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鞑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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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年,虜大入榆林。
總督尚書張珩、延綏巡撫張子立谪戍。
二十五年,虜深入陝西,殺掠人畜。
總督侍郎曾銑遂上複河套議曰:“我朝以東勝孤遠,撤之内守,複改榆林為鎮城。
方初徙時,套内無虜。
土地沃膏,草木繁茂,禽獸生息。
當事之臣不以此時據河為守,乃區區于榆林之築。
此時虜勢未大,猶有委也,失此不為。
弘治八年,虜編筏渡河,剽掠官軍牧馬。
十二年,擁衆入寇。
自後常牧套内,侵擾中原。
孝廟有欲複之志而未及。
逮至武廟,嘗欲征之而未能。
因使虜酋吉囊得以據為巢穴。
禍根既種,竊發無時。
出套則寇宣大三關,入套則寇延甯、甘固。
生民塗毒,全陝困敝已極。
此撥亂之功,天将有意于我今日也。
皇上選将練兵,宵旰日切,歲發帑銀以濟邊圉。
凡所以攘外患,以保安兆民者,天心實鑒之。
而當時封疆之臣曾無有為國家深長之思者,蓋軍旅之興,國之重務,圖近利則壞遠謀。
小有挫失,媒孽其短者,繼踵而至,折镬刀鋸,面背森然,其不改心易慮者幾希。
況複所見不同,甲可乙否,若曰姑待來年。
使已遷延不振,日複一日,長寇贻禍。
臣雖愚昧,豈不知兵兇戰危,未易舉動。
但近年以來得之見聞,常懷憤激,今複親履其地,身任其責,目擊此虜跳梁,地方危殆,切齒痛心,實有寝不安席焉者也。
故敢冒昧,辄以短見上塵睿覽。
或曰:“榆林邊牆,方議修築,今仍辄有複套之議,會極歸要,顧當何如?”臣曰築邊之議為數十年之謀也。
譬之作堤壅水,一朝潰決,則泛濫不支矣。
若夫複套,振武揚威,殲彼醜寇,驅其餘黨,置諸大漠。
臨河作障,天險為池,皇靈既昭,賊膽應裂,狼顧脅息,雖數百年不敢輕肆侵轶。
譬之大禹治水,以海為壑,而水歸其所,不至橫流。
此社稷之計也。
時輔臣夏言複起當國,力主從之。
初,言以議大禮當上心,自給事中屢遷入相,最得寵遇。
後上修玄益精,進賜言法冠,言不受忤意,罷去。
以嚴嵩為首相。
言家居與同鄉宴,有張通判者以齒坐上,言不忿,尋謀起用。
上亦時念之,乃召複入内閣,獨專制命。
嚴嵩事之甚謹,而内懷猜忌。
嵩之子世蕃,狡悍雄世,恃父勢納賄招權,言切齒之。
世蕃以事诏下獄抵死,嵩哀乞于上得免,仍曆官為尚寶卿,及是欲傾言。
時鹹甯侯仇鸾以屢立建功,甚承倚信,言無不從,鎮守延綏,銑發其奸贓被逮,世蕃乃陰使讦銑,行賂于言,掩敗冒功,妄議複套,關中人情大搖。
上下銑诏獄,命兵部尚書王以旗代銑,而以劉儲秀代以旗。
儲秀謝恩,疏中語忤上,削籍去,又以趙廷瑞代儲秀。
落言少師職,以尚書緻仕。
銑坐交結近侍律,二十七年被誅。
鸾竟釋不問。
九月,虜大入塞,直抵居庸關,嵩以虜因複套報仇,言死于西市。
嵩遂益見寵,世蕃專恣,政以賄成。
邊将皆有常饋,戶部給邊銀兩半輸嵩家,而各鎮軍事益不可為矣(後鸾複以縱肆,為錦衣衛都督陸炳所讦,被誅)。
按劉天和一振兵威,而醜虜皆避出境。
河套寇巢遂空,則此地無不可複者,然當時未即收取,必以兵少糧乏,若與久戰非計出萬全,雖得之莫能守耳。
曾銑恢複之議亦為有見,且聞其所監火車、地炮等攻具數萬,皆可用成功者,惜事機中沮耳。
二十六年,宣大總督侍郎翁萬達上《安邊書》虜患以來,歲調客兵甚衆,皆于夏月至鎮,入秋則分布乘塞。
步兵登垣,馬兵列營,号曰擺邊。
然山西懲前十九年、二十年、二十一年之寇,募兵置将,亦如邊鎮,歲費大增。
