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府志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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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舊習盡更,而元氣漸複,方無負皇上綏柔遠人德意。
乃本道下車以來,訪聞有司官役于招商鏂社時,需索花紅陋規,以緻社商轉剝土番,額外誅求,番不聊生。
更有各衙門差役兵厮經過番社,辄向通事勒令土番撥應牛車,駕駛往來。
緻令僕僕道途,疲于奔命;妨其捕鹿,誤乃耕耘。
因而啼饑呼寒,大半鹑衣鹄面。
至于白取竹木,以供私用;責令駝送,恬不知怪。
種種夙弊,均應痛處嚴革,難再一日姑寬。
除移行鎮、府通行各營會禁外,合就出示通禁。
為此示仰台屬官役、軍民人等知悉:嗣後務遵法紀,盡改前非。
贌社之時,不許指稱花紅等名色,需索分釐陋規;凡經過各番社,不許勒令土番抽撥牛車、擅取竹木,苦累番民。
倘有仍踵前轍,一經訪聞,官則揭報、役則立拿杖斃,斷不姑貸。
各宜凜遵,毋贻後悔! 勸埋枯骨示高拱乾 為曉谕事。
照得見骨則瘗,遂号仁人;捨地而埋,爰稱義塚。
誠以恻怛之心,亘古今而如一者也。
台灣地經初闢,田盡荒蕪,一紙執照,便可耕耘;既非祖父之遺,複無交易之價。
開墾止于一方,而霸佔遂及乎四至,動連阡陌,希遂方圓。
已完課額者,雖曰「急公」;尚屬抛荒者,難免壟斷。
緻窮民欲博一壞之土,而豪強視為世守之業;非管事之勒資,則佃丁之索價。
同為官地,均可蒙庥;爾既可以營生,彼獨不可以送死?揆之情理,豈得其平!除行府、縣知照外,合就出示曉谕。
為此示仰台屬軍民人等知悉:嗣後凡有未墾荒埔,果系官地,聽民營葬;若系批照在民、未經開闢者,亦準附近人民營葬,不許阻撓!如有管事、佃丁藉端勒索,許赴該縣控告,以憑究治;亦不許将人家已闢之地,借稱營葬,希圖侵佔。
敢有故違,一經告發,各治以罪。
慎之,毋忽! 禁饬插蔗并力種田示高拱乾 為嚴禁申饬插蔗并力種田,以期足食,以重邦本事。
照得台灣孤懸海外,止此沿邊一線堪以墾耕。
地利、民力,原自有限,而水陸萬軍之糧糈與數萬之民食,惟于冬成稻穀是賴也。
雖此地之煖甚于内地,然一年之耕種僅止一次收穫。
總因多風少雨,播種、插秧每有愆期;故十年難必有五年之穫。
加以從前蝗蟲之後、繼以飓風,稻穀斂收,鮮有蓋藏。
正當盡力種稻,期以充積倉儲,預防歲歉,庶可望含哺鼓腹,樂享熙皞也。
不謂爾民弗計及此,偶見上年糖價稍長,惟利是趨。
舊歲種蔗,已三倍于往昔;今歲種蔗,竟十倍于舊年。
蕞爾之區,力農止有此數。
分一人之力于園,即少一人之力于田;多插一甲之蔗,即減收一甲之粟。
年複一年,有加無已。
夫果有利爾民,本道豈不樂從。
但爾民愚無遠慮,止知種蔗硖糖便可取利;殊不知人盡種蔗,則出糖倍多,糖多則價必賤,不比上年之糖少價長也明矣。
在歲豐之日,固可以糖易穀輸課并供糧食。
萬一複遇歲歉,寡收稻穀,種田有穀者除完課外,計日防饑,必不見貸于人;爾種蔗者有糖不足以為穀,非特無以完公,更思靡可餬口!數萬軍民需米正多,則兩隔大洋,告籴無門;縱向内地舟運,動經數月,誰能懸釜以待?是爾民向以種蔗自利者,不幾以缺穀自禍欤? 本道監司茲土,愛惜爾民;其足食邦本,不得不鰓鰓過慮也。
合就出示禁饬。
為此示仰所屬士民人等知悉:務各詳繹示饬至意,須知競多種蔗,勢必糖多價賤,允無厚利。
莫如相勸種田,多收稻穀,上完正供、下贍家口;免遇歲歉,呼饑稱貸無門,尤為有益。
除行縣确查,将開過蔗園按畝清查、通報起科外,倘敢仍前争效插蔗,以緻将來有誤軍糈,自幹提究,噬臍莫及!其凜遵之,勿忽! 詳請緩徵帶徵稿周元文 為正供例應開徵,民力實苦不繼,急請寬期以示撫恤事。
查得台郡孤懸海外,屢歲歉收。
今年亢旱之後,繼以颱風;既經罹此災傷,西成似難期望;民心皇皇,實有朝不謀夕之慮。
前據各縣申報前來,卑府随即轉報在案。
惟是定例開載:凡被災州縣于具題之時,錢糧先行停徵十分之三等語;遵行已久。
今查台屬正供粟石,向系十月開徵;若遵照成例,先徵七分,則此等災黎自救不贍,遑顧輸将?必緻群情疑懼,急遽堪虞。
若竟為寬緩,則距明歲五月奏銷之期,又為日無幾。
茲據該縣會詳暫緩開徵,以示撫恤等由前來。
卑府近閱邸抄,本年七月内于欽奉上谕事案内,江南、浙江兩省報災,業蒙大部議覆:将應徵正項錢糧,暫緩兩月等語。
合無仰籲憲仁俯照江、浙緩徵之例,恩賜覈轉,俾海外孑遺稍甦殘喘,官民頂戴鴻慈于罔極矣(四十六年十月初十日詳)! 奉巡撫都院批:『如詳緩徵,檄』。
為海外疊被災傷,窮民困苦已極;籲懇速請緩徵,以蘇民命事。
康熙四十七年閏三月二十八日,據台、鳳、諸三縣裡民吳信、番民貓腰礁等連名佥呈前事。
該卑府查得台郡孤懸海外,地瘠民貧;四十六年又罹旱災,百姓困苦已極。
幸荷憲恩饬令造冊題報,複又詳允緩徵,瀕海災黎已有更生之慶矣。
茲奉部文,已照分數蠲免。
其馀應徵粟石,仰蒙憲饬作速出示開徵。
而各屬裡社莊民,佥以疊際荒歉之後,糊口甚屬艱難;又值農事方興,播種尚少子粒,紛紛哀籲卑府。
伏查台民之困苦,原屬情真。
而奉文開徵之日,已值造報奏銷之時,無論台、鳳二邑,尚有舊欠難完;抑且此等窮黎日食不敷,萬難責令輸納。
即使下吏徒受處分,終于正供無裨。
所當仰請憲仁俯念海外重地,民困堪憐,将台、鳳、諸三縣四十六年分應徵粟石,緩其徵比;于康熙四十七、八兩年帶徵全完。
則是一轉移間,而民困得以稍蘇,正供易于催納;國課民生,兩有裨益。
濱海殘黎,頂戴皇仁當與山海同高深矣(第二詳稿)。
四十七年六月初七日巡撫都察院張題,七月十五日奉旨:『這應徵粟石,著照該撫所題帶徵。
該部知道』。
詳請題蠲台灣五十年正供粟石稿周元文 為欽奉上谕事。
卑府查看得康熙五十年分地丁錢糧,奉旨:『特行蠲免』。
除人丁一項遵照蠲免外,查台郡地畝俱徵本色正供粟,是以不在蠲免數内。
但同屬地畝所徵之賦稅,應與澎湖地種折徵之銀一例請蠲。
再有鳳邑各社土番丁口額徵粟,亦系土番丁米,即如漢民人丁,并入正供谷項内奏報。
又有鳳邑額徵社饷與諸邑額徵社饷一項,因土番不谙耕種,原撥定地土與土番捕鹿,每歲徵收饷銀,即如漢民田畝賦稅。
以上土番丁米與社饷兩項,若不蠲免,則皇恩浩蕩,止及漢民而不及土番。
似應一例請蠲,使土番同被皇仁。
至于三縣額徵雜項饷稅,即如内地各郡無額稅銀。
應否免徵?卑府饬令各縣造具條款簡明清冊,随文申送,伏祈憲台核奪;轉請咨明大部,以便遵行(四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詳)。
五十年正月二十五日奉布政使司牌行:『為查上谕内系赦免地畝人丁,并未并米粟與雜稅等項。
況康熙二十六年錢糧,曾經奉赦。
其台屬雜稅并米粟是否并免,亦有舊例可循。
今據前由,合行駁查。
為此牌仰該府官吏,照依事理,立即查明舊例詳奪,無得率混』。
查得欽奉上谕:『蠲免五十年地丁錢糧』。
緣台灣地畝徵收本色,而各項饷稅又與地丁一疏奏銷,前經詳請憲示:續蒙憲檄駁查二十六年舊例。
卑府旋即轉行三縣去後,茲據該縣詳覆前來。
卑府複又檢查二十六、七兩年奏銷底冊,其正供稻粟及番丁口米,俱系蠲免。
而今次自必照例邀恩,似無容置議矣。
惟是番社饷稅,雖屬雜項錢糧,實與正供地丁一冊奏報,一例處分,并無分别;非同内地正雜判然,處分異等也。
合無詳請憲台俯念海外編氓,恩賜轉詳題請,與正供稻粟番丁米口一體蠲免。
庶群黎鹹沾膏澤,感佩鴻慈,直非淺鮮矣(三月十一日再詳)。
四月十一日司詳院批:『查康熙二十六、七兩年蠲半錢糧,上谕内雲:「地丁各項錢糧,盡行豁免」。
