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東夷
關燈
小
中
大
不嘩然複如吾鄞者乎!且其所貢刀扇之屬,非時所急,價不滿千,而所為麋國用弊民生。
以過厚之者,一則欲得其向化之心,一則欲弭其侵邊之患也。
今其狡計如愚前所陳,則非向化者矣,受其貢亦侵,無可疑者矣。
昔西旅貢熬,召公猶緻戒于君;越裳獻白雉,周公猶避讓不敢受。
漢通康居、賓,隋通高昌、伊吾,皆不免乎君子之議。
況今倭奴最我仇敵,而于構釁之餘,複敢懷其狙詐狼貪之心,施其奸計以罔我,其罪不勝誅矣,複可與之通乎!然彼以貢獻為名,既入我境,而遂誅之,則類于殺降,不武不義。
若從而納其所貢,則中其奸計,益招其玩侮,又不可謂智。
取一而損十,得虛而費實,又不可謂計。
弊所恃以待無用,俾其不兵甲而騷,不水旱而窘,又不可謂仁。
有一于斯皆非王者之道也。
竊以為宜降明诏,數其不恭之罪,示以不殺之仁,歸其貢獻而驅之升境。
申命海道帥臣,益嚴守備,俟其複來則草而禽彌之,俾無噍類。
若是,則奸謀狡計破沮不行,若日之所照,月之所臨,物莫能遁,故天下鹹知朝廷之明。
貢獻不納貨賄之貪,雖有遠方珍怪之物,無所用之,故天下鹹知朝廷之廉。
自江浙以達京畿,數千裡之民舉不識輸運之勞,不知征斂之苦,父哺其子,夫煦其妻,而優遊以衣食,故天下鹹知朝廷之仁。
裔夷知吾國有禮義而不敢侮,奸宄知吾國有謀猷而不敢發,桴鼓不鳴,金革不試,故天下鹹知朝廷之威。
舉一事而衆善備焉,斯與勞民費國而幸蠻夷之服者,萬不侔矣。
守陳不忍民之罹殃,而慮國之納侮,故敢布之,下執事,冀采擇以聞。
”禮部不果從。
按守陳後至吏部右侍郎。
卒,谥文懿。
性恬淡。
官五品十有六年,泊然自處,未嘗求進權幸。
有重其賢欲援之者,使所親喻意守陳,謝卻之。
私謂其人曰:“吾猶嫠婦也,守節三十年,今老矣。
豈白首而改節耶!”嘗被命教内豎,教成,多去為近侍。
與守陳同事者,率因之取寵貴。
而守陳獨無所資籍。
士論多之。
今觀此書,鑿鑿正誼,洞燭倭情。
使當時肯奏行之,豈有今日擾亂之禍哉,噫! 大率其國奉使得利,往往各道争先受遣。
正德四年,南海道刺史右京兆大夫細川高國強請勘合,遣宋素卿、源永春入貢。
素卿,鄞人朱缟也(宋字似朱,紊卿,缟之義)。
先因父喪無倚,遊蕩學歌唱。
弘治(九年)間,倭使湯四五郎以貢至鄞,見缟秀惠善歌,相與情密。
其叔朱澄又為牙人,與缟各市湯四五郎刀扇,負其價值(弘治十年),乃将缟填還。
湯四五郎之逋攜歸倭國,詐稱天朝宗室。
國王以女納缟為婿,官拜綱司。
至是,僞充正使來。
澄識之,不敢見。
随至蘇州阊門,混作伴送人役,至缟船上相認。
後事發,應論投夷重典。
時内臣劉瑾專橫,乃厚賂之。
瑾謂澄已自首,缟系夷使,請原其罪。
從之。
缟貢畢,乞賜祀孔子儀注,廷議不許。
六年,西海道刺史左京兆大夫大内藝興複請勘合,遣省佐入貢。
嘉靖二年,各道争貢。
國主源義植嗣位,幼沖,勢不能制。
大内藝興遣使宗設謙道,細川高國遣瑞佐宋素卿交貢。
舟泊甯波港,互相诋毀。
素卿重賄監市舶中官賴恩,宴坐宗設之上,其貢船後至,賴恩複先與檢發。
宗設等積忿,遂為亂,欲殺素卿,追抵紹興城下。
