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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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事
·紀兵 祥異 轶事 叢談
志之錄雜事,猶易之有雜卦也;單詞隻義、有關勸戒,識大識小,悉着于編。
以故紀兵則筆其大綱,附以細目;祥異則分年編次,據事直書。
他若父老所傳聞、遺籍所辨證為此邦故事而他卷不得附者,類而志之。
紫陽涑水,仆病未能,《論衡》之末,庶幾百一。
為《舊事錄》第十一。
紀兵 隋大業中,虎贲将陳棱略地至澎湖(《聖武記》)。
明洪武五年,信國公湯和經略海上,遷澎湖居民。
海寇曾一本等,嘯聚為寇(《赤嵌筆談》)。
嘉靖四十二年,都督俞大猷逐海寇林道幹至澎湖。
萬曆二十年,設澎湖遊兵,以備倭。
天啟二年,外寇據澎湖;四年,巡撫南居益遣兵擒之。
先是,萬曆二十九年,有海澄人李錦及奸商潘秀、郭震久居外夷,語其酋曰:“若欲通貢市,無如漳州者。
漳南有澎湖嶼,去海遠,誠得此,貢市不難成也。
”酋曰:“若守土官何?”曰:“稅使高釆嗜金甚;若厚賄之,彼特疏上聞,事必諧矣。
”酋曰:“善。
”錦乃代為國書移釆,俾秀、震赍以進。
守将陶拱聖大駭,系秀于獄,震逸去。
初,秀與酋約,如有成議,當遣舟相聞;而酋急不能待,三十一年七月,即駕大艦直抵澎湖。
時汛兵已撤,遂登陸伐木築舍,為久居計。
會總兵施德政,令都司沈有容将兵往谕。
有容負膽智,大聲論說;夷人露刃相诘,有容無所懾,盛氣與辯。
酋心折曰:“我從不聞此言。
”時撫按嚴禁奸民接濟,酋乃去。
萬曆末,外夷複入北港;天啟二年,出據澎湖,築城守之;又泊船風匮仔尾,出沒浯嶼、東澱間;海寇李旦複助之,海濱戒嚴。
天啟四年,巡撫南居益上言:“番船五艘複至,與風匮仔船合凡十一艘,其勢愈熾,聲言該國已大集戰艘,議聚澎湖求互市。
若不見許,必至構兵。
為今日計,非用兵不可”;因列上調兵足饷方略。
部議從之。
正月,遣将先城鎮海港,且築且戰。
番人退守風匮城。
居益大發兵,命總兵俞咨臯督諸軍齊進。
寇勢窘,兩遣使求緩兵,容運米入舟即去。
諸将許之,遂揚帆去。
獨渠帥高文律十二人據高樓自守,諸将悉力破擒之,獻俘于朝。
澎湖之警以息(節《台灣舊志》)。
大清順治十八年五月,明鄭成功率舟師抵澎湖,遂進台灣,據之。
台、澎本海外荒島,明得澎湖,旋守旋棄。
鄭芝龍者,南安人,少為海寇,出沒島上;及投誠,嘗招民懇辟。
後官正總兵,奉唐王入閩,稱号隆武,累授太師平國公。
順治初,大兵平閩,芝龍降,我大帥挾之北去。
其子成功,本日本婦翁氏所生,幼有才略;唐王一見奇之,賜國姓,授招讨大将軍、忠孝伯。
至是谏父不聽,乃走鼓浪嶼,聚兵襲據金門、廈門,益通市外洋,以益饷;兵驟強,連陷沿海郡縣。