故将内地額徵糧米與台屬額徵供粟,俱行蠲免。
今次上谕,除漕項錢糧外,又奉指明應蠲五十年地畝、人丁銀兩數目;自與前次上谕不同。
況現今内地各屬額徵糧米,奉部盡撥本年兵糧,并未蠲免。
其台屬額粟應否請蠲,仰再細繹二十六、七兩年并今次上谕,妥議通詳。
繳』。
四月二十六日布政使司覆詳,四月二十九日又奉巡撫都察院黃批:『上谕内蠲免地畝、人丁銀兩數目,已經明白指示,并未蠲免糧石。
且各省所屬州縣止徵本色,不徵折色甚多,俱不見題請蠲免。
況此等蠲免,乃亘古未有;曠典洪恩,應出自上裁,不便又請量免,以滋煩渎也』。
看得台灣僻處海疆,民皆耕種為活,故田畝賦稅,即以本色輸納惟正之供。
自入版圖以來,相沿至今,奉行無異。
而康熙二十六、七年奉蠲上下各半年錢糧,遂亦以粟石題請,一例邀免在案。
是皇恩浩蕩,先經溥遍遐陬;而海外群黎,蚤得均沾雨露矣。
近蒙列憲欽奉恩綸,大張告示曉谕,将九省應徵五十年錢糧盡行蠲免。
黃童白叟,共樂昇平;而黑齒雕題,更得恭逢異數。
歡忭踴躍之下,已将五十年正供拟為一體蠲免。
茲蒙憲檄行知院憲批詳,以三縣額粟不在免例,不便據情題請。
甫經奉行出示,而三縣裡民人等即不禁急迫倉皇。
在各裡社番民,竊亦知上憲之意,原出矢慎、矢詳。
但以海外既隸編氓,荒服尤廑宸顧;向來蠲免均得一視同仁,而曠典特隆,反使獨遺台壤。
況以台地正供粟石,即同内地田畝錢糧;兼以鳳邑番丁,皆資收穫以為完納。
則台灣所收供粟,更與本色漕糧、秋米迥不相侔。
施同異受,宜三縣民番之佥連呼籲也。
查各該縣會詳情形,果屬裡社民番呼号迫切;而所引奉天府尹廖題請蠲免米豆之例,亦複相符。
相應據情轉詳,援例具題。
雖恩澤出自睿裁,而海邦數百萬民番,均沾憲慈于無既矣(七月初六日又詳)。
七月三十日巡撫都院黃題,為籲懇天恩事。
康熙四十九年十月初三日欽奉上谕:『直隸、奉天、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各巡撫、府尹所屬康熙五十年應徵地畝銀共七百二十二萬六千一百兩有奇、應徵人丁銀共一百一十五萬一千兩有奇,俱著察明全免;并曆年舊欠一百一十八萬五千四百兩有奇,亦俱著免徵。
欽此』。
欽遵準到部咨,随即刊示通行所屬,遍行曉谕,宣布皇恩。
各屬紳衿耆民人等,無不籲呼感激,頌戴皇仁,佥呈鳴謝;業經代題在案。
嗣據布政司、糧驿道會詳:『據台灣道、府移詳内稱:「據台灣、鳳山、諸羅三縣各裡番民人等具呈,内地地畝,額編有本色、折色之分,而台灣地畝悉徵本色。
今内地奉蠲折色,止徵本色,而台灣因無折色,不得均邀蠲免。
是海外一郡,同一地畝、同一赤子,未免偏枯,似當一例轸恤」等因,具題籲恩蠲免』前來;因上谕内止免銀兩,并無蠲免糧石字樣,随即批令照舊徵收去後。
今台廈道複據輿情,詳懇題蠲;又經嚴批徵收在案。
伏念台灣府屬台灣、鳳山、諸羅三縣,海表遐陬,番民雜處,惟以墾地種稻為業,歲止一收。
三縣地畝,向來全徵稻粟,并無額編銀兩。
今歲蒙皇上洪恩,蠲免九省地畝人丁銀九百五十馀萬,福建亦在蠲免之内。
而台屬三縣,雖已免人丁等銀二萬馀兩,其地畝因系全徵本色稻穀,未得一例邀恩蠲免。
所有五十年應徵稻粟共一十三萬八千馀石,例應于十月收成之候,催徵完納。
查三縣現在存倉曆年馀剩穀六十五萬馀石,每年支給兵米折穀六萬七千馀石,俱在存倉舊穀内支給。
今五十年應徵粟石,疊據該司道懇詳具題蠲免;随面商督臣範,亦以事關民情,理合上聞。
可否俯念海外曆年安分急公番民,特與蠲免,以資培養?洪恩出自聖主,不敢冒昧具題。
謹繕摺密奏,伏乞睿鑒施行』。
九月二十二日奉旨:『該部議奏』。
十月初二日奉旨:『台灣府屬五十年應徵粟石,已經徵完,在官雖蠲免,小民無益。
其應徵五十一年粟石,著行蠲免』。
行豁吳國琛、薛雲樹等沙壓無徵賠累正供粟一千七百八十三石四鬥五升零就各裡報墾升科田園勻攤稿周元文 監生吳國琛呈,為萬死一生事。
痛琛父吳吉在日,被惡胥張元套騙,将伊荒瘠上則田一十九甲三分、年應徵粟一百六十九石八鬥四升,賣父銀二十兩。
父在日,已變産賠課。
及父三十八年病故,琛無奈又将家赀賠盡,慘無栖身之地。
僅存妻子,樂歲有啼饑之慘。
緻累曆任縣主代賠,業蒙解憲追比,遂蒙前任太老爺靳恩免,又蒙太老爺衛憐免可質。
至四十四年現任縣主老爺宋開徵,知琛課累家貧,所凡比較,徒付一歎。
今蒙太老爺親比,琛自知課粟難免。
但連年荒饑,家貧莫措,将欲賣妻乎?難舍結髮之情;欲賣子乎?必至絕後之慘!倘賣妻兒,可免後來之賠;雖割情絕後,亦所甘心。
但今賣賠于前,而後日之累又至;可賣之妻兒有盡,而賠累之課粟無窮。
輾轉思維,必死方休;所有一生之路者,惟望太老爺格外施仁耳!無奈瀝情匍訴,叩乞憐察,行縣主清勘:果否抛荒,有無賠累?生死銜結,公侯萬代。
切呈。
四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批:『仰鳳山縣速查報』。
〔縣詳駁稿〕為照額徵粟石,關係國儲,難容虧缺;以熟作荒,捏報冒免,更幹嚴例。
茲因吳國琛以田荒賠課具訴批查;而該縣詳報,荒蕪沙壓上中則計二百四十甲零,曆年欠粟計五千五百石有奇,并無下則田地。
夫農民之胼胝,原擇膏腴之地,豈有舍膏腴之地抛荒,而盡力于下則之地乎?無是理也。
況數年來雨水不齊,沙壓田地胡為乎來哉?且台灣開闢年久,人民輻辏,深山窮谷之中,尚且請墾芟除耕種;又誰肯棄已成上、中則田地,抛荒如許之多乎?其捏飾混報,希圖冒免,此又不待問而知也。
即或間有一、二果系抛荒,該縣見聞真确。
而淡水港東西裡社新墾甚多,一望無際;且多系有水源灌溉膏腴田地,其所報陞科者,十未有一,又俱以下園科則具報。
此本府親曆其地,所目睹者也。
然此盈彼縮,該縣職司民牧,何難設法通融,以盈補縮。
合就駁查,為此牌仰該縣官吏,照依指駁事理,立即冊報。
各戶沙壓抛荒田地,逐一按戶親勘,丈明甲數;出具『并無捏報,察出甘罪』印結,造冊申報。
仍将淡水港東西裡社新墾田地,備細檢查。
原請四至及報課某則若幹?逐一勘丈,按戶按畝造冊;亦具『并無漏報』印結,一并詳送。
務要以盈補缺,無得任聽胥役乘機吓詐,以上作下、以田作園,徇情混報。
或經訪聞、或被告發,官則詳參,胥役立斃杖下。
本府一片婆心,上為國儲,下恤民生;言出法随,毋得自贻伊戚。
慎速! 十二月初三日縣詳:『查看得賦從田出,田應佃耕。
設或土田崩陷,佃丁逃亡,則維正之供,未見其急公恐後者也。
卑職奉調到台,接徵伊始,查吳國琛等各戶額賦纍纍,升合不完。
究其逋欠之由,皆因所有之田水衝沙壓;從而歲歲抛荒,課存人亡,不一而足。
既不忍嚴行催徵,又無由為之開豁。
因循五載,賠貱至今。
統而計之,不下數千馀石。
葢緣卑職身任地方,凡此之人,等于無告;是以不惜多方賠墊,始得如期奏銷。
茲蒙憲台察閱比簿,行将失額田畝逐一查明,寓撫字于催科,真足永蘇民困。
卑職承宣德意,理應刻期申詳;緣田數繁多,裡莊星散,乃為詳明履勘,俾以少無遺漏。
仰蒙憲饬遵照行查,續據典史葉廷獻詳報丈勘田園以及抛荒田畝各冊前來;卑職按冊查考,酌量攤勻,補縮于盈、裒多益寡。
降其科則,俾失額之地,可以勉力招耕;益以正供,俾新墾之田,不緻從中隐漏:供課适合,輸納惟均。
一攤勻間,而使數年賠累之田,一且得免抛荒之苦。
雖卑職前此賠墊數千石,今已無容複問;而自此以往,田無失額、佃不逃亡,國課民生,何莫非憲台拯救之力。
現将改定科則以及攤補粟石清冊,随文呈送。
伏候察奪批示,以便改入比簿,查照催徵。
至于吳國琛、薛雲樹、薛禹等田地既經改降科則,自應設法招佃開墾,輪完課粟。
如或不能招墾完納,請以此項田畝出示另招墾耕,以免後累者也』。
批:『如詳行。
繳』。