而山東、河南之間一切搔動不已。
又二十三年,乘塞兵甫罷,虜寇即至。
一時倡議諸臣俱伏重憲,故乘塞遂成故事。
且先期而集,後期不解,而宣府中東北路、大同西東路故無城可乘,率以疲弱戍兵羅列沙碛,識者危之。
萬達至鎮,分布諸将,申飾節度,曲盡便宜,騎營步屯,始相聯絡。
且賞罰明信,人人自奮。
于是鐵裹門、鹁鴿峪、張家口、膳房堡、雲州諸戰,率皆以寡敵從,虜始疑懼,有進貢之請矣。
萬達歎曰:“擺守無險,步兵日危;列營曆時,客兵日費。
二弊不去,予終負國家也。
”為《安邊書》上之。
且曰:“宜罷徵兵于内省,分鎮兵于外藩,使山西籍備于大同,大同需力于山西。
”又言:“北邊大勢,大同最稱難守,次宣府,次山西之遍老。
分之則大同之最難守者北路,次中路,次東路。
宣府最難守者西路,次北路,次東路。
”乃尋昔年修築規轍,區别緩急,酌量工役。
及議山西大同并守事宜,修陳乘城之目二,乘塞之目八,悉見施行。
夏四月,築長城。
初,督府上《安邊書》,言:“宣府西路長城已成,他路未成者不可偷日,以失全勢。
且城成而不式,與役興而不終,敝也。
他路固有已城而卑圮,初築而中停者矣。
宜酌量虜患緩急以為工役次第,數年之間悉城如制,斯成者不以有隙而隳,始者不以無繼而沮矣。
”從之。
于是分北中路百七十裡為極沖,二百六十餘裡為次沖,城之。
而又增城先年東西中路未城者百餘裡(此宣府長城之築為中條理也)。
二十七年春正月,北虜寇天城。
初,督府移近塞墩,于長城增卒為守。
令曰:“乘塞兵至,則謹飾烽堠;乘塞兵罷,則帶管塞垣。
”每墩不半裡許,冬暮春初,鮮大舉,即小警舉烽共拒之,不數刻所司兵至矣,故冬暮率無事。
及是,逼正旦,所司督察稍怠,墩卒有潛赴城貨易者。
虜伺便,燒暗門入,驅羊馬數百去,官軍亦有在野被驅者,于是天城諸守備俱重愆,邊令益嚴矣。
秋八月,虜寇拒牆。
總兵官周尚文擊破之。
初,尚文城拒牆五堡,在長城外,督府難之,然業已成立。
督府乃檄尚文曰:“入秋便可伏精騎獲禾稼,且虞有戰也。
夫虜不獲逞志于塞内,能無緻毒于塞外
總督尚書張珩、延綏巡撫張子立谪戍。
二十五年,虜深入陝西,殺掠人畜。
總督侍郎曾銑遂上複河套議曰:“我朝以東勝孤遠,撤之内守,複改榆林為鎮城。
方初徙時,套内無虜。
土地沃膏,草木繁茂,禽獸生息。
當事之臣不以此時據河為守,乃區區于榆林之築。
此時虜勢未大,猶有委也,失此不為。
弘治八年,虜編筏渡河,剽掠官軍牧馬。
十二年,擁衆入寇。
自後常牧套内,侵擾中原。
孝廟有欲複之志而未及。
逮至武廟,嘗欲征之而未能。
因使虜酋吉囊得以據為巢穴。
禍根既種,竊發無時。
出套則寇宣大三關,入套則寇延甯、甘固。
生民塗毒,全陝困敝已極。
此撥亂之功,天将有意于我今日也。
皇上選将練兵,宵旰日切,歲發帑銀以濟邊圉。
凡所以攘外患,以保安兆民者,天心實鑒之。
而當時封疆之臣曾無有為國家深長之思者,蓋軍旅之興,國之重務,圖近利則壞遠謀。
小有挫失,媒孽其短者,繼踵而至,折镬刀鋸,面背森然,其不改心易慮者幾希。
況複所見不同,甲可乙否,若曰姑待來年。
使已遷延不振,日複一日,長寇贻禍。
臣雖愚昧,豈不知兵兇戰危,未易舉動。
但近年以來得之見聞,常懷憤激,今複親履其地,身任其責,目擊此虜跳梁,地方危殆,切齒痛心,實有寝不安席焉者也。
故敢冒昧,辄以短見上塵睿覽。
或曰:“榆林邊牆,方議修築,今仍辄有複套之議,會極歸要,顧當何如?”臣曰築邊之議為數十年之謀也。
譬之作堤壅水,一朝潰決,則泛濫不支矣。
若夫複套,振武揚威,殲彼醜寇,驅其餘黨,置諸大漠。
臨河作障,天險為池,皇靈既昭,賊膽應裂,狼顧脅息,雖數百年不敢輕肆侵轶。
譬之大禹治水,以海為壑,而水歸其所,不至橫流。
此社稷之計也。
