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東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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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水來土掩,将至兵迎,豈肯跪塗而奉之乎!順之未必其生,逆之未必其死。
相逢于賀蘭山前,聊以博戲,有何懼哉!倘若君勝臣輸,且滿上國之意;設若臣勝君輸,反作小邦之恥。
自古講和為上,罷戰為強,免生靈之塗炭,救黎庶之艱辛。
年年進奉于上國,歲歲稱臣為弱倭,今遣使臣答黑麻敬詣丹墀,臣誠惶誠忄恐,稽首頓首,謹具表以聞。
” 按别史載,上嘗問倭使害哩嘛哈:“其國風俗何如?”答以詩曰:“國比中原國,人同上國人。
衣冠唐制度,禮樂漢君臣。
銀甕篘新酒,金刀脍錦鱗。
年年二三月,桃李一般春。
”上初欲罪其謾,徐贳之。
觀此詩及前表,則倭奴恃其險遠,不可以朝鮮各藩禮待之明矣。
又奚必許其通貢,以啟窺伺之端哉! 日本複連歲寇浙東西邊。
上欲讨之,懲元軍覆溺之患,乃包容不較,姑絕其貢。
著于《祖訓》。
二十八年,命信國公湯和緣海相地,築城備倭。
和嘗以年高思歸故鄉,從容乞骸骨。
上喜之,賜鈔五萬,俾造第鳳陽。
因謂和曰:“日本小蠻,屢擾東海。
卿雖老,強為朕行,視要地築城增戍,以固守備。
”和行海上,自山東登萊至廣東雷、廉築數十城。
民三丁抽一,屯戍備之。
尤嚴下海通蕃之禁。
按和初為滁陽王部曲。
上之始起兵也,和率先推戴,聽命惟謹。
上深愛之。
屢立戰功,封信國公,恩禮特異。
至是,鳳陽新第成,和率妻子謝。
降敕褒嘉,賜黃金三百兩,白銀一千兩,文绮四十端。
夫人胡氏亦賜黃金三百兩,白銀一千兩,彩段三十端。
預為茔葬之資。
後卒,親為文以祭。
追封東瓯王,谥襄武,塑像功臣廟,複配享太廟焉。
然當時沿海經略之宜,自和一出,規制頗密,使守之弗失,自可摧倭奴之入也。
惜承平日久,法度廢弛。
嘉靖癸醜,蜃氛扇焰,肇于兩浙,蔓于各省。
和之孫有名克寬者,衆謂其祖有功海防,特調用之,尋能樹立,擢升參将。
而求其實效,有愧前烈多矣。
噫!安得起和于九京而與之籌倭備哉! 永樂二年,對馬、台岐諸島夷劫掠邊境。
上命行人潘賜捧敕往谕國王源道義捕之。
國王卑辭納款,謝約束不謹,出兵殲其衆,獻渠魁二十人于阙下。
賜回《進歸化書》及《永樂大典頌》。
上覽之,稱善。
命入史館,升禮部郎中。
命倭使攜取獻俘還海濱,治以其國之法。
倭使乃于鄞縣蕭臯契築竈,以甑加其上。
俾一人入甑内,一人執爨,盡蒸而死。
倭使歸,敕獎國王甚隆。
給以勘合百道,定約十年一貢,人止二百,船止二艘。
毋得來帶刀槍,如違例越貢,并以寇論。
仍命佥都禦史俞士吉赉白金彩币并海舟二賜之。
又封其國之主山為“壽安鎮國之山”,勒碑其上。
上親制文曰:“朕惟麗天而長久者日月之光華;麗地而長久者山川之流峙;麗于兩問而永久者賢人君子之令名也。
朕皇考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