審革阿猴搭樓等各社通事給追原騙粟石審語并酌定通事辛勞使費等項立木以垂永遠 周元文 審得阿猴等五社通事許安等,皆奸狡之徒也。
緣各社土番賦性癡愚,不癡漢字;畜以異類,肆其魚肉,固非一朝一夕矣。
台灣自開闢以來,各邑土番俱有正供粟石。
因其語言各别,不能赴倉完納,每社設有通事,代其催辦供役,議貼辛勞粟石。
此系因地而施,不得不然也。
讵意事久弊生,借各項使費名色,于正供之外,加派數倍;将本年之粟,盡取無遺。
無怪乎阿猴等社土番,聚集呼冤,連名佥控也。
揆其情事,總緣番納正供,交穀既無收字、完糧不給官串。
一任通事派徵,言欠即欠、言完即完。
今經當堂研訊,追出通事日收清簿,發經曆司與書記、土官三面清算。
四十六、七兩年正供俱已全完,且有多收粟石各數倍不等。
許安等猶敢逞其如簧,以為盤運上倉耗折。
夫即有耗折,倉費何至如許?則其濫派侵肥,已百喙無辭矣。
其多取粟石,本應按數追給;姑念腳運耗折不無所費,各量追數百石,分給土番。
許安等從寬枷責,俟追完日行牌革逐可也。
酌定番粟: 一、每石加耗粟三升。
一、每全戶番夫婦年貼粟二石。
一、另發給各營兵米粟所需車工船稅等項(土官應自料理)。
以上各條,刊立木榜,豎各社通要去處;使家喻戶曉,以垂永遠之規,鹹使遵守。
申請嚴禁偷販米穀詳稿周元文 為請申嚴偷米穀之禁,以足民食事。
竊照台郡當初闢之區,地廣人稀,菽粟有馀,原稱産米之地。
自數十年以來,土著之生齒既繁,閩、廣之梯航日衆;綜稽簿籍,每歲以十數萬計。
一郡三邑出産幾何?即以歲收豐盈,僅足以供本地兵民日食。
況所屬三縣,惟有鳳、諸二邑出産米穀;其台灣一縣,地土高燥,僅堪種蔗、種菁。
以故郡治人民,每皆計日而籴。
既無鄰封接壤可以通融,若将鳳、諸二邑所産之米聽其一任外販,則郡邑赤子勢必告籴無門。
此海外情形,大不同于内郡。
而米谷販運之禁,自不容為之少弛者也。
況台郡自四十一年至今,疊際兇荒;即或未經報災,而所收實為歉薄。
夫以海疆要地,雖□粟有馀,尚當廣事儲蓄。
值茲農無馀粟、戶鮮蓋藏,又安可不加意保釐。
是以曆經卑府詳明各憲,請示嚴禁。
凡有自台出港船隻,無論營哨、商艘,俱聽海防同知查驗,不許夾帶米穀;久經遵行在案。
惟是每遇青黃不接,内地米價高昂,營哨船隻竟以米穀公然夾帶,不聽查驗,揚帆出港;又有商艘通同奸徒,每于暮夜之間,私用小船偷運大船接濟。
兼有内地各營員給發牌照,來台以運載莊粟食米為名,公然販運。
種種透越,弊窦多端。
是以去歲夏間,每米一石,原賣一兩二、三錢不等;而旬日之間,驟騰至二兩三、四錢。
米價騰湧,以緻民心驚惶。
茲去冬收成更薄,而人民之聚集愈繁,現今甫及春耕,米價每石即貴至一兩五、六錢。
将來青黃不接,又不知作何高昂?若為防患未然,不得不預請憲台,嚴加示禁;并賜通饬各協營,凡有營哨船隻,自台出港,務聽海防同知加謹查驗,不許夾帶米穀出港。
如有不遵查驗,揚航直去,許該廳詳明拏究。
如此,則未雨綢缪,庶可以稍為補救;而海外官民,均戴憲慈于無既矣(五十年三月十二日詳)。
總督部院範批:『仰候給示查拿,并移行提督暨總兵官轉饬;仍候撫都院批示。
繳』。
巡撫都院黃批:『商艘通同奸徒暮夜偷運,仰布政司移饬該道府廳嚴禁,并加意查拿重究;營哨船隻夾帶販運,候移咨提鎮查禁。
仍候督部院批示。
繳』。
申禁無照偷渡客民詳稿周元文 為再請申嚴偷渡之禁,以固海邦事。
竊照台郡乃海外荒區,地瘠民貧。
當初闢之始,人民稀少,地利有馀;又值雨水充足,連年大有。
故閩、廣沿海各郡之民,無産業家室者,俱冐險而來,以緻人民聚集日衆。
經蒙上憲洞悉情形,設法嚴戢,已不啻至再、至三矣。
讵意奸頑商艘并營哨船隻辄将無照之人,每船百馀名或多至二百馀名偷渡來台。
其自廈門出港,俱用小船載至口外僻處登舟;其至台,亦用小船于鹿耳門外陸續運載,至安平鎮登岸。
以緻台、廈兩同知,稽查莫及。
即間有拿獲通報者,亦不過千百中之什一耳。
夫以此彈丸之地,所出地利有幾,豈能供此往來無盡之人?匮乏之虞,将恐不免。
且此輩偷渡者,俱系閩、廣遊手之民,其性本非馴良,又無家室顧忌;無怪乎刁悍日甚,而鼠竊之事,日見告聞。
倘此輩再為饑寒所驅,則地方隐害,又不知将何底極?似當亟為設法嚴禁者也。
但台地既歸版圖,則彼此往來,勢難盡為斷絕。
若不稍寬其途,偷渡者仍難禁絕;而偷載者,更得重利矣。
嗣後凡有内地人民欲來台郡,必于原籍該縣具呈開明:其入籍者,必開明前赴台灣某縣某裡或某坊、某社,倚傍親友某人;其探親友者,亦必開明所探親友之住址、姓名;其貿易者,亦必開明住宿之鋪戶姓名,方準給照。
其探親友并貿易之照内,仍開明回籍限期。
此外,凡文武衙門非奉公差遣,不許濫給照票,仍照現行之例,俱由廈門防廳驗明出口;到台,經台防廳驗明,轉發該縣查明。
照内開載取具所探之親友或住宿之鋪戶結存案。
其入籍者,即追銷照票,準其入籍;其探親友并貿易者,仍查照前限驅回。
如此,既不阻其來路,又可慎其稽查。
倘仍有不請縣照偷渡者,必非良民,俱照私越關津例,逐名懲處,押回原籍。
則立法嚴,而奸民庶知斂迹矣(五十年三月十二日詳)。
巡撫都院批:『過台人民,著令各道稽查給照,已經督部院通饬遵照矣。
仰布政司饬知;仍候督部院批示。
繳』。
總督部院批:『仰布政司查照,另檄移行遵照;仍候撫都院批示。
繳』。
薛允控告呂學參案内退出田地三十一甲充為義學公用詳憲批議稿 周元文 該卑府議看得薛允、呂學參二比互争田地一案,退出田地三十一甲零,充為義學公用。
奉批:『另議造冊詳報』。
卑府細思義學之舉,乃所以振興文教、作養人才,甚盛典也。
台灣海外荒島,初入版圖,諸凡政務尚屬未周;荷蒙各憲饬行義學,延師課督,業經設立舉報在案。
但芸窗攻苦,燈火無資,雖欲捐給,終非久遠之計。
今薛、呂二家願将交界之田三十一甲零退出,以充義學公用;是以、虞芮之閒田為塾師之永業,化争訟為絃歌、去驕矜而習禮樂,不可謂非善舉也。
移準防廳取具佃丁湯邦楚等二十三名認佃結狀,并保舉锺起亮充當佃首,董理其事;計田三十一甲零九釐四絲,每甲年交租粟八石,計該粟二百四十八石七鬥二升三合二勺。
查本府義學師金繼美,自前府延入義學以來,課督潛修,生徒濟濟。
相應将前項田地逐年所收籽粒,充入本義學;半為繼美修脯之用,半為寒儒燈火之資。
斬二比之葛藤,長公門之桃李,振興文教誠非淺鮮也。
四十八年三月初五日,奉布政使司批:『兩造退出之田,是否已經陞科?每甲應完糧若幹?今充義學公用,其錢糧作何扣納?未據議及,仰再查明詳報。
繳』。
卑府伏查薛、呂二姓退出之地三十一甲零,原系新墾,未經陞科。
卑府以為既充義學公用,似可免其報墾完糧,是以未曾議及。
且屬瘠薄沙田,每甲僅收租粟八石;而煽颺折耗與夫收租之鬥改折倉鬥,每石約去加二,每甲止得淨粟六石四鬥。
即照下則起科,應扣納正供五石五鬥,則每甲僅馀粟九鬥矣。
夫台郡僻遠之區,文教漸興。
貧窮子弟多有志上進,而苦于膏火無資。
卑府現在廣為招集,每月兩次親詣義學獎勸。
海外孤寒,方在詠歌憲德無疆。
應否俯如前議,賜免陞科;所收租粟,半為延師修脯、半為貧士膏火之資。
弘仁出自憲裁,非卑府所敢擅便也(三月二十七日覆詳)。
四月二十八日,奉巡撫都察院批:『仰饬照例報墾完糧,馀作義學公用。
繳』。
詳請台屬修理戰船捐捧就省修造以甦民困初詳文稿周元文 為戰船屆期,亟請修造,以資巡防事。
細李傭案,應折造船三十一隻。
除澎湖右營三号趕缯船一隻系該營領價賠修外,尚應折造船三十隻。
與福州府對半均分,卑府應折造一十五隻。
台郡僻在海外,百物不産,一切木料以及釘鐵、油、麻、風帆、棕、絲等項盡須遠辦于福州,纡回重洋,腳價浩繁;又有遭風飄失之虞。
即採買之各料概系零星搭運來台,一物不到,不能興工;及至到齊,不可以日月計算。
其在台採買樟料,則苦于鋸匠稀少,不能卒辦;且入山逼近野番,最慮生釁。