時輔臣夏言複起當國,力主從之。
初,言以議大禮當上心,自給事中屢遷入相,最得寵遇。
後上修玄益精,進賜言法冠,言不受忤意,罷去。
以嚴嵩為首相。
言家居與同鄉宴,有張通判者以齒坐上,言不忿,尋謀起用。
上亦時念之,乃召複入内閣,獨專制命。
嚴嵩事之甚謹,而内懷猜忌。
嵩之子世蕃,狡悍雄世,恃父勢納賄招權,言切齒之。
世蕃以事诏下獄抵死,嵩哀乞于上得免,仍曆官為尚寶卿,及是欲傾言。
時鹹甯侯仇鸾以屢立建功,甚承倚信,言無不從,鎮守延綏,銑發其奸贓被逮,世蕃乃陰使讦銑,行賂于言,掩敗冒功,妄議複套,關中人情大搖。
上下銑诏獄,命兵部尚書王以旗代銑,而以劉儲秀代以旗。
儲秀謝恩,疏中語忤上,削籍去,又以趙廷瑞代儲秀。
落言少師職,以尚書緻仕。
銑坐交結近侍律,二十七年被誅。
鸾竟釋不問。
九月,虜大入塞,直抵居庸關,嵩以虜因複套報仇,言死于西市。
嵩遂益見寵,世蕃專恣,政以賄成。
邊将皆有常饋,戶部給邊銀兩半輸嵩家,而各鎮軍事益不可為矣(後鸾複以縱肆,為錦衣衛都督陸炳所讦,被誅)。
按劉天和一振兵威,而醜虜皆避出境。
河套寇巢遂空,則此地無不可複者,然當時未即收取,必以兵少糧乏,若與久戰非計出萬全,雖得之莫能守耳。
曾銑恢複之議亦為有見,且聞其所監火車、地炮等攻具數萬,皆可用成功者,惜事機中沮耳。
二十六年,宣大總督侍郎翁萬達上《安邊書》虜患以來,歲調客兵甚衆,皆于夏月至鎮,入秋則分布乘塞。
步兵登垣,馬兵列營,号曰擺邊。
然山西懲前十九年、二十年、二十一年之寇,募兵置将,亦如邊鎮,歲費大增。
而山東、河南之間一切搔動不已。
又二十三年,乘塞兵甫罷,虜寇即至。
一時倡議諸臣俱伏重憲,故乘塞遂成故事。
且先期而集,後期不解,而宣府中東北路、大同西東路故無城可乘,率以疲弱戍兵羅列沙碛,識者危之。
萬達至鎮,分布諸将,申飾節度,曲盡便宜,騎營步屯,始相聯絡。
且賞罰明信,人人自奮。
于是鐵裹門、鹁鴿峪、張家口、膳房堡、雲州諸戰,率皆以寡敵從,虜始疑懼,有進貢之請矣。
萬達歎曰:“擺守無險,步兵日危;列營曆時,客兵日費。
二弊不去,予終負國家也。
”為《安邊書》上之。
且曰:“宜罷徵兵于内省,分鎮兵于外藩,使山西籍備于大同,大同需力于山西。
”又言:“北邊大勢,大同最稱難守,次宣府,次山西之遍老。
分之則大同之最難守者北路,次中路,次東路。
宣府最難守者西路,次北路,次東路。
”乃尋昔年修築規轍,區别緩急,酌量工役。
及議山西大同并守事宜,修陳乘城之目二,乘塞之目八,悉見施行。
夏四月,築長城。
初,督府上《安邊書》,言:“宣府西路長城已成,他路未成者不可偷日,以失全勢。
且城成而不式,與役興而不終,敝也。
他路固有已城而卑圮,初築而中停者矣。
宜酌量虜患緩急以為工役次第,數年之間悉城如制,斯成者不以有隙而隳,始者不以無繼而沮矣。
”從之。
于是分北中路百七十裡為極沖,二百六十餘裡為次沖,城之。
而又增城先年東西中路未城者百餘裡(此宣府長城之築為中條理也)。
二十七年春正月,北虜寇天城。
初,督府移近塞墩,于長城增卒為守。
令曰:“乘塞兵至,則謹飾烽堠;乘塞兵罷,則帶管塞垣。
”每墩不半裡許,冬暮春初,鮮大舉,即小警舉烽共拒之,不數刻所司兵至矣,故冬暮率無事。
及是,逼正旦,所司督察稍怠,墩卒有潛赴城貨易者。
虜伺便,燒暗門入,驅羊馬數百去,官軍亦有在野被驅者,于是天城諸守備俱重愆,邊令益嚴矣。
秋八月,虜寇拒牆。
總兵官周尚文擊破之。
初,尚文城拒牆五堡,在長城外,督府難之,然業已成立。
督府乃檄尚文曰:“入秋便可伏精騎獲禾稼,且虞有戰也。
夫虜不獲逞志于塞内,能無緻毒于塞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