時桂王舉兵粵東,稱号永曆,遙授成功為延平王,進封潮王。
後由江南敗歸廈門。
順治十八年,台灣通事何斌獻全台地圖,請為鄉導。
成功閱其圖歎曰:“此亦海外扶餘也”;乃率舟師取台。
先以百艘薄澎湖,自将精銳進鹿耳門。
适水漲丈餘,連樯而入,遂據之。
外寇大駭遁去。
成功旋卒,傳子經;經卒,傳子克墏;有能名。
其弟克塽與其臣馮錫範弒之而自立,仍用永曆年号。
以大将劉國軒率水陸軍二萬防守澎湖,為全台門戶。
康熙初,大兵平金門,總督姚啟聖屢遣官招之,訖無成議。
時方嚴遷界之令,杜絕接濟,不許寸闆下海。
沿海貧民不樂遷者,或偷渡台、澎,佃魚為生,而通市之利,久為鄭氏所擅矣。
康熙二十年,水師提督施琅治兵廈門,以圖台、澎。
琅,晉江人,少嘗為鄭氏将,以事忤成功,一家被殺。
琅脫歸,總督李率泰薦授副總兵,克複金、廈,平沿海諸島有功,升水師提督。
康熙六年,以邊患宜靖,抗疏請搗台、澎。
有旨赴京面陳,旋授内大臣一等伯爵。
二十年,内閣學士李光地,密薦施琅老将知兵,可獨任。
姚啟聖亦以為請。
诏授琅水師提督,加太子少保銜。
琅既至,練兵造舟,得水師三萬人、戰船三百餘隻,上疏以滅賊自任;議乘南風先攻澎湖,而啟聖欲乘北風直取台灣。
議久未決。
六月初四日,琅派随征總兵董義、曾成、遊擊阮欽為等駕快船二十三艘,往澎湖瞭探賊息;午刻從古雷洲揚帆。
初五日到澎之貓嶼、花嶼。
初六早由虎井過西嶼,瞭見劉國軒戰艘盡泊于娘媽宮。
見我船至,大船概起頭帆,小船盡起大帆,出趕繪二十餘隻,駕出西嶼頭;又有八罩船十餘隻,由海面駛上。
我船恐衆寡不敵,傳炮收回;初八日到廈門港歸汛。
琅奏稱:此行遣發哨船,來去無阻,見有明據;而乘南風進取之計遂決矣。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二十二年六月,水師提督施琅大破劉國軒于媽宮港内;國軒遁。
其将曾瑞、江欽等戰死,餘衆皆降。
時國軒沿岸築壘,環二十餘裡;間壘列炮,守禦嚴密。
琅舟師灣泊平海澳,與總督姚啟聖會商進軍。
有國軒部下柳勝、林鬥等乘間來投,備陳賊中可滅狀;謂國軒戰船不過百二十艘,所部林升、江欽等衆,堪戰者約二千人;餘四千人皆新附之衆。
私相偶語,提督不嗜殺人;俟大軍一到,便歸順也。
啟聖意欲親行。
琅密陳:督臣矢志滅賊,國爾忘身;惜生長北方,水務非其所長,宜駐廈居中調遣,催趱征糧,臣得端統前進。
将士知有督臣策應,勇氣自倍矣。
從之。
六月十四日,琅率師船由銅山進發。
十五日到花嶼,泊八罩水按澳,遣官至将軍澳南大嶼等島安撫居民。
國軒骁将江欽、邱輝請邀而擊之。
不許。
十六日早,大兵進攻澎湖。
署右營遊擊前鋒藍理,一船當先,與敵将曾瑞決戰,大呼陷陣。
以鐵鈎鈎其船,火器炮石對擲如雨,煙焰蔽天。
藍理腹中炮,腸迸出;其弟珠急覓匹練裹之。
理持刀跳蕩,聲如巨雷,士氣百倍。
敵舟有飛天鼠者,沿大桅而上,銜刀扪繩,伏伺篷陰;敵船轉篷向外,則跳下突擊。