而山多鳥道,先需肩運出山,方可車運至廠,亦必經月而後至。
今以十五船之樟料,實屬萬難。
況扣至興修之期,正值農忙之候;勢必重奪農時,荒工失業,于民又為苦累。
卑府既稔知種種艱虞,情願捐資賠墊,委員前超福州省城照依原船丈尺從新打造,庶于軍工不緻遲誤。
惟是打造船隻,例應該營委員協同監造。
其堪駕駛之船,仍令一例駕至省城;其不堪駕駛之船,即就近在台變價。
至于造完之後,亦應照依駕赴福廠之例,監造之員出具收管,領駕回營。
伏祈憲台俯賜轉詳,檄行該營委員赴省協同監造;并帶領舵水于竣工之日領駕回營。
則頂戴憲恩于無既矣。
再詳文稿 為承修船隻數多,匠料募辦艱難;仰祈恩賜暫歸福廠與修,免誤軍工事。
竊照承修戰艦,前蒙詳奉督院批定,台灣并道标共戰艦九十八隻,内一案四十六隻、一案三十一隻。
此兩案,令台灣府與福州府對半分修;其馀陸續屆修船共二十一隻,俱歸台廈道承修。
實屬至公,固當永為遵守。
惟是台廈道衙門承修為戰船期屆請修等事案内,大修船十隻;又船隻已屆修期等事案内,大修船二隻。
此兩案,俱在勘估請修。
而台灣承修為戰船屆期亟請修造等事案内,折造船三十一隻,應與福州府對半均分船一十五隻,亦現在勘估請修。
則道、府總計共船二十七隻。
其承修雖有道、府之分,至于採辦物料動用工匠,凡在台廠均同一體。
夫以海外荒僻之區,百物不産;其造船料物,無不遠購于福州。
種種艱虞,已悉前詳。
至于工匠,台郡不足三十人;以如許船隻,斷不能同時并舉。
若逐船修造,必至報竣無日,勢出萬難。
且曆案留台興修者,不過三、五船或八、九船而止,從未有若是之多。
是以輾轉躊躇,惟有請将台廈道衙門承修兩案之船一十二隻,暫歸福廠就料興修。
蓋在福廠辦料易而工匠多,又不須遠運之腳費,原無幹分賠累。
但此兩案之船,業經奉憲批定,令台廈道衙門承修。
今部文轉瞬即到,倘若彼此推诿,仍然遲誤,而台廠勢又斷難兼修此兩案之船;萬不得已,情願于部價津貼之外,再捐俸銀每船幫貼五十兩,其十二船共幫貼銀六百兩。
不過以同寅之誼,暫煩福州府代為修葺。
而此兩案戰船,仍在台廈道承修數内,并非永歸福廠;其于憲令亦無更易。
伏祈鑒察,恩賜轉詳院憲俯允所請;庶軍工不緻有誤,而承修之員得免遲延之愆矣。
三詳文稿 為承修船隻數多,匠料募辦艱難等事案。
查台、澎五營屆期應大修船兩案,共計一十二隻,系卑府護理憲篆任内經手,應卑府承修之船。
故于奉行勘估之後,即經披曆艱虞,通詳列憲,請将此兩案一十二隻之船暫歸福州府代為修葺。
其于應領部價津貼之外,情願每船津貼銀五十兩,一十二隻共捐津貼銀六百兩。
奉撫憲批行藩憲查議:幫銀是否足用?有無偏累?其船能否駕至福廠?續奉前署督院以前任批定分修,難以紛更,饬令領價辦料;卑府敢不凜遵。
但伏思原詳,乃因卑府本任内尚有應折造一十五隻,系同時屆修,而船隻數多,匠料募辦俱難,出于萬不得已;故情願額外捐貼,暫煩福州府以同寅之誼代為修葺,以求公事無誤。
不過一時權宜,并非永歸福府,業經聲說最明,委非敢有推委之心,妄思更易。
且查修船料物,俱産于内地。
其福廠乃省會之區,百物聚集,購買既便、工匠又多,可以一呼即至;較之海外僻遠之郡,其難易之相去真不可同日而語。
況又自省接運來台,其間曆兩重大洋,實出萬難。
如釘鐵、油、麻等項,猶可整船裝載;至于桅杉各木,乃因風浪洶湧,其勢斷不能整船載運,是以就商船附搭。
夫一物不齊,不可以興工,而幾經纡折耽延,委難以時日計算。
此乃購運料物之艱虞,較諸福廠朝發而夕至者,固有天淵之别矣。
再如台郡工匠稀少,遇三、兩船猶可足用;至船隻數多,若逐漸興修,則竣工無日,勢必遠募内地。
如漳、泉各府有同時屆修之船,則雖有重價,恆苦應募無人。
此乃僱覓匠工之艱虞,較諸福廠之朝呼而夕至者,又不啻有天淵之别矣。
更如台郡止出樟木一項,乃在深山窮谷之中逼近生番,雖十分謹慎,猶恐生端搆釁;加以纡回鳥道,即寸闆寸木皆須人力肩運出山,而後車運至廠,其需用人車民力挽運,未免廢時失業。
其内地購買之各料,自廈搭運,惟桅木與大吉杉木兩項,商船每搭一株,而船即危險,為資本生命所系。
去歲前憲承修三船,以搭運無幾之木料,即有一船遭風,淹死三十馀人。
是以每遇運料,而船戶畏懼,怨聲沸騰。
凡此遠運料物,緻成商民之大累,又悉系福廠之所未有者也。
夫以台、福兩廠承修戰艦,其難易如此判然;而卑府又有額外之捐貼,委無偏枯,實屬足用。
且此案一十二船,俱屆大修,業經卑府會同營員勘驗;而軍工定例森嚴,設若苟可辦理,安敢不竭蹶從事,以期保此微程。
無如再四躊躇,實出于事有萬難,将來勢必遲誤。
與其坐受處分,莫若仰為呼籲,再求上憲之憐察。
伏祈憲台俯察種種艱虞,恩賜詳移各憲,仍将此案一十二船暫煩福州府以同寅之誼代為修葺。
卑府情願每隻船再捐貼銀二十兩,共一十二船連前通共捐貼銀八百四十兩随文批解,并祈憲台轉移司庫。
卑府誠恐将來上誤軍工、下幹岩例,故不惜多方賠墊,以求公事得完;而與福廠興修,實屬足用,并不緻稍有偏累。
倘得邀恩準允,則海外官民均戴弘仁于無既矣。
四詳文稿 為修船之辦料維艱,商民之苦累堪憫;籲請憲慈格外變通,以固海疆,以濟軍工事。
竊照台灣戰艦,開闢之初,系分派通省廳員承修;至三十四年,改令通省州縣;至三十九年,複又議歸通省道府。
凡此屢為變易者,總以戰艦系通省公事,自應責之通省之官,方無偏枯之歎;而軍工例限緊迫,亦衆擎易舉之意也。
乃于四十七年奉前督憲梁饬,将台、澎戰艦九十八隻内派定七十七隻令卑府與福府對半分修;馀船二十一隻,令台廈道承修。
既經上憲立法,卑府何敢再為置喙。
但台郡有萬萬不能承修之勢,若不預為呼籲,則将來必緻贻誤軍工。
是以不避斧钺,披瀝詳請;伏望憲慈,俯賜憐察。
伏查台郡遠在海表,僻處遐方,一切釘鐵、油、麻以及大小木植,皆無出産,必須遠購于延、建、福州等處;由海道曆重洋,其人工船腳之浩費已不待言。
若遇風信平和,而零星搭運一船之料,非一、二月不能運完;倘或風信不順,更難計日。
或有駛至洋中,陡遇飓風,飄至粵省;甚有全船覆沒人物無存者。
縱物料尚可重購,而軍工則已誤期矣。
況大小桅木以及吉木等項,系至重至長之物,以一舟而裝兩根,則過于沉重,礙于戗駛;若止載一根,則船即偏重,不能平穩。
凡此裝儎過洋,殊為商艘之大累。
從前為運料覆沒,俱經通報有案;是以内地商艘,一聞台郡承修戰艦,皆别往貿易,鮮有到台。
是其艱虞,概可見矣。
即如台郡所産樟料一項,俱在南北二路深山窮谷之中,計程千有餘裡;既無舟楫相通,又鮮人夫搬運,必須募番荷負出山,方得車運至府,勢非三,五月不能往還。
若遇霪雨泛漲,道路泥濘,尤難計時而至。
況出樟處所逼近傀儡生番,最易搆釁。
是此樟枋一項,雖非涉海遠購,其挽運之艱難、腳費之浩大,比購之内地更屬萬難。
況各項工匠,在從前原有二、三十名策應;查自近年以來或改行易業、或逃回原籍,現在并無一人。
若興工修造,勢必遠赴漳、泉兩府僱募;俱以重洋浩渺,卒無應募之人。
船工重務,斷不能無匠而成,此又事之至難者也。
是以去年将卑府承修折造十五船、護道任内承修大修十二船,詳明駕赴省廠修造。
今循例詳請等事案内,屆期應修船四十五隻,已奉撫憲會題請修在案。
此系軍工重務,自當竭力承辦,豈容贻誤。
卑府情願将折造船每隻幫貼銀八十兩、大修船每隻幫貼銀六十兩、小修船每隻幫貼銀四十兩,共捐銀一千三百六十兩。
将此二十三船,或并歸福府、或令福府廳員、或閩、侯二縣代為修理;以本地之官,辦本地之料,僱本地之匠,既無重洋運儎之險、商民苦累之慘,又無腳費之浩繁與工匠之難覓。
則諸凡便易,呼應得靈;而又有卑府之捐貼,斷無賠累之處。
似此一為變通,戰艦得以如期告竣;其有益于地方軍工,良非淺鮮。
若以從前之官,曾經在台興修,何獨卑府推诿?但查從前道、府承修各案,凡一切拖運樟枋物料俱系責之于民。