高皇帝知周八極而納天地于範圍,道貫百王而亘古今之統紀。
恩施一視而溥民物之亨嘉,日月星辰無逆其行,江河山嶽無易其位,賢人善俗,萬國同風,表表茲世,固千萬年之嘉會也。
朕承鴻業,享有福慶,極所覆載,鹹造在廷,周爰咨詢,深用嘉歎。
迩者對馬、台岐暨諸小島有盜潛伏,時出寇掠。
爾源道義能服朕命,鹹殄滅之,屹為保障。
誓心朝廷,海東之國,未有賢于日本者也。
朕嘗稽古唐虞之世,五長迪功,渠搜即叙,成周之隆,{髟矛}微盧濮,率遏亂略,光華簡冊,傳誦至今。
以爾道義方之,是大有光于前哲者。
日本王之有源道義,又自古以來未之有也。
朕惟繼唐虞之治,舉封山之典,特命日本之鎮山号壽安鎮國之山,錫以銘詩,勒之貞石,榮示于千萬世。
”是時,禮遇彼倭者如此,終莫肯革心。
明年,平江伯陳督領海運。
值倭寇于沙島,追至朝鮮島,盡焚其舟,斬獲無算。
按陳建謂國初海運之行,不獨便于漕綱,實令将士習于海道,以防倭寇。
自會通河成而海運廢。
近日倭寇縱橫,海兵脆怯,莫之敢撄,亦以運道不習之故耳。
此則言海運之當複者也。
然給事中錢薇著論唐、宋無海運,故倭奴之惰貢也勤;元為海運,倭奴劫掠運舟,故其為寇也繁。
我洪武北伐,亦為海運以濟。
永樂中,海運幾十三,舉行給遼東等處,惟我運于海,故彼寇于海。
宣德以來,倭患遂少,蓋運從内河而寇無所利,故耳,此不足見罷海運之功哉。
二說各有所見,故并存之。
八年,國王源道義死。
命太監雷春、鴻胪少卿潘賜往行吊祭禮(即前行人)。
後又寇廣東廉州府,破其城,殺教授王翰。
九年,上遣中官王進等往日本收買物貨,倭人謀阻進,不使歸。
進覺之,潛登舶,從他路而返。
十年,國王具方物謝吊祭恩。
十九年,犯遼東馬雄島。
總兵劉江殲其衆于望海窩。
初,江至遼東巡視諸邊,相地形勢,得金州衛金線島西北望海窩者,其地極高,可望諸島,為濱海咽喉之地。
築城堡,立煙墩,以便望。
既完,一日者言東南夜舉火,有光。
江度倭寇将至,急調馬步官軍起窩上小堡備之,命都指揮徐剛伏兵山下,百戶姜隆帥壯士潛燒賊船,截其歸路。
與之約曰:“旗舉伏起,炮鳴奮擊。
不用命者,軍法從事。
”翼日,倭寇二千餘,乘海艘直趨窩下登岸。
一賊貌甚醜惡,揮刃率衆而前。
江惟犒師未馬,略不為意。
既而賊至,江被發舉旗,鳴炮伏起。
賊衆大敗,死者橫仆草莽,餘寇奔櫻桃園。
空堡内将士皆奮勇請入剿殺,不許。
特開西門以縱之出,仍命師分兩翼夾擊,生擒數百人,斬首千餘。
間有潛脫入艘者,悉為隆等所縛,無一人得脫。
凱還,将士請曰:“明公見寇,意思安閑,臨陳作真武被發狀,追賊入堡,不殺而縱之出,何也?”江曰:“寇始遠來,必饑且勞。
我以逸待勞,以飽待饑,固禦敵之道也。
賊始魚貫而來,作長蛇陣。
我故為真武形,以厭伏之。
雖愚士人之耳目,亦可以壯兵氣。
賊入堡,若急攻之,必死戰。
我故縱其生路,此圍師必阙之意也,兵法皆有之。
顧諸君未察耳。
”自國初禦倭,數十年來,無如此役之大捷。
江以功封為廣甯伯,食祿二千石,子孫世襲。
将士有功者,賞赉有差。
倭又嘗寇金山衛,登岸。
指揮同知侯端與主帥分兵出戰。
主帥出南門,軍覆。
端以孤軍馳東門,衆不能繼,與賊巷戰數十合,身被箭如猥,轉戰益奮。
賊驚曰:“好将軍也!”乃以所掠染家布橫于街,欲生緻之。
端以一劍挑布,一劍截而斷之。
