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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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庚戌冬,雜榖失收。
生員陳維廉等赴台請赈。
巡道徐宗幹、知府裕铎籌捐銀二千兩,收買雜糧薯絲備用。
道、府議将雜糧減價平粜,辘轳轉運以惠窮民;而楊椊請将現榖散給,遂不果行。
鹹豐元年辛亥三月初四日,大風霾,下鹹雨。
徐道援案奏撥道庫銀兩,委同知王廷幹勘恤。
又委員曾廣煦解到薯絲接濟。
時台郡紳商林春瀾、石時榮、蔡芳泰、黃瑞卿等,共捐銀一千六百四十餘兩;本地殷戶吳鎕、黃朝基等共捐銀一千七百三十九兩;鎮道文武委員各有捐款。
合計紳民捐銀七千六百十一兩零,盡數撥用,并動用庫項四千六百七十三兩零。
前後散給薯絲一百五十五萬四千五百餘觔,并折放制錢一萬三千九百六十四千零。
自四月起,至六月底止,統共享銀一萬二千三百五十四兩零。
勸谕商船,多載薯絲來澎,每斤市價十四、五文,故給錢聽民自買也。
其福省委員張兆鼎,帶銀二千兩來澎查恤,并免動用。
有诏是年地種雜糧,緩至明年秋後帶征(以上采《案牍》)。
二年壬子二月初一夜,媽宮街火。
延燒店屋無數,大井頭一帶皆燼。
夏有蟲。
七月台風,下鹹雨,幸旋得大雨洗滌,尚救四、五分。
六月,大風台,台灣鄉試船壞于草嶼,溺人甚多。
五年乙卯夏,久旱。
通判冉正品出示平市價(采《案牍》)。
六年丙辰,大疫。
死者數千人,大城北、宅腳嶼尤甚。
七年丁巳,猶疫,五谷價長。
時内地大荒,米價驟長,故澎湖亦因之貴。
八年戊午七月,雷起西溪上帝廟,有磷火一圓從廟中飛出,向南而沒(陳雁标采)。
九年己未夏,大風,海面覆船無數。
九月,雜榖有秋。
十年庚申夏,大旱。
秋八月飓風鹹雨為災,民房傾圯,海船擊碎甚多。
臬道孔昭慈委員張傳敬勘災。
十一年辛酉,饑。
議赈八罩澳。
同治元年壬戌,有年。
夏五月地震,台灣、嘉義尤甚。
時彰化戴逆變作。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二年癸亥,大有年。
五年丙寅夏,大旱。
秋,台風,下鹹雨三次。
民大饑。
副将張顯貴移文請赈,捐俸為倡。
兵備吳大廷發銀二千元,先後籌買薯絲四十萬零七千七百觔。
委員高廷鏡勘赈。
在地紳商捐湊十九萬四千一百觔,分作四期給發。
記名總兵同安人吳鴻源,收風港口,自捐食米百餘石、薯絲一千三百擔;彰化人吳志高捐薯絲三百擔,散赈近海漁民。
時紳商黃步梯、鄭少蟾、林瓊樹、黃應宸、黃學周等辦理赈務,多方籌辦,墊錢五百餘千文。
十二月,歲貢生郭朝熙等,請平市價(以上據《廳案》)。
冬,澎協吳奇勳紅單艇在八罩遭風擊碎。
七年戊辰,有年。
秋七月林投、圭璧二澳大疫。
八年己巳,饑。
九年庚午,春旱。
冬十月下鹹雨。
通判唐世永、副将吳奇勳,以來歲青黃不接,民食維艱,詳請設法籌備。
饬令紳耆澳甲查明受災輕重,分别詳報。
十年辛未,春、夏饑。
兵備道黎兆棠發薯絲四千七百餘擔,委員知縣葉滋勘災監赈,分作兩次散給。
八月十六日風台大作,港口船隻皆碎。
十一年壬申夏,旱蝗。
秋八月,暴風鹹雨為災。
民饑困尤甚。
副将吳奇勳飛報災荒情形,捐廉請赈。
鄉耆林再等赴台灣道、府呈請赈恤。