而台郡之民,非開張生理,即系務農耕種,皆不能出身策應;均按戶口出銀,僱番車運。
其中苦累,難以枚舉。
卑府守台四載,念切民瘼,焉肯踵蹈前轍,為此累民之事,以取罪戾?若以卑府去年兩案船工俱在省廠修造,則今次者,何難仍複如此?殊
庶舊習盡更,而元氣漸複,方無負皇上綏柔遠人德意。
乃本道下車以來,訪聞有司官役于招商鏂社時,需索花紅陋規,以緻社商轉剝土番,額外誅求,番不聊生。
更有各衙門差役兵厮經過番社,辄向通事勒令土番撥應牛車,駕駛往來。
緻令僕僕道途,疲于奔命;妨其捕鹿,誤乃耕耘。
因而啼饑呼寒,大半鹑衣鹄面。
至于白取竹木,以供私用;責令駝送,恬不知怪。
種種夙弊,均應痛處嚴革,難再一日姑寬。
除移行鎮、府通行各營會禁外,合就出示通禁。
為此示仰台屬官役、軍民人等知悉:嗣後務遵法紀,盡改前非。
贌社之時,不許指稱花紅等名色,需索分釐陋規;凡經過各番社,不許勒令土番抽撥牛車、擅取竹木,苦累番民。
倘有仍踵前轍,一經訪聞,官則揭報、役則立拿杖斃,斷不姑貸。
各宜凜遵,毋贻後悔! 勸埋枯骨示高拱乾 為曉谕事。
照得見骨則瘗,遂号仁人;捨地而埋,爰稱義塚。
誠以恻怛之心,亘古今而如一者也。
台灣地經初闢,田盡荒蕪,一紙執照,便可耕耘;既非祖父之遺,複無交易之價。
開墾止于一方,而霸佔遂及乎四至,動連阡陌,希遂方圓。
已完課額者,雖曰「急公」;尚屬抛荒者,難免壟斷。
緻窮民欲博一壞之土,而豪強視為世守之業;非管事之勒資,則佃丁之索價。
同為官地,均可蒙庥;爾既可以營生,彼獨不可以送死?揆之情理,豈得其平!除行府、縣知照外,合就出示曉谕。
為此示仰台屬軍民人等知悉:嗣後凡有未墾荒埔,果系官地,聽民營葬;若系批照在民、未經開闢者,亦準附近人民營葬,不許阻撓!如有管事、佃丁藉端勒索,許赴該縣控告,以憑究治;亦不許将人家已闢之地,借稱營葬,希圖侵佔。
敢有故違,一經告發,各治以罪。
慎之,毋忽! 禁饬插蔗并力種田示高拱乾 為嚴禁申饬插蔗并力種田,以期足食,以重邦本事。
照得台灣孤懸海外,止此沿邊一線堪以墾耕。
地利、民力,原自有限,而水陸萬軍之糧糈與數萬之民食,惟于冬成稻穀是賴也。
雖此地之煖甚于内地,然一年之耕種僅止一次收穫。
總因多風少雨,播種、插秧每有愆期;故十年難必有五年之穫。
加以從前蝗蟲之後、繼以飓風,稻穀斂收,鮮有蓋藏。
正當盡力種稻,期以充積倉儲,預防歲歉,庶可望含哺鼓腹,樂享熙皞也。
不謂爾民弗計及此,偶見上年糖價稍長,惟利是趨。
舊歲種蔗,已三倍于往昔;今歲種蔗,竟十倍于舊年。
蕞爾之區,力農止有此數。
分一人之力于園,即少一人之力于田;多插一甲之蔗,即減收一甲之粟。
年複一年,有加無已。
夫果有利爾民,本道豈不樂從。
但爾民愚無遠慮,止知種蔗硖糖便可取利;殊不知人盡種蔗,則出糖倍多,糖多則價必賤,不比上年之糖少價長也明矣。
在歲豐之日,固可以糖易穀輸課并供糧食。
萬一複遇歲歉,寡收稻穀,種田有穀者除完課外,計日防饑,必不見貸于人;爾種蔗者有糖不足以為穀,非特無以完公,更思靡可餬口!數萬軍民需米正多,則兩隔大洋,告籴無門;縱向内地舟運,動經數月,誰能懸釜以待?是爾民向以種蔗自利者,不幾以缺穀自禍欤? 本道監司茲土,愛惜爾民;其足食邦本,不得不鰓鰓過慮也。
合就出示禁饬。
為此示仰所屬士民人等知悉:務各詳繹示饬至意,須知競多種蔗,勢必糖多價賤,允無厚利。
莫如相勸種田,多收稻穀,上完正供、下贍家口;免遇歲歉,呼饑稱貸無門,尤為有益。
除行縣确查,将開過蔗園按畝清查、通報起科外,倘敢仍前争效插蔗,以緻将來有誤軍糈,自幹提究,噬臍莫及!其凜遵之,勿忽! 詳請緩徵帶徵稿周元文 為正供例應開徵,民力實苦不繼,急請寬期以示撫恤事。
查得台郡孤懸海外,屢歲歉收。
今年亢旱之後,繼以颱風;既經罹此災傷,西成似難期望;民心皇皇,實有朝不謀夕之慮。
前據各縣申報前來,卑府随即轉報在案。
惟是定例開載:凡被災州縣于具題之時,錢糧先行停徵十分之三等語;遵行已久。
今查台屬正供粟石,向系十月開徵;若遵照成例,先徵七分,則此等災黎自救不贍,遑顧輸将?必緻群情疑懼,急遽堪虞。
若竟為寬緩,則距明歲五月奏銷之期,又為日無幾。
茲據該縣會詳暫緩開徵,以示撫恤等由前來。
卑府近閱邸抄,本年七月内于欽奉上谕事案内,江南、浙江兩省報災,業蒙大部議覆:将應徵正項錢糧,暫緩兩月等語。
合無仰籲憲仁俯照江、浙緩徵之例,恩賜覈轉,俾海外孑遺稍甦殘喘,官民頂戴鴻慈于罔極矣(四十六年十月初十日詳)! 奉巡撫都院批:『如詳緩徵,檄』。
為海外疊被災傷,窮民困苦已極;籲懇速請緩徵,以蘇民命事。
康熙四十七年閏三月二十八日,據台、鳳、諸三縣裡民吳信、番民貓腰礁等連名佥呈前事。
該卑府查得台郡孤懸海外,地瘠民貧;四十六年又罹旱災,百姓困苦已極。
幸荷憲恩饬令造冊題報,複又詳允緩徵,瀕海災黎已有更生之慶矣。
茲奉部文,已照分數蠲免。
其馀應徵粟石,仰蒙憲饬作速出示開徵。
而各屬裡社莊民,佥以疊際荒歉之後,糊口甚屬艱難;又值農事方興,播種尚少子粒,紛紛哀籲卑府。
伏查台民之困苦,原屬情真。
而奉文開徵之日,已值造報奏銷之時,無論台、鳳二邑,尚有舊欠難完;抑且此等窮黎日食不敷,萬難責令輸納。
即使下吏徒受處分,終于正供無裨。
所當仰請憲仁俯念海外重地,民困堪憐,将台、鳳、諸三縣四十六年分應徵粟石,緩其徵比;于康熙四十七、八兩年帶徵全完。
則是一轉移間,而民困得以稍蘇,正供易于催納;國課民生,兩有裨益。
濱海殘黎,頂戴皇仁當與山海同高深矣(第二詳稿)。
四十七年六月初七日巡撫都察院張題,七月十五日奉旨:『這應徵粟石,著照該撫所題帶徵。
該部知道』。
詳請題蠲台灣五十年正供粟石稿周元文 為欽奉上谕事。
卑府查看得康熙五十年分地丁錢糧,奉旨:『特行蠲免』。
除人丁一項遵照蠲免外,查台郡地畝俱徵本色正供粟,是以不在蠲免數内。
但同屬地畝所徵之賦稅,應與澎湖地種折徵之銀一例請蠲。
再有鳳邑各社土番丁口額徵粟,亦系土番丁米,即如漢民人丁,并入正供谷項内奏報。
又有鳳邑額徵社饷與諸邑額徵社饷一項,因土番不谙耕種,原撥定地土與土番捕鹿,每歲徵收饷銀,即如漢民田畝賦稅。
以上土番丁米與社饷兩項,若不蠲免,則皇恩浩蕩,止及漢民而不及土番。
似應一例請蠲,使土番同被皇仁。
至于三縣額徵雜項饷稅,即如内地各郡無額稅銀。
應否免徵?卑府饬令各縣造具條款簡明清冊,随文申送,伏祈憲台核奪;轉請咨明大部,以便遵行(四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詳)。
五十年正月二十五日奉布政使司牌行:『為查上谕内系赦免地畝人丁,并未并米粟與雜稅等項。
況康熙二十六年錢糧,曾經奉赦。
其台屬雜稅并米粟是否并免,亦有舊例可循。
今據前由,合行駁查。
為此牌仰該府官吏,照依事理,立即查明舊例詳奪,無得率混』。
查得欽奉上谕:『蠲免五十年地丁錢糧』。
緣台灣地畝徵收本色,而各項饷稅又與地丁一疏奏銷,前經詳請憲示:續蒙憲檄駁查二十六年舊例。
卑府旋即轉行三縣去後,茲據該縣詳覆前來。
卑府複又檢查二十六、七兩年奏銷底冊,其正供稻粟及番丁口米,俱系蠲免。
而今次自必照例邀恩,似無容置議矣。
惟是番社饷稅,雖屬雜項錢糧,實與正供地丁一冊奏報,一例處分,并無分别;非同内地正雜判然,處分異等也。
合無詳請憲台俯念海外編氓,恩賜轉詳題請,與正供稻粟番丁米口一體蠲免。
庶群黎鹹沾膏澤,感佩鴻慈,直非淺鮮矣(三月十一日再詳)。
四月十一日司詳院批:『查康熙二十六、七兩年蠲半錢糧,上谕内雲:「地丁各項錢糧,盡行豁免」。
故将内地額徵糧米與台屬額徵供粟,俱行蠲免。
今次上谕,除漕項錢糧外,又奉指明應蠲五十年地畝、人丁銀兩數目;自與前次上谕不同。
況現今内地各屬額徵糧米,奉部盡撥本年兵糧,并未蠲免。