賊仆地而笑。
端由是得出東門,次于楊家橋,鳴鼓招散卒,得百人。
适潮退舟膠下,令人持草一束,與炮俱進,至海灘,焚賊船十餘艘。
賊不得歸,遂大敗之。
端有膂力。
府治前石狻猊高四五尺,端以一手挽之,行十餘步。
策馬過坊門,交手擁楣,以足挾其馬而懸之。
騎射刀槊皆過人,故能立功。
端巷戰時,一劍忽墜地,所乘馬口兼以授端,其異如此(江馭士明紀律,有恩信,所向無敵。
凡諸夷款塞者綏輯備至。
後卒,人鹹思之。
谥忠武)。
宣德元年,又入貢逾制。
朝廷申增格例,人毋過三百,船毋過三艘。
時有言:“浙江海鹽縣,地臨海岸,每有倭寇窺伺軍衛。
陸置煙炖,水備戰船,望遊巡,才保無虞。
永樂七年,盡拘軍船赴沈家門,立水砦以守,撒去煙炖,倭寇乘虛連年縱掠水砦。
相去海鹽千裡,不能救援,民甚苦之。
請如洪武舊制。
”事下兵部,移文巡撫大理卿胡概與三司,計其可否處,行得複舊。
正統四年五月,倭船四十餘艘,夜入大嵩港,襲破千戶所城,轉破昌國衛城,大殺掠而去。
備倭官以失機被刑者,大小三十六人。
惟爵溪所官兵擒獲一賊首,名畢善慶,誅之。
浙江佥事陶成之功也。
七年,倭船九艘,使千餘入貢。
朝廷責其越禁,姑容之。
迷失二倭使,普福于樂清縣沙嵩藤嶺獲解。
普福《被獲歎懷詩》曰:“來遊上國看中原,細嚼青松咽冷泉。
慈母在堂年八十,孤兒為客路三千。
心依北阙浮雲外,身在西山返照邊。
處處朱門花柳巷,不知何日是歸年。
” 景泰六年,倭寇健跳。
官軍守備,不得入。
天順二年,複遣使貢。
成化二年,僞稱入貢,寇大嵩諸處。
官兵因潮落,夜圍其舟。
寇設詐,以燈懸于篙尾,卓之沙上。
官兵望見,以為樯燈,達曙不移。
比曉,舟已乘潮遁去。
台阃大臣俱坐失機,獲罪。
十一年,複遣使周瑞入貢,敕谕倭王宜守宣德中事例。
備倭阃帥欲報前恥,乃于送倭使出境之時,金鼓聲中随以炮铳,倭船被擊沉于海,自是略知畏憚。
十三年,日本複遣使入貢,庶吉士鄞人楊守陳贻書主客郎中,欲請絕之。
書曰:“倭奴僻在海島,其俗狙詐而狼貪,自唐以至近代,嘗為中國疥癬矣。
國初,洪武間來貢,不恪。
朝廷既正其罪,後絕不與通。
著之為訓。
至永樂初,始複來貢。
往來數數知我中國虛實,山川險易。
因肆奸谲,時拿舟載其方物戎器,出沒海道,以窺伺我。
得間則張其戎器而肆侵暴;不得間則陳其方物而稱朝貢。
侵暴則卷民财,朝貢則沾國賜。
間有得不得而利無不得,其計之狡如是也。
宣德中,來不得間乃複稱貢,朝廷不知其狡,許其至京,宴賞豐渥,困載而歸,則已堕其計矣。
正統中,來而得間乃入桃渚,犯我大嵩,劫倉庾燔室廬,賊殺蒸庶,積骸流血如陵谷。
縛嬰兒于柱,沃之沸湯,視其啼号以為笑樂。
捕得孕婦,則計其孕之男女剔視以賭酒。
荒淫穢惡,殆有不可言者。
吾民之少壯與其粟帛席卷而歸巢穴,城野蕭條,過者隕涕。
于是朝廷下備倭之诏,命重師守要地,增城堡,謹斥堠,修戰艦。
合浙東諸衛官軍分番防備,而兵威振于海表。
肆七八年間,邊氓安堵,而倭奴潛伏,罔敢喘焉。
茲者天牖其衷,複來窺伺,而我兵懷夙昔之憤,幸其自來送死,皆瞑目砺刃,欲食其肉而寝處其皮。
彼不得間乃複稱貢,而我帥遂從其請,以達于朝,是将複堕其計矣。
今朝廷未納其貢,而吾鄞先罹其擾,芟民稼穑為之舍館,浚民脂膏為之飯食,勞民箸力為之役使防禦,晝号而夕呼,十征而九斂,雖雞犬不得甯焉。