官兵備禦,不得逞,還甯波,執指揮袁進越關遁去,備倭都指揮劉錦追至海上戰殁。
巡按禦史歐珠奏稱:“五月初一日,有先到夷人擁入收藏方物東庫,搶出盔甲刀槍,各行披執。
自靈橋門外循城奔至和義門,将後到夷人宋素卿人船燒毀,及殺在岸夷人一十二名。
素卿等以該府衛遣避地名青田湖,出城約有十餘裡。
宗設等趕至紹興城下,口稱還我宋素卿。
次日,将宋素卿等移入府城會審。
據各稱:西海路多羅氏義興者,原系日本國所轄。
向無進貢。
我等朝獻必由西海經過,被将正德年間勘合奪去,今本國隻得将弘治年間勘合,由南海路起呈。
至甯波,因我說出怪恨被殺。
會同鎮守太監梁瑤議得遠夷入貢,禮應柔待,今宗設等因怪素卿,讦其詐僞,遂行仇殺,若終待以常禮,許其入貢,不加譴責,不以威示,則犬羊腥膻,愈肆縱橫,終無悔禍之期。
除再加撫處及撥官軍防禦外,乞敕該部會官詳議。
” 按太監賴恩受素卿賂,浙參政邵錫、副使許完、都指揮江洪俱懼失事之愆,多匿其實,故疏詞多左右素卿耳。
後得旨,宗設免究。
素卿無别情罪。
責令回國,宣布天朝威德,令國王嚴束夷酋,畏天保國。
并查頒降勘合是否宗設奪去,今次朝貢果差何人,務見真僞。
待後該貢年分具本回奏,以憑議處。
河南道禦史熊蘭疏曰:“訪得宋素卿原本華人,叛入夷狄。
先年差來進貢已經敗露,時則逆瑾當權,陰納黃金之賄,遂逃赤族之誅。
國法未行,人心未厭,今乃違例入貢,大起釁端,迹其罪惡,雖死猶不足以容之也。
參照誨道副使張芹、市泊太監賴恩與同府衛掌印巡海等官,禁令不申,守備不設,既不能善處以息其争,又不能預謀以防其變;分守參政朱鳴陽、分巡副使許完,各有地方之責,俱懷觀望之私,以緻蠻夷公行劫殺;把關管海指揮千百戶等官,任夷人出入往來,未有能攔截防禦者;指揮袁承委自陷其身,推官高淺越牆以避其鋒,凡其侵掠之地,若履無人之境。
按法原情通合查究。
除備倭同知劉錦被殺外,乞各正典刑。
一以為蠻夷猾夏者之戒,一以為備禦不嚴者之懲。
然臣等竊有議焉:夫倭奴僻居東海,其俗狙詐,其性狼貪,自唐以至近代,已嘗為中國患。
國初洪武年間許其來貢,後因交通奸臣胡惟庸,我太祖既正其罪,絕不與通,複載于祖訓,着為令典。
今皇上踐祚之初,複有入貢之請。
迹若涉于忠誠,心實懷夫欺詐,故朝廷未受其貢,而浙民先罹其殃。
乞特降明诏,數其不恭之罪,示以薄伐之威,絕其朝貢之請。
申命海道帥臣,益嚴備禦,俟其複來,則草而禽彌之。
保國裕民之方,居中制外之道,無有過于此者矣。
禮科都給事中張疏曰:“參照副使張芹、市泊太監賴恩、參政朱鳴陽、都指揮張浩等均承委任,便樂因循,議處未定,而令素卿之盤船慢藏,啟窺瞰之奸,逆狀已形,而聽宗設之謝罪,當面甘愚弄之術,避地觀望,恣賊縱橫,策未展于一籌,禍幾延于兩浙,合應據法查究,創艾後來。
及照日本國蕞爾海夷,利觀中夏。
先年使者肆為不道,荷我明天子仁聖,曲賜優容。
茲以仇殺殘我内地,謂宜檄諸夷之甲,興問罪之師。
但釁起使人,國王無罪,且其國與朝鮮、琉球諸夷俱系不征之列。
伏望備行淮、浙、閩、廣鎮巡等官,凡沿海要害去處,如遇前項夷船到彼,就便督發官軍,并力截殺。
仍行浙江鎮巡等官,将見獲夷黨并宋素卿譯審明白,取問罪犯。