兵備道梁元桂委員高廷鏡勘災,發米三千石散赈。
十二年癸酉春,不雨。
三月台灣道複發洋米千包續赈。
四月溫州鎮總兵吳鴻源捐買薯絲一千九百餘擔,遣丁運載到澎發赈;鳳山縣苓仔寮商民陳順和捐買薯絲五百擔、陳順源捐薯絲三百擔,先後到澎續赈;并運米平粜(以上據《廳案》)。
是冬,民得異疾。
其始自覺腰肢微酸,旋即遍身癱軟,不能行動,筋骨疼痛異常。
有途次得疾,未及抵家而扶掖以歸者。
服熱劑則死,惟服冷可愈,故死者尚少。
愈後一、二月尚覺手足無力,久始暫瘥。
俗謂之平安病。
廳屬男婦皆然,亦異症也(黃濟時采)。
十三年甲戌,有年。
光緒元年乙亥,大有年。
二年丙子,有年。
四月十五、十六等日,洋面飓風大作,覆舟無數。
右營台字一号銅底戰船,在洋擊壞。
三年丁醜夏,大風,下鹹雨。
四年戊寅春,暴風。
吉貝嶼小船不能往來,以書系于桶内,随流報饑困狀。
通判蔡麟祥、副将吳奇勳議:以海中孤島,如吉貝等嶼,民皆捕魚為生。
偶遇大風兼旬,不特不能采捕,且無從籴買糧食,坐以待斃,情實可憐,應即籌資赈恤。
屬士紳黃步梯、林瓊樹等,查外嶼貧民及島中極貧之家,分别散給。
夏,巡撫丁日昌奏:免台澎雜饷,着為令(詳《賦役書》)。
五年己卯夏,不雨。
六月,通判洪其诰祈雨城隍廟,是日澤下尺餘。
七月又祈雨,是日澤下三、四尺,民氣稍蘇(蔡玉成采)。
按鹹雨為災,實由怪風之為虐。
其來也如狂潮乍發,如迅雷疊震,或對面不聞人聲。
故其時百榖草木,未壞于鹹爾之浸潤,先厄于孽風之蹂躝矣。
彼民亦何辜,而獨遭此苦哉!是在官斯土者,嚴防蠹役丁胥,留意拊循,以感召太和,使甘雨依旬,飓風不作,而年榖順成也。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七年辛巳夏,不雨。
早季梁黍失收。
閏七月初七日,台飓交作,下鹹雨。
風通處,樹木為焦,所謂麒麟飓也;或謂之火台。
其風從西北來,故北山、大山嶼、媽宮港被災尤重。
至十三、四、念一、二等日,狂風連作;一月之間下鹹雨三次,遍野如洗,洵非常災變也。
諸生蔡玉成等請赈。
通判李翊清不許,乃赴台灣道、府告災請恤。
時有飛雲輪船管駕都司銜梁梓芳至台灣,面陳台灣道張夢元,準以輪船渡載饑民赴台覓食。
前後載往者數千計。
八月,新任通判鮑複康至,親曆嵵裡各澳,并渡海至西嶼、八罩等處,撫慰饑民。
命紳耆查明戶口,分别極、次、孤、貧,各造清冊,于媽宮澳設籌濟公所。
時巡撫岑毓英聞澎地災重,詢于台灣道張夢元,飛饬台灣府發米一千石散赈。
複康查學中貧生,給米度歲。
童生經面試者,每人給米有差。
新任臬道劉璈至台灣,複發米四千石;以二千石散赈,二千石平籴。
複康又請撥二百石為諸生膏夥。
巡撫至省,大發米一萬石,由輪船陸續接濟。
劉璈又籌款五千金,提稅厘項下三千金,采買薯絲五千餘擔。
台灣鎮道以下,合捐二千金,構運薯絲白米。
興泉永道孫,亦設法購運薯絲七百包。
于是安海紳士林瑞岡捐薯絲六萬觔,廈門紳士捐四萬觔,前任溫州總鎮吳暨廈門郊商,合捐米二千五百石、薯絲四百六十五袋、一百九十簍。
廈門行商金廣隆等及安海職員林嵩華,共捐薯絲一千二百九十三袋。
紳商葉文瀾、倪莊夏等,鸠捐白米一百三十餘包。
泉州府徐籌捐薯絲三百五十擔。
鳳山縣郊商陳順和捐薯絲一千擔。
台州紳士金鶴年、金鶴書、阮萃恩,共捐榖一千二百石,碾米六萬六千六百餘觔。
新任台灣府周捐槟榔芋一百擔。
自九月至明年六月,濟饑民四萬九千餘丁口。