而彼且縱肆無道,強市物貨,善谑婦女,貂不之制,藩憲不之間,郡縣莫敢誰何,民既嘩然不甯矣。
若複诏至京師,則所過之處,其有
是以水來土掩,将至兵迎,豈肯跪塗而奉之乎!順之未必其生,逆之未必其死。
相逢于賀蘭山前,聊以博戲,有何懼哉!倘若君勝臣輸,且滿上國之意;設若臣勝君輸,反作小邦之恥。
自古講和為上,罷戰為強,免生靈之塗炭,救黎庶之艱辛。
年年進奉于上國,歲歲稱臣為弱倭,今遣使臣答黑麻敬詣丹墀,臣誠惶誠忄恐,稽首頓首,謹具表以聞。
” 按别史載,上嘗問倭使害哩嘛哈:“其國風俗何如?”答以詩曰:“國比中原國,人同上國人。
衣冠唐制度,禮樂漢君臣。
銀甕篘新酒,金刀脍錦鱗。
年年二三月,桃李一般春。
”上初欲罪其謾,徐贳之。
觀此詩及前表,則倭奴恃其險遠,不可以朝鮮各藩禮待之明矣。
又奚必許其通貢,以啟窺伺之端哉! 日本複連歲寇浙東西邊。
上欲讨之,懲元軍覆溺之患,乃包容不較,姑絕其貢。
著于《祖訓》。
二十八年,命信國公湯和緣海相地,築城備倭。
和嘗以年高思歸故鄉,從容乞骸骨。
上喜之,賜鈔五萬,俾造第鳳陽。
因謂和曰:“日本小蠻,屢擾東海。
卿雖老,強為朕行,視要地築城增戍,以固守備。
”和行海上,自山東登萊至廣東雷、廉築數十城。
民三丁抽一,屯戍備之。
尤嚴下海通蕃之禁。
按和初為滁陽王部曲。
上之始起兵也,和率先推戴,聽命惟謹。
上深愛之。
屢立戰功,封信國公,恩禮特異。
至是,鳳陽新第成,和率妻子謝。
降敕褒嘉,賜黃金三百兩,白銀一千兩,文绮四十端。
夫人胡氏亦賜黃金三百兩,白銀一千兩,彩段三十端。
預為茔葬之資。
後卒,親為文以祭。
追封東瓯王,谥襄武,塑像功臣廟,複配享太廟焉。
然當時沿海經略之宜,自和一出,規制頗密,使守之弗失,自可摧倭奴之入也。
惜承平日久,法度廢弛。
嘉靖癸醜,蜃氛扇焰,肇于兩浙,蔓于各省。
和之孫有名克寬者,衆謂其祖有功海防,特調用之,尋能樹立,擢升參将。
而求其實效,有愧前烈多矣。
噫!安得起和于九京而與之籌倭備哉! 永樂二年,對馬、台岐諸島夷劫掠邊境。
上命行人潘賜捧敕往谕國王源道義捕之。
國王卑辭納款,謝約束不謹,出兵殲其衆,獻渠魁二十人于阙下。
賜回《進歸化書》及《永樂大典頌》。
上覽之,稱善。
命入史館,升禮部郎中。
命倭使攜取獻俘還海濱,治以其國之法。
倭使乃于鄞縣蕭臯契築竈,以甑加其上。
俾一人入甑内,一人執爨,盡蒸而死。
倭使歸,敕獎國王甚隆。
給以勘合百道,定約十年一貢,人止二百,船止二艘。
毋得來帶刀槍,如違例越貢,并以寇論。
仍命佥都禦史俞士吉赉白金彩币并海舟二賜之。
又封其國之主山為“壽安鎮國之山”,勒碑其上。
上親制文曰:“朕惟麗天而長久者日月之光華;麗地而長久者山川之流峙;麗于兩問而永久者賢人君子之令名也。
朕皇考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
高皇帝知周八極而納天地于範圍,道貫百王而亘古今之統紀。
恩施一視而溥民物之亨嘉,日月星辰無逆其行,江河山嶽無易其位,賢人善俗,萬國同風,表表茲世,固千萬年之嘉會也。
朕承鴻業,享有福慶,極所覆載,鹹造在廷,周爰咨詢,深用嘉歎。
迩者對馬、台岐暨諸小島有盜潛伏,時出寇掠。