理弟揮刀斬之,賊皆奪氣。
時大風暴發,諸将沖鋒陷陣,深入重地;賊艘齊出合圍,勢危甚。
琅自将坐駕沖入賊■〈舟宗〉,矢集琅目幾殆;總兵吳英随後繼進。
鏖戰良久,殺其将揚威将軍沈誠、義武鎮陳侃等;其水師總督林升中重傷遁去。
我軍或被風飄散,幾為所乘;然皆裹瘡奮擊,所殺傷過當。
日暮傳令收出西嶼頭,抛泊洋中。
國軒欲收軍,江欽、邱輝進曰:“彼衆倍我,而港道生疏;今方喘息未定,宜乘夜掩擊,使自相撞擾,敵可破也。
”國軒不從,令各船皆泊南風澳,而我師誤泊北風澳。
國軒大喜,謂可不戰而勝;乃置酒談笑,意氣自若。
時南風迅發,忽疾雷一聲,台頓止,轉起北風,敵舟自相撞碎,而我舟安穩無恙。
蓋俗有六月一雷止九台之謠,至是竟驗,實天意也。
十七日,琅命全■〈舟宗〉收泊八罩,嚴申軍令,查定功罪,明示賞罰。
十八日,進取虎井、桶盤嶼。
琅追賊過猛,擱淺被圍,藍理負瘡潰圍救出之。
十九日,坐小哨往内外塹、嵵裡,縱觀形勢。
總兵吳英謀曰:“今我衆彼寡,宜用五梅花陣法,分頭迎敵,令數船專攻一船,使指臂相依,心力齊一,蔑不勝矣。
”琅韪之。
二十二日再申号令,遣随征都督陳蟒領船五十隻,從東畔嵵裡直入雞籠嶼;總兵董義領船五十隻,從西畔内塹直入牛心灣,以分賊勢。
琅自将大鳥船五十六隻,分為八隊,每隊七隻,各作三疊,琅居中,總兵吳英、朱天貴、陳龍、陳昌、林賢、楊嘉瑞、參将羅士鉁、遊擊藍理、曾成等各領一股,分左右隊齊進,不列大陣。
惟約以五艘攻其一艘,人自為戰。
餘船八十餘隻,随後援應。
是日早潮漲高四尺,琅嚴陣指揮,直向娘媽宮沖擊。
國軒悉銳拒戰,酣鬥竟日。
東西二股兵,乘勢夾擊,巨炮連轟,呼聲動天地,毀沉敵舟百餘号,殲其征北将軍曾瑞、定北将軍王順、統領右先鋒陳諒、戎旗二鎮吳潛等三百餘員,兵不勝數,浮屍滿海。
其骁将水師副總督左虎衛江欽、宣毅左鎮邱輝,沖突血戰,绐朱天貴近前話舊,飛炮擊之立殒。
已見精銳皆盡,大勢已去,乃開沖心炮自沉其船而死。
國軒見勢不支,乘小舟由吼門遁。
吼門水淺,時适暴漲,得乘間跳去,亦天意也。
其守壘陸軍,皆解甲迎降。
琅獎賞有差。
欲歸見妻子者,給舟送之歸,宣播威德。
台灣士民皆望大兵速至。
于是我軍入娘媽宮,扼守要害,為進取之計矣。
秋七月,鄭克塽遣裨将馮錫圭等詣軍門投誠。
許之。
八月,靖海将軍琅,率大兵發澎湖,入台灣受降。
克塽聞澎湖敗耗,與馮錫範議竄南洋,未決;旋聞我大師優待降人,衆心搖動;而國軒單舸逃至,以雷震潮漲,天眷有在,勸克塽決計投誠;遂遣馮錫圭、陳夢球赍表至澎湖請降。
八月,琅入鹿耳門。
國軒令小舟前導進港,乃籍其倉庫兵民之數,納土歸命。
捷聞,诏封克塽漢軍公;晉施琅靖海将軍一等靖海侯,世襲罔替;贈天貴太子少保,谥忠壯。
琅疏陳善後事宜,請設郡縣,設兵戍守台、澎。
報可。
而台、澎遂為東南數省籓籬,成海外樂利之區矣(《府、縣志》、《靖海記》、《聖武記》、《行朝錄》、《鹿洲集》、《武功紀盛》、《台灣外紀》合纂)。
