,當按數而征;在道府縣,責成所系,必奉行催科。

    兼以鄭逆向時所征者乃時銀,我之所定者乃紋銀,紋之與時,更有加等。

    茲劉國軒、馮錫範見在京師,乞敕部就近訊詢而知。

    彼夫遐陬初化之人,非孝子順孫,苟或以繁重為苦,輸将不前,保無釀成地方之禍階乎?至時蠢動,為費更甚,何惜減此一、二萬之錢糧哉?且臣前之所以議守此土者,非以其地而可以加賦也。

    蓋熟察該地,屬在東南險遠海外之區,關系數省地方安危,既設官分治,撥兵汛防,則善後之計,宜加周詳。

    今所調守兵一萬,乃就閩省經制水陸兵丁六萬五千七百五十名數内抽調。

    兵無廣額,饷無加增。

    就此議定錢糧數目,蠲減于寇虐之後,使有司得以仰體皇上德意,留心安集撫綏,俾四民樂業,億兆歡戴。

    至數年後,人戶盛繁,田疇悉易,賦稅自爾充益。

    斯時有增無減,豈待按數而征哉?至于興販東洋白糖一項,歲定二萬石;不足之數,聽其在本省之内采買。

    夫本省之去台灣,已隔兩重汪洋。

    以台灣所産白糖,配台灣興販船數,固為妥便;若就本省湊買白糖,涉重洋而至台灣,方興販東洋;則今四方蕩定,六合為一,在台灣可以興販東洋;何本省而不可興販,必藉台灣之名買白糖赴彼興販?此皆部臣蘇拜等慮彼中之錢糧不敷,婉為籌度湊足良法。

    可知台灣錢糧,一時未能裕足故也。

     然在部臣及督撫二臣,未至其地,不知該地情形。

    雖留心區畫,難以曲盡。

    以臣躬親履曆,其于民風土俗、安危利害,無不詳悉。

    天下事言之于已然之後,不若言之于未然之前。

    臣荷恩深重,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如今不言,至于後來或有禍患。

    咎臣以緘默之罪,臣又安所自逭?況臣叨有會議之旨,故不得不盡披陳。

     論開海禁疏施琅 臣聞慮事必計其久遠,防患在圖于未然。

    我皇上深念海宇既靖,生靈塗炭多年,故大開四省海禁,特設關差定稅,聽商民貿捕。

    群生感霈澤之均沾;國家獲泉流之至計。

    顧臣思前因海禁森嚴,堤防易于畫一。

    茲海禁既展,沿海内外,多造船隻飄洋,貿易采捕,紛紛往來,水師汛防,無從稽察。

    竊見在昔明朝,濱海奸徒出沒糾■〈舟宗〉肆害,延至我朝四十餘年,江、浙、閩、粵數省,民靡有甯。

    今德威遠播,四海歸心;惟南之柬埔寨,尚有僞鎮楊彥迪下餘孽黃進,聚艘百餘号;北之浙江烏洋,尚有房錫鵬殘黨及撫而複叛之劉會集艘數十隻,遊移海洋。

    迩來貿易船隻,給有關臣照票而往;采捕船隻,給有道府縣由單而出;業雜無統,兼數省内地積年貧窮,遊手奸宄,實繁有徒;乘此開海,公行出入汛口。

    若嚴于盤查,則以抗旨之罪相加;恐至海外誘結黨類,蓄毒釀禍。

    況見準浙江撫臣趙士麟咨稱:閩省有等漁船,越境荼毒漁民,亟宜禁止等語。

    臣以為展禁開海,固以恤民裕課,尤須審弊立規,以垂永久。

    如今販洋貿易船隻,無分大小,絡繹而發;隻數繁多,赀本有限,饷稅無幾;不惟啟外域之慢,非大國之風;且藉公行私,多載人民,深有可慮。

    如近者臣在省會議,據中軍參将張旺報稱:船戶劉仕明趕缯船一隻,給關票出口,往呂宋經紀。

    其船甚小,所載貨無多,附搭人數,共一百三十三名。

    臣據報,旋即行查;而該船已開去矣。

    一船如此,餘概可知。

    此時内地人民、奸徒,貧乏不少,弗為設法立規,節次搭載而往,恐内地漸見日稀。

    夫以台灣難民,尚荷皇上德意,移入内地安插。

    今内地之人,反聽其相引而之外國,殊非善固邦本之法。

     竊觀外國進貢之船,人數來往有限,豈肯遺留一人,在我中土?更考曆代以來,備防外國,甚為嚴密。

    今雖許其貿易,亦須有制,不可過縱。

    以臣愚見,此飄洋貿易一項,當行之督、撫、提,各将通省之内,凡可興販外國港門,議定洋船隻數,聽官民之有根腳身家,不至生奸者,或一人自造一般,或數人合造一船,聽四方客商貨物附搭;庶人數少而赀本多,饷稅有征,稽查尤易。

    至于外國見我制度有方,行法慎密,自生畏服而遏機端。

    其欲赴南北各省貿易并采捕漁船,亦行督、撫、提,作何設法畫定,互察牽制良規,以杜泛逸海外滋奸。

    則民可以遂其生,國可以佐其用,禍患無自而萌,疆圉永以甯谧,誠為圖治長久之至計。

     夫安不忘危,利當思害。

    苟視為已安已治,無事防範,竊恐前此海疆之患,複見不遠。

    矧兼水師船隻,例限三年小修,五年大修。

    自征剿及渡載投誠僞官兵眷口難民之後,多屬朽壞,擱泊少當于用。

    窮弁不能拮據,整葺請修,猶遲時日;而沿海新造貿捕之船,皆輕快牢固,炮械全備,倍于水師戰艦。

    倘或奸徒竊發,藉其舟楫,攘其赀本,恐至蔓延。

    蓋天下東南之形勢,在海而不在陸。

    陸地之為患也有形,易于消弭;海外之藏奸也莫測,當思杜漸。

    更以台灣、澎湖新辟,遠隔汪洋,設有藏機叵測,生心突犯,雖有鎮營官兵汛守,間或阻截往來,聲息難通,為患抑又不可言矣。

    至時禁止貿捕之議複行,甯惟負我皇上子養億兆之德意,将東南環海地方,不又仰廑宸衷顧慮哉? 蓋自我朝定鼎以來,凡有梗化,精騎一到,率土鹹服;獨此海氛,積年負抗,調發勞費,動關億萬,未獲削平。

    乃幹斷航剿,甫爾蕩定,而四省開洋船隻,出入無禁。

    思患預防,不可一日廢弛。

     臣謬膺職任,在閩言閩。

    當此未然,深知情弊,鰓鰓上陳。

    使臣年力方壯,皇上不以臣為驽骀,尚可竭蹶綢缪;惟年已六十有五,衰老漸及,意在乞休。

    祇荷恩深重,思皇上有千萬世之洪基,臣子孫有千萬世之爵祿,故不能緘默,而言人之所不敢言者。

     請收拾遺棄人才疏施琅 竊惟我朝定鼎以來,凡屬投誠,荷恩錄用,在在竭忠。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