緣宋素卿系先年潛通外夷人,數重賂逆瑾,脫網生還。
宗設人衆俱系從逆賊徒,罪在不赦,通合置之典刑,以昭天朝之法,以嚴夷夏之防。
昔漢之英君誼辟,或棄珠崖,或謝西陲,況倭奴詭谲情态,具有明驗,若更許其通貢,是利彼尺寸之微,損我丘山之重,其于皇祖垂訓之意,不無背馳。
尤望絕約閉關,未斷其朝貢之途,毋徒弊所恃,以事無用,其一應誤事人員并死事,地方作急備查,奏請大昭賞罰,以示懲勸,毋得通同隐蔽。
又訪得甯波、紹興等處有一種無賴,潛從外夷,引誘作奸。
如宋素卿者,實繁有徒,合行出給榜文張挂曉谕,遇有前項無賴,蹤迹可疑,許鄰裡首告,官府不時覺察,即便擒拿,家屬從重究治。
庶幾中國之勢常尊,外夷之侮少禦。
” 初,宗設追宋素卿不及,還。
把總指揮欲率兵追擊,謀于新建伯王守仁,守仁曰:“歸師莫追,當縱其出而拒其入,把截要害,使來無所獲退無所資,疲卧舟中,于是取之,兵不血刃矣。
”既而倭果疲卧,為暴風漂入朝鮮境。
被朝鮮斬首三十,生擒中林望、古多羅二人,朝鮮國王李怿表獻于朝。
上命浙江鎮巡官,将素卿事從實研審回奏。
後複敕差給事中一員前去訪察,查勘其事。
兵科右給事中夏言疏曰:宗設謙道所領倭夷不滿百十餘人,而甯、紹兩郡軍民何啻百萬。
今乃任彼兇殘,肆意攻掠,蹂躏城郭,破壞闾閻,殺死都司方面,質虜指揮,贻國大恥,事出非常。
再照宋素卿本朝叛賊,激成宗設之變。
訪聞宗設倭船先到,而盤貨在後。
素卿倭船後到,而盤貨獲先。
宗設内已不平,及市舶太監置酒命坐,又以宗設席次抑置賊首。
若不明正典刑,枭示海濱,則将來射利效尤之徒,習為謀叛。
伏望将朝鮮國執獻賊倭中林望、古多羅二名,押發浙江,解赴欽差官處。
令與宋素卿對鞫前項構禍緣由及伊國差遣先後,并勘合真僞來曆處治。
又倭夷入貢,往往為邊方州郡之害。
我聖祖灼見其情,故痛絕之。
于山東、淮、浙、閩、廣沿海去處,多設衛所以為備禦。
後複委都指揮一員,統其屬衛,摘撥官軍,以備倭為名,操習戰船,時出海道,嚴加堤備。
近年,又增設海道兵備副使一員專督,可謂防範周且密矣。
是以數十年來,彼知我有備,不複犯邊。
奈何迩來事久而弊,法玩而弛,前項備倭衙門官員徒擁虛名,略無實效。
甯波系倭夷常年入貢之路,法制尚存,猶且敗事,其諸沿海去處,因襲日久,廢弛尤甚。
合無選差官員領敕前去,由山東循淮陽、曆浙達閩以極于廣,會同巡撫官員,按部備倭衙門親曆海道地方查點,原設官軍閱視舊額墩堡盤驗,見在兵器官軍缺乏者,即與撥補,墩堡圮壞者,即與修築,兵器圬鈍者,即與換給,官員之不才者,即與易置,法制之未備者,即與區畫,庶使海防嚴謹,中土奠安。
嘗觀本朝禮部侍郎楊守陳家藏文集,亦常以倭夷變詐兇虐,不當與之通好。
乞敕下勳戚文武大臣,詳加會議。
再照宗設犯華之罪,不可使之竟脫天誅。
乞通敕沿海各處備倭衙門,整搠官兵,修理戰船,習占風候,時出海洋嘹捕,務俾罪人斯得,國威以伸。
兵部尚書金獻民議謂備倭衙門地方久處承平,武備盡已廢弛,相應依拟差官閱視。
但恐前項地方廣闊,周回萬裡,一人顧理不周,本部欲便移咨都察院揀選曆練老成禦史二員,各請敕一道,分定地方。
一員自山東直抵淮陽、蘇、松,一員自福建直抵廣東各沿海地方。