六十年夏四月,台灣奸民朱一貴作亂,陷府治;巡道梁文瑄等退至澎湖。
右營守備林亮倡議固守。
一貴本名祖,原籍長泰人。
嘗充道役,被革居鳳山草地,飼鴨為生;能編隊出入,愚氓惑焉。
一貴好結納無賴,見文武恬熙,心易之。
辛醜春,粵賊杜君英與一貴通,樹旗作亂。
總兵歐陽凱遣遊擊周應龍,帶戍兵、社番捕之。
兵、番肆淫掠,見賊即潰,鳳山不守;賊黨翁飛虎等遂犯府城。
水師遊擊遊崇功,自笨港聞變歸,見各官眷屬登舟将逃,歎曰:“官者民之望也,官眷逃則民心散,大事去矣。
”乃率兵赴春牛埔,合鎮兵禦賊。
鎮兵忽自亂,隊目楊泰诨号達家勇者,刺凱下馬;水師副将許雲與崇功等九員,力戰死之。
一貴遂入府治,僞号永和,自稱義王。
北路賊同時攻諸羅,參将羅萬倉戰死。
一時三邑俱陷。
巡道梁文瑄、府、廳縣王珍、王禮、吳觀域、諸羅縣朱夔等逃至安平港内商艘,盡驅出鹿耳門,恐為賊所得也;旋與武弁周應龍等十餘員相率登舟,退至澎湖。
于是澎湖群情洶洶,文武倉卒,不知所為,亦各出家眷登舟,欲渡廈門。
舟将發矣,右營守備林亮言于協鎮曰:“朝廷以我等典守此土,今未見賊而先遁,将來必伏刑誅。
徒死無益,不如固守待援。
有敢倡議退走者,請以軍法從事。
”應曰“諾。
”亮即馳至海濱,徑申主将号令,掣回各官眷屬,禁絕私渡,民心稍定。
六月,提督施世骠、總兵藍廷珍統兵抵澎湖,率守備林亮等進攻鹿耳門,克之;連戰皆捷,遂複台灣。
總督覺羅滿保聞變,檄水師提督施世骠,刻期出師;調南澳總兵藍廷珍率舟師會剿。
滿保馳赴廈門彈壓,檄浙、粵二省及延、建各屬,運米赴廈門平粜。
令征兵皆駐舟中,每日隻許一人登岸。
一切軍實皆在廈門籌辦完備。
又令人多載魚肉、蔬菜之屬,赴澎湖軍
以故紀兵則筆其大綱,附以細目;祥異則分年編次,據事直書。
他若父老所傳聞、遺籍所辨證為此邦故事而他卷不得附者,類而志之。
紫陽涑水,仆病未能,《論衡》之末,庶幾百一。
為《舊事錄》第十一。
紀兵 隋大業中,虎贲将陳棱略地至澎湖(《聖武記》)。
明洪武五年,信國公湯和經略海上,遷澎湖居民。
海寇曾一本等,嘯聚為寇(《赤嵌筆談》)。
嘉靖四十二年,都督俞大猷逐海寇林道幹至澎湖。
萬曆二十年,設澎湖遊兵,以備倭。
天啟二年,外寇據澎湖;四年,巡撫南居益遣兵擒之。
先是,萬曆二十九年,有海澄人李錦及奸商潘秀、郭震久居外夷,語其酋曰:“若欲通貢市,無如漳州者。
漳南有澎湖嶼,去海遠,誠得此,貢市不難成也。
”酋曰:“若守土官何?”曰:“稅使高釆嗜金甚;若厚賄之,彼特疏上聞,事必諧矣。
”酋曰:“善。
”錦乃代為國書移釆,俾秀、震赍以進。
守将陶拱聖大駭,系秀于獄,震逸去。
初,秀與酋約,如有成議,當遣舟相聞;而酋急不能待,三十一年七月,即駕大艦直抵澎湖。
時汛兵已撤,遂登陸伐木築舍,為久居計。
會總兵施德政,令都司沈有容将兵往谕。
有容負膽智,大聲論說;夷人露刃相诘,有容無所懾,盛氣與辯。
酋心折曰:“我從不聞此言。