災民無炊,耕牛無食,臬道劉璈複檄淡水煤務局,運載煤粉二百餘萬觔,稻草、花生藤二千餘擔。
民藝二麥飼牛,麥種貴,購運百石散給。
由是民氣安堵,幾忘其災(采《案牍》)。
八年壬午夏,不雨。
通判鮑複康祈雨大城北,六月十七日大雨連日,澤下六、七尺。
是秋有年。
十年甲申夏六月,大疫。
冬十一月每夜有大聲,發于海澨。
蓋地鳴也。
又雄雞亂鳴,井水變味,甘鹹相反。
未幾法夷來犯。
十一年乙酉夏四月,大疫。
法夷事平,恤難民銀米。
夏六月,民間猶疫,耕牛多死。
十六年庚寅,大有年。
十七年辛卯秋,有巨魚擱于文良港,鄉民仍放之海。
十八年壬辰夏六月,大風雨三日,平地水深三尺,壞衙署、房屋、商船、五谷無數。
八月台風,下鹹雨。
是年地瓜薄收,花生十存二、三。
十一月初二日,有異魚,入自西嶼之小門港,擱置淺礁上。
魚身長一十六丈,闊二丈五尺餘,高約二丈,黑色花點,腹内五髒無異獸類。
魚口上腭較長,或曰象魚也。
遠近鄉人争取其油,三、四日未盡。
其油可為織機用(黃濟時采)。
十一月,天大寒,内地金門、廈門大雪盈尺,為百年來所未有。
澎雖無雪,奇寒略相等。
十九年癸巳,饑。
二十年甲午春二月,台灣巡撫邵,奏發帑金八千兩,檄委候補知府朱上泮前往溫州采買地瓜絲并米,到澎赈恤。
三月福建總督譚,發米二千石,派輸船裝運到澎赈恤。
鳳山縣紳商陳觀察日翔等殷戶,共捐米三百石到澎散赈。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轶事 自隋虎贲将陳棱略地至澎,而澎湖之名始見于史。
自唐施肩吾有題澎湖嶼七絕一首,而澎湖始見于詩。
自明末金門盧牧洲尚書流寓至澎,而澎湖始有名流蹤迹。
牧洲卒,葬太武山上,平生著述等身;而《續編》雲:遺墓不知所在,詩亦散失無存。
按金門林瘦雲,從曠代百餘年後,搜得其遺書數種,重校《島噫詩》一卷、《島居随錄》二卷,刻之;惜散轶者尚多耳。
又按《續編》稱盧尚書為侍禦,亦誤。
近人刻《淡水廳志》,于兵燹之首,大書雲:康熙二十有二年六月癸已,水師提督内大臣伯施琅進兵雞籠嶼,斬僞鄭将林升。
又引徐鼒《小腆紀年》稱:林升在雞籠嶼,沿岸築壘,環二十餘裡。
琅分兵三路,以五十艘出雞籠嶼為奇兵,酣戰竟日,陣斬林升等,獲大小戰艦三百餘艘雲雲。
謹按施侯《飛報澎湖大捷疏》謂:以百船分為兩翼,一攻雞籠嶼,一攻牛心灣,皆在澎湖港,距淡水之大雞籠頭,何啻千裡之隔。
施侯方以全力攻澎,并無分兵至淡水之事。
而劉國軒以全力守澎,戰船實隻百餘隻,系商船所改者;安有三百餘艘之多,分守淡水,為琅所獲乎?林升系國軒部下水師總督,已于五日前中箭折腿,載回台灣去矣,非陣斬也。
沿岸築壘,是國軒在澎湖所築,非林升在淡水雞籠頭所築。
蓋澎之雞籠,特海中小嶼,周遭不及二裡,安能築二十餘裡之壘耶?緣澎湖、淡水兩地均有雞籠嶼,故朦混挪移,于時事形勢,并未之考耳。
然《郡邑志》、《聖武記》、《鹿洲集》及《名臣列傳》、《武功記盛》諸書俱在,尚不若身任時事者所言尤得其實也。
《小腆紀年》書最晚出;徐鼒,揚州人,故言閩事不能詳晰。
然但雲分兵雞籠嶼,究未嘗明指為淡水之雞籠。
不解陳氏淡水,何所見而雲然。
餘前撰《淡水廳志》,并不引徐氏之說,更未知何故增入。
志書為掌故所系,地名一經易置,能使全局皆謬,未免贻誤後人,故辨其概于此。
黃氏《行朝錄》謂:台灣者,海中荒島;其門戶澎湖。
澎湖水淺,地勢低下。