爾源道義能服朕命,鹹殄滅之,屹為保障。
誓心朝廷,海東之國,未有賢于日本者也。
朕嘗稽古唐虞之世,五長迪功,渠搜即叙,成周之隆,{髟矛}微盧濮,率遏亂略,光華簡冊,傳誦至今。
以爾道義方之,是大有光于前哲者。
日本王之有源道義,又自古以來未之有也。
朕惟繼唐虞之治,舉封山之典,特命日本之鎮山号壽安鎮國之山,錫以銘詩,勒之貞石,榮示于千萬世。
”是時,禮遇彼倭者如此,終莫肯革心。
明年,平江伯陳督領海運。
值倭寇于沙島,追至朝鮮島,盡焚其舟,斬獲無算。
按陳建謂國初海運之行,不獨便于漕綱,實令将士習于海道,以防倭寇。
自會通河成而海運廢。
近日倭寇縱橫,海兵脆怯,莫之敢撄,亦以運道不習之故耳。
此則言海運之當複者也。
然給事中錢薇著論唐、宋無海運,故倭奴之惰貢也勤;元為海運,倭奴劫掠運舟,故其為寇也繁。
我洪武北伐,亦為海運以濟。
永樂中,海運幾十三,舉行給遼東等處,惟我運于海,故彼寇于海。
宣德以來,倭患遂少,蓋運從内河而寇無所利,故耳,此不足見罷海運之功哉。
二說各有所見,故并存之。
八年,國王源道義死。
命太監雷春、鴻胪少卿潘賜往行吊祭禮(即前行人)。
後又寇廣東廉州府,破其城,殺教授王翰。
九年,上遣中官王進等往日本收買物貨,倭人謀阻進,不使歸。
進覺之,潛登舶,從他路而返。
十年,國王具方物謝吊祭恩。
十九年,犯遼東馬雄島。
總兵劉江殲其衆于望海窩。
初,江至遼東巡視諸邊,相地形勢,得金州衛金線島西北望海窩者,其地極高,可望諸島,為濱海咽喉之地。
築城堡,立煙墩,以便望。
既完,一日者言東南夜舉火,有光。
江度倭寇将至,急調馬步官軍起窩上小堡備之,命都指揮徐剛伏兵山下,百戶姜隆帥壯士潛燒賊船,截其歸路。
與之約曰:“旗舉伏起,炮鳴奮擊。
不用命者,軍法從事。
”翼日,倭寇二千餘,乘海艘直趨窩下登岸。
一賊貌甚醜惡,揮刃率衆而前。
江惟犒師未馬,略不為意。
既而賊至,江被發舉旗,鳴炮伏起。
賊衆大敗,死者橫仆草莽,餘寇奔櫻桃園。
空堡内将士皆奮勇請入剿殺,不許。
特開西門以縱之出,仍命師分兩翼夾擊,生擒數百人,斬首千餘。
間有潛脫入艘者,悉為隆等所縛,無一人得脫。
凱還,将士請曰:“明公見寇,意思安閑,臨陳作真武被發狀,追賊入堡,不殺而縱之出,何也?”江曰:“寇始遠來,必饑且勞。
我以逸待勞,以飽待饑,固禦敵之道也。
賊始魚貫而來,作長蛇陣。
我故為真武形,以厭伏之。
雖愚士人之耳目,亦可以壯兵氣。
賊入堡,若急攻之,必死戰。
我故縱其生路,此圍師必阙之意也,兵法皆有之。
顧諸君未察耳。
”自國初禦倭,數十年來,無如此役之大捷。
江以功封為廣甯伯,食祿二千石,子孫世襲。
将士有功者,賞赉有差。
倭又嘗寇金山衛,登岸。
指揮同知侯端與主帥分兵出戰。
主帥出南門,軍覆。
端以孤軍馳東門,衆不能繼,與賊巷戰數十合,身被箭如猥,轉戰益奮。
賊驚曰:“好将軍也!”乃以所掠染家布橫于街,欲生緻之。
端以一劍挑布,一劍截而斷之。
賊仆地而笑。
端由是得出東門,次于楊家橋,鳴鼓招散卒,得百人。
适潮退舟膠下,令人持草一束,與炮俱進,至海灘,焚賊船十餘艘。
賊不得歸,遂大敗之。
端有膂力。
府治前石狻猊高四五尺,端以一手挽之,行十餘步。
策馬過坊門,交手擁楣,以足挾其馬而懸之。