”時撫按嚴禁奸民接濟,酋乃去。
萬曆末,外夷複入北港;天啟二年,出據澎湖,築城守之;又泊船風匮仔尾,出沒浯嶼、東澱間;海寇李旦複助之,海濱戒嚴。
天啟四年,巡撫南居益上言:“番船五艘複至,與風匮仔船合凡十一艘,其勢愈熾,聲言該國已大集戰艘,議聚澎湖求互市。
若不見許,必至構兵。
為今日計,非用兵不可”;因列上調兵足饷方略。
部議從之。
正月,遣将先城鎮海港,且築且戰。
番人退守風匮城。
居益大發兵,命總兵俞咨臯督諸軍齊進。
寇勢窘,兩遣使求緩兵,容運米入舟即去。
諸将許之,遂揚帆去。
獨渠帥高文律十二人據高樓自守,諸将悉力破擒之,獻俘于朝。
澎湖之警以息(節《台灣舊志》)。
大清順治十八年五月,明鄭成功率舟師抵澎湖,遂進台灣,據之。
台、澎本海外荒島,明得澎湖,旋守旋棄。
鄭芝龍者,南安人,少為海寇,出沒島上;及投誠,嘗招民懇辟。
後官正總兵,奉唐王入閩,稱号隆武,累授太師平國公。
順治初,大兵平閩,芝龍降,我大帥挾之北去。
其子成功,本日本婦翁氏所生,幼有才略;唐王一見奇之,賜國姓,授招讨大将軍、忠孝伯。
至是谏父不聽,乃走鼓浪嶼,聚兵襲據金門、廈門,益通市外洋,以益饷;兵驟強,連陷沿海郡縣。
時桂王舉兵粵東,稱号永曆,遙授成功為延平王,進封潮王。
後由江南敗歸廈門。
順治十八年,台灣通事何斌獻全台地圖,請為鄉導。
成功閱其圖歎曰:“此亦海外扶餘也”;乃率舟師取台。
先以百艘薄澎湖,自将精銳進鹿耳門。
适水漲丈餘,連樯而入,遂據之。
外寇大駭遁去。
成功旋卒,傳子經;經卒,傳子克墏;有能名。
其弟克塽與其臣馮錫範弒之而自立,仍用永曆年号。
以大将劉國軒率水陸軍二萬防守澎湖,為全台門戶。
康熙初,大兵平金門,總督姚啟聖屢遣官招之,訖無成議。
時方嚴遷界之令,杜絕接濟,不許寸闆下海。
沿海貧民不樂遷者,或偷渡台、澎,佃魚為生,而通市之利,久為鄭氏所擅矣。
康熙二十年,水師提督施琅治兵廈門,以圖台、澎。
琅,晉江人,少嘗為鄭氏将,以事忤成功,一家被殺。
琅脫歸,總督李率泰薦授副總兵,克複金、廈,平沿海諸島有功,升水師提督。
康熙六年,以邊患宜靖,抗疏請搗台、澎。
有旨赴京面陳,旋授内大臣一等伯爵。
二十年,内閣學士李光地,密薦施琅老将知兵,可獨任。
姚啟聖亦以為請。
诏授琅水師提督,加太子少保銜。
琅既至,練兵造舟,得水師三萬人、戰船三百餘隻,上疏以滅賊自任;議乘南風先攻澎湖,而啟聖欲乘北風直取台灣。
議久未決。
六月初四日,琅派随征總兵董義、曾成、遊擊阮欽為等駕快船二十三艘,往澎湖瞭探賊息;午刻從古雷洲揚帆。
初五日到澎之貓嶼、花嶼。
初六早由虎井過西嶼,瞭見劉國軒戰艘盡泊于娘媽宮。
見我船至,大船概起頭帆,小船盡起大帆,出趕繪二十餘隻,駕出西嶼頭;又有八罩船十餘隻,由海面駛上。
我船恐衆寡不敵,傳炮收回;初八日到廈門港歸汛。
琅奏稱:此行遣發哨船,來去無阻,見有明據;而乘南風進取之計遂決矣。