海舶至此,須易船而入,故險而易守。
成功往攻台灣,至澎适遇水漲,竟以海舶渡之,直抵城下。
其說謬也。
謹按:所雲水淺、地下,
生員陳維廉等赴台請赈。
巡道徐宗幹、知府裕铎籌捐銀二千兩,收買雜糧薯絲備用。
道、府議将雜糧減價平粜,辘轳轉運以惠窮民;而楊椊請将現榖散給,遂不果行。
鹹豐元年辛亥三月初四日,大風霾,下鹹雨。
徐道援案奏撥道庫銀兩,委同知王廷幹勘恤。
又委員曾廣煦解到薯絲接濟。
時台郡紳商林春瀾、石時榮、蔡芳泰、黃瑞卿等,共捐銀一千六百四十餘兩;本地殷戶吳鎕、黃朝基等共捐銀一千七百三十九兩;鎮道文武委員各有捐款。
合計紳民捐銀七千六百十一兩零,盡數撥用,并動用庫項四千六百七十三兩零。
前後散給薯絲一百五十五萬四千五百餘觔,并折放制錢一萬三千九百六十四千零。
自四月起,至六月底止,統共享銀一萬二千三百五十四兩零。
勸谕商船,多載薯絲來澎,每斤市價十四、五文,故給錢聽民自買也。
其福省委員張兆鼎,帶銀二千兩來澎查恤,并免動用。
有诏是年地種雜糧,緩至明年秋後帶征(以上采《案牍》)。
二年壬子二月初一夜,媽宮街火。
延燒店屋無數,大井頭一帶皆燼。
夏有蟲。
七月台風,下鹹雨,幸旋得大雨洗滌,尚救四、五分。
六月,大風台,台灣鄉試船壞于草嶼,溺人甚多。
五年乙卯夏,久旱。
通判冉正品出示平市價(采《案牍》)。
六年丙辰,大疫。
死者數千人,大城北、宅腳嶼尤甚。
七年丁巳,猶疫,五谷價長。
時内地大荒,米價驟長,故澎湖亦因之貴。
八年戊午七月,雷起西溪上帝廟,有磷火一圓從廟中飛出,向南而沒(陳雁标采)。
九年己未夏,大風,海面覆船無數。
九月,雜榖有秋。
十年庚申夏,大旱。
秋八月飓風鹹雨為災,民房傾圯,海船擊碎甚多。
臬道孔昭慈委員張傳敬勘災。
十一年辛酉,饑。
議赈八罩澳。
同治元年壬戌,有年。
夏五月地震,台灣、嘉義尤甚。
時彰化戴逆變作。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二年癸亥,大有年。
五年丙寅夏,大旱。
秋,台風,下鹹雨三次。
民大饑。
副将張顯貴移文請赈,捐俸為倡。
兵備吳大廷發銀二千元,先後籌買薯絲四十萬零七千七百觔。
委員高廷鏡勘赈。
在地紳商捐湊十九萬四千一百觔,分作四期給發。
記名總兵同安人吳鴻源,收風港口,自捐食米百餘石、薯絲一千三百擔;彰化人吳志高捐薯絲三百擔,散赈近海漁民。
時紳商黃步梯、鄭少蟾、林瓊樹、黃應宸、黃學周等辦理赈務,多方籌辦,墊錢五百餘千文。
十二月,歲貢生郭朝熙等,請平市價(以上據《廳案》)。
冬,澎協吳奇勳紅單艇在八罩遭風擊碎。
七年戊辰,有年。
秋七月林投、圭璧二澳大疫。
八年己巳,饑。
九年庚午,春旱。
冬十月下鹹雨。
通判唐世永、副将吳奇勳,以來歲青黃不接,民食維艱,詳請設法籌備。
饬令紳耆澳甲查明受災輕重,分别詳報。
十年辛未,春、夏饑。
兵備道黎兆棠發薯絲四千七百餘擔,委員知縣葉滋勘災監赈,分作兩次散給。
八月十六日風台大作,港口船隻皆碎。
十一年壬申夏,旱蝗。
秋八月,暴風鹹雨為災。
民饑困尤甚。
副将吳奇勳飛報災荒情形,捐廉請赈。
鄉耆林再等赴台灣道、府呈請赈恤。
兵備道梁元桂委員高廷鏡勘災,發米三千石散赈。
十二年癸酉春,不雨。
三月台灣道複發洋米千包續赈。
四月溫州鎮總兵吳鴻源捐買薯絲一千九百餘擔,遣丁運載到澎發赈;鳳山縣苓仔寮商民陳順和捐買薯絲五百擔、陳順源捐薯絲三百擔,先後到澎續赈;并運米平粜(以上據《廳案》)。