其浙江就令差去給事中敕内該載整理,各分
以過厚之者,一則欲得其向化之心,一則欲弭其侵邊之患也。
今其狡計如愚前所陳,則非向化者矣,受其貢亦侵,無可疑者矣。
昔西旅貢熬,召公猶緻戒于君;越裳獻白雉,周公猶避讓不敢受。
漢通康居、賓,隋通高昌、伊吾,皆不免乎君子之議。
況今倭奴最我仇敵,而于構釁之餘,複敢懷其狙詐狼貪之心,施其奸計以罔我,其罪不勝誅矣,複可與之通乎!然彼以貢獻為名,既入我境,而遂誅之,則類于殺降,不武不義。
若從而納其所貢,則中其奸計,益招其玩侮,又不可謂智。
取一而損十,得虛而費實,又不可謂計。
弊所恃以待無用,俾其不兵甲而騷,不水旱而窘,又不可謂仁。
有一于斯皆非王者之道也。
竊以為宜降明诏,數其不恭之罪,示以不殺之仁,歸其貢獻而驅之升境。
申命海道帥臣,益嚴守備,俟其複來則草而禽彌之,俾無噍類。
若是,則奸謀狡計破沮不行,若日之所照,月之所臨,物莫能遁,故天下鹹知朝廷之明。
貢獻不納貨賄之貪,雖有遠方珍怪之物,無所用之,故天下鹹知朝廷之廉。
自江浙以達京畿,數千裡之民舉不識輸運之勞,不知征斂之苦,父哺其子,夫煦其妻,而優遊以衣食,故天下鹹知朝廷之仁。
裔夷知吾國有禮義而不敢侮,奸宄知吾國有謀猷而不敢發,桴鼓不鳴,金革不試,故天下鹹知朝廷之威。
舉一事而衆善備焉,斯與勞民費國而幸蠻夷之服者,萬不侔矣。
守陳不忍民之罹殃,而慮國之納侮,故敢布之,下執事,冀采擇以聞。
”禮部不果從。
按守陳後至吏部右侍郎。
卒,谥文懿。
性恬淡。
官五品十有六年,泊然自處,未嘗求進權幸。
有重其賢欲援之者,使所親喻意守陳,謝卻之。
私謂其人曰:“吾猶嫠婦也,守節三十年,今老矣。
豈白首而改節耶!”嘗被命教内豎,教成,多去為近侍。
與守陳同事者,率因之取寵貴。
而守陳獨無所資籍。
士論多之。
今觀此書,鑿鑿正誼,洞燭倭情。
使當時肯奏行之,豈有今日擾亂之禍哉,噫! 大率其國奉使得利,往往各道争先受遣。
正德四年,南海道刺史右京兆大夫細川高國強請勘合,遣宋素卿、源永春入貢。
素卿,鄞人朱缟也(宋字似朱,紊卿,缟之義)。
先因父喪無倚,遊蕩學歌唱。
弘治(九年)間,倭使湯四五郎以貢至鄞,見缟秀惠善歌,相與情密。
其叔朱澄又為牙人,與缟各市湯四五郎刀扇,負其價值(弘治十年),乃将缟填還。
湯四五郎之逋攜歸倭國,詐稱天朝宗室。
國王以女納缟為婿,官拜綱司。
至是,僞充正使來。
澄識之,不敢見。
随至蘇州阊門,混作伴送人役,至缟船上相認。
後事發,應論投夷重典。
時内臣劉瑾專橫,乃厚賂之。
瑾謂澄已自首,缟系夷使,請原其罪。
從之。
缟貢畢,乞賜祀孔子儀注,廷議不許。
六年,西海道刺史左京兆大夫大内藝興複請勘合,遣省佐入貢。
嘉靖二年,各道争貢。
國主源義植嗣位,幼沖,勢不能制。
大内藝興遣使宗設謙道,細川高國遣瑞佐宋素卿交貢。
舟泊甯波港,互相诋毀。
素卿重賄監市舶中官賴恩,宴坐宗設之上,其貢船後至,賴恩複先與檢發。
宗設等積忿,遂為亂,欲殺素卿,追抵紹興城下。
官兵備禦,不得逞,還甯波,執指揮袁進越關遁去,備倭都指揮劉錦追至海上戰殁。
巡按禦史歐珠奏稱:“五月初一日,有先到夷人擁入收藏方物東庫,搶出盔甲刀槍,各行披執。
