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鞑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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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自倍。

    虜遁矣。

    不然,則虜與尚文角且憊,而我乘之,漁人之獲也。

    ”時西風大作,乃令于軍曰:“不必結陣,五人為伍,雁行疾馳,有警人自為戰,人自為救。

    ”鼓聲大振,揚塵蔽天,未至虜營十五裡,虜拔營遁,尚文以久戰士憊,不能蹑也,兵罷還鎮。

    始督府疏調尚文,論者以遊兵有應援之責,主将無暫攝之例,疑焉。

    當路者主之曰:“兵有先聲,将專阃外,不宜異同以失事機行之。

    ”及是,邊人舉手加額,服督府料中,感廟谟能決策雲。

     虜既連犯隆、永,翁萬達曰:“虜之為患,猶泛濫之水;中國設守,猶障水之堤。

    諸堤悉成,則漸尋隙漏;諸堤未備,則先注空虛。

    乃今注隆永矣。

    夫隆永者,京師北門也。

    城諸路以為堤,遺隆、永以為壑,愚竊懼焉。

    ”乃上疏曰:“臣聞首尾腹背之論定而後形勢明;輕重緩急之分較而後便宜得。

    臣本書生,不暗戎計。

    然識險夷于馳騁,稽難易于籌思,頗得其概,不敢不遂言之。

    夫天下形勢重北方,以鄰虜也,然我朝形勢與漢、唐異。

    漢、唐重西北,我朝重東北。

    何者?都邑所在也。

    漢、唐都關中,偏西北;我朝都幽蘇,偏東北。

    漢、唐偏西北,故其時實新秦、開朔方城受降,不但已也;我朝偏東北,則皇陵之後,神京之外,其所以鎖鑰培植以為根本慮者,可但已哉。

    天下便宜重宣、大,以數警也。

    然近時便宜與往年異,往年虞山西,近時虞京後。

    何者?虜情不常也。

    大同之門戶不嚴則太原急;宣府北路之藩籬不固則隆、永急。

    往年急太原,其時内邊之修,外邊之築,建議并守,不憚勞也;今時急隆、永,則皇陵之後,其所以鎖鑰培植以為根本慮者,又可已哉!國之後門猶人之肩背,養其肩背以衛其腹心。

    蓄艾七年,防危一旦,察脈觀兆,不見是圖,乃今則病形已見矣。

    夫往年城紫荊、倒馬諸邊,備畿輔之西也;城雁門、甯武諸邊,備太原之北也。

    紫荊、倒馬有宣府、大同以為外扡;雁門、甯武有大同、偏、老以為外扡,且猶為設重險。

    隆、永去神京二百裡,而近無外扡足恃,而重險不設,專恃北路,非計之周也。

    且十九年、二十年、二十一年之寇,由朔州以窺雁門,志太原、平陽也;二十三年之寇,由蔚州、廣昌以窺紫荊,志真、保定也。

    塞垣成而雁門寝謀,鐵裹門、鹁鴿峪戰而紫荊絕望,虜情可推而知也。

    昨歲豕突于鎮安,今茲狼顧于滴水,搖尾以歸骈首,不解其志欲何為哉,此臣之所寒心也!夫往之經略所以裕今,今之措注不思善後,封疆之臣其敢一日忘其死邪!往年修邊之役,宣府始西中路者,先所急也。

    北東二路,限于力,則間多未舉。

    又以獨石、馬營、永甯、四海冶之間素稱險峻,朵顔支部巢處其外,尚能為我藩籬,臣亦每有撫處之議。

    今西中路塞垣足恃,虜不易犯,其勢必不肯以險遠者自沮。

    而朵顔支部複為所逼,徙避他所,東北二路之急,視前蓋數倍也。

    試以二路邊計之,東路起四海冶,鎮南墩而西至永甯盡界;北路起滴水崖而北而東而南,至龍門城盡界。

    為邊凡七百裡,而二路馬步官軍不過三萬,除城守站遞諸役防秋擺邊,僅得二萬。

    兵分于地廣,備疏于無援,此臣之所寒心也。

    夫地要而不重其防,兵分而不虞其害,封疆之臣又敢一日忘其死邪!天下之事,不有所待無以全其勢,不有所更無以盡其利。

    宣之北路溪谷,僻仄之域,貧瘠之區也,往年不數患虜者,彼誠避其險遠無所于利。

    近兩入寇,志在内地,内設重垣,虜計斯沮。

    不窺内地,則外諸城堡昔為大舉必經者勢亦自緩,而左腋龍門衛、楊、許二沖,右腋龍門所滴水崖一帶厚為之備,絕其必窺。

    設使虜仍貪入,則須由獨石、馬營而南,逡巡前卻于溪谷僻仄之間,攻不可隳,掠無所獲,疲其力而沖其中虛,伺其隙而邀其歸路,當無不覆之寇矣。

    故外邊以扡北路,内險以扡京師。

    尋常竊發,外邊自可支持,萬一〈梫去木〉轶内險,複成犄角,外邊兼理堡寨,進可以逐北,退可以緻人。

    内險專事堤防,近以翼蔽隆、永,遠以系籍關南,緩急相資,戰守并用,茲所謂審形勢酌便宜而盡之人謀者也。

    拟于東路鎮南墩與蘇州所屬火焰墩接界,塞其中空,築垣僅三十餘裡,可以省百數十裡之戍。

    自北而西,曆四海冶、永甯、光頭嶺、新甯墩一帶地勢可守者,循其舊邊地勢不可乘者,稍為更改。

    又自永甯墩曆雕鹗、長安嶺、龍門衛至六台子墩,别為創修内垣一道,與北路新牆連而為一。

    北路原額官軍不輕内調,内垣乘守别措兵馬,蓋不止備金湯之設,崇虎豹在山之威,亦且成首尾之形,收率然相應之利也。

    ”從之。

    乃城北路内塞。

     二十八年夏四月,北虜款大同塞。

    五月,城大同外塞。

    彌陀母之役,虜雖奔北而堡人懼。

    督府曰:“吾終不以血戰易是戶寸也。

    ”乃與都禦史李仁計,下令城外塞。

    塞如偃月形,東西皆附于舊塞,暗門敵台如制。

     尹耕曰:“餘猶記童兒時有事鎮城也。

    抵北門不敢出窺觀焉。

    其時北郊二十裡許曰孤店者,虜日至之。

    巡撫史道之視地形也,飯于北極神祠,虜忽突至,望麾蓋集矢如猬,諸軍力戰以免。

    故文錦之五堡,識者恨其不究自總督伯溫之主弘賜議也。

    由是鎮城以北商賈行矣。

    尚文城滅虜九堡以聯其兩翼,而複為拒牆五堡以厚屏其肩背,則五堡不為極塞,而鎮城腹裡矣。

    然議者猶為拒牆五堡危之,茲城其終條理乎。

    由是而推,則宣府之興和不可理而複,黑山之垣不可引而直,東勝、豐、榆之境不可漸而圖,非夫也。

    ” 二十九年八月,俺答遂入漁陽塞。

    犯京城,焚劫至德勝、西直門,窺八陵,掠教場。

    上震怒,殺兵部尚書丁汝夔、都禦史楊守謙(自是調邊兵入衛京師,無虛歲矣)。

    于是總兵趙國忠,帥宣鎮兵入衛京城。

    半月,虜乃由白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