分頁符圖标,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二十二年六月,水師提督施琅大破劉國軒于媽宮港内;國軒遁。
其将曾瑞、江欽等戰死,餘衆皆降。
時國軒沿岸築壘,環二十餘裡;間壘列炮,守禦嚴密。
琅舟師灣泊平海澳,與總督姚啟聖會商進軍。
有國軒部下柳勝、林鬥等乘間來投,備陳賊中可滅狀;謂國軒戰船不過百二十艘,所部林升、江欽等衆,堪戰者約二千人;餘四千人皆新附之衆。
私相偶語,提督不嗜殺人;俟大軍一到,便歸順也。
啟聖意欲親行。
琅密陳:督臣矢志滅賊,國爾忘身;惜生長北方,水務非其所長,宜駐廈居中調遣,催趱征糧,臣得端統前進。
将士知有督臣策應,勇氣自倍矣。
從之。
六月十四日,琅率師船由銅山進發。
十五日到花嶼,泊八罩水按澳,遣官至将軍澳南大嶼等島安撫居民。
國軒骁将江欽、邱輝請邀而擊之。
不許。
十六日早,大兵進攻澎湖。
署右營遊擊前鋒藍理,一船當先,與敵将曾瑞決戰,大呼陷陣。
以鐵鈎鈎其船,火器炮石對擲如雨,煙焰蔽天。
藍理腹中炮,腸迸出;其弟珠急覓匹練裹之。
理持刀跳蕩,聲如巨雷,士氣百倍。
敵舟有飛天鼠者,沿大桅而上,銜刀扪繩,伏伺篷陰;敵船轉篷向外,則跳下突擊。
理弟揮刀斬之,賊皆奪氣。
時大風暴發,諸将沖鋒陷陣,深入重地;賊艘齊出合圍,勢危甚。
琅自将坐駕沖入賊■〈舟宗〉,矢集琅目幾殆;總兵吳英随後繼進。
鏖戰良久,殺其将揚威将軍沈誠、義武鎮陳侃等;其水師總督林升中重傷遁去。
我軍或被風飄散,幾為所乘;然皆裹瘡奮擊,所殺傷過當。
日暮傳令收出西嶼頭,抛泊洋中。
國軒欲收軍,江欽、邱輝進曰:“彼衆倍我,而港道生疏;今方喘息未定,宜乘夜掩擊,使自相撞擾,敵可破也。
”國軒不從,令各船皆泊南風澳,而我師誤泊北風澳。
國軒大喜,謂可不戰而勝;乃置酒談笑,意氣自若。
時南風迅發,忽疾雷一聲,台頓止,轉起北風,敵舟自相撞碎,而我舟安穩無恙。
蓋俗有六月一雷止九台之謠,至是竟驗,實天意也。
十七日,琅命全■〈舟宗〉收泊八罩,嚴申軍令,查定功罪,明示賞罰。
十八日,進取虎井、桶盤嶼。
琅追賊過猛,擱淺被圍,藍理負瘡潰圍救出之。
十九日,坐小哨往内外塹、嵵裡,縱觀形勢。
總兵吳英謀曰:“今我衆彼寡,宜用五梅花陣法,分頭迎敵,令數船專攻一船,使指臂相依,心力齊一,蔑不勝矣。
”琅韪之。
二十二日再申号令,遣随征都督陳蟒領船五十隻,從東畔嵵裡直入雞籠嶼;總兵董義領船五十隻,從西畔内塹直入牛心灣,以分賊勢。
琅自将大鳥船五十六隻,分為八隊,每隊七隻,各作三疊,琅居中,總兵吳英、朱天貴、陳龍、陳昌、林賢、楊嘉瑞、參将羅士鉁、遊擊藍理、曾成等各領一股,分左右隊齊進,不列大陣。
惟約以五艘攻其一艘,人自為戰。
餘船八十餘隻,随後援應。
是日早潮漲高四尺,琅嚴陣指揮,直向娘媽宮沖擊。
國軒悉銳拒戰,酣鬥竟日。
東西二股兵,乘勢夾擊,巨炮連轟,呼聲動天地,毀沉敵舟百餘号,殲其征北将軍曾瑞、定北将軍王順、統領右先鋒陳諒、戎旗二鎮吳潛等三百餘員,兵不勝數,浮屍滿海。