其台屬額粟應否請蠲,仰再細繹二十六、七兩年并今次上谕,妥議通詳。
繳』。
四月二十六日布政使司覆詳,四月二十九日又奉巡撫都察院黃批:『上谕内蠲免地畝、人丁銀兩數目,已經明白指示,并未蠲免糧石。
且各省所屬州縣止徵本色,不徵折色甚多,俱不見題請蠲免。
況此等蠲免,乃亘古未有;曠典洪恩,應出自上裁,不便又請量免,以滋煩渎也』。
看得台灣僻處海疆,民皆耕種為活,故田畝賦稅,即以本色輸納惟正之供。
自入版圖以來,相沿至今,奉行無異。
而康熙二十六、七年奉蠲上下各半年錢糧,遂亦以粟石題請,一例邀免在案。
是皇恩浩蕩,先經溥遍遐陬;而海外群黎,蚤得均沾雨露矣。
近蒙列憲欽奉恩綸,大張告示曉谕,将九省應徵五十年錢糧盡行蠲免。
黃童白叟,共樂昇平;而黑齒雕題,更得恭逢異數。
歡忭踴躍之下,已将五十年正供拟為一體蠲免。
茲蒙憲檄行知院憲批詳,以三縣額粟不在免例,不便據情題請。
甫經奉行出示,而三縣裡民人等即不禁急迫倉皇。
在各裡社番民,竊亦知上憲之意,原出矢慎、矢詳。
但以海外既隸編氓,荒服尤廑宸顧;向來蠲免均得一視同仁,而曠典特隆,反使獨遺台壤。
況以台地正供粟石,即同内地田畝錢糧;兼以鳳邑番丁,皆資收穫以為完納。
則台灣所收供粟,更與本色漕糧、秋米迥不相侔。
施同異受,宜三縣民番之佥連呼籲也。
查各該縣會詳情形,果屬裡社民番呼号迫切;而所引奉天府尹廖題請蠲免米豆之例,亦複相符。
相應據情轉詳,援例具題。
雖恩澤出自睿裁,而海邦數百萬民番,均沾憲慈于無既矣(七月初六日又詳)。
七月三十日巡撫都院黃題,為籲懇天恩事。
康熙四十九年十月初三日欽奉上谕:『直隸、奉天、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各巡撫、府尹所屬康熙五十年應徵地畝銀共七百二十二萬六千一百兩有奇、應徵人丁銀共一百一十五萬一千兩有奇,俱著察明全免;并曆年舊欠一百一十八萬五千四百兩有奇,亦俱著免徵。
欽此』。
欽遵準到部咨,随即刊示通行所屬,遍行曉谕,宣布皇恩。
各屬紳衿耆民人等,無不籲呼感激,頌戴皇仁,佥呈鳴謝;業經代題在案。
嗣據布政司、糧驿道會詳:『據台灣道、府移詳内稱:「據台灣、鳳山、諸羅三縣各裡番民人等具呈,内地地畝,額編有本色、折色之分,而台灣地畝悉徵本色。
今内地奉蠲折色,止徵本色,而台灣因無折色,不得均邀蠲免。
是海外一郡,同一地畝、同一赤子,未免偏枯,似當一例轸恤」等因,具題籲恩蠲免』前來;因上谕内止免銀兩,并無蠲免糧石字樣,随即批令照舊徵收去後。
今台廈道複據輿情,詳懇題蠲;又經嚴批徵收在案。
伏念台灣府屬台灣、鳳山、諸羅三縣,海表遐陬,番民雜處,惟以墾地種稻為業,歲止一收。
三縣地畝,向來全徵稻粟,并無額編銀兩。
今歲蒙皇上洪恩,蠲免九省地畝人丁銀九百五十馀萬,福建亦在蠲免之内。
而台屬三縣,雖已免人丁等銀二萬馀兩,其地畝因系全徵本色稻穀,未得一例邀恩蠲免。
所有五十年應徵稻粟共一十三萬八千馀石,例應于十月收成之候,催徵完納。
查三縣現在存倉曆年馀剩穀六十五萬馀石,每年支給兵米折穀六萬七千馀石,俱在存倉舊穀内支給。
今五十年應徵粟石,疊據該司道懇詳具題蠲免;随面商督臣範,亦以事關民情,理合上聞。
可否俯念海外曆年安分急公番民,特與蠲免,以資培養?洪恩出自聖主,不敢冒昧具題。
謹繕摺密奏,伏乞睿鑒施行』。
九月二十二日奉旨:『該部議奏』。
十月初二日奉旨:『台灣府屬五十年應徵粟石,已經徵完,在官雖蠲免,小民無益。
其應徵五十一年粟石,著行蠲免』。
行豁吳國琛、薛雲樹等沙壓無徵賠累正供粟一千七百八十三石四鬥五升零就各裡報墾升科田園勻攤稿周元文 監生吳國琛呈,為萬死一生事。
痛琛父吳吉在日,被惡胥張元套騙,将伊荒瘠上則田一十九甲三分、年應徵粟一百六十九石八鬥四升,賣父銀二十兩。
父在日,已變産賠課。
及父三十八年病故,琛無奈又将家赀賠盡,慘無栖身之地。
僅存妻子,樂歲有啼饑之慘。
緻累曆任縣主代賠,業蒙解憲追比,遂蒙前任太老爺靳恩免,又蒙太老爺衛憐免可質。
至四十四年現任縣主老爺宋開徵,知琛課累家貧,所凡比較,徒付一歎。
今蒙太老爺親比,琛自知課粟難免。
但連年荒饑,家貧莫措,将欲賣妻乎?難舍結髮之情;欲賣子乎?必至絕後之慘!倘賣妻兒,可免後來之賠;雖割情絕後,亦所甘心。
但今賣賠于前,而後日之累又至;可賣之妻兒有盡,而賠累之課粟無窮。
輾轉思維,必死方休;所有一生之路者,惟望太老爺格外施仁耳!無奈瀝情匍訴,叩乞憐察,行縣主清勘:果否抛荒,有無賠累?生死銜結,公侯萬代。
切呈。
四十八年二月二十三日批:『仰鳳山縣速查報』。
〔縣詳駁稿〕為照額徵粟石,關係國儲,難容虧缺;以熟作荒,捏報冒免,更幹嚴例。
茲因吳國琛以田荒賠課具訴批查;而該縣詳報,荒蕪沙壓上中則計二百四十甲零,曆年欠粟計五千五百石有奇,并無下則田地。
夫農民之胼胝,原擇膏腴之地,豈有舍膏腴之地抛荒,而盡力于下則之地乎?無是理也。
況數年來雨水不齊,沙壓田地胡為乎來哉?且台灣開闢年久,人民輻辏,深山窮谷之中,尚且請墾芟除耕種;又誰肯棄已成上、中則田地,抛荒如許之多乎?其捏飾混報,希圖冒免,此又不待問而知也。
即或間有一、二果系抛荒,該縣見聞真确。
而淡水港東西裡社新墾甚多,一望無際;且多系有水源灌溉膏腴田地,其所報陞科者,十未有一,又俱以下園科則具報。
此本府親曆其地,所目睹者也。
然此盈彼縮,該縣職司民牧,何難設法通融,以盈補縮。
合就駁查,為此牌仰該縣官吏,照依指駁事理,立即冊報。
各戶沙壓抛荒田地,逐一按戶親勘,丈明甲數;出具『并無捏報,察出甘罪』印結,造冊申報。
仍将淡水港東西裡社新墾田地,備細檢查。
原請四至及報課某則若幹?逐一勘丈,按戶按畝造冊;亦具『并無漏報』印結,一并詳送。
務要以盈補缺,無得任聽胥役乘機吓詐,以上作下、以田作園,徇情混報。
或經訪聞、或被告發,官則詳參,胥役立斃杖下。
本府一片婆心,上為國儲,下恤民生;言出法随,毋得自贻伊戚。
慎速! 十二月初三日縣詳:『查看得賦從田出,田應佃耕。
設或土田崩陷,佃丁逃亡,則維正之供,未見其急公恐後者也。
卑職奉調到台,接徵伊始,查吳國琛等各戶額賦纍纍,升合不完。
究其逋欠之由,皆因所有之田水衝沙壓;從而歲歲抛荒,課存人亡,不一而足。
既不忍嚴行催徵,又無由為之開豁。
因循五載,賠貱至今。
統而計之,不下數千馀石。
葢緣卑職身任地方,凡此之人,等于無告;是以不惜多方賠墊,始得如期奏銷。
茲蒙憲台察閱比簿,行将失額田畝逐一查明,寓撫字于催科,真足永蘇民困。
卑職承宣德意,理應刻期申詳;緣田數繁多,裡莊星散,乃為詳明履勘,俾以少無遺漏。
仰蒙憲饬遵照行查,續據典史葉廷獻詳報丈勘田園以及抛荒田畝各冊前來;卑職按冊查考,酌量攤勻,補縮于盈、裒多益寡。
降其科則,俾失額之地,可以勉力招耕;益以正供,俾新墾之田,不緻從中隐漏:供課适合,輸納惟均。
一攤勻間,而使數年賠累之田,一且得免抛荒之苦。
雖卑職前此賠墊數千石,今已無容複問;而自此以往,田無失額、佃不逃亡,國課民生,何莫非憲台拯救之力。
現将改定科則以及攤補粟石清冊,随文呈送。
伏候察奪批示,以便改入比簿,查照催徵。
至于吳國琛、薛雲樹、薛禹等田地既經改降科則,自應設法招佃開墾,輪完課粟。
如或不能招墾完納,請以此項田畝出示另招墾耕,以免後累者也』。
批:『如詳行。
繳』。
審革阿猴搭樓等各社通事給追原騙粟石審語并酌定通事辛勞使費等項立木以垂永遠 周元文 審得阿猴等五社通事許安等,皆奸狡之徒也。
緣各社土番賦性癡愚,不癡漢字;畜以異類,肆其魚肉,固非一朝一夕矣。
台灣自開闢以來,各邑土番俱有正供粟石。
因其語言各别,不能赴倉完納,每社設有通事,代其催辦供役,議貼辛勞粟石。
此系因地而施,不得不然也。