自靈橋門外循城奔至和義門,将後到夷人宋素卿人船燒毀,及殺在岸夷人一十二名。
素卿等以該府衛遣避地名青田湖,出城約有十餘裡。
宗設等趕至紹興城下,口稱還我宋素卿。
次日,将宋素卿等移入府城會審。
據各稱:西海路多羅氏義興者,原系日本國所轄。
向無進貢。
我等朝獻必由西海經過,被将正德年間勘合奪去,今本國隻得将弘治年間勘合,由南海路起呈。
至甯波,因我說出怪恨被殺。
會同鎮守太監梁瑤議得遠夷入貢,禮應柔待,今宗設等因怪素卿,讦其詐僞,遂行仇殺,若終待以常禮,許其入貢,不加譴責,不以威示,則犬羊腥膻,愈肆縱橫,終無悔禍之期。
除再加撫處及撥官軍防禦外,乞敕該部會官詳議。
” 按太監賴恩受素卿賂,浙參政邵錫、副使許完、都指揮江洪俱懼失事之愆,多匿其實,故疏詞多左右素卿耳。
後得旨,宗設免究。
素卿無别情罪。
責令回國,宣布天朝威德,令國王嚴束夷酋,畏天保國。
并查頒降勘合是否宗設奪去,今次朝貢果差何人,務見真僞。
待後該貢年分具本回奏,以憑議處。
河南道禦史熊蘭疏曰:“訪得宋素卿原本華人,叛入夷狄。
先年差來進貢已經敗露,時則逆瑾當權,陰納黃金之賄,遂逃赤族之誅。
國法未行,人心未厭,今乃違例入貢,大起釁端,迹其罪惡,雖死猶不足以容之也。
參照誨道副使張芹、市泊太監賴恩與同府衛掌印巡海等官,禁令不申,守備不設,既不能善處以息其争,又不能預謀以防其變;分守參政朱鳴陽、分巡副使許完,各有地方之責,俱懷觀望之私,以緻蠻夷公行劫殺;把關管海指揮千百戶等官,任夷人出入往來,未有能攔截防禦者;指揮袁承委自陷其身,推官高淺越牆以避其鋒,凡其侵掠之地,若履無人之境。
按法原情通合查究。
除備倭同知劉錦被殺外,乞各正典刑。
一以為蠻夷猾夏者之戒,一以為備禦不嚴者之懲。
然臣等竊有議焉:夫倭奴僻居東海,其俗狙詐,其性狼貪,自唐以至近代,已嘗為中國患。
國初洪武年間許其來貢,後因交通奸臣胡惟庸,我太祖既正其罪,絕不與通,複載于祖訓,着為令典。
今皇上踐祚之初,複有入貢之請。
迹若涉于忠誠,心實懷夫欺詐,故朝廷未受其貢,而浙民先罹其殃。
乞特降明诏,數其不恭之罪,示以薄伐之威,絕其朝貢之請。
申命海道帥臣,益嚴備禦,俟其複來,則草而禽彌之。
保國裕民之方,居中制外之道,無有過于此者矣。
禮科都給事中張疏曰:“參照副使張芹、市泊太監賴恩、參政朱鳴陽、都指揮張浩等均承委任,便樂因循,議處未定,而令素卿之盤船慢藏,啟窺瞰之奸,逆狀已形,而聽宗設之謝罪,當面甘愚弄之術,避地觀望,恣賊縱橫,策未展于一籌,禍幾延于兩浙,合應據法查究,創艾後來。
及照日本國蕞爾海夷,利觀中夏。
先年使者肆為不道,荷我明天子仁聖,曲賜優容。
茲以仇殺殘我内地,謂宜檄諸夷之甲,興問罪之師。
但釁起使人,國王無罪,且其國與朝鮮、琉球諸夷俱系不征之列。
伏望備行淮、浙、閩、廣鎮巡等官,凡沿海要害去處,如遇前項夷船到彼,就便督發官軍,并力截殺。
仍行浙江鎮巡等官,将見獲夷黨并宋素卿譯審明白,取問罪犯。
緣宋素卿系先年潛通外夷人,數重賂逆瑾,脫網生還。
宗設人衆俱系從逆賊徒,罪在不赦,通合置之典刑,以昭天朝之法,以嚴夷夏之防。