騎射刀槊皆過人,故能立功。
端巷戰時,一劍忽墜地,所乘馬口兼以授端,其異如此(江馭士明紀律,有恩信,所向無敵。
凡諸夷款塞者綏輯備至。
後卒,人鹹思之。
谥忠武)。
宣德元年,又入貢逾制。
朝廷申增格例,人毋過三百,船毋過三艘。
時有言:“浙江海鹽縣,地臨海岸,每有倭寇窺伺軍衛。
陸置煙炖,水備戰船,望遊巡,才保無虞。
永樂七年,盡拘軍船赴沈家門,立水砦以守,撒去煙炖,倭寇乘虛連年縱掠水砦。
相去海鹽千裡,不能救援,民甚苦之。
請如洪武舊制。
”事下兵部,移文巡撫大理卿胡概與三司,計其可否處,行得複舊。
正統四年五月,倭船四十餘艘,夜入大嵩港,襲破千戶所城,轉破昌國衛城,大殺掠而去。
備倭官以失機被刑者,大小三十六人。
惟爵溪所官兵擒獲一賊首,名畢善慶,誅之。
浙江佥事陶成之功也。
七年,倭船九艘,使千餘入貢。
朝廷責其越禁,姑容之。
迷失二倭使,普福于樂清縣沙嵩藤嶺獲解。
普福《被獲歎懷詩》曰:“來遊上國看中原,細嚼青松咽冷泉。
慈母在堂年八十,孤兒為客路三千。
心依北阙浮雲外,身在西山返照邊。
處處朱門花柳巷,不知何日是歸年。
” 景泰六年,倭寇健跳。
官軍守備,不得入。
天順二年,複遣使貢。
成化二年,僞稱入貢,寇大嵩諸處。
官兵因潮落,夜圍其舟。
寇設詐,以燈懸于篙尾,卓之沙上。
官兵望見,以為樯燈,達曙不移。
比曉,舟已乘潮遁去。
台阃大臣俱坐失機,獲罪。
十一年,複遣使周瑞入貢,敕谕倭王宜守宣德中事例。
備倭阃帥欲報前恥,乃于送倭使出境之時,金鼓聲中随以炮铳,倭船被擊沉于海,自是略知畏憚。
十三年,日本複遣使入貢,庶吉士鄞人楊守陳贻書主客郎中,欲請絕之。
書曰:“倭奴僻在海島,其俗狙詐而狼貪,自唐以至近代,嘗為中國疥癬矣。
國初,洪武間來貢,不恪。
朝廷既正其罪,後絕不與通。
著之為訓。
至永樂初,始複來貢。
往來數數知我中國虛實,山川險易。
因肆奸谲,時拿舟載其方物戎器,出沒海道,以窺伺我。
得間則張其戎器而肆侵暴;不得間則陳其方物而稱朝貢。
侵暴則卷民财,朝貢則沾國賜。
間有得不得而利無不得,其計之狡如是也。
宣德中,來不得間乃複稱貢,朝廷不知其狡,許其至京,宴賞豐渥,困載而歸,則已堕其計矣。
正統中,來而得間乃入桃渚,犯我大嵩,劫倉庾燔室廬,賊殺蒸庶,積骸流血如陵谷。
縛嬰兒于柱,沃之沸湯,視其啼号以為笑樂。
捕得孕婦,則計其孕之男女剔視以賭酒。
荒淫穢惡,殆有不可言者。
吾民之少壯與其粟帛席卷而歸巢穴,城野蕭條,過者隕涕。
于是朝廷下備倭之诏,命重師守要地,增城堡,謹斥堠,修戰艦。
合浙東諸衛官軍分番防備,而兵威振于海表。
肆七八年間,邊氓安堵,而倭奴潛伏,罔敢喘焉。
茲者天牖其衷,複來窺伺,而我兵懷夙昔之憤,幸其自來送死,皆瞑目砺刃,欲食其肉而寝處其皮。
彼不得間乃複稱貢,而我帥遂從其請,以達于朝,是将複堕其計矣。
今朝廷未納其貢,而吾鄞先罹其擾,芟民稼穑為之舍館,浚民脂膏為之飯食,勞民箸力為之役使防禦,晝号而夕呼,十征而九斂,雖雞犬不得甯焉。
而彼且縱肆無道,強市物貨,善谑婦女,貂不之制,藩憲不之間,郡縣莫敢誰何,民既嘩然不甯矣。
若複诏至京師,則所過之處,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