是冬,民得異疾。
其始自覺腰肢微酸,旋即遍身癱軟,不能行動,筋骨疼痛異常。
有途次得疾,未及抵家而扶掖以歸者。
服熱劑則死,惟服冷可愈,故死者尚少。
愈後一、二月尚覺手足無力,久始暫瘥。
俗謂之平安病。
廳屬男婦皆然,亦異症也(黃濟時采)。
十三年甲戌,有年。
光緒元年乙亥,大有年。
二年丙子,有年。
四月十五、十六等日,洋面飓風大作,覆舟無數。
右營台字一号銅底戰船,在洋擊壞。
三年丁醜夏,大風,下鹹雨。
四年戊寅春,暴風。
吉貝嶼小船不能往來,以書系于桶内,随流報饑困狀。
通判蔡麟祥、副将吳奇勳議:以海中孤島,如吉貝等嶼,民皆捕魚為生。
偶遇大風兼旬,不特不能采捕,且無從籴買糧食,坐以待斃,情實可憐,應即籌資赈恤。
屬士紳黃步梯、林瓊樹等,查外嶼貧民及島中極貧之家,分别散給。
夏,巡撫丁日昌奏:免台澎雜饷,着為令(詳《賦役書》)。
五年己卯夏,不雨。
六月,通判洪其诰祈雨城隍廟,是日澤下尺餘。
七月又祈雨,是日澤下三、四尺,民氣稍蘇(蔡玉成采)。
按鹹雨為災,實由怪風之為虐。
其來也如狂潮乍發,如迅雷疊震,或對面不聞人聲。
故其時百榖草木,未壞于鹹爾之浸潤,先厄于孽風之蹂躝矣。
彼民亦何辜,而獨遭此苦哉!是在官斯土者,嚴防蠹役丁胥,留意拊循,以感召太和,使甘雨依旬,飓風不作,而年榖順成也。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七年辛巳夏,不雨。
早季梁黍失收。
閏七月初七日,台飓交作,下鹹雨。
風通處,樹木為焦,所謂麒麟飓也;或謂之火台。
其風從西北來,故北山、大山嶼、媽宮港被災尤重。
至十三、四、念一、二等日,狂風連作;一月之間下鹹雨三次,遍野如洗,洵非常災變也。
諸生蔡玉成等請赈。
通判李翊清不許,乃赴台灣道、府告災請恤。
時有飛雲輪船管駕都司銜梁梓芳至台灣,面陳台灣道張夢元,準以輪船渡載饑民赴台覓食。
前後載往者數千計。
八月,新任通判鮑複康至,親曆嵵裡各澳,并渡海至西嶼、八罩等處,撫慰饑民。
命紳耆查明戶口,分别極、次、孤、貧,各造清冊,于媽宮澳設籌濟公所。
時巡撫岑毓英聞澎地災重,詢于台灣道張夢元,飛饬台灣府發米一千石散赈。
複康查學中貧生,給米度歲。
童生經面試者,每人給米有差。
新任臬道劉璈至台灣,複發米四千石;以二千石散赈,二千石平籴。
複康又請撥二百石為諸生膏夥。
巡撫至省,大發米一萬石,由輪船陸續接濟。
劉璈又籌款五千金,提稅厘項下三千金,采買薯絲五千餘擔。
台灣鎮道以下,合捐二千金,構運薯絲白米。
興泉永道孫,亦設法購運薯絲七百包。
于是安海紳士林瑞岡捐薯絲六萬觔,廈門紳士捐四萬觔,前任溫州總鎮吳暨廈門郊商,合捐米二千五百石、薯絲四百六十五袋、一百九十簍。
廈門行商金廣隆等及安海職員林嵩華,共捐薯絲一千二百九十三袋。
紳商葉文瀾、倪莊夏等,鸠捐白米一百三十餘包。
泉州府徐籌捐薯絲三百五十擔。
鳳山縣郊商陳順和捐薯絲一千擔。
台州紳士金鶴年、金鶴書、阮萃恩,共捐榖一千二百石,碾米六萬六千六百餘觔。
新任台灣府周捐槟榔芋一百擔。
自九月至明年六月,濟饑民四萬九千餘丁口。
災民無炊,耕牛無食,臬道劉璈複檄淡水煤務局,運載煤粉二百餘萬觔,稻草、花生藤二千餘擔。
民藝二麥飼牛,麥種貴,購運百石散給。
由是民氣安堵,幾忘其災(采《案牍》)。
八年壬午夏,不雨。