其骁将水師副總督左虎衛江欽、宣毅左鎮邱輝,沖突血戰,绐朱天貴近前話舊,飛炮擊之立殒。
已見精銳皆盡,大勢已去,乃開沖心炮自沉其船而死。
國軒見勢不支,乘小舟由吼門遁。
吼門水淺,時适暴漲,得乘間跳去,亦天意也。
其守壘陸軍,皆解甲迎降。
琅獎賞有差。
欲歸見妻子者,給舟送之歸,宣播威德。
台灣士民皆望大兵速至。
于是我軍入娘媽宮,扼守要害,為進取之計矣。
秋七月,鄭克塽遣裨将馮錫圭等詣軍門投誠。
許之。
八月,靖海将軍琅,率大兵發澎湖,入台灣受降。
克塽聞澎湖敗耗,與馮錫範議竄南洋,未決;旋聞我大師優待降人,衆心搖動;而國軒單舸逃至,以雷震潮漲,天眷有在,勸克塽決計投誠;遂遣馮錫圭、陳夢球赍表至澎湖請降。
八月,琅入鹿耳門。
國軒令小舟前導進港,乃籍其倉庫兵民之數,納土歸命。
捷聞,诏封克塽漢軍公;晉施琅靖海将軍一等靖海侯,世襲罔替;贈天貴太子少保,谥忠壯。
琅疏陳善後事宜,請設郡縣,設兵戍守台、澎。
報可。
而台、澎遂為東南數省籓籬,成海外樂利之區矣(《府、縣志》、《靖海記》、《聖武記》、《行朝錄》、《鹿洲集》、《武功紀盛》、《台灣外紀》合纂)。
六十年夏四月,台灣奸民朱一貴作亂,陷府治;巡道梁文瑄等退至澎湖。
右營守備林亮倡議固守。
一貴本名祖,原籍長泰人。
嘗充道役,被革居鳳山草地,飼鴨為生;能編隊出入,愚氓惑焉。
一貴好結納無賴,見文武恬熙,心易之。
辛醜春,粵賊杜君英與一貴通,樹旗作亂。
總兵歐陽凱遣遊擊周應龍,帶戍兵、社番捕之。
兵、番肆淫掠,見賊即潰,鳳山不守;賊黨翁飛虎等遂犯府城。
水師遊擊遊崇功,自笨港聞變歸,見各官眷屬登舟将逃,歎曰:“官者民之望也,官眷逃則民心散,大事去矣。
”乃率兵赴春牛埔,合鎮兵禦賊。
鎮兵忽自亂,隊目楊泰诨号達家勇者,刺凱下馬;水師副将許雲與崇功等九員,力戰死之。
一貴遂入府治,僞号永和,自稱義王。
北路賊同時攻諸羅,參将羅萬倉戰死。
一時三邑俱陷。
巡道梁文瑄、府、廳縣王珍、王禮、吳觀域、諸羅縣朱夔等逃至安平港内商艘,盡驅出鹿耳門,恐為賊所得也;旋與武弁周應龍等十餘員相率登舟,退至澎湖。
于是澎湖群情洶洶,文武倉卒,不知所為,亦各出家眷登舟,欲渡廈門。
舟将發矣,右營守備林亮言于協鎮曰:“朝廷以我等典守此土,今未見賊而先遁,将來必伏刑誅。
徒死無益,不如固守待援。
有敢倡議退走者,請以軍法從事。
”應曰“諾。
”亮即馳至海濱,徑申主将号令,掣回各官眷屬,禁絕私渡,民心稍定。
六月,提督施世骠、總兵藍廷珍統兵抵澎湖,率守備林亮等進攻鹿耳門,克之;連戰皆捷,遂複台灣。
總督覺羅滿保聞變,檄水師提督施世骠,刻期出師;調南澳總兵藍廷珍率舟師會剿。
滿保馳赴廈門彈壓,檄浙、粵二省及延、建各屬,運米赴廈門平粜。
令征兵皆駐舟中,每日隻許一人登岸。
一切軍實皆在廈門籌辦完備。
又令人多載魚肉、蔬菜之屬,赴澎湖軍