讵意事久弊生,借各項使費名色,于正供之外,加派數倍;将本年之粟,盡取無遺。
無怪乎阿猴等社土番,聚集呼冤,連名佥控也。
揆其情事,總緣番納正供,交穀既無收字、完糧不給官串。
一任通事派徵,言欠即欠、言完即完。
今經當堂研訊,追出通事日收清簿,發經曆司與書記、土官三面清算。
四十六、七兩年正供俱已全完,且有多收粟石各數倍不等。
許安等猶敢逞其如簧,以為盤運上倉耗折。
夫即有耗折,倉費何至如許?則其濫派侵肥,已百喙無辭矣。
其多取粟石,本應按數追給;姑念腳運耗折不無所費,各量追數百石,分給土番。
許安等從寬枷責,俟追完日行牌革逐可也。
酌定番粟: 一、每石加耗粟三升。
一、每全戶番夫婦年貼粟二石。
一、另發給各營兵米粟所需車工船稅等項(土官應自料理)。
以上各條,刊立木榜,豎各社通要去處;使家喻戶曉,以垂永遠之規,鹹使遵守。
申請嚴禁偷販米穀詳稿周元文 為請申嚴偷米穀之禁,以足民食事。
竊照台郡當初闢之區,地廣人稀,菽粟有馀,原稱産米之地。
自數十年以來,土著之生齒既繁,閩、廣之梯航日衆;綜稽簿籍,每歲以十數萬計。
一郡三邑出産幾何?即以歲收豐盈,僅足以供本地兵民日食。
況所屬三縣,惟有鳳、諸二邑出産米穀;其台灣一縣,地土高燥,僅堪種蔗、種菁。
以故郡治人民,每皆計日而籴。
既無鄰封接壤可以通融,若将鳳、諸二邑所産之米聽其一任外販,則郡邑赤子勢必告籴無門。
此海外情形,大不同于内郡。
而米谷販運之禁,自不容為之少弛者也。
況台郡自四十一年至今,疊際兇荒;即或未經報災,而所收實為歉薄。
夫以海疆要地,雖□粟有馀,尚當廣事儲蓄。
值茲農無馀粟、戶鮮蓋藏,又安可不加意保釐。
是以曆經卑府詳明各憲,請示嚴禁。
凡有自台出港船隻,無論營哨、商艘,俱聽海防同知查驗,不許夾帶米穀;久經遵行在案。
惟是每遇青黃不接,内地米價高昂,營哨船隻竟以米穀公然夾帶,不聽查驗,揚帆出港;又有商艘通同奸徒,每于暮夜之間,私用小船偷運大船接濟。
兼有内地各營員給發牌照,來台以運載莊粟食米為名,公然販運。
種種透越,弊窦多端。
是以去歲夏間,每米一石,原賣一兩二、三錢不等;而旬日之間,驟騰至二兩三、四錢。
米價騰湧,以緻民心驚惶。
茲去冬收成更薄,而人民之聚集愈繁,現今甫及春耕,米價每石即貴至一兩五、六錢。
将來青黃不接,又不知作何高昂?若為防患未然,不得不預請憲台,嚴加示禁;并賜通饬各協營,凡有營哨船隻,自台出港,務聽海防同知加謹查驗,不許夾帶米穀出港。
如有不遵查驗,揚航直去,許該廳詳明拏究。
如此,則未雨綢缪,庶可以稍為補救;而海外官民,均戴憲慈于無既矣(五十年三月十二日詳)。
總督部院範批:『仰候給示查拿,并移行提督暨總兵官轉饬;仍候撫都院批示。
繳』。
巡撫都院黃批:『商艘通同奸徒暮夜偷運,仰布政司移饬該道府廳嚴禁,并加意查拿重究;營哨船隻夾帶販運,候移咨提鎮查禁。
仍候督部院批示。
繳』。
申禁無照偷渡客民詳稿周元文 為再請申嚴偷渡之禁,以固海邦事。
竊照台郡乃海外荒區,地瘠民貧。
當初闢之始,人民稀少,地利有馀;又值雨水充足,連年大有。
故閩、廣沿海各郡之民,無産業家室者,俱冐險而來,以緻人民聚集日衆。
經蒙上憲洞悉情形,設法嚴戢,已不啻至再、至三矣。
讵意奸頑商艘并營哨船隻辄将無照之人,每船百馀名或多至二百馀名偷渡來台。
其自廈門出港,俱用小船載至口外僻處登舟;其至台,亦用小船于鹿耳門外陸續運載,至安平鎮登岸。
以緻台、廈兩同知,稽查莫及。
即間有拿獲通報者,亦不過千百中之什一耳。
夫以此彈丸之地,所出地利有幾,豈能供此往來無盡之人?匮乏之虞,将恐不免。
且此輩偷渡者,俱系閩、廣遊手之民,其性本非馴良,又無家室顧忌;無怪乎刁悍日甚,而鼠竊之事,日見告聞。
倘此輩再為饑寒所驅,則地方隐害,又不知将何底極?似當亟為設法嚴禁者也。
但台地既歸版圖,則彼此往來,勢難盡為斷絕。
若不稍寬其途,偷渡者仍難禁絕;而偷載者,更得重利矣。
嗣後凡有内地人民欲來台郡,必于原籍該縣具呈開明:其入籍者,必開明前赴台灣某縣某裡或某坊、某社,倚傍親友某人;其探親友者,亦必開明所探親友之住址、姓名;其貿易者,亦必開明住宿之鋪戶姓名,方準給照。
其探親友并貿易之照内,仍開明回籍限期。
此外,凡文武衙門非奉公差遣,不許濫給照票,仍照現行之例,俱由廈門防廳驗明出口;到台,經台防廳驗明,轉發該縣查明。
照内開載取具所探之親友或住宿之鋪戶結存案。
其入籍者,即追銷照票,準其入籍;其探親友并貿易者,仍查照前限驅回。
如此,既不阻其來路,又可慎其稽查。
倘仍有不請縣照偷渡者,必非良民,俱照私越關津例,逐名懲處,押回原籍。
則立法嚴,而奸民庶知斂迹矣(五十年三月十二日詳)。
巡撫都院批:『過台人民,著令各道稽查給照,已經督部院通饬遵照矣。
仰布政司饬知;仍候督部院批示。
繳』。
總督部院批:『仰布政司查照,另檄移行遵照;仍候撫都院批示。
繳』。
薛允控告呂學參案内退出田地三十一甲充為義學公用詳憲批議稿 周元文 該卑府議看得薛允、呂學參二比互争田地一案,退出田地三十一甲零,充為義學公用。
奉批:『另議造冊詳報』。
卑府細思義學之舉,乃所以振興文教、作養人才,甚盛典也。
台灣海外荒島,初入版圖,諸凡政務尚屬未周;荷蒙各憲饬行義學,延師課督,業經設立舉報在案。
但芸窗攻苦,燈火無資,雖欲捐給,終非久遠之計。
今薛、呂二家願将交界之田三十一甲零退出,以充義學公用;是以、虞芮之閒田為塾師之永業,化争訟為絃歌、去驕矜而習禮樂,不可謂非善舉也。
移準防廳取具佃丁湯邦楚等二十三名認佃結狀,并保舉锺起亮充當佃首,董理其事;計田三十一甲零九釐四絲,每甲年交租粟八石,計該粟二百四十八石七鬥二升三合二勺。
查本府義學師金繼美,自前府延入義學以來,課督潛修,生徒濟濟。
相應将前項田地逐年所收籽粒,充入本義學;半為繼美修脯之用,半為寒儒燈火之資。
斬二比之葛藤,長公門之桃李,振興文教誠非淺鮮也。
四十八年三月初五日,奉布政使司批:『兩造退出之田,是否已經陞科?每甲應完糧若幹?今充義學公用,其錢糧作何扣納?未據議及,仰再查明詳報。
繳』。
卑府伏查薛、呂二姓退出之地三十一甲零,原系新墾,未經陞科。
卑府以為既充義學公用,似可免其報墾完糧,是以未曾議及。
且屬瘠薄沙田,每甲僅收租粟八石;而煽颺折耗與夫收租之鬥改折倉鬥,每石約去加二,每甲止得淨粟六石四鬥。
即照下則起科,應扣納正供五石五鬥,則每甲僅馀粟九鬥矣。
夫台郡僻遠之區,文教漸興。
貧窮子弟多有志上進,而苦于膏火無資。
卑府現在廣為招集,每月兩次親詣義學獎勸。
海外孤寒,方在詠歌憲德無疆。
應否俯如前議,賜免陞科;所收租粟,半為延師修脯、半為貧士膏火之資。
弘仁出自憲裁,非卑府所敢擅便也(三月二十七日覆詳)。
四月二十八日,奉巡撫都察院批:『仰饬照例報墾完糧,馀作義學公用。
繳』。
詳請台屬修理戰船捐捧就省修造以甦民困初詳文稿周元文 為戰船屆期,亟請修造,以資巡防事。
細李傭案,應折造船三十一隻。
除澎湖右營三号趕缯船一隻系該營領價賠修外,尚應折造船三十隻。
與福州府對半均分,卑府應折造一十五隻。
台郡僻在海外,百物不産,一切木料以及釘鐵、油、麻、風帆、棕、絲等項盡須遠辦于福州,纡回重洋,腳價浩繁;又有遭風飄失之虞。
即採買之各料概系零星搭運來台,一物不到,不能興工;及至到齊,不可以日月計算。
其在台採買樟料,則苦于鋸匠稀少,不能卒辦;且入山逼近野番,最慮生釁。
而山多鳥道,先需肩運出山,方可車運至廠,亦必經月而後至。
今以十五船之樟料,實屬萬難。
況扣至興修之期,正值農忙之候;勢必重奪農時,荒工失業,于民又為苦累。
卑府既稔知種種艱虞,情願捐資賠墊,委員前超福州省城照依原船丈尺從新打造,庶于軍工不緻遲誤。
惟是打造船隻,例應該營委員協同監造。