通判鮑複康祈雨大城北,六月十七日大雨連日,澤下六、七尺。
是秋有年。
十年甲申夏六月,大疫。
冬十一月每夜有大聲,發于海澨。
蓋地鳴也。
又雄雞亂鳴,井水變味,甘鹹相反。
未幾法夷來犯。
十一年乙酉夏四月,大疫。
法夷事平,恤難民銀米。
夏六月,民間猶疫,耕牛多死。
十六年庚寅,大有年。
十七年辛卯秋,有巨魚擱于文良港,鄉民仍放之海。
十八年壬辰夏六月,大風雨三日,平地水深三尺,壞衙署、房屋、商船、五谷無數。
八月台風,下鹹雨。
是年地瓜薄收,花生十存二、三。
十一月初二日,有異魚,入自西嶼之小門港,擱置淺礁上。
魚身長一十六丈,闊二丈五尺餘,高約二丈,黑色花點,腹内五髒無異獸類。
魚口上腭較長,或曰象魚也。
遠近鄉人争取其油,三、四日未盡。
其油可為織機用(黃濟時采)。
十一月,天大寒,内地金門、廈門大雪盈尺,為百年來所未有。
澎雖無雪,奇寒略相等。
十九年癸巳,饑。
二十年甲午春二月,台灣巡撫邵,奏發帑金八千兩,檄委候補知府朱上泮前往溫州采買地瓜絲并米,到澎赈恤。
三月福建總督譚,發米二千石,派輸船裝運到澎赈恤。
鳳山縣紳商陳觀察日翔等殷戶,共捐米三百石到澎散赈。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轶事 自隋虎贲将陳棱略地至澎,而澎湖之名始見于史。
自唐施肩吾有題澎湖嶼七絕一首,而澎湖始見于詩。
自明末金門盧牧洲尚書流寓至澎,而澎湖始有名流蹤迹。
牧洲卒,葬太武山上,平生著述等身;而《續編》雲:遺墓不知所在,詩亦散失無存。
按金門林瘦雲,從曠代百餘年後,搜得其遺書數種,重校《島噫詩》一卷、《島居随錄》二卷,刻之;惜散轶者尚多耳。
又按《續編》稱盧尚書為侍禦,亦誤。
近人刻《淡水廳志》,于兵燹之首,大書雲:康熙二十有二年六月癸已,水師提督内大臣伯施琅進兵雞籠嶼,斬僞鄭将林升。
又引徐鼒《小腆紀年》稱:林升在雞籠嶼,沿岸築壘,環二十餘裡。
琅分兵三路,以五十艘出雞籠嶼為奇兵,酣戰竟日,陣斬林升等,獲大小戰艦三百餘艘雲雲。
謹按施侯《飛報澎湖大捷疏》謂:以百船分為兩翼,一攻雞籠嶼,一攻牛心灣,皆在澎湖港,距淡水之大雞籠頭,何啻千裡之隔。
施侯方以全力攻澎,并無分兵至淡水之事。
而劉國軒以全力守澎,戰船實隻百餘隻,系商船所改者;安有三百餘艘之多,分守淡水,為琅所獲乎?林升系國軒部下水師總督,已于五日前中箭折腿,載回台灣去矣,非陣斬也。
沿岸築壘,是國軒在澎湖所築,非林升在淡水雞籠頭所築。
蓋澎之雞籠,特海中小嶼,周遭不及二裡,安能築二十餘裡之壘耶?緣澎湖、淡水兩地均有雞籠嶼,故朦混挪移,于時事形勢,并未之考耳。
然《郡邑志》、《聖武記》、《鹿洲集》及《名臣列傳》、《武功記盛》諸書俱在,尚不若身任時事者所言尤得其實也。
《小腆紀年》書最晚出;徐鼒,揚州人,故言閩事不能詳晰。
然但雲分兵雞籠嶼,究未嘗明指為淡水之雞籠。
不解陳氏淡水,何所見而雲然。
餘前撰《淡水廳志》,并不引徐氏之說,更未知何故增入。
志書為掌故所系,地名一經易置,能使全局皆謬,未免贻誤後人,故辨其概于此。
黃氏《行朝錄》謂:台灣者,海中荒島;其門戶澎湖。
澎湖水淺,地勢低下。
海舶至此,須易船而入,故險而易守。
成功往攻台灣,至澎适遇水漲,竟以海舶渡之,直抵城下。
其說謬也。
謹按:所雲水淺、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