昔漢之英君誼辟,或棄珠崖,或謝西陲,況倭奴詭谲情态,具有明驗,若更許其通貢,是利彼尺寸之微,損我丘山之重,其于皇祖垂訓之意,不無背馳。
尤望絕約閉關,未斷其朝貢之途,毋徒弊所恃,以事無用,其一應誤事人員并死事,地方作急備查,奏請大昭賞罰,以示懲勸,毋得通同隐蔽。
又訪得甯波、紹興等處有一種無賴,潛從外夷,引誘作奸。
如宋素卿者,實繁有徒,合行出給榜文張挂曉谕,遇有前項無賴,蹤迹可疑,許鄰裡首告,官府不時覺察,即便擒拿,家屬從重究治。
庶幾中國之勢常尊,外夷之侮少禦。
” 初,宗設追宋素卿不及,還。
把總指揮欲率兵追擊,謀于新建伯王守仁,守仁曰:“歸師莫追,當縱其出而拒其入,把截要害,使來無所獲退無所資,疲卧舟中,于是取之,兵不血刃矣。
”既而倭果疲卧,為暴風漂入朝鮮境。
被朝鮮斬首三十,生擒中林望、古多羅二人,朝鮮國王李怿表獻于朝。
上命浙江鎮巡官,将素卿事從實研審回奏。
後複敕差給事中一員前去訪察,查勘其事。
兵科右給事中夏言疏曰:宗設謙道所領倭夷不滿百十餘人,而甯、紹兩郡軍民何啻百萬。
今乃任彼兇殘,肆意攻掠,蹂躏城郭,破壞闾閻,殺死都司方面,質虜指揮,贻國大恥,事出非常。
再照宋素卿本朝叛賊,激成宗設之變。
訪聞宗設倭船先到,而盤貨在後。
素卿倭船後到,而盤貨獲先。
宗設内已不平,及市舶太監置酒命坐,又以宗設席次抑置賊首。
若不明正典刑,枭示海濱,則将來射利效尤之徒,習為謀叛。
伏望将朝鮮國執獻賊倭中林望、古多羅二名,押發浙江,解赴欽差官處。
令與宋素卿對鞫前項構禍緣由及伊國差遣先後,并勘合真僞來曆處治。
又倭夷入貢,往往為邊方州郡之害。
我聖祖灼見其情,故痛絕之。
于山東、淮、浙、閩、廣沿海去處,多設衛所以為備禦。
後複委都指揮一員,統其屬衛,摘撥官軍,以備倭為名,操習戰船,時出海道,嚴加堤備。
近年,又增設海道兵備副使一員專督,可謂防範周且密矣。
是以數十年來,彼知我有備,不複犯邊。
奈何迩來事久而弊,法玩而弛,前項備倭衙門官員徒擁虛名,略無實效。
甯波系倭夷常年入貢之路,法制尚存,猶且敗事,其諸沿海去處,因襲日久,廢弛尤甚。
合無選差官員領敕前去,由山東循淮陽、曆浙達閩以極于廣,會同巡撫官員,按部備倭衙門親曆海道地方查點,原設官軍閱視舊額墩堡盤驗,見在兵器官軍缺乏者,即與撥補,墩堡圮壞者,即與修築,兵器圬鈍者,即與換給,官員之不才者,即與易置,法制之未備者,即與區畫,庶使海防嚴謹,中土奠安。
嘗觀本朝禮部侍郎楊守陳家藏文集,亦常以倭夷變詐兇虐,不當與之通好。
乞敕下勳戚文武大臣,詳加會議。
再照宗設犯華之罪,不可使之竟脫天誅。
乞通敕沿海各處備倭衙門,整搠官兵,修理戰船,習占風候,時出海洋嘹捕,務俾罪人斯得,國威以伸。
兵部尚書金獻民議謂備倭衙門地方久處承平,武備盡已廢弛,相應依拟差官閱視。
但恐前項地方廣闊,周回萬裡,一人顧理不周,本部欲便移咨都察院揀選曆練老成禦史二員,各請敕一道,分定地方。
一員自山東直抵淮陽、蘇、松,一員自福建直抵廣東各沿海地方。
其浙江就令差去給事中敕内該載整理,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