其堪駕駛之船,仍令一例駕至省城;其不堪駕駛之船,即就近在台變價。
至于造完之後,亦應照依駕赴福廠之例,監造之員出具收管,領駕回營。
伏祈憲台俯賜轉詳,檄行該營委員赴省協同監造;并帶領舵水于竣工之日領駕回營。
則頂戴憲恩于無既矣。
再詳文稿 為承修船隻數多,匠料募辦艱難;仰祈恩賜暫歸福廠與修,免誤軍工事。
竊照承修戰艦,前蒙詳奉督院批定,台灣并道标共戰艦九十八隻,内一案四十六隻、一案三十一隻。
此兩案,令台灣府與福州府對半分修;其馀陸續屆修船共二十一隻,俱歸台廈道承修。
實屬至公,固當永為遵守。
惟是台廈道衙門承修為戰船期屆請修等事案内,大修船十隻;又船隻已屆修期等事案内,大修船二隻。
此兩案,俱在勘估請修。
而台灣承修為戰船屆期亟請修造等事案内,折造船三十一隻,應與福州府對半均分船一十五隻,亦現在勘估請修。
則道、府總計共船二十七隻。
其承修雖有道、府之分,至于採辦物料動用工匠,凡在台廠均同一體。
夫以海外荒僻之區,百物不産;其造船料物,無不遠購于福州。
種種艱虞,已悉前詳。
至于工匠,台郡不足三十人;以如許船隻,斷不能同時并舉。
若逐船修造,必至報竣無日,勢出萬難。
且曆案留台興修者,不過三、五船或八、九船而止,從未有若是之多。
是以輾轉躊躇,惟有請将台廈道衙門承修兩案之船一十二隻,暫歸福廠就料興修。
蓋在福廠辦料易而工匠多,又不須遠運之腳費,原無幹分賠累。
但此兩案之船,業經奉憲批定,令台廈道衙門承修。
今部文轉瞬即到,倘若彼此推诿,仍然遲誤,而台廠勢又斷難兼修此兩案之船;萬不得已,情願于部價津貼之外,再捐俸銀每船幫貼五十兩,其十二船共幫貼銀六百兩。
不過以同寅之誼,暫煩福州府代為修葺。
而此兩案戰船,仍在台廈道承修數内,并非永歸福廠;其于憲令亦無更易。
伏祈鑒察,恩賜轉詳院憲俯允所請;庶軍工不緻有誤,而承修之員得免遲延之愆矣。
三詳文稿 為承修船隻數多,匠料募辦艱難等事案。
查台、澎五營屆期應大修船兩案,共計一十二隻,系卑府護理憲篆任内經手,應卑府承修之船。
故于奉行勘估之後,即經披曆艱虞,通詳列憲,請将此兩案一十二隻之船暫歸福州府代為修葺。
其于應領部價津貼之外,情願每船津貼銀五十兩,一十二隻共捐津貼銀六百兩。
奉撫憲批行藩憲查議:幫銀是否足用?有無偏累?其船能否駕至福廠?續奉前署督院以前任批定分修,難以紛更,饬令領價辦料;卑府敢不凜遵。
但伏思原詳,乃因卑府本任内尚有應折造一十五隻,系同時屆修,而船隻數多,匠料募辦俱難,出于萬不得已;故情願額外捐貼,暫煩福州府以同寅之誼代為修葺,以求公事無誤。
不過一時權宜,并非永歸福府,業經聲說最明,委非敢有推委之心,妄思更易。
且查修船料物,俱産于内地。
其福廠乃省會之區,百物聚集,購買既便、工匠又多,可以一呼即至;較之海外僻遠之郡,其難易之相去真不可同日而語。
況又自省接運來台,其間曆兩重大洋,實出萬難。
如釘鐵、油、麻等項,猶可整船裝載;至于桅杉各木,乃因風浪洶湧,其勢斷不能整船載運,是以就商船附搭。
夫一物不齊,不可以興工,而幾經纡折耽延,委難以時日計算。
此乃購運料物之艱虞,較諸福廠朝發而夕至者,固有天淵之别矣。
再如台郡工匠稀少,遇三、兩船猶可足用;至船隻數多,若逐漸興修,則竣工無日,勢必遠募内地。
如漳、泉各府有同時屆修之船,則雖有重價,恆苦應募無人。
此乃僱覓匠工之艱虞,較諸福廠之朝呼而夕至者,又不啻有天淵之别矣。
更如台郡止出樟木一項,乃在深山窮谷之中逼近生番,雖十分謹慎,猶恐生端搆釁;加以纡回鳥道,即寸闆寸木皆須人力肩運出山,而後車運至廠,其需用人車民力挽運,未免廢時失業。
其内地購買之各料,自廈搭運,惟桅木與大吉杉木兩項,商船每搭一株,而船即危險,為資本生命所系。
去歲前憲承修三船,以搭運無幾之木料,即有一船遭風,淹死三十馀人。
是以每遇運料,而船戶畏懼,怨聲沸騰。
凡此遠運料物,緻成商民之大累,又悉系福廠之所未有者也。
夫以台、福兩廠承修戰艦,其難易如此判然;而卑府又有額外之捐貼,委無偏枯,實屬足用。
且此案一十二船,俱屆大修,業經卑府會同營員勘驗;而軍工定例森嚴,設若苟可辦理,安敢不竭蹶從事,以期保此微程。
無如再四躊躇,實出于事有萬難,将來勢必遲誤。
與其坐受處分,莫若仰為呼籲,再求上憲之憐察。
伏祈憲台俯察種種艱虞,恩賜詳移各憲,仍将此案一十二船暫煩福州府以同寅之誼代為修葺。
卑府情願每隻船再捐貼銀二十兩,共一十二船連前通共捐貼銀八百四十兩随文批解,并祈憲台轉移司庫。
卑府誠恐将來上誤軍工、下幹岩例,故不惜多方賠墊,以求公事得完;而與福廠興修,實屬足用,并不緻稍有偏累。
倘得邀恩準允,則海外官民均戴弘仁于無既矣。
四詳文稿 為修船之辦料維艱,商民之苦累堪憫;籲請憲慈格外變通,以固海疆,以濟軍工事。
竊照台灣戰艦,開闢之初,系分派通省廳員承修;至三十四年,改令通省州縣;至三十九年,複又議歸通省道府。
凡此屢為變易者,總以戰艦系通省公事,自應責之通省之官,方無偏枯之歎;而軍工例限緊迫,亦衆擎易舉之意也。
乃于四十七年奉前督憲梁饬,将台、澎戰艦九十八隻内派定七十七隻令卑府與福府對半分修;馀船二十一隻,令台廈道承修。
既經上憲立法,卑府何敢再為置喙。
但台郡有萬萬不能承修之勢,若不預為呼籲,則将來必緻贻誤軍工。
是以不避斧钺,披瀝詳請;伏望憲慈,俯賜憐察。
伏查台郡遠在海表,僻處遐方,一切釘鐵、油、麻以及大小木植,皆無出産,必須遠購于延、建、福州等處;由海道曆重洋,其人工船腳之浩費已不待言。
若遇風信平和,而零星搭運一船之料,非一、二月不能運完;倘或風信不順,更難計日。
或有駛至洋中,陡遇飓風,飄至粵省;甚有全船覆沒人物無存者。
縱物料尚可重購,而軍工則已誤期矣。
況大小桅木以及吉木等項,系至重至長之物,以一舟而裝兩根,則過于沉重,礙于戗駛;若止載一根,則船即偏重,不能平穩。
凡此裝儎過洋,殊為商艘之大累。
從前為運料覆沒,俱經通報有案;是以内地商艘,一聞台郡承修戰艦,皆别往貿易,鮮有到台。
是其艱虞,概可見矣。
即如台郡所産樟料一項,俱在南北二路深山窮谷之中,計程千有餘裡;既無舟楫相通,又鮮人夫搬運,必須募番荷負出山,方得車運至府,勢非三,五月不能往還。
若遇霪雨泛漲,道路泥濘,尤難計時而至。
況出樟處所逼近傀儡生番,最易搆釁。
是此樟枋一項,雖非涉海遠購,其挽運之艱難、腳費之浩大,比購之内地更屬萬難。
況各項工匠,在從前原有二、三十名策應;查自近年以來或改行易業、或逃回原籍,現在并無一人。
若興工修造,勢必遠赴漳、泉兩府僱募;俱以重洋浩渺,卒無應募之人。
船工重務,斷不能無匠而成,此又事之至難者也。
是以去年将卑府承修折造十五船、護道任内承修大修十二船,詳明駕赴省廠修造。
今循例詳請等事案内,屆期應修船四十五隻,已奉撫憲會題請修在案。
此系軍工重務,自當竭力承辦,豈容贻誤。
卑府情願将折造船每隻幫貼銀八十兩、大修船每隻幫貼銀六十兩、小修船每隻幫貼銀四十兩,共捐銀一千三百六十兩。
将此二十三船,或并歸福府、或令福府廳員、或閩、侯二縣代為修理;以本地之官,辦本地之料,僱本地之匠,既無重洋運儎之險、商民苦累之慘,又無腳費之浩繁與工匠之難覓。
則諸凡便易,呼應得靈;而又有卑府之捐貼,斷無賠累之處。
似此一為變通,戰艦得以如期告竣;其有益于地方軍工,良非淺鮮。
若以從前之官,曾經在台興修,何獨卑府推诿?但查從前道、府承修各案,凡一切拖運樟枋物料俱系責之于民。
而台郡之民,非開張生理,即系務農耕種,皆不能出身策應;均按戶口出銀,僱番車運。
其中苦累,難以枚舉。
卑府守台四載,念切民瘼,焉肯踵蹈前轍,為此累民之事,以取罪戾?若以卑府去年兩案船工俱在省廠修造,則今次者,何難